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被美國列為匯率操縱國,引發什麼後果對我國貿易和金融有何影響
按照美國的現有法規,會對原產我國的產品出口到美國時徵收高額的懲罰性進口關稅,這個後果是非常致命的,會導致我國產品基本失去美國市場;
個人判斷這種情況基本上不太可能發生,畢竟中美間的經貿往來金額還是很高的,如果此舉一出中國肯定會有報復性措施,中美商戰將不可避免,最後兩敗俱傷。
Ⅱ 中國被美國列為匯率操縱國,這對兩國的經濟有什麼影響
首先:我們要知道匯率的意義:匯率的意義在於兩國之間交易時的貨幣比重,例如當用1人民幣可以買0.5美元的物品,我以此前提給出個人觀點。
其次:美國其實很早的時候就已經盯上中國,早在2006年開始,中國的貿易順差就已經讓美國很不爽,因為中國出口很多到美國的產品便宜,導致在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美國一定要中國升值以確保其國內的就業以及消費都回歸正常。因為當時很多人由於金融危機,買中國便宜產品就更多,導致美國的生產業雪上加霜。
最後:好了,上面的原因相信已經給到你一個方向,那就是匯率的作用是什麼?為何美國要把中國列位匯率操縱國,那就是美國想把中國的問題放到世界上,讓美國掌握裁定權,當人民幣被列入操縱國之後,世界其他國家只要有利可圖都會紛紛跟著美國執行,最終會導致中國出口大幅減少。美國的出口大幅增加,這就是美國的表面目的。
注釋:中國出口到美國,將會增收高額關稅。從而導致該產品在進口國家當中的購買力大幅降低。
Ⅲ 什麼是匯率操縱國,以及影響
匯率操縱國
是指一個國家人為地操控匯率,使它顯得相對地低,令其出口價看似便宜,或會引起進口貿易夥伴批評它為匯率操縱國。由於產品較便宜,人們喜歡它的產品並減少購買本土產品。這將導致入口國就業流失。操縱國則犧牲別國利益而為本國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及享受較高的國內生產總值。
匯率調整屬一國主權范疇,但操縱匯率卻為IMF和WTO明確禁止。以美國為首的一些西方國家一再指控中國「操縱匯率」,認為應該對中國採取反補貼措施。其中,美國國會一些議員提出了一系列針對中國的法案,如匯率報復法案、中國貨幣法案和美國貿易權行使法案。在此我們分析中美之間發生的關於中國是否操縱匯率並構成反補貼要件,以正視聽。所以對操縱匯率的界定,一方面因為匯率制度關繫到一個國家的主權問題,另一方面因為匯率問題也是一個金融問題,而不是貿易問題,所以應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管轄。若美國以中國操縱匯率是財政補貼為由向WTO申訴,則會因前提條件不具備或程序上的沖突而被爭端解決機構(以下簡稱DSB)駁回。
而且按照IMF制定的原則,應該尊重各會員國國內的社會和政治政策,並且對各會員國的境況給予應有的注意。顯然,我國匯率制度符合基金協定的規定;另一方面,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創造有秩序的經濟和金融條件,保持匯率不經常變動,努力促進外匯制度的穩定。
如果美國將中國列為匯率操縱國,它就必須據此對中國實施嚴厲的貿易制裁,屆時很可能引發雙方的大規模貿易戰,並超出兩國范圍、波及全球。
Ⅳ 什麼叫操縱匯率
匯率操縱國是指人為控制本國匯率,使其故意偏離本國經濟正常水平,從而增強本國出口商品的競爭力。
操縱匯率的界定標准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以下簡稱《協定》)規定,IMF執行董事會於1977年4月29日通過了一項旨在避免操縱匯率或國際貨幣體系的決議。該決議規定了三項原則:第一項,基金成員國有義務避免操縱匯率、操縱國際貨幣體系、阻礙其他成員國對國際收支的有效調整,或者不公平地取得優於其他成員國的競爭地位;第二項,如果外匯市場的紊亂情勢構成對成員國貨幣匯率的短期干擾,為消除這種紊亂的情勢,相關成員國必要時,應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第三項,此項干預應當充分考慮到其他成員國,包括所涉及外匯的發行國的利益。
認定是否操縱匯率,應從主客觀兩個層面分析:
(1)主觀要件,是指影響匯率的目的是為了產生阻礙其他成員國對國際收支的有效調整的結果,或者不公平地取得優於其他成員國的競爭地位。
(2)客觀要件有兩個層次。一是進行調控和影響的條件,包括三種情況:某成員國對其匯率的調整和政策改變與起主導作用的經濟金融情勢不相關,並將影響其競爭能力和資本長期流動的情況;某成員國對國際收支項下或經常性交易項下的資金兌匯或資金移轉重新增加限制、加重限制或施以長期限制時,沒有充分的經濟金融情勢作為依據;某成員國對資本國際流動實施不正常的鼓勵或限制的金融政策,超越了為實現其國際收支平衡所需要的范圍和程度。二是指行為的結果,指實施這些政策是否給其他國家的正當利益造成負面影響。
Ⅳ 請問賺取匯率差價犯法嗎
