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現在的匯率制度是什麼
中國截止到2018年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中國的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
(1)什麼時候現行匯率法擴展閱讀:
匯率制度的內容:
1.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2.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
3.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4.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匯率制度的研究包括兩個基本視角:匯率制度是如何形成和決定的。如何選擇匯率制度。前者是實證問題,後者屬於規范分析。
匯率制度分類是研究匯率制度優劣性和匯率制度選擇的基礎,而對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關系的考察,首先在於對匯率制度如何分類。由於不同的分類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匯率制度的選擇成為宏觀經濟領域最具爭議性的問題。
參考鏈接:網路--中國匯率制度
B. 中國現行匯率制度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本次匯率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參考一籃子表明外幣之間的匯率變化會影響人民幣匯率,但參考一籃子貨幣不等於盯住一籃子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這將有利於增加匯率彈性,抑制單邊投機,維護多邊匯.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0.3%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3%的幅度內浮動率穩定。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這是一次性地小幅升值2%,並不是指人民幣匯率第一步調整2%,事後還會有進一步的調整。因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C. 人民幣匯率的法律制度
人民幣匯率的法律制度:
一、人民幣匯率制度概述
一國貨幣匯率的高低,不僅體現了本幣對其他貨幣購買力的相對強弱,還涉及資源分配等利益問題。因此如果沒有必要的制度約束,各國在確定本幣匯率時常從本國利益出發,趨利避害,損害他國利益,不利於世界經濟貿易的發展。為了維護各國共同利益,促進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的持續發展,在世界范圍內對匯率的變動作出一些合理的規定,從而形成了各國共同遵守的匯率制度。
所謂匯率制度指的是一個國家的貨幣當局對本國貨幣匯率變動的基本方式所作出的規定。按照匯率變動幅度的大小可分為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當一國政府為了防止資金外流或流入,改善本國國際收支和穩定本國貨幣匯率時會進行外匯管制。
二、貨幣政策概述
貨幣政策有狹義廣義之分,狹義貨幣政策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其特定的經濟目標而採用的各種控制和調節貨幣供應量或信用量的方針和措施的總稱,包括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和外匯政策。廣義的貨幣政策指政府、中央銀行和其他有關部門所有有關貨幣方面的規定和採取的影響金融變數的一切措施。
貨幣政策分為擴張性的和緊縮性的兩種。積極的貨幣政策是通過提高貨幣供應增長速度來刺激總需求,在這種政策下,取得信貸更為容易,利息率會降低。因此,當總需求與經濟的生產能力相比很低時,使用擴張性的貨幣政策較合適。消極的貨幣政策是通過削減貨幣供應的增長率來降低總需求水平,在這種政策下,取得信貸較為困難,利息率也隨之提高。因此,在通貨膨脹較嚴重時,採用消極的貨幣政策較合適。
三、人民幣匯率制度與貨幣政策的沖突
克魯格曼三角形
保羅·克魯格曼認為,一個國家的金融政策有三個基本目標,即本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匯率的穩定性和資本的自由流動,而這三個目標是不可能同時實現的,這就是克魯格曼的三角形。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理想的選擇當然是保住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匯率的穩定,而放棄資本的自由流動,也即實行外匯管制。然而,外匯管制存在種種弊端,或者由於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如對外開放,或者由於外力——特別是WTO、IMF和發達國家——的推動,往往不得不解除外匯管制。這時,就只好放棄匯率穩定,實行浮動匯率制。從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機制來看,現行的匯率制度決定了人民幣匯率水平只能在合理的、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
