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給中間人傭金怎麼做賬
給中間人傭金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應專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屬得稅
如果超過個稅勞務收入起征點,就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貳』 關個企業支付給個人的傭金應如何入賬
是必須取得對方去稅務局代開的增值稅發票後,再按勞務報酬所得代扣代回繳個人所得稅,答然後再入賬。
可以記入銷售費用的傭金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有真實合法的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要有發票
『叄』 給客戶的回扣 怎麼入賬
表現於某獲利人在獲利利潤中送給使其獲利的人。
如:甲方因乙方為甲方帶來好處,甲方將得好處部分送給乙方;某導游介紹客人到某店購買紀念品,而店方將給導游部分利潤;
給別人回扣
借:銷售費用
貸: 庫存現據/銀行存款
收到別人給的回扣
借:庫存現據/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拓展資料:
回扣是指賣方從買方支付的商品款項中按一定比例返還給買方的價款。按照是否採取賬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簡單分為兩種,即「賬內明示」的回扣、賬外暗中的回扣。
回扣行為只是商業賄賂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但不能將商業賄賂行為和回扣行為混為一談,商業賄賂行為還有其他的表現形式。
回扣僅是商業賄賂的一種表現方式
由於很多人片面理解了《反不正當競爭法》、《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的規定,時常能聽到商業賄賂就等同於回扣的聲音,這種觀點需要加以更正。的確,商業賄賂較為典型的客觀表現形式是賬外暗中給予或收受「回扣」,但這不過只是商業賄賂的一種形式。商業賄賂還包括其他類型的賄賂方式,如直接送以財物、其他利益來購買或銷售商品;如買方為購得緊俏商品而給予賣方的金錢、財物等等。如果在審計實踐中,或其他行政執法、司法裁判中只針對回扣來查處商業賄賂的,這將遺漏很多的商業賄賂案件。
資料來源:網路-回扣
『肆』 傭金收入怎麼入賬
支付給員工的來銷售傭金,應該由其到稅務代開勞務發票,單位根據發票入帳。
借款:銷售費用——傭金
現金貸款:
個人未提供發票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款:銷售費用——傭金
貸款:應納稅額-個人所得稅
企業應當通過「銷售費用」核算銷售費用的發生和結轉。借項應將企業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登記,貸項應在登記期末將銷售項費用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後,「銷售費用」賬戶不存在余額。「銷售費用」項,按照銷售費用項分項列示。
(4)返給客戶傭金怎麼入賬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保險、展覽、廣告、運輸、裝卸等費用,應當在「現鈔」和「銀行存款」項目中貸記。
2.企業在專門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設立的銷售機構發生的職工工資、營業費用等經營費用,應當計入「應付職工工資」、「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項目的借方和貸方。
3.年末,該項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項目,項目結轉後不存在余額。
『伍』 給客戶返傭金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經營活動中向中間人支付傭金合法,但向交易相對方反傭金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七條 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一)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
(二)受交易相對方委託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三)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
經營者在交易活動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經營者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的,應當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也應當如實入賬。
經營者的工作人員進行賄賂的,應當認定為經營者的行為;但是,經營者有證據證明該工作人員的行為與為經營者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無關的除外。
『陸』 電商付給個人的返利傭金,怎麼做賬務處理。是否需要納稅
一、國家現行的電商稅收政策是:
電子商務如果有增值稅貨物交易,應該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負擔率百分之四,一般納稅人稅率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進項稅。
二、根據相關的報道,我的建議是:
