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商付給個人的返利傭金,怎麼做賬務處理。是否需要納稅
一、國家現行的電商稅收政策是:
電子商務如果有增值稅貨物交易,應該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負擔率百分之四,一般納稅人稅率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進項稅。
二、根據相關的報道,我的建議是:
1.加強對C2C平台的稅收征管,努力做到應征盡征。按照這一思路,應當對C2C平台的個體網商進行強制性的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將其全部納入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管理的范圍。同時,盡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進行代扣代繳以實現應征盡征。如果從理想的依法治稅和稅務機關履行征管職能的角度來看,這一思路並無不妥。但是,從中國的征管實際和實質公平的角度來看,如果按照這一思路解決所謂電商征稅問題,將會導致線上交易的稅收征管力度和實際稅收負擔遠高於線下交易,從而造成實質上的稅負不公。
2.根據中國征管現狀,按照實際公平的要求,盡可能保持稅收的中性。這一思路並不意味著放棄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而是要求稅務機關在現行稅收征管框架下將征管重點放在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網店上,其實質是不出台針對電子商務,尤其是C2C交易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稅收征管框架下,通過完善稅收征管技術手段,在減少漏征漏管戶的同時,重點加強已進行稅務登記企業線上交易的稅收征管,努力實現線上線下交易的稅負公平。
對於C2C交易平台上交易規模較小,無實體經營場所且沒有進行稅務登記的個體網店,應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將其納入稅收征管范圍。為此,有必要修改現行的稅收登記管理辦法,將交易額較小的個體網店比照農村流動商販,適用可以不辦理稅務登記的規定。下一步也可以通過修訂《稅收征管法》,對自然人納稅登記進行明確規定,通過建立覆蓋自然人的普遍登記制度解決個體網店稅務登記的問題。
為鼓勵小微企業的發展,可以考慮進一步提高增值稅、營業稅的起征點,不區分線上線下交易普遍適用,鼓勵超過起征點的個體網店進行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同時研究對小微企業適用所有稅費按綜合計征率簡易徵收的征管辦法。
3.將電子商務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給予稅收優惠。盡管中國近年來電子商務發展迅速,但網路零售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仍不足8%,電子商務對其他領域的滲透和影響才剛剛顯現。為鼓勵電子商務的發展,可以在一段時間內放棄所謂稅收中性原則,對線上交易給予明確且有期限的稅收優惠。但針對線上交易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確且成本較低的區分線上線下交易的征管措施,這一點在實施中有一定的困難。而且針對線上交易的稅收優惠會帶來傳統行業較大的抵觸。
比較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訂與電子商務發展密切相關行業的稅收優惠措施,如對電信運營商在農村地區的互聯網寬頻接入服務收入免稅;對電信運營商在農村地區的互聯網和高速移動網路的設備投資加速折舊或允許進行投資抵免;對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快遞網點收入減免增值稅,等等。
綜上所述,解決目前社會各界爭論的電商征稅問題,應客觀理性地分析電子商務領域稅收問題的實際狀況;在制定稅收政策時,避免就稅收論稅收和片面強調表面稅收公平的錯誤傾向。要從中國現階段稅收征管實際出發,遵循實質公平原則,避免政府不適當的管制和干預。因此,解決電商征稅問題不能採取第一種思路,第二種思路比較穩妥可行,如果條件具備,應積極研究實施第三種思路。
Ⅱ 支付寶幫忙轉賬然後賺取傭金是什麼套路
現在騙子的技術越來越高超,為了賺錢不惜一切代價,想盡各種套路賺錢。支付寶幫忙轉賬然後賺取傭金肯定是不現實的,只有傻子才會上當受騙。
一、先甜後苦的模式大多數對方會採取剛開始支付寶轉賬之後就會立即給自己的傭金,並且剛開始是小額的轉賬,隨著對方越來越熟悉,對自己的戒備越來越底的時候,就會讓對方進行大額的轉賬。在自己進行十分的順利,並且滋滋樂道的時候就會讓自己進行一筆大的轉賬,然後就會消失不見,當自己反應過來被騙的時候,已經聯系不到對方。
生活中有很多的兼職,但是我們一定要擦清自己的雙眼,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很多時候,我們應該提高警惕,不要拿金錢開玩笑,這樣只會加大自己的風險,讓自己的錢受到威脅,並且讓自己上當受騙。支付寶不管什麼情況下都應該保管好,不要做一些與自己無關的事情,這樣才便於保護自己的財產。
Ⅲ 中國平安發了負佣通知書給我 不還會怎麼樣
負佣就是你在上月的業績所獲的傭金,在這月剛好你上月的保單在猶豫期退保了,所以你要還回你所拿的傭金和訓練津貼。不還的話你會被公司扣完品質份後辭退,還要負擔法律責任。
Ⅳ 請問房地產結了傭金給員工,客戶退房後公司要員工退回傭金合理嗎
不合理的。員工賣房後拿到傭金,後來買房者退房,員工不需要把傭金返還給公司,因為員工的業務已經做成,和買房者退房是沒有關系的。
同時這也需要區分下是否公司有相應制度和規定、是否員工知情,是否退房退費有員工的主觀故意,有制度按制度處理,沒制度協商處理。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拓展資料:
房地產銷售傭金提成結算標准 :
1、完成銷售1-3套,傭金提成按1‰計算;
2、在完成1-3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1-2套,傭金提成按1.5‰計算;
3、 在完成5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1-2套,傭金提成按2‰計算;
