Ⅰ 什麼是影子銀行,
按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定義,影子銀行是指游離於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包括各類相關機構和業務活動)。影子銀行引發系統性風險的因素主要包括四個方面:期限錯配、流動性轉換、信用轉換和高杠桿。
國內的「影子銀行」,並非是有多少單獨的機構,更多的是闡釋一種規避監管的功能。如人人貸,不受監管,資金流向隱蔽,是「影子銀行」。幾乎受監管最嚴厲的銀行,其不計入信貸業務的銀信理財產品,也是「影子銀行」。「影子銀行」有三種最主要存在形式:銀行理財產品、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產品和民間借貸。中國銀監會發布2012年報首次明確影子銀行的業務范圍:「銀監會所監管的六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業務、商業銀行理財等表外業務不屬於影子銀行。」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Ⅱ 什麼是 影子銀行
影子銀行是指游離於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影子銀行引發系統性風險的因素主要包括四個方面:期限錯配、流動性轉換、信用轉換和高杠桿。
影子銀行系統的概念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麥卡利首次提出並被廣泛採用,又稱為平行銀行系統,它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SIV)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影子銀行通過銀行貸款證券化進行信用無限擴張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的核心是把傳統的銀行信貸關系演變為隱藏在證券化中的信貸關系。這種信貸關系看上去像傳統銀行但僅是行使傳統銀行的功能而沒有傳統銀行的組織機構,即類似一個「影子銀行」體系存在。
(2)影子銀行高杠桿的風險擴展閱讀:
當前銀行業面臨的三大主要風險包括防範平台貸款風險、房地產信貸風險和「影子銀行」風險。
影子銀行的運作方式如下:
某房地產商開發房產項目資金短缺,銀行因監管等政策原因貸款額受限而不能直接向其貸款,信託公司以中間人角色出現,以房產商待開發項目為抵押,設計基於該項目現金流的理財產品,其周期一般為1年到1年半,並委託銀行代銷,由投資者購買,房產商獲得項目資金,項目開發完畢並銷售,房產商支付給銀行託管費,信託公司服務費以及投資者收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影子銀行
Ⅲ 什麼是影子銀行
影子銀行系統(The Shadow Banking System)的概念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麥卡利首次提出並被廣泛採用,又稱為平行銀行系統(The Parallel Banking System),它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SIV)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影子銀行」的概念誕生於2007年的美聯儲年度會議。
「影子銀行」是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之後所出現的一個重要金融學概念。它是通過銀行貸款證券化進行信用無限擴張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的核心是把傳統的銀行信貸關系演變為隱藏在證券化中的信貸關系。這種信貸關系看上去像傳統銀行但僅是行使傳統銀行的功能而沒有傳統銀行的組織機構,即類似一個「影子銀行」體系存在。
在中國,「影子銀行」的概念至今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只要涉及借貸關系和銀行表外交易的業務都屬於『影子銀行』。」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發展室主任易憲容給出如此定義。按此定義,2011年上半年,國內「影子銀行」的資金規模約有3.6萬億元。
「影子銀行」有幾個基本特徵:第一,資金來源受市場流動性影響較大;第二,由於其負債不是存款,不受針對存款貨幣機構的嚴格監管;第三,由於其受監管較少,杠桿率較高。說白了,它具有和商業銀行類似的融資貸款中介功能,卻游離於貨幣當局的傳統貨幣政策監管之外。
Ⅳ 什麼是影子銀行影子銀行對經濟有什麼影響
道可特律師事務所介紹,目前我國尚未有關於「影子銀行」的正式法律界定,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曾在《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對影子銀行做出如下描述「一些傳統銀行體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機構和業務(以下統稱「影子銀行」)…… 我國影子銀行主要包括三類: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管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新型網路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財機構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監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三是機構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業務,包括貨幣市場基金、資產證券化、部分理財業務等,」在國際上業內人士通常認為影子銀行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SIV)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隨著研究的深入,雖然銀行以外的金融中介機構仍然是核心組成部分,但是影子銀行體系的外延越來越寬,包含了一系列的影子銀行元素:投資銀行、特殊目的載體(SPV)、貨幣市場共同基金(MMMF)、結構化投資載體(SIV)、對沖基金、資產管理公司、私募股權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資產支持證券(ABS)、擔保債務憑證(CDO)、信用違約互換(CDS)、資產支持商業票據(ABCP)等金融工具和產品,但在我國主要呈現的形式往往並非是某種機構類型,而是以企業產品形式推出。
影子銀行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其引發因素主要包括:期限錯配、流動性轉換、信用轉換和高杠桿。道可特律師事務所金融與資本市場團隊認為其風險性中的資金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和傳染性風險需引起監管機構和投資者的重視。一方面因期限不匹配,現金流穩定性差、資金監弱,所以影子銀行業務流動性風險很高;同時,一旦影子銀行產品發展勢頭良好,可能會使市場投資者出現對傳統金融機構的信心與能力的質疑,假如影子銀行出現資金鏈斷裂,可能帶來市場信心沖擊,甚至對國家金融機構和產品機構信用形成削弱;第三,影子銀行和傳統銀行的關聯性較強,而且隱秘性較高,結構復雜,所以它有很大的傳染性,特別是資金流動性趨緊的條件下,主要服務於中小企業的影子銀行將面臨較高的信貸風險,運作體系很與可能出現資金鏈斷裂情況,引發金融系統性風險。
Ⅳ 影子銀行是什麼意思
按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定義,影子銀行是指游離於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包括各類相關機構和業務活動)。影子銀行引發系統性風險的因素主要包括四個方面:期限錯配、流動性轉換、信用轉換和高杠桿。
目前國內的「影子銀行」,並非是有多少單獨的機構,更多的是闡釋一種規避監管的功能。如人人貸,不受監管,資金流向隱蔽,是「影子銀行」。幾乎受監管最嚴厲的銀行,其不計入信貸業務的銀信理財產品,也是「影子銀行」。 目前「影子銀行」有三種最主要存在形式:銀行理財產品、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產品和民間借貸。中國銀監會發布2012年報 首次明確影子銀行的業務范圍:「銀監會所監管的六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業務、商業銀行理財等表外業務不屬於影子銀行。」
Ⅵ 什麼是影子銀行影子銀行對經濟有什麼影響
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演變,影子銀行在不同的階段,往往表現為不同的形式。初期主要表現為一些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合作產品,後來逐漸演變為銀銀合作、銀證合作等多通道合作模式,進而演變為銀基合作等跨專業領域進行鑲嵌的產品。
2、對傳統銀行體系的影響:影子銀行產品的大規模開發對於商業銀行依靠存貸款利差的傳統經營模式形成挑戰。同時影子銀行與商業銀行業務的大量交織也增大了商業銀行的風險,但是在現有的會計和法律框架下該風險被隱藏了。
3、對金融監管的影響:由於影子銀行是一個由各類金融中介機構組成的復雜金融網路,所以監管需要涵蓋所有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這就需要監管具有統一性、針對性。同時要關注以往較為忽略的系統性風險。
歡迎關注我的微信公眾號:財女孫小佳,ID: cainvsunxiaojia
與你分享財經知識,成長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