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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的匯率制度

發布時間:2022-06-17 14:55:03

1. 匈牙利的錢幣和人民幣怎麼兌換

匈牙利的錢幣單位是福林,根據2019年12月06日匯率1匈牙利福林=0.02362人民幣,1人民幣=42.3358匈牙利福林。

現流通的紙幣有20000、10000、5000、1000、500五種面額;分別摺合人民幣472.4134、236.2067、118.1034、23.6207、11.8103元。

另有100、50、20、10、5、2、1福林分別摺合人民幣2.3621、1.181、0.4724、0.2362、 0.1181、0.04724、0.02362元;

和50、20、10、5、2、1菲勒的鑄幣。1福林等於100菲勒。其中200福林紙幣已經於2009年11月6日統一回收,不再流通。截止2016年,所有面值的菲勒已經不再流通。

(1)匈牙利的匯率制度擴展閱讀:

匈牙利福林票面人物介紹:

200福林:匈牙利和克羅埃西亞國王查理一世·羅伯特(1288-1342)。

500福林:匈牙利國家英雄,特蘭西瓦尼亞王子弗朗西斯二世·拉克茨(1676-1735)。

1000福林:匈牙利和克羅埃西亞國王馬加什一世(1443-1490)。

2000福林:匈牙利國王加百利·拜特倫(1580-1629)。

5000福林:政治家,作家伊斯特萬·塞切尼伯爵(1791-1860)。

2. 世界各國匯率制度

匯率制度是指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本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匯率制度在匯率的確定,匯率的變動等方面都有具體規定,因此,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了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勝利的前夕,二戰中的45個同盟國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頓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開了「聯合和聯盟國家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了以美國財長助理懷特提出的懷特計劃為基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總稱布雷頓森林協定,從此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具體內容是:美國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為0.888671克,美元與黃金的兌換比例為1盎司黃金=35美元。其它貨幣按各自的含金量與美元掛鉤,確定其與美元的匯率。這就意味著其他國家貨幣都釘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國貨幣圍繞的中心。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平價上下各1%的限度內波動,1971年12月後調整為平價上下2.25%波動,超過這個限度,各國中央銀行有義務在外匯市場上進行干預,以保持匯率的穩定。只有在一國的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才允許貶值或升值。各會員國如需變更平價,必須事先通知基金組織,如果變動的幅度在舊平價的10%以下,基金組織應無異議;若超過10%,須取得基金組織同意後才能變更。如果在基金組織反對的情況下,會員國擅自變更貨幣平價,基金組織有權停止該會員國向基金組織借款的權利。

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的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3、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各國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現在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1).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目前,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2).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本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本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目前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3).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4).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