4、 在完成7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1-2套,傭金提成按2.5‰計算;
5、 在完成9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部分,傭金提成按3‰計算;
6、 完成15套銷售量以上,超額完成部分,傭金提成按3.5%計算;
7、 每一銷售量完成階段完成量的傭金提成單獨計算,不做累加。
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換、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做法,是當事人商量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奏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Ⅳ 支付給個人傭金的賬目處理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一是要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是支付的對象必須內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容納稅人或個人;
三是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一般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傭金在會計的處理上是計入營業費用(銷售費用)。
符合上述規定的傭金應計入營業費用(或銷售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
Ⅵ 給個人發傭金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避稅
給個人的銷售傭金,應該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百入計征個度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3號)規定,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問,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答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6)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風險擴展閱讀
一般業務人員的提成計入銷售費用專,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屬--業務人員
實際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業務人員
貸: 銀行存款
Ⅶ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能否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一)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向個人(本企業雇員除外)支付傭金,不超過服務金額的5%,取得相應發票(個人可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可在稅前扣除,如果是只附領款憑證,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Ⅷ 傭金如何避稅
三種傭金避稅方法(主要針對企業支付給個人的傭金):
1.現金方式發放
為了工資避稅,有些公司會以現金方式發放薪資,而不使用銀行代發。不過隨著支付管理制度的發展,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現金方式發放工資將會被取代。對那些想在現金工資避稅上做文章的企業來說,以後要想用這種方式「偷稅」「漏稅」是無法實現了。
2.虛開發票抵扣
這算是許多企業常用的風險較大的避稅手法,不但違規而且違法。企業將員工工資分解成基本工資,年終獎,過節費,各類補貼等進行發放,再讓員工每個月找發票來沖抵,以報銷的形式達到工資避稅的目的。這種工資避稅方法企業能夠抵扣成本員工到手工資高,近年來一直十分受歡迎。然而7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嚴發票令」堵死了「發票抵工資」的後路。
3.虛增人頭虛列
稅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必須交五險一金才能稅前列支,因此許多企業利用這個漏洞,使用無業人員或退休人員的身份證虛列工資,甚至編造職工名字虛增人頭,使用虛假工資單入賬。 因為稅務局平時不審核五險一金和工資之間的邏輯關系,因此被鑽了空子。然而金稅三期上線後,全員全額申報,再加上社保審計與稅局大數據共享,此種工資避稅方法已經沒有生存空間了。之所以以上工資避稅手法會被稅務稽查處罰,正是因為這些工資避稅手法都遊走於合理避稅和偷稅漏稅的灰色地帶。
Ⅸ 支付個人傭金,必須通過銀行轉賬嗎現金支付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支付個人傭金,不一定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現金支付也可以。
也就是說:支付給個人有傭金沒有硬性規定必須通過轉賬方式才可以稅前扣除。支付給個人以外單位的手續費及傭金,必須採用銀行轉賬方式。
Ⅹ 付給個人銷售傭金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嗎
一、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7修訂) 第八條 之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因此,你公司是法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不代扣代繳的法律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