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原油期貨,原油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在合約到期之前,交易者持有的倉單要按照要求專進行平屬倉,否則很容易造成強制平倉的發生。交易者持有一個固定的合約的時限並不長,尤其是交易者多交易主力合約。
原油期貨合約是不斷更迭的,一個合約到期,相應的就會再上市另一個期貨合約,交易者可以不斷的交易該期貨品種,只是合約月份發生了變化。
溫馨提示:所有金融類衍生品的投資都具有風險性,對於投資者的金融風險管理能力有著較高的要求,不適合沒有專業金融知識的投資者。除了基礎的金融知識外,投資者還應做到自身風險承受的控制,不可盲目的進行投資。
應答時間:2021-01-0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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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商品期貨一般人能持倉多久
看你做的哪個月份,假如是1706合約,就表示這個合約是2017年6月份到期,那最多可以持倉到6月份,如果是1804合約,那就表示是2018年4月份到期,那就可以持倉到明年的四月份
⑶ 期貨主力合約,一般什麼時候開始移倉本月底還是下月初有什麼標志嗎
期貨合約有最後交易日,不同品種不一樣。有的是交割月份的15日、有的是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有的是交割月份的倒數第7個交易日。
1、「主力合約」的意思是當月期中持倉量和成交量最大的合約。約定束成是如此,實際上移倉的時候,常常會有兩個合約的成交都較大。而且這兩個合約有時候還會「輪漲」或者「輪跌」,我常常利用這一點,在不同合約上進行交易。此外,也可以進行跨月套利。人們在主力合約上交易的原因是主力合約成交量大,容易成交,波動也大,容易獲利。而且主力合約常常離當月還有好幾個月的時間,可以做長線,也可以做短線。所以有主力合約和非主力合約之分。
2、「主力合約」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移動。如過一個交割月後,主力合約就會推移到下一個月期的合約上。我們操作上也會相應移倉。換到新的主力合約上去操作。所以主力合約不是指哪一個合約,而是應該理解為:「最活躍的那個合約」。
3、一種是指數編製法,如文華財經,就是將各合約的價格,以成交量為權數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出來的價格,這種方法也是記錄歷史價格的一種方式。筆者個人的經驗,這種方式更科學一些,我有一個交易規則就是:分析用指數,交易看主力。即分析走勢上,看指數,操作上,在主力上建倉、設置止損等。
拓展資料:
期貨技術指標:MACD是根據移動平均線較易掌握趨勢變動的方向之優點所發展出來的,它是利用二條不同速度(一條變動的速率快──短期的移動平均線,另一條較慢──長期的移動平均線)的指數平滑移動平均線來計算二者之間的差離狀況(DIF)作為研判行情的基礎,然後再求取其DIF之9日平滑移動平均線,即MACD線。MACD實際就是運用快速與慢速移動平均線聚合與分離的徵兆,來研判買進與賣進的時機和訊號。
⑷ 期貨合約交割日期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拓展資料: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⑸ 期貨可以持倉一個月嗎,甚至幾個月嗎
舉個簡單例子:五月到期交割的合約,如:1105,理論上可以持倉到5月中旬,但實際上一般投機者在到期前的一個月,就會平倉。移倉到以後月份的,如1106。以此類推,如果做完移倉操作,是可以長期持倉的。
⑹ 個人商品期貨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嗎
可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必須以現貨、金融工具、或根據期貨合約的協議作結算。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
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6)個人期貨合約持倉到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上市的商品期貨品種:
截止2014年10月18日,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國內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貨商品有以下種類:
(1)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熱卷、線材、銅、鋁、鋅、鉛、天然橡膠、燃油、黃金、鋼材、白銀、熱軋卷板、瀝青
(2)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櫚油、玉米、PVC、焦炭、焦煤、鐵礦石、纖板、聚炳烯、雞蛋、膠板、粳稻
(3)鄭州商品交易所:小麥、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秈稻、甲醇、玻璃、菜籽、菜粕、動力煤、錳鐵、硅鐵。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
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
⑺ 期貨交易一定要有個持有時間嗎可以持多久期貨最低買入多少股
雙向交易 股票是單向交易,只能先買股票,才能賣出;而期貨即可以先買進也可以先賣出,這就是雙向交易,熊市也可以賺錢。
期貨交易的一般是大宗商品,基本面較透明,簽訂(買賣)的合約數量理論上是無限的,走勢較平穩,不易操縱。股票的數量是有限的,基本面不透明,容易受到惡莊家操縱。
⑻ 個人投資期貨,合約到期前多長時間會被自動平倉
交易所不同自然人持倉時間也不同 鄭商所和大商所品種自然人可以持倉到合約交割月前最後一天 上期所品種可以持倉到合約交割日到期前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