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居間費它與傭金一樣嗎
居間費是指:在進行某項活動或糾紛中,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媒介服務,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合理向委託人收取的報酬被稱為「居間費」。居間費和傭金的性質是一樣的。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
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1)房屋居間協議傭金擴展閱讀: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因費用已作為成本計算在報酬之內,居間人不得再另外請求給付費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條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這是對居間人的居間費用的規定。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B. 請問傭金與居間費有區別嗎合法嗎
大家在找房子中介買房子的時候,中介為你提供服務的同時,也會收取一定的勞動報酬,這個報酬就是中介,我們經常說有的地方也叫中介費,而有的中介也說自己的傭金就是,傭金和經紀費,兩者之間沒有本質的區別。
居間費用屬於勞務報酬的收入,是個人暫時取得的收入,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假如超過開征金額就要納稅,未納稅則屬於違法行為。其中勞動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物業租金所得,每次收入在四千元以下、八百元以下;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C. 居間協議受法律保護嗎提取傭金在什麼范圍內合法
受法律保護;
地區不同收費標准不同。
D. 房屋買賣中介費(居間服務費)、代理代辦費都是管什麼的
對中介費,國家並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只是上海市工商局、物價局、房地局有相應的文件規定。該規定表明居住房屋收取各方傭金的上限,是房價款的1%。
如果發生糾紛,只要沒有傭金標準的明確規定,就不用付1%,因為這是收傭金的上限,而不是一般標准。但是,很多居間公司在與你簽訂居間協議時,就書面確定了傭金的標准,這們,他們要1%的傭金就是有合同依據的。所以在你簽訂相關協議時一定要注意,必要時可請律師代辦並協助簽約。
(4)房屋居間協議傭金擴展閱讀:
房產咨詢:
分為口頭咨詢費和書面咨詢費兩種。口頭咨詢費,按照咨詢服務所需時間結合咨詢人員專業技術等級由雙方協商議定收費標准。書面咨詢費,按照咨詢報告的技術難度,工作繁簡結合標的額大小計收。
普通咨詢報告,每份收費300—1000元;技術難度大,情況復雜、耗用人力和時間較多的咨詢報告,可適當提高收費標准,但不超過咨詢標的額的0.5%。
房地產經紀費根據代理項目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准。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准,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
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准由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E. 簽居間合同後怎麼才能不用交傭金呢
簽了居間合同不想買了還要交傭金。傭金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託人介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根據傭金是否在價格條款中表明,可分為「明佣」或「暗佣」。「明佣」是指在合同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傭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約定傭金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條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第九百六十四條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F. 請問居間協議受法律保護嗎提取傭金在什麼范圍內合法
受法律保護;
地區不同收費標准不同。
G. 居間合同傭金標準的上限
法律分析: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其餘條款並未出現過居間合同傭金上限的字樣。所以從現實約定。有關規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H. 房屋買賣中介費收費標准
房屋買賣的中介費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如下:
①咨詢收費。包括口頭咨詢和書面咨詢,其中口頭咨詢費由雙方協商確定,書面咨詢費又分為普通咨詢報告每份3000-1000元。
②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該項費用由具備房地產估價資格並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物價主管部門確認的機構按規定的收費標准計收。
③房地產經紀收費。該項費用指房屋中介接受委託,進行居間代理所收取的傭金。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普通老百姓所謂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義。
房屋中介費根據代理項目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准:
①房屋租賃中介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准,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各地經濟水平不同,因此可以有一些調整。
②房屋買賣中介費。一般按照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有的中介按房屋成交總額的2%收取,有的按照1.5%收取,有的則是按1%收取。對於不同的收費標准,各中介的解釋是自己店裡的規定。在目前房價高居不下的情況下,按不同標准收取的金額差別很大。以-套交易價格為80萬的房子為例,按2%和1%收取中介費,差價高達8000元。如果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准由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條規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