1.加強對C2C平台的稅收征管,努力做到應征盡征。按照這一思路,應當對C2C平台的個體網商進行強制性的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將其全部納入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管理的范圍。同時,盡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進行代扣代繳以實現應征盡征。如果從理想的依法治稅和稅務機關履行征管職能的角度來看,這一思路並無不妥。但是,從中國的征管實際和實質公平的角度來看,如果按照這一思路解決所謂電商征稅問題,將會導致線上交易的稅收征管力度和實際稅收負擔遠高於線下交易,從而造成實質上的稅負不公。
2.根據中國征管現狀,按照實際公平的要求,盡可能保持稅收的中性。這一思路並不意味著放棄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而是要求稅務機關在現行稅收征管框架下將征管重點放在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網店上,其實質是不出台針對電子商務,尤其是C2C交易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稅收征管框架下,通過完善稅收征管技術手段,在減少漏征漏管戶的同時,重點加強已進行稅務登記企業線上交易的稅收征管,努力實現線上線下交易的稅負公平。
對於C2C交易平台上交易規模較小,無實體經營場所且沒有進行稅務登記的個體網店,應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將其納入稅收征管范圍。為此,有必要修改現行的稅收登記管理辦法,將交易額較小的個體網店比照農村流動商販,適用可以不辦理稅務登記的規定。下一步也可以通過修訂《稅收征管法》,對自然人納稅登記進行明確規定,通過建立覆蓋自然人的普遍登記制度解決個體網店稅務登記的問題。
為鼓勵小微企業的發展,可以考慮進一步提高增值稅、營業稅的起征點,不區分線上線下交易普遍適用,鼓勵超過起征點的個體網店進行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同時研究對小微企業適用所有稅費按綜合計征率簡易徵收的征管辦法。
3.將電子商務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給予稅收優惠。盡管中國近年來電子商務發展迅速,但網路零售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仍不足8%,電子商務對其他領域的滲透和影響才剛剛顯現。為鼓勵電子商務的發展,可以在一段時間內放棄所謂稅收中性原則,對線上交易給予明確且有期限的稅收優惠。但針對線上交易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確且成本較低的區分線上線下交易的征管措施,這一點在實施中有一定的困難。而且針對線上交易的稅收優惠會帶來傳統行業較大的抵觸。
比較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訂與電子商務發展密切相關行業的稅收優惠措施,如對電信運營商在農村地區的互聯網寬頻接入服務收入免稅;對電信運營商在農村地區的互聯網和高速移動網路的設備投資加速折舊或允許進行投資抵免;對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快遞網點收入減免增值稅,等等。
綜上所述,解決目前社會各界爭論的電商征稅問題,應客觀理性地分析電子商務領域稅收問題的實際狀況;在制定稅收政策時,避免就稅收論稅收和片面強調表面稅收公平的錯誤傾向。要從中國現階段稅收征管實際出發,遵循實質公平原則,避免政府不適當的管制和干預。因此,解決電商征稅問題不能採取第一種思路,第二種思路比較穩妥可行,如果條件具備,應積極研究實施第三種思路。
『柒』 會計新手,請教各位大師,給客戶個人的回扣怎麼樣入賬
首先回扣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賬內明示」,一種是「賬外暗中」。
「賬內明示」的回扣,指經營者在銷售產品時可用明示的方式給對方並如實入賬的折扣。比如某些搜索引擎公司承諾消費十萬就返1000,這種方式是法律允許的,所以可以按折扣後的銷售額開票做賬。
而「賬外暗中」的回扣,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時在賬外暗中以現金、實物或其他方式退給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這種方式其實法律是不允許的,但做了總得有辦法解決吧。(建議謹慎操作哦,這種行為已經構成行賄)
只要是公司給出去的錢,賬肯定都是要做的,哪怕是一分錢,老闆自掏腰包除外。
如果金額比較小的話,可以用餐飲發票、滴滴打車發票、高速過路費和加油費來抵扣。
如果金額大的話,可以把這筆錢記作「傭金」,或者以老闆的名義取現,再給回扣方,不過老闆借款超過1年沒有歸還就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稅,而且銀行也會問你取這筆錢的用途哦~
『捌』 給客戶20萬回扣怎麼入賬
給客戶20萬入賬一般當做傭金處理。
一般都是當做傭金處理,傭金是不用發票的,相當以合同做憑據。就相當工資一樣,是不用尋找發票做憑據的,一般公司的做法是公司制定一個傭金錶,給幾點,給哪家客戶,然後領導審核批名後就可。
簡介:
傭金亦稱「牙佣」、「中佣」、「行棧」,簡稱「佣」。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起源很早。在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付給的。
傭金的數量依商品性質、貨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則已約定俗成,形成一些慣例。買辦代外商經營生意取得的收入。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傭金、保證華商信用傭金、銷價差額傭金等,比額參差互異。
『玖』 旅行社介紹客戶給酒店傭金怎麼入賬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