3. 當前國際的貨幣體系特徵有哪些

一、國際儲備資產多元化
美元仍然是國際儲備資產的中心,但日元、英鎊、馬克(1999年以後被歐元取代)、歐元以及特別提款權所佔的比重不斷上升。
近10年裡,世界外匯儲備結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其主要特點是,美元所佔的比重大幅度上升,而日元的比重明顯下降,歐元已成為第二大儲備貨幣。
二、匯率制度多樣化
鑒於布雷頓森林體系固定匯率制度單一化,難以適應各國經濟發展水平差異的弱點,《牙買加協議》明確規定,國際合作的基本目標是經濟穩定(物價穩定),而不是匯率穩定,於是更具彈性的浮動匯率制度在世界范圍內逐步取代了固定匯率制度。各種匯率安排也相繼出現。IMF把當前各國的匯率制度分為八類[2]:
1.放棄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制度(exchange arrangements with no separate legal tender)
即一國不發行自己的貨幣,而是使用他國貨幣作為本國唯一法定貨幣;或者一個貨幣聯盟中,各成員國使用共同的法定貨幣。例如歐元區國家。
2.貨幣局制度(currency board arrangements)
一國或地區首先確定本幣與某種外匯(通常為美元)的法定匯率,然後按照這個法定以100%的外匯儲備作為保證來發行本幣,並且保持本幣與該外匯的法定匯率不變。最早的貨幣局制度是1849年在模里西斯設立的。20世紀90年代開始,一些國家出現了貨幣局制度的復興,例如阿根廷於1991年、愛沙尼亞於1992年、立陶宛於1994年、波斯尼亞和保加利亞於1997年相繼採用了貨幣局制度。我國的香港地區也執行貨幣局制度。
3.通常的固定釘住匯率制度(conventional fixed peg arrangements)
一國將其貨幣以一固定的匯率釘住某一外國貨幣或外國貨幣籃子,匯率在1%的狹窄區間內波動。這一類國家比較多,有三十幾個。
4.水平波幅內的釘住匯率制度(pegged exchange rates within horizontal bands)
與第三類的區別在於,波動的幅度寬於1%的區間。比如,丹麥實行的波幅為2.5%,塞普勒斯為2.25%,埃及為3%,匈牙利則達到15%。
5.爬行釘住匯率制度(Crawling pegs)
一國貨幣當局以固定的、事先宣布的值,對匯率不時進行小幅調整,或根據多指標對匯率進行小幅調整。
6.爬行波幅匯率制度(exchange rates within crawling band)
一國貨幣匯率保持在圍繞中心匯率的波動區間內,但該中心匯率以固定的、事先宣布的值,或根據多指標,不時地進行調整。如以色列的爬行波幅為22%,白俄羅斯的爬行波幅為5%,烏拉圭則為3%。
7.不事先宣布匯率軌跡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managed floating with no pre-determined path for the exchange rate )
一國貨幣當局在外匯市場進行積極干預以影響匯率,但不事先承諾或宣布匯率的軌跡。
8.獨立浮動匯率制度(independently floating)
本國貨幣匯率由市場決定。貨幣當局偶爾進行干預,這種干預旨在緩和匯率的波動、防止不適當的波動,而不是設定匯率的水平。
三、國際收支調節方式多樣化
包括匯率機制、利率機制、資金融通機制等多種國際收支調節手段。其中匯率機制,簡單來說,就是通過匯率的升值或貶值來調節國際收支。通常,當國際收支面臨逆差時,選擇本幣貶值,以達到促進出口、抑制進口,通過改善貿易收支,進而達到改善國際收支的目的。所謂利率機制,是通過改變利率水平,影響貨幣供給量變動、影響相對物價水平來達到影響國際收支的目的。就資金融通機制而言,是一種短期的緩解國際收支的對策,在國際收支逆差時,通過國際信貸來平穩國際收支。
不過,多種國際收支機制並沒有緩解當前各國所面臨的國際收支困難,順差國長期順差,逆差國長期逆差。在所有國家之中,美國長期巨額的逆差,到2004年,其經常項目赤字已達到6659億美元,約佔GDP的5.7%,這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隱憂。

4. 影響匯率的因素有哪些並預測人民幣匯率將來走向

2015年影響匯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美聯儲加息呼之欲出,預計美元指數將繼續上行,國際資本迴流美國以及美元資產配置需求增加,將導致包括人民幣在內的非美元貨幣繼續承壓。目前,美元兌人民幣1年期NDF價格為6.36元人民幣,較即期價格貶值2.5%左右。
二是我國宏觀經濟總體穩定和國際收支日趨平衡決定當前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基本達到均衡水平。2014年進口相對出口疲軟導致我國經常項目順差較上年增長30%以上,預計2015年經常項目順差將出現負增長,同時我國有望成為對外投資凈輸出國,國際收支日趨平衡會減輕人民幣升值壓力。
三是人民幣國際化進程要求人民幣保持相對穩定。人民幣國際化正在成為全球經濟金融的新亮點,人民幣國際接受程度在快速提高。
2015年是IMF對SDR籃子貨幣是否增加新貨幣進行五年1次的例行評估,人民幣在上次評估中與SDR失之交臂,在此後5年裡人民幣在國際使用方面已取得積極進展,央行為了鞏固人民幣國際化已有成績也會採取適當干預保證人民幣匯率穩定,避免陷入趨勢性貶值。
總之,2015年決定人民幣匯率升貶值因素交織在一起,會增加人民幣匯率走勢的不確定性,正是基於這種不確定性,才會更好地發揮市場在匯價決定中的作用。

5. 關於金融學的問題!