肯定不犯法的,事實上現在很多人都把外匯投資作為重要的資產增值保值的方式,尤其是現在人民幣持續貶值的大環境下,很多投資者都選擇購買持續升值的美元來對抗人民幣貶值帶來的財富縮水
Ⅵ 匯率差價賺錢犯法嗎
不犯法。中國資本市場尚未正式開放官方匯率衍生品交易平台,投資者在境內外外匯交易平台上交易,只要資金存取不過度,不存在洗錢等違法性質,就不違法,但被黑平台套住就不受法律保護。至於即期外匯交易,只要外匯額度不超過一定規模就不違法。
拓展資料
1、 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低價買賣外匯或者非法引進、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相當於違法金額30%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股權轉讓獲得批准。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如果你不買,將被視為你同意轉讓。由此可見,利用匯率差買賣外匯獲取利益並不違法,只要不超過一定的金額和規模即可。當然,在很多情況下,這種行為不會局限於一定的數額,最終會構成違法犯罪。因此,建議當數額超過一定數額時,認定為犯罪的當事人應及時咨詢律師。
3、 匯率(也稱外匯匯率、外匯匯率或外匯市場)也可視為一國貨幣對另一國貨幣的價值。匯率也是每個國家實現其政治目標的金融手段。匯率會因各國的利率、通貨膨脹、國家政治和經濟而變化。匯率由外匯市場決定。外匯市場對不同類型的買方和賣方開放,進行廣泛和持續的貨幣交易(除周末外,外匯交易每天24小時進行,即從格林尼治時間周日8:15到格林尼治時間周五22:00)。即期匯率是指當前匯率,而遠期匯率是指當天報價和交易,但在特定未來日期支付的匯率)。一國外匯市場的波動會對進出口貿易、經濟結構和生產布局產生影響。匯率是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調節杠桿。匯率下跌可以促進出口,抑制進口。
Ⅶ 美國財政部把中國移出匯率操縱國啥意思
根據抄美國法律,如果某一個國家被列入匯率操縱國,美國財政部會與該國啟動談判,敦促其改變做法。如果一年後繼續操縱匯率,美國總統可以採取以下多項行動:
一、禁止該國任何項目獲取美國海外私人投資公司融資;
二、將該國排除在在美國政府采購供應地之外;
三、呼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加強對該國的監督;
四、指示美國貿易代表評估是否與該國簽訂貿易協定,或啟動、參與貿易協定談判時須考慮該國操控匯率的行為。
美國將中國定義為匯率操縱國的實際作用有限。定義為匯率操縱國無非是為美國制裁別國尋找借口,現在的美國政府已經對中國出口的2500億商品加征25%的關稅,接下來3000億商品徵收10%。
即使將我國定義為匯率操縱國也不會改變什麼。
Ⅷ 匯率套現違法嗎
違法
不直接界限外匯和人民幣買賣,而是通過其他形式,例如界外會以人民幣償還,或者是借人民幣以外匯償還的方式進行外幣買賣,也屬於一種變相外匯買賣行為,同樣也觸犯了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屬於違法行為。
違反國家相關規定,以獲取非法盈利為目的經營倒賣外匯。在國內外黑市進行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的行為也屬於非法行為。
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買賣外匯行為,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作為中間人介紹買賣雙方私自進行外匯交易,也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
國內投資者想要進行外匯投資,可以通過正規的外匯交易平台開設賬戶,可以在銀行開設實盤賬戶,但千萬不要觸犯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Ⅸ 違反外匯管理的種類及法律責任
違反外匯管理的種類及相應的法律責任有:
一、逃匯行為
定義:指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的行為。
法律責任: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非法套匯行為
定義:指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騙購外匯行為。
法律責任: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非法結匯行為
定義: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結匯的行為。
