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規定
法律分析: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相關要求規定:
1、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2、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3、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⑵ 保險公司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一般規定
1.扣除標准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過銀行委託銷售非壽險投資型保險產品而支付的手續費用,可在其全部用收取的全部款項8%的比例以內據實扣除。
●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個人不包括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
2.扣除要求
●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
●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3.不得扣除的情形
●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4.核算要求
●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二、郵儲銀行按照規定支付給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代理費不屬於手續費及傭金範圍,可據實扣除
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按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要求,接受郵儲銀行的委託,繼續辦理吸收儲蓄存款等基礎金融業務。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吸收儲蓄存款後,資金交由郵儲銀行運作、使用。郵儲銀行運作、使用取得利息收入,按照國家規定的結算方式,在郵儲銀行與郵政企業進行分配,並以「代理費」的形式,向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支付此收益。
郵儲銀行按照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規定支付給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上述「代理費」,不屬於此文中所規定的「手續費及傭金」范圍,准予據實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關於從事代理服務企業營業成本稅前扣除問題
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四、關於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如委託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等),需向經紀人、代辦商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其實際發生的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上述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僅限於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因委託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五、關於手續費傭金支出的發票取得問題
企業支付給企業與個人的手續費、傭金,應取得稅務發票才能在稅前扣除,如果對方不能開具相關發票,可建議對方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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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公司支付傭金支出怎麼開票
摘要 一、"傭金"屬於"服務業",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應當到地稅機關開具發票申報繳納稅款.
⑷ 網路訂房傭金支出,作為酒店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摘要 只是比正常訂房多了一項支出:給網站的傭金。和網站要網路服務費或廣告費發票做支出就好。借銷售費用就好啦。
⑸ 什麼是傭金支出
就是說你做夠它的廣告推廣數
你的傭金它會在30個工作日內給你打到你的支付寶賬戶上
⑹ 手續費及傭金稅前扣除標准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標准:
(1)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准予據實扣除;人身保險:10%。
2.電信企業委託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准予據實扣除。
3.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收入金額的5%計算扣除限額。
(2)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一條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二)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⑺ 保險企業手續費以及傭金支出稅前的扣除政策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費用不超過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再扣除;其他事項依照原來的政策執行。
現就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二、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其他事項繼續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中第二條至第五條相關規定處理。保險企業應建立健全手續費及傭金的相關管理制度,並加強手續費及傭金結轉扣除的台賬管理。
三、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中關於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稅前扣除的政策和第六條同時廢止。保險企業2018年度匯算清繳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
拓展資料
傭金和手續費是指什麼
1、費用繳納不同。傭金是在提供代理服務後產生的費用;而手續費是在提供服務前就需要繳納的費用。
2、收取方式不同。傭金通常是根據雙方約定的金額來收取的;而手續費通常是固定的,根據服務項目不同,所收取的費用也不同。
3、費用性質不同。傭金收入就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而手續費可以為行政收費,即在完成行政事項前所需繳納的費用。
⑻ 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規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合稱新稅法)有關規定,現將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四、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五、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六、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新稅法實施之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前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所得稅稅前扣除事項按本通知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