D. 現行匯率法的基本特點
現行匯率法的基本特徵。在現行匯率法下,對國外子公司報表中的所有資產、負債項目都要按單一的現行(期末)匯率折算,其目的在於保持子公司外幣報表原先表述的財務結果和關系,同時揭示匯率變動對母公司在國外子公司的投資凈額(子公司報表中的母公司權益)的影響,其著眼點與不同的資產、負債項目在交易時日的不同計量屬性毫不相干。正因為如此,折算的結果將以「折算調整額」這一獨立的項目,包含在合並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內,並且除非母公司出售其對國外子公司的投資或對其清算,平時均不得減少這部分析算差額累計數。
E. 現行匯率法是什麼意思
現行匯率法又稱期末匯率法或單一匯率法。現行匯率法,是以編報日的現行匯率折算所有的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項目。只有公司的實收資本或股本項目,仍按收到資本或發行股份時日的歷史匯率折算。
F. 外幣折算方法有哪些
外幣折算的四種方法:單一匯率法:現行匯率法(以現行匯率為主要折算匯率的外幣報表折算方法);多種匯率法:流動與非流動項目法、貨幣與非貨幣項目法、時態法。在流動與非流動項目法下,將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和負債項目劃分為流動性項目與非流動性項目兩大類。在貨幣與非流貨幣項目法下,將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和負債項目劃分為貨幣性項目與非貨幣性項目兩大類。時態法又稱為時間度量法是一種以資產、負債項目的計量屬性作為選擇折算匯率依據的一種外幣報表折算方法。
折算方法優缺點
(1)流動與非流動項目法
優點:對流動資產和流動負責都採用現行匯率折算,有利於對子公司營運資金進行核算分析。
缺點:對非流動項目採用歷史匯率折算掩蓋了它們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對存貨和現金等流動項目採用現行匯率,沒有反應出存貨的實際情況。
(2)貨幣與非貨幣項目法
優點:反映了匯率變動對資產、負責各項目的不同影響,體現了貨幣性項目承受匯率風險這一事實。
缺點:適當的折算匯率與資產、負責項目的分類未必存在直接聯系,因此貨幣性與非貨幣性項目法沒有解決外幣報表折算的實際問題。
(3)時態法
優點:時態法比較靈活,符合資產和負責的計量基礎。
缺點:把折算損益包括在當前損益之中,改變了原來外幣報表中各項目之間的比例關系。
(4)現行匯率法
優點:現行匯率法採用單一匯率對各項資產負債進行折算,相當於各項目乘上一個常數,因而計算簡便,而且折算後報表中各項目之間的比例關系能夠和折算前保持一致。
缺點:將外幣報表中按歷史成本表示的資產項目按編表日現行匯率折算,其折算結果,即不是資產的歷史成本,也不是資產的現行市價。此外,現行匯率法假設所有的外幣資產都受匯率變動的影響,這顯然與實際情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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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現行匯率法是什麼意思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也稱單一匯率法,在這種方法下,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資產、負債項目,都按照編表日的現行匯率進行折算,只有所有者權益項目按收到時的歷史匯率折算,未分配利潤項目則軋算的平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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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現行匯率法是什麼意思呢
現行匯率法,是以編報日的現行匯率折算所有的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項目。只有公司的實收資本或股本項目,仍按收到資本或發行股份時日的歷史匯率折算。
I.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方法的研究
關於外幣財務報表折算方法的研究