1.B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5/11/17/13959.html
IMF把當前各國的匯率制度分為八類[2]:

1.放棄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制度(exchange arrangements with no separate legal tender)

即一國不發行自己的貨幣,而是使用他國貨幣作為本國唯一法定貨幣;或者一個貨幣聯盟中,各成員國使用共同的法定貨幣。例如歐元區國家。

2.貨幣局制度(currency board arrangements)

一國或地區首先確定本幣與某種外匯(通常為美元)的法定匯率,然後按照這個法定以100%的外匯儲備作為保證來發行本幣,並且保持本幣與該外匯的法定匯率不變。最早的貨幣局制度是1849年在模里西斯設立的。20世紀90年代開始,一些國家出現了貨幣局制度的復興,例如阿根廷於1991年、愛沙尼亞於1992年、立陶宛於1994年、波斯尼亞和保加利亞於1997年相繼採用了貨幣局制度。我國的香港地區也執行貨幣局制度。

3.通常的固定釘住匯率制度(conventional fixed peg arrangements)

一國將其貨幣以一固定的匯率釘住某一外國貨幣或外國貨幣籃子,匯率在1%的狹窄區間內波動。這一類國家比較多,有三十幾個。

4.水平波幅內的釘住匯率制度(pegged exchange rates within horizontal bands)

與第三類的區別在於,波動的幅度寬於1%的區間。比如,丹麥實行的波幅為2.5%,塞普勒斯為2.25%,埃及為3%,匈牙利則達到15%。

5.爬行釘住匯率制度(Crawling pegs)

一國貨幣當局以固定的、事先宣布的值,對匯率不時進行小幅調整,或根據多指標對匯率進行小幅調整。

6.爬行波幅匯率制度(exchange rates within crawling band)

一國貨幣匯率保持在圍繞中心匯率的波動區間內,但該中心匯率以固定的、事先宣布的值,或根據多指標,不時地進行調整。如以色列的爬行波幅為22%,白俄羅斯的爬行波幅為5%,烏拉圭則為3%。

7.不事先宣布匯率軌跡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managed floating with no pre-determined path for the exchange rate )

一國貨幣當局在外匯市場進行積極干預以影響匯率,但不事先承諾或宣布匯率的軌跡。

8.獨立浮動匯率制度(independently floating)

本國貨幣匯率由市場決定。貨幣當局偶爾進行干預,這種干預旨在緩和匯率的波動、防止不適當的波動,而不是設定匯率的水平。

5-1-2 各種匯率制度情況

類別
匯率制度名稱
國家(地區)數量

第1類
放棄獨立法定貨幣
40

第2類
貨幣局制度
8

第3類
固定釘住
40

第4類
水平波幅釘住
5

第5類
爬行釘住
4

第6類
爬行波幅
6

第7類
管理浮動
42

第8類
獨立浮動
40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中國政府宣布實行的是管理浮動匯率制(第7類),但IMF根據匯率的實際表現,將中國(大陸)的匯率制度歸為第3類,也就是固定釘住匯率制[3]。

從各種匯率制度國家(地區)所佔比例看,各種匯率制度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於四大類:放棄獨立法定貨幣(含歐元區12國)、固定釘住制、管理浮動制、獨立浮動制,這四類國家(地區)總數佔全部185個成員國(地區)的近90%。從各種匯率制度國家(地區)經濟規模看,也非常不平衡。其中,第8類(獨立浮動匯率制)GDP規模佔全球比例達到65%。其次是第1類(無獨立法定貨幣),經濟規模佔全球20%。其餘6類經濟規模總和僅佔全球的15%[4]。

