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證券公司的交易傭金從萬分之一至千分之三不等,兩者相差近30倍,最低可做到萬一免五。(萬一免五就是免掉了5元的門檻按實際比例收取)當前普遍在萬分之三至萬分之五區間,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也就是說1萬元資金購買股票時按比例需要支付1元至30元,若是購買股票時設定傭金比例計算不足5元時,按照5元收取,1萬元按照萬分之1傭金比例計算,只有1元傭金,但實際收取5元。
拓展資料: 目前炒股的股票傭金一般是千 3 到萬 2.5 之間,不過可以通過邀請渠道可以把傭金降低。
另外在股票交易中更有其他的手續費: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首先股票交易手續費一般由交易傭金3‰到萬1.5(最低收費5元,不足5元時收取5元)、印花稅1‰、過戶費0.002%三部分構成。買進賣出需要手續費的,以下是具體交易費用的計算:
1、印花稅:1‰(賣的時候才收取,此為國家稅收,全國統一)。
2、過戶費:深圳交易所無此項費用,上海交易所收費標准(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
3、交易傭金:最高收費為3‰,最低收費5元,開戶前可咨詢清楚。
炒股的手續費計算:假設買入10000股,每股票價格為10元,以此為例,對其買入成本計算:買入股票所用金額:10元/股×10000股=100000元
1、過戶費:0.001元×10000股=10元(滬市股票計算,深市為0);
2、交易傭金:100000×3‰=300元(按最高標准計算,正常情況下都小於這個值);
3、買入總成本:100000元+300元+10元=100310元(每入10000股,每股10元,所需總資金)
可按如下公式計算:(買入總成本-賣出過戶費)÷(1-印花稅率-交易傭金率)÷股票數量=100310元÷(1-0.001-0.003)÷10000=10.07128514056225=10.07元四捨五入。
所以從上面來看印花稅,過戶費等等都是規定的費用,只有交易傭金才是可以降低手續費的途徑。
❷ 證券傭金一般是多少
每個證券公司的傭金都是不同的,一般在萬分之三左右。由於證券公司的傭金收費標準是內定的,即便是同一券商不同營業部也會不同(在營業部內也是有分別的,如開戶時選擇散戶、中戶、大戶,場內交易或場外交易,這些都是不一樣的,) 基本上是3%封頂,最低1%至1.5%。
拓展資料:
市場作用
證券市場是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從廣義上講,證券市場是指一切以證券為對象的交易關系的總和。從經濟學的角度,可以將證券市場定義為:通過自由競爭的方式,根據供需關系來決定有價證券價格的一種交易機制。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證券市場是完整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反映和調節貨幣資金的運動,而且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影響。
1、它是聯系資金供應者與資金需求者的橋梁 證券市場所提供的經常性和統一性的市場,使證券發行者、證券購買者、證券轉讓者和中介機構得以在這個市場上聯系起來,使證券的發行與流通便利地進行。
2、證券市場是企業籌集社會資金的另一渠道。銀行儲蓄存款,保險業吸收保險費等,都是吸收社會閑散資金的渠道。但是,一般的企業不能經營存款業、保險業和金融信託業務,它們吸收資金的渠道,除證券市場外,只能通過銀行、保險公司和金融信託企業獲得。證券市場為一般企業提供了向大眾直接籌集資金的重要渠道,公司可以通過發行股票或公司債券的方式,把一部分社會資金吸收到生產領域。
3、為政府提供公開市場操作的調節杠桿 證券市場上證券交易可以用許多指標來衡量,其中一項指標是證券收益與證券價格之比,稱為證券收益率。
這個指標的高與低,對整個金融市場的其他因素的變化都有相當大的影響。因此,政府可以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買賣政府債券的方式來影響證券市場上的證券利率,這如同中央銀行調整再貼現利率來影響商業銀行的貼現率一樣,這便成為政府間接調節金融業的杠桿。
4、證券市場是社會資金重新配置的調節機構 證券投資者對證券的收益十分敏感,而證券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企業的經濟效益。經濟效益高的企業的證券擁有較多的投資者,這種證券在市場上買賣也很活躍。相反,經濟效益差的企業的證券投資者越來越少,市場上的交易也不旺盛。
❸ 一般股票傭金是多少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 [2] 》,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❹ 股票交易的傭金是多少
根據市場調查,股票交易的傭金大概是按照最終成交金額的千分之零點零二,進行收取的,最高的交易傭金不會超過最終成交金額的3‰。還有就是正常來說,股票買賣當中傭金的收取費用,最低是不能夠低於五元的。我們想要了解股票交易方面的更多知識與內容的話,我們可以到相關的股票平台或者是論壇裡面進行討論和咨詢。
我們在投資股票,或者是進行股票交易的時候,我們盡量要保證有清晰的頭腦,並且不能夠將自己的全部資金都投入到股票當中,不然很有可能會血本無歸,造成自己的經濟壓力。
❺ 各個證券公司的傭金一般是多少
廣發證券通過特定渠道自助開戶,傭金最低萬分之2.5。
❻ 國家規定的股票交易傭金標準是多少在什麼范圍
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況下,券商專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屬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6)股票大戶的傭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從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額0.087‰雙向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0.0696‰雙向收取;深交所由現行的按交易額0.087‰收取下調為按交易額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為進一步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經研究,擬調低A股交易結算相關收費標准。
滬、深證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0696‰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降幅為30%。收取的B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301‰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
❼ 股票交易傭金一般是多少
股票交易傭金是指在股票交易時需要支付的款項,股票交易手續費分三部分:印花稅、過戶費、證券監管費。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舉個大栗子:
假設股票價格是13元,假設14元賣出,買入賣出數量為50000股。那麼客戶承擔的費用分別是:
買入:
手續費:(13元*50000股)*0.13‰=84.5元
過戶費:(13元*50000股)*0.02‰=13元
賣出:
手續費:(14元*50000股)*0.13‰=91元
過戶費:(14元*50000股)*0.02‰=14元
印花稅:(14元*50000股)*1‰=700元
所以,我們得出的結論就是:
我們13元買入5萬股,14元賣出5萬股
累計的手續費=84.5+13+91+14+700=902.5
交易盈利=(14-13)*50000股-902.5=49097.5
❽ 股票一般的開戶傭金是多少
這個可以談的,有的好像最低可以做到萬分之三,建議你網上都找找,如果去營業廳直接開戶,是沒有優惠的
❾ 現在股票交易傭金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現在股票交易傭金從萬分之一至千分之三不等,兩者相差近30倍,最低可做到萬一免五。當前普遍在萬分之三至萬分之五區間,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1萬元資金購買股票時按比例需要支付1元至30元,若是購買股票時設定傭金比例計算不足5元時,按照5元收取,1萬元按照萬分之1傭金比例計算,只有1元傭金,但實際收取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違反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