摘要: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跨國公司不僅在數量上日益增多,而且在規模上也不斷擴大,海外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紛紛建立使得外幣報表折算問題日益重要。目前,各國對外幣報表折算問題的研究還遠遠不能滿足會計實務的需要,還有許多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特別是我國,外幣報表折算問題的研究更是處於起步階段。因此,討論外幣報表折算問題具有現實的緊迫性。外幣報表折算是當今國際會計的四大難題之一,它主要是為了滿足跨國公司編制合並報表的需要,其難點主要集中在各種折算方法的選擇上。目前國際上有關外幣報表折算的基本方法有四種:區分流動與非流動性項目法、區分貨幣與非貨幣性項目法、時態法和現行匯率法, 其中時態法與現行匯率法是兩種流行但對立的折算方法。結合我國目前的具體經濟環境和折算的目的,時態法應是當前我國企業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現實選擇。
關鍵字 :外幣報表折算 折算方法 適用性
一、外幣報表折算的目的
外幣報表折算的目的可以概括為兩個:一是為了提供特種會計報表,以滿足習慣於不同貨幣觀念的報表使用者閱讀;二是為了編制跨國公司的合並會計報表。第一種目的的外幣報表折算的要求比較簡單,它只要求通過折算改變原報表特定的表述形式,而以合並會計報表為目的的外幣報表折算就要復雜得多,它要考慮不同性質企業的折算要求。 國外企業根據其相關的融資和經營方式,可以區分為“母公司經營的有機組成部分的國外子公司”和“獨立經營的境外實體”兩種。前一種子公司的經營活動被看作是母公司經營在國外的擴展,並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作為母公司本國貨幣的現金流動而存在的,如其經營活動僅限於代銷母公司的出口商品、匯回貨款和向母公司分利,或者只限於為母公司生產其包銷的產品而從母公司銷售收入中收回其繼續生產所需的外匯資金並向母公司分利。當有關的匯率一有變動,就會直接影響到母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現金流量,這種影響就像母公司本身從事該項經營活動一樣。因此,對這類國外子公司應當採用時態法,選擇恰當的折算匯率對用外幣表述的報表數額進行折算,折算過程中匯率變動影響所涉及的是國外子公司持有的貨幣性項目和以當地現行市價計量的非貨幣性項目,折算結果計人該年度的合並損益。 後一種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在很大程度上獨立於母公司,且與母公司之間的交易比例不高,主要依靠自己經營和借貸來融資,其發生的成本和費用、實現的收入、籌措的借款等主要使用所在東道國的當地貨幣,匯率變動對母公司的影響僅僅涉及其在子公司的投資凈額。因此,外幣折算是從當地公司(子公司)觀點出發,所關注的問題集中於東道國環境下,在當地進行的經營活動和成果。現行匯率法正好為這類子公司的外幣報表提供了合適的折算模式。在現行匯率法下,對國外子公司報表中所有的資產、負債項目都應按單一的現行匯率折算,折算結果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單列在合並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內,這樣就可以保持作為“國外實體”的子公司外幣報表原先表述的財務結果和財務關系,同時揭示匯率變動對母公司在國外子公司的投資凈額的影響。
報表折算方法的簡介
二、四種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概述
我認為,從現在可供選用的外幣報表折算方法來看,沒有最優的方法,也沒有最差的方法,按照一定的標准選用適當的方法應該是解決外幣報表折算難題的較好思路。下面引用通行的對各種方法的評價,以資佐證。
(一)現行匯率法。該方法是最早採用的方法,也是四種折算方法中最簡單易行的,而且,折算後編制的報表基本上保持了原來報表的各種財務比例,但是有人認為以歷史成本計量的數據用現行匯率折算後,報表數據既非歷史成本,又非現行市價,變成了沒有任何經濟意義的純數字。
(二)流動非流動項目法。按該方法折算後,報表中的流動項目保留了原來報表上的真實比例關系,有助於對營運資本的分析,但它以流動性作為分類標准來選擇折算匯率缺乏理論基礎,實際上,長期應收賬款和長期應付賬款是應承受匯率變動風險的。
(三)貨幣非貨幣項目法。該方法彌補了長期債權、債務在流動非流動項目法下不承受匯率變動風險的缺陷,但是,貨幣性非貨幣性項目的劃分本身是比較困難的,並且,僅僅根據某項目是貨幣性的或非貨幣性的來決定該項目的折算匯率,同樣缺乏理論依據。
(四)時態法。時態法是對貨幣非貨幣性項目法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它基本上保持了計量屬性的一致性,以計量屬性作為匯率選擇的標准有理論依據。缺點主要是操作復雜,且會改變會計報表的各項財務比例。
三、時態法與現行匯率法的方法分析
在進行外幣報表折算時主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折算匯率的選擇;二是外幣報表折算損益的處理。在當前西方會計實務中,比較流行的外幣報表折算方法是時態法和現行匯率法。
