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現在的匯率制度是什麼
簡單的說,我國的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
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
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
所以現在西方一直說中國的匯率沒有市場化。
② 目前,我國實施的人民幣匯率制度是
目前,我國人民幣實施的匯率制度是(有管理浮動匯率制)。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③ 目前我國實行的人民幣匯率制度
我們的匯率制度,是參考美元、歐元、日元、英鎊等多種貨幣的所謂「一攬子」匯率政策。
④ 我國的匯率政策
一、我國匯率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
1、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
2、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
3、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二、中國匯率制度的調控:
1、方式。
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參考一籃子表明外幣之間的匯率變化會影響人民幣匯率,但參考一籃子貨幣不等於盯住一籃子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這將有利於增加匯率彈性,抑制單邊投機,維護多邊匯.
2、中間價。
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0.3%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3%的幅度內浮動率穩定。
3、調整。
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這是一次性地小幅升值2%,並不是指人民幣匯率第一步調整2%,事後還會有進一步的調整。
因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⑤ 匯率選擇理論分析中國目前應選擇怎麼樣的匯率制度
那麼,一國如何選擇適合本國國情的匯率制度?首先應該指出的是,一國匯率制度的選擇不同於國際匯率體系的選擇。相對國際經濟體系而言最優的匯率制度,並不總是適合某國某個經濟發展階段的需要,即並不一定是最優的。但是要確定一國較合適的匯率制度,不得不考慮其所處的國際環境,包括國際貨幣體系所處的發展階段、國際匯率制度、調節機制、資本流動甚至不同的政治體制等因素。同時,如前所述,既然在當今國際貨幣體系中,固定、浮動匯率制度都不能完全避免危機的沖擊,那麼在一國匯率制度的選擇中,具體如何選擇,或者說,應注意些什麼? (一)尋找最優貨幣區實際上,只要允許國際間的交易,則兩個市場之間不可避免地要發生相互作用,即不論採取何種匯率制度,經濟周期的相互傳遞不可避免,只是傳遞的方式不同而已。傳遞的程度取決於各經濟體的特徵(以不同的彈性表現,大國與小國又有明顯的區別),由此,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有效性也不盡相同。換句話說,選擇何種匯率制度,只是在選擇與外部國家之間經濟周期的傳遞方式而已。著名經濟學家蒙代爾在《資本流動和國家相對大小》一文中,在一個世界的模型分析中,證實了在固定和浮動匯率制度下(資本自由流動),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對本國和世界的影響。證明在固定匯率下,貨幣政策的效果並沒有完全喪失,而是傳遞到了國外;在浮動匯率下,財政政策的效果並沒有喪失,而是傳遞到了世界其他地區。 (二)大國、小國與發達、發展中國家的不同選擇一國的經濟特徵,首先是大國與小國的區別。匯率作為國家之間的貨幣比率,當一個國家沒有對外經濟聯系時,匯率就沒有意義,這時任何匯率制度都沒有區別。因此,匯率制度的選擇必然是基於一國與世界其他國家存在一定的經濟聯系基礎之上的。同樣,這個時候所謂的大國、小國,也與一國對外開放的程度密切相關。在閉關鎖國(或嚴格控制與世界的經濟聯系)的情況下,即使是像中國一樣的大國,在這里也不能認為是一個大國。因為在這種情形下,中國經濟的波動對世界無足輕重,世界經濟的波動對中國來說也是微不足道。因此,這里的大國、小國,既與一國的經濟規模、經濟的多樣性有關,也與一國對外開放程度、在世界經濟中的比重有關。匯率制度的選擇,對於大國和小國,具有不同的意義。以上的討論都以小國為基礎,即本國的宏觀政策、經濟行為不會對世界經濟、貨幣環境造成實質性影響。但對於像美國、歐盟,甚至進入21世紀後的中國這樣的大國而言,其一舉一動都將對世界經濟帶來影響。類似於完全競爭的模型已不能提供足夠的分析線索,這些大國對匯率制度的選擇結果,需要進一步考慮其與世界之間的互動。