2.BCD都是,應要選一個的話,我會選B
按照國際金融市場上通行的劃分方法,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包括傳統金融產品和近年新創新的金融產品兩大類。傳統的金融產品包括三部分:一是傳統的中間業務,包括信貸業務、租賃業務和代理業務;二是對外擔保業務,包括客戶償還貸款、匯票承兌、信用證使用的擔保等;三是貸款與投保承諾,它包括可撤銷的和不可撤銷的。而新創新的金融產品包括金融期貨、遠期利率協議、互換等

3.確定是D
國際財富轉移手段職能的例子還有戰爭賠款

6. 匈牙利幣兌換人民幣的兌換率是多少

匯率數據更新時間:2009-4-30 21:13:27 單位:人民幣/100外幣

貨幣名稱 現匯買入價 現鈔買入價 賣出價 中間價 基準價

日元 JPY 6.9509 6.8043 7.0067 6.9788 6.9803

此外匯牌價匯率表僅供參考,以實際交易匯率為准。

7. 金融學問題

1.B

IMF把當前各國的匯率制度分為八類[2]:

1.放棄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制度(exchange arrangements with no separate legal tender)

即一國不發行自己的貨幣,而是使用他國貨幣作為本國唯一法定貨幣;或者一個貨幣聯盟中,各成員國使用共同的法定貨幣。例如歐元區國家。

2.貨幣局制度(currency board arrangements)

一國或地區首先確定本幣與某種外匯(通常為美元)的法定匯率,然後按照這個法定以100%的外匯儲備作為保證來發行本幣,並且保持本幣與該外匯的法定匯率不變。最早的貨幣局制度是1849年在模里西斯設立的。20世紀90年代開始,一些國家出現了貨幣局制度的復興,例如阿根廷於1991年、愛沙尼亞於1992年、立陶宛於1994年、波斯尼亞和保加利亞於1997年相繼採用了貨幣局制度。我國的香港地區也執行貨幣局制度。

3.通常的固定釘住匯率制度(conventional fixed peg arrangements)

一國將其貨幣以一固定的匯率釘住某一外國貨幣或外國貨幣籃子,匯率在1%的狹窄區間內波動。這一類國家比較多,有三十幾個。

4.水平波幅內的釘住匯率制度(pegged exchange rates within horizontal bands)

與第三類的區別在於,波動的幅度寬於1%的區間。比如,丹麥實行的波幅為2.5%,塞普勒斯為2.25%,埃及為3%,匈牙利則達到15%。

5.爬行釘住匯率制度(Crawling pegs)

一國貨幣當局以固定的、事先宣布的值,對匯率不時進行小幅調整,或根據多指標對匯率進行小幅調整。

6.爬行波幅匯率制度(exchange rates within crawling band)

一國貨幣匯率保持在圍繞中心匯率的波動區間內,但該中心匯率以固定的、事先宣布的值,或根據多指標,不時地進行調整。如以色列的爬行波幅為22%,白俄羅斯的爬行波幅為5%,烏拉圭則為3%。

7.不事先宣布匯率軌跡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managed floating with no pre-determined path for the exchange rate )

一國貨幣當局在外匯市場進行積極干預以影響匯率,但不事先承諾或宣布匯率的軌跡。

8.獨立浮動匯率制度(independently floating)

本國貨幣匯率由市場決定。貨幣當局偶爾進行干預,這種干預旨在緩和匯率的波動、防止不適當的波動,而不是設定匯率的水平。

5-1-2 各種匯率制度情況

類別
匯率制度名稱
國家(地區)數量

第1類
放棄獨立法定貨幣
40

第2類
貨幣局制度
8

第3類
固定釘住
40

第4類
水平波幅釘住
5

第5類
爬行釘住
4

第6類
爬行波幅
6

第7類
管理浮動
42

第8類
獨立浮動
40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中國政府宣布實行的是管理浮動匯率制(第7類),但IMF根據匯率的實際表現,將中國(大陸)的匯率制度歸為第3類,也就是固定釘住匯率制[3]。