法律責任:非法結匯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外債管理行為
定義:指擅自對外借款、在境外發行債券或者提供對外擔保的行為
法律責任: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五、非法買賣外匯行為
定義: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責任: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操縱匯率的法律後果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七章法律責任部分條款內容含義和適用原則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任何機構或者個人違反外匯管理規定進行非法套匯或者非法結匯,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根據《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或者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的;
該機構或者個人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按照回兌當日的人民幣匯率,將已經購匯為外匯的資金回兌為人民幣,或者將已經結匯的人民幣資金回兌為外匯。
對於該機構或者個人因回兌當日人民幣匯率與非法套匯或者非法結匯當日匯率存在匯率差而獲得收益的,外匯局在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時,應當將該部分收益金額納入非法套匯或者非法結匯金額進行處罰。
二、外匯局適用《條例》第三十九條「等逃匯行為」、第四十條「等非法套匯行為」、第四十三條「等違反外債管理的行為」、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等非法使用外匯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按照《檢查處理違反外匯管理行為辦案程序》的規定,逐級上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
《條例》第三十九條「等逃匯行為」包括違反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的行為;第四十條「等非法套匯行為」包括違反規定以人民幣支付應當以外匯支付款項的行為、以人民幣為他人支付境內款項由對方付給外匯的行為以及境外投資者未經外匯局批准以人民幣在境內投資的行為。
三、《條例》第四十五條所述「數額較大」,是指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金額為等值1000美元及其以上,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金額為等值5萬美元及其以上。
四、《條例》第七章有關條款所述「以下」皆包括本數,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所述「以上」不包括本數,即30%以上」是指超過30%而不包括30%。
五、《條例》第七章規定的「責令限期調回外匯」「予以回兌」、「責令改正」不屬於行政處罰,而是一種行政措施。
根據《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和第四十九條等規定,對違反外匯管理行為決定予以處罰的,應當同時並處罰款。
六、根據《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對違反規定攜帶外匯出入境行為給予警告外,可以選擇適用罰款的處罰措施。
Ⅹ 中國一旦被美國標注為匯率操縱國將有什麼後果
根據美國法律,如果某一個國家被列入匯率操縱國,美國財政部會與該國啟回動談判,敦促其改變做答法。如果一年後繼續操縱匯率,美國總統可以採取以下多項行動:
一、禁止該國任何項目獲取美國海外私人投資公司融資;
二、將該國排除在在美國政府采購供應地之外;
三、呼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加強對該國的監督;
四、指示美國貿易代表評估是否與該國簽訂貿易協定,或啟動、參與貿易協定談判時須考慮該國操控匯率的行為。
美國將中國定義為匯率操縱國的實際作用有限。定義為匯率操縱國無非是為美國制裁別國尋找借口,現在的美國政府已經對中國出口的2500億商品加征25%的關稅,接下來3000億商品徵收10%。
即使將我國定義為匯率操縱國也不會改變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