(三)資本賬戶管制是對匯率制度的一種補充以上分析,原則上是建立在資本賬戶開放的基礎之上的。實際經濟生活中,一國可以通過資本賬戶管理這種「計劃經濟」手段,來調節兩個國家貨幣、金融市場的融合程度,並從數量管理上作為匯率這一價格機制的一種補充。或者說,資本賬戶管制規定了兩國在哪些金融市場將相互融合,哪些市場將相互分割(或不完全分割),從而規定了匯率波動所反映的市場范圍。資本賬戶的管制狀況,是一國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特徵之一,影響著最優貨幣區的選擇。 (四)固定匯率制度與浮動匯率制度誰主沉浮歷史上,單個國家的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表現是不一樣的,而且,不同時期不同的國際貨幣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浮動匯率制度,也表現出不同的特性。影響匯率制度的最終表現,不僅僅是匯率制度本身的差別,它還與政治環境、國際資本流動有關,與國內的經濟表現、宏觀調控目標、監管措施甚至金融微觀結構有關。說到底,匯率制度是從屬於一個國家的貨幣制度,其作用發揮的優劣結果也是整個貨幣體系與經濟相互作用的結果。因此,單純從一國匯率制度判斷其最後結果的優劣,並沒有明確的答案。更重要的是,國際匯率制度的演變本身,相當程度上只是國際政治環境、資本流動,特別是經濟全球化演進和國家間競爭的一個反映。由於存在網路效應,在匯率制度具體形式的選擇上具有歷史的偶然性,但需要解決的矛盾卻具有歷史的必然性。 (五)中間匯率制度是對固定和浮動匯率制度的揚棄現實世界中存在的匯率,除了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之外,還存在大量介於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之間的各種中間匯率制度。中間匯率制度本質上是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一種組合,在某種條件下使用所釘住國家的貨幣政策,在其他條件下則允許本國採取較為靈活的匯率制度。巴里·艾肯格林(1994)、奧伯斯費爾德和羅格夫 (1995)等依據資本高度流動使得匯率承諾變得日益脆弱分析,提出了「兩極論」或「中間空洞論」匯率制度假說。「兩極論」認為,一個國家的匯率制度要麼是固定匯率,要麼是浮動匯率,沒有中間匯率可以選擇。如奧伯斯費爾德和羅格夫認為,「形成和保持信譽已變得越來越困難,甚至像歐洲貨幣體系(EMS)那樣的寬幅匯率目標區也面臨投機攻擊,因而浮動匯率與共同貨幣之間的中間匯率制度不再是合意的。」 (六)不能忽視匯率制度轉換過程本身的重要性最後想指出的是,匯率制度選擇是否合理,有否風險,不僅僅是被選的匯率制度本身,還涉及到從被選前的匯率制度向被選匯率制度這一轉換過程本身。20世紀70年代以來,各國匯率制度頻繁變動(見表4-9)。1975~1999年各國匯率制度變動次數合計高達310次之多。其中,退出次數最多的就是單一貨幣釘住制度,而同時轉換到這一制度的為39次;進入合計次數最多的就是任意干預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達107次,而同時轉換出這一制度的為82次。從每種匯率制度實際採用的時間看,嚴格釘住制度的久期最長,均值為14.9年,中值為23年;單一貨幣釘住和貨幣籃子釘住的久期次之,均值為9~10年,中值為6~8年;浮動匯率制度的久期最短,均值為4~6年,中值為2~4年。這表明,一是匯率制度轉換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沒有任何一種匯率制度會一勞永逸。當決定匯率制度的主導因素發生變化時,原有的匯率制度必然重新面臨選擇。即匯率制度的選擇不是一個靜態問題,而是一個動態轉換過程,具有歷史階段性。起碼這一從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以來的國際匯率體系歷史性特徵,即使因美國2008年引致了全球危機,但全球都在探索國際體系重建,在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內,這一歷史性特徵仍不會消失。二是一國匯率制度往往不是一次性轉換到位,而是需要多次的反復和轉軌。
⑥ 中國實行的匯率制度是
中國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私人自由兌換外幣的。所以西方一直說中國的匯率沒有市場化。
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本次匯率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調控方式
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參考一籃子表明外幣之間的匯率變化會影響人民幣匯率,但參考一籃子貨幣不等於盯住一籃子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這將有利於增加匯率彈性,抑制單邊投機,維護多邊匯.
