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傭金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
對於傭金收入,如果核算主體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稅率為3%。
Ⅱ 傭金的稅率怎麼算的啊是10%
企業支付給個人的
銷售傭金
,要按
勞務報酬所得
,
代扣代繳
個人所得稅
。
傭金個人所得稅,適用
比例稅率
,稅率為20%。對個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的
應納稅所得額
超過20000元的,其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
應納稅額
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Ⅲ 傭金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嗎
【法律分析】
傭金收入是屬於勞務報酬所得。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後,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對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扣繳單位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個人所得稅。結合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具體計算公式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其他扣除,其中,收入額按照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余額計算。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Ⅳ 境外傭金收入交什麼稅
支付國外傭金要交哪些稅款
個人所得稅:貴企業向境外個人支付傭金屬於來自境內的所得,應代扣繳個人所得稅,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增值稅:國內企業向境外個人支付傭金若屬於來自境內的所得,應繳納增值稅,按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增值稅稅率。 在增值稅中是指服務的發生地在境內。 財稅2016年(36)號文件附件1中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增值稅;」 財稅2016年(36)號文件附件1中第十三條中規定:「不屬於境內銷售服務的情形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無形資產,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個人也是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納稅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企業所得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3、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勞務所得,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來判定。
Ⅳ 2021保險代理人最新傭金扣稅
摘要 一、2021保險業務員傭金怎樣繳納個稅?
Ⅵ 保險營銷業務員的傭金收入應如何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以下簡稱45號公告),對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後,個人保險代理人、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遊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相關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以及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問題作出明確。
稅收規定
1.個人代理(經紀)人及傭金的定義
個人保險代理人,指根據保險企業的委託,在保險企業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自然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
證券經紀人,指接受證券企業的委託,代理其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的證券企業以外的自然人。
傭金,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間人的勞務報酬。
提示:合法取得傭金的個人代理(經紀)人,與接受其代理服務的單位簽訂的是委託代理合同而非勞動僱傭合同,兩者之間不構成任何僱傭勞動關系。個人代理(經紀)人不具有被代理企業任何類別的員工身份,其取得的報酬是向委託方提供獨立的代理、經紀服務後取得的個人勞務報酬,而非工資、薪金等勞動報酬。
2.營改增後增值稅及附加的征繳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有償提供服務(單位或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僱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除外)的個人屬於增值稅納稅人之一,應當繳納增值稅。《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經紀代理服務,指各類經紀、中介、代理服務。
因此,前述個人代理(經紀)人以任何支付方式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所有貨幣和非貨幣收入及其他經濟利益),應按提供經紀代理服務依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還應繳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果個人代理(經紀)人取得的月銷售額未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9萬元)的,按規定免徵增值稅。
鑒於個人代理人數量多、金額小、流動性強等因素,45號公告規定,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可按規定分別委託支付傭金的企業代征增值稅和地方稅費。
3.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特別規定
45號公告規定,接受稅務機關委託代征稅款的企業,向個人代理(經紀)人支付傭金費用時,可代其統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上述企業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應向主管國稅機關出具個人代理(經紀)人相關信息的詳細清單,並同時作為代開增值稅發票的清單,隨發票入賬。
提示:45號公告規定個人代理(經紀)人取得傭金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繼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符合條件的其他個人出售、出租不動產可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後的又一個重大突破。
享受免徵增值稅的納稅人,不得開具(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企業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不管個人代理(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是多少,都不能免徵增值稅。如果要享受免稅,只能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4.對兩類特定業務規定扣除展業成本
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從事代理業務和經紀業務取得的收入,應當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支付傭金的單位為法定扣繳義務人,在支付傭金時應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從2006年6月開始,對保險營銷員取得的傭金中的展業成本(暫定40%)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5號)規定,自2012年10月起,對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中的展業成本(暫定40%)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45號公告規定,個人保險代理人和證券經紀人以其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不含增值稅)減去地方稅費附加及展業成本(傭金收入減去地方稅費附加余額的40%),按照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同時規定,對個人保險代理人和證券經紀人以外的個人代理人取得的傭金,不執行扣除展業成本後計繳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案例解析
①應稅收入的確定
以1個月內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為一次收入,即在企業計發傭金的當月內,個人代理(經紀)人不論分幾次取得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都合並為一次收入征稅。
②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保險、證券企業個人代理(經紀)人分三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一步,以每月取得的傭金收入減去實際繳納的地方稅費附加。
第二步,計算並減去展業成本。
計算展業成本應注意計算基數的變化,從2016年8月起,個人代理(經紀)人應以不含增值稅的傭金收入減去實繳地方稅費後的差額,再乘以40%後的積為展業成本。而此前是以取得的未減去營業稅及附加的初始傭金收入為基數,乘以40%後的積為展業成本。
第三步,減去法定扣除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在確定費用扣除標准時應注意:以不含稅傭金收入減去地方稅費附加和展業成本後的余額為計稅傭金收入,以此確定費用扣除金額。
信用卡和旅遊等其他行業的個人代理人分兩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一步,以每月取得的不含增值稅的傭金等收入減去實際繳納的地方稅費附加。
第二步,再減去法定扣除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③應納稅款的計算
按照稅法規定,勞務報酬的基本稅率是20%;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5萬元的部分,按應繳稅款加征五成(實際稅率30%);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實際稅率40%)。
【案例1】保險企業的代理人劉先生,2016年8月取得傭金收入41200元,應繳稅款計算如下:
換算為不含稅傭金收入:41200÷(1+3%)=40000(元);
企業代征增值稅:40000×3%=1200(元);
企業代征城市維護建設稅:1200×7%=84(元);
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40000-84-(40000-84)×40%〕×(1-20%)×20%=(39916-15966.40)×80%×20%=3831.94(元)。
【案例2】信用卡企業的代理人張女士,2016年8月取得傭金收入51500元,應繳稅款計算如下:
換算為不含稅傭金收入:51500÷(1+3%)=50000(元);
企業代征增值稅:50000×3%=1500(元);
企業代征城市維護建設稅:1500×7%=105(元);
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50000-105)×(1-20%)×30%-2000=9974.80(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Ⅶ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傭金收入怎麼計稅個稅師(1+x個稅計算)證書初級大概要考哪些知識
保險營銷員取得的傭金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保險營銷員),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後,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增值稅的傭金收入×(1-20%) -展業成本-附加稅費
√ 展業成本計算
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即:展業成本=不含增值稅的傭金收入×(1-20%)×25%
√ 附加稅費計算
按照營改增相關稅收政策規定,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屬於小規模納稅人,應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月傭金收入10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
Ⅷ 保險代理人取得傭金收入應如何計稅需並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保險代理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後,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保險代理人取得傭金收入,應當採用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而不適用勞務報酬所得的比例加成預扣法。在具體計算時,以該納稅人截至當期在單位從業月份的累計收入額減除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其他扣除後的余額,比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率表計算當期應預扣預繳稅額,不再預扣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而是在年度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信息,減除專項附加扣除。
Ⅸ 保險從業人員傭金收入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摘要 您好,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費用後的余額計算,收入額=不含增值稅的傭金收入×(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