從各種匯率制度國家(地區)所佔比例看,各種匯率制度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於四大類:放棄獨立法定貨幣(含歐元區12國)、固定釘住制、管理浮動制、獨立浮動制,這四類國家(地區)總數佔全部185個成員國(地區)的近90%。從各種匯率制度國家(地區)經濟規模看,也非常不平衡。其中,第8類(獨立浮動匯率制)GDP規模佔全球比例達到65%。其次是第1類(無獨立法定貨幣),經濟規模佔全球20%。其餘6類經濟規模總和僅佔全球的15%[4]。

2.BCD都是,應要選一個的話,我會選B
按照國際金融市場上通行的劃分方法,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包括傳統金融產品和近年新創新的金融產品兩大類。傳統的金融產品包括三部分:一是傳統的中間業務,包括信貸業務、租賃業務和代理業務;二是對外擔保業務,包括客戶償還貸款、匯票承兌、信用證使用的擔保等;三是貸款與投保承諾,它包括可撤銷的和不可撤銷的。而新創新的金融產品包括金融期貨、遠期利率協議、互換等

3.確定是D
國際財富轉移手段職能的例子還有戰爭賠款
希望採納

8. 1000美元等於多少人民幣

2021年3月7號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是6.497。6.497×10=6497。21年3月7號一千美元對人民幣匯率是6497

9. 發展中國家的匯率制度有哪些

匯率制度的內容:
1.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2.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
3.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4.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已完成的目錄數少於預期值;
匯率制度的研究包括兩個基本視角:匯率制度是如何形成和決定的?如何選擇匯率制度?前者是實證問題,後者屬於規范分析。
匯率制度分類是研究匯率制度優劣性和匯率制度選擇的基礎,而對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關系的考察,首先在於對匯率制度如何分類。由於不同的分類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匯率制度的選擇成為宏觀經濟領域最具爭議性的問題。
考慮因素:
根據IMF1997年5月的《世界經濟展望》所做的分析,在選擇匯率制度時,應考慮一下因素:
第一,經濟規模與開放程度。如果貿易佔GNP份額很大,那麼貨幣不穩定的成本就會很高,最好採用固定匯率制度。
第二,通貨膨脹率。如果一國的通貨膨脹率比其貿易夥伴高,那麼它的匯率必須浮動,以防止它的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下降,如果通貨膨脹的差異適度,那麼最好選用固定匯率制度。
第三,勞動力市場彈性。工資越是具有剛性,就越需要選擇浮動匯率制,以利於經濟更好的對外部沖擊做出反應。
第四,金融市場發育程度。金融市場發育不成熟的發展中國家,選擇自由浮動制度時不明智的,因為少量的外幣交易就會引發市場行情的劇烈動盪。
第五,政策制定者的可信度。中央銀行的聲望越差,採用盯住匯率制來建立控制通貨膨脹信心的情況就越普遍。固定匯率制幫助拉丁美洲經濟減緩了通貨膨脹。
第六,資本流動性。一國經濟對國際資本越開放,保持固定匯率制就越難,就越傾向於採用浮動匯率制。[1]
制度特點:
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以本位貨幣本身或法定含金量為確定匯率的基準,匯率比較穩定的一種匯率制度。在不同的貨幣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固定匯率制度。
金本位制度
特點:是一種以黃金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該體系的匯率制度安排,是釘住型的匯率制度。
(1)黃金成為兩國匯率決定的實在的物質基礎。
(2)匯率僅在鑄幣平價的上下各6‰左右波動,幅度很小。
(3)匯率的穩定是自動而非依賴人為的措施來維持。

10. 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包括哪六種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宣布,經國務院批准,自2005年7月21日起,中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版基礎,參考一籃子貨權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從原本緊盯美元的匯率制度,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

2017年1月1日起,按照CFETS貨幣籃子選樣規則,CFETS貨幣籃子新增11種2016年掛牌人民幣對外匯交易幣種,CFETS籃子貨幣數量由13種變為24種,有:美元、歐元、日元、港元、英鎊、澳元、紐元、新加坡元、瑞士法郎、加元、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泰銖、南非蘭特、韓元、阿聯酋迪拉姆、沙特里亞爾、匈牙利福林、波蘭茲羅提、丹麥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土耳其里拉、墨西哥比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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