(一) 時態法與現行匯率法的理論分析
從20世紀30年代起,對於外幣報表折算,出現了流動與非流動性法、貨幣非貨幣性法、現行匯率法、時態法。前兩種方法,都是依據對資產、負債項目的分類來決定選擇何種折算匯率。但是,外幣折算是個計量問題,不是資產或負債的分類問題,這就意味著前兩種折算方法缺乏科學根據,所以現在已很少被採用了。我國在具體會計准則《外幣折算》中採用的是現行匯率法和時態法,下面對這兩種方法加以分析。
現行匯率法,現行匯率法又稱期末匯率法,是將外幣報表中的所有資產和負債等項目都統一按現行匯率進行折算。這種方法不改變外幣報表性質,只改變其表現形式,並能夠揭示匯率變動時對母公司在國外子公司的投資凈額的影響。現行匯率法假定所有的資產、負債項目都暴露在匯率風險下,都要遭受現行匯率變動的影響,故對所有的資產、負債項目均按編制日的匯率予以折算。現行匯率法遭到了許多會計界人士的批評。首先,它假定所有的資產、負債項目都暴露在匯率風險下,與子公司存貨、固定資產等的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隨所在國貨幣的升貶值而變動的經濟現象不符;其次,現行匯率法把子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按當地的效用來計量,與合並會計報表的編制目的相違背,因為依據母公司理論,考慮的主要是母公司股東的利益;第三,現行匯率法下,對按歷史成本計量的存貨、固定資產等也按編表日的現行匯率折算,違反了傳統的歷史成本模式,改變了折算項目的計量基礎。 時態法,時態法又稱時間度量法,是指對現金、應收及應付項目按現行匯率折算,對其他的資產和負債項目則根據其性質分別按歷史匯率和現行匯率折算。其理論依據是:外幣報表折算是對已按外幣計量的既定價值改用本位幣的重新表述,它不改變計量項目的屬性。時態法認為外幣報表折算只是一種計量轉換程序,是將國外子公司的外幣報表以母公司的報告貨幣進行重新表述的過程。它不應改變折算項目的計量基礎,只能改變其計量單位。為了保持各資產、負債項目的計量基礎,需要分別按其計量日期的匯率折算。時態法的一個主要特點是與母公司理論下合並報表的編制目的相吻合。時態法從母公司理論出發,認為母公司的股東關心的'是那些能為母公司控制的國外子公司資源在母公司國內效用的大小,而非在子公司所在國效用的大小,因此,應以母公司的報告貨幣作為統一計量單位對國外子公司的外幣報表按其原來的計量屬性進行等額表述。有的會計師對時態法進行批評指出,利用時態法對外幣報表進行折算會改變子公司原有的財務比率,並且在匯率劇烈變動時,將折算差額直接計入損益表,會歪曲子公司的經營成果,不利於對其進行業績評價。但是,從母公司理論的合並報表編制目的來看,這種指責是難以站穩腳跟的。因為它關心的是以母公司所在國貨幣衡量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利益,當匯率發生劇烈變化時,必須客觀反映這部分利益所起的相應變化。
J. 我國採用哪種外幣報表折算方法
我國會計准則採用的折算方法,具體如下:
1、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期末匯率)折算,
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特殊:盈餘公積)項目外,其他項目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歷史匯率)。(原因:以前有利潤及利潤分配表,「未分配利潤」來源於此,現在為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2、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或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
3、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 所有者權益項目下 的「其他綜合收益」 項目列示。
時態法更適合我國國情。因為中國目前仍屬資本稀缺國,在今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國內公司對外投資的規模和數量不會在總資本中占很大比重,並且這些公司的國外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大都限於銷售母公司的產品、匯回貨款等活動,相當於母公司在國外的延伸,因此適用時態法。
(10)什麼時候現行匯率法擴展閱讀
目前世界各國現行的外幣報表折算方法,主要有四種:現行匯率法、流動與非流動法、貨幣與非貨幣法和時態法。
目前流動與非流動法已日趨淘汰,只在少數幾個國家運用,而貨幣與非貨幣法和時態法雖在概念上有所區別,但在歷史成本會計下,兩者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報表折算方法的對立就只剩下現行匯率法與時態法之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