中間價
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0.3%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3%的幅度內浮動率穩定。
調整
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這是一次性地小幅升值2%,並不是指人民幣匯率第一步調整2%,事後還會有進一步的調整。
因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⑦ 我國目前實行的匯率制度
我國現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這是2005年外匯體制改革建立起來的,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劃分,屬於管理浮動類型。
⑧ 我國現行匯率制度的特點
我國現行的匯率制度屬管理浮動類型.正式表述,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單一的"是確定要把改革前的官定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合而為一而言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其主要內容包括:1.指定準許經營外匯的銀行,在全國外匯交易中心,近市場交易規則買賣外匯;2匯率波動超過政府認定的一定幅度,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買賣外匯入市干預;3.根椐前一日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形成的價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及其他主要傾向的匯率;4各指定準許經營外匯的銀行以此為依所在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自行掛牌,對客戶買賣外匯
⑨ 我國人民幣實行的匯率制度是什麼樣的
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O(∩_∩)O哈哈~
⑩ 我國人民幣實施的匯率制度是
目前,我國人民幣實施的匯率制度是有管理浮動匯率制,國家還建立了外匯調劑市場,企業或個人可以在該市場上將自己留成的外匯進行交易,價格由交易雙方商定,由此便形成了一種新的「官方匯率+調劑市場匯率」兩軌並行的雙重匯率制度。
拓展資料:
1、1953年我國建立統一的外匯體系開始,人民幣匯率制度幾經演變;特別是改革開放之後,人民幣匯率經歷了從固定匯率到雙重匯率再到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回顧幾十年來人民幣匯率改革的演變軌跡,期間雖有曲折和反復,但始終堅守市場化的改革方向,人民幣匯率的市場化程度和雙向浮動的彈性顯著加強。以1994年匯改、2005年「7.21匯改」和2015年「8.11匯改」這三次重要的匯率制度改革為時間節點,我們可以將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演變歷程分為四個階段。
2、新中國成立之後的1953年,我國開始建立統一的外貿和外匯體系,人民幣實行單一的固定匯率制度,當時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為2.62。兩年後,經過幣制改革,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被調整至2.46,固定匯率的制度安排一直延續至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之前。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我國開始實行盯住一籃子貨幣的固定匯率制度,以對各國的貿易量計算相應籃子貨幣的權重。從1973年到1979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逐步從2.5上升至1.5左右。但在實際市場中,出口企業獲得1美元所對應的換匯成本大約為2.75元人民幣,人民幣匯率被嚴重高估。在這種情況下,外貿企業出口以及外資進入的意願都受到打擊,從而導致我國的外匯儲備量難以增加,甚至到1980年降為負值。
3、為了鼓勵外貿企業出口創匯、支持我國經濟發展,我國於1981年開始實行雙重匯率制度,即官方匯率與貿易體系內部結算價並存的雙重匯率模式,前者適用於非貿易部門,對應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維持在按一籃子貨幣計算的1.5左右,而後者用於貿易部門結算,匯率根據市場實情調整至2.8左右。這樣一來,外貿企業的盈利大幅上升,帶動外匯儲備增至1983年的89億元。但與此同時,未被納入外貿體系的企業出口面臨的虧損日益嚴重,由此導致外匯儲備在1984年不升反降,外匯體制需要進一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