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傭金制度的變革是什麼
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提高競爭優勢是事關一國或一個地區資本市場未來發展的核心問題。事實上,這一問題已引起了有關各方,尤其是監管當局及證券交易所的高度關注。回顧最近幾年世界主要證券市場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甚至目前香港證券市場正在進行的關於延長交易時間的討論,目的均在於提高證券市場的競爭力。明顯地,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是一個自然的選擇。
從固定製到自由制的傭金制度改革之路
一種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降低交易稅率和傭金費率。可以說,這方面正是我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進行交易成本改革的一個主要考慮。當然,稅率與費率方面的降低對於吸引中小投資者,從而促進市場交投活躍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對於一些以中小投資者為主體的新興市場,或者說以散戶為投資主體的市場而言,交易稅費方面改革的意義顯得非常重要。這是因為中小投資群體對由交易稅費導致的成本變化較為敏感,或者說有彈性。但是,如果考慮到我國證券市場包括投資者結構在內的結構性變化,同時把我國證券市場置於世界證券市場這個大的格局中,很明顯,稅費降低的效應將顯著減小。這是因為稅費僅僅構成了證券總交易成本的較小部分。由於這些成本是可見的,因此比較容易受到投資者的關注,而其他很多涉及稅費改革以外的效率增進措施經常受到忽視。這些效率增進措施包括增加交易系統以供不同的投資者選擇、提高交易信息的可獲得性、提高交易信息的持續性與真實性等方面。
傭金制度改革是我國證券市場進行交易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環。事實上,始於000年下半年,隨著國內部分券商明確表示下調交易手續費,標志著「返佣現象」的公開化。盡管當時因缺乏相關法規的認同與支持,傭金費率下調風波暫時得以平息。但是,「返佣」風波充分表明,必須對原有的傭金制度進行改革。
、傭金制度改革的國際經驗
綜觀國際證券市場傭金制度變遷的軌跡,可以清晰地發現,從管制到放鬆,傭金制度經歷了一個從固定傭金制到自由傭金制的制度變遷過程。盡管因各國證券市場傭金制度變遷存在初始條件的差異,從而導致變遷路徑的不同,但是,傭金制度變遷的國際比較顯然可以為我國證券市場進行傭金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鑒與啟示。
隨著經濟一體化與金融自由化的發展,國際證券市場傭金制度基本經歷了從固定製到自由制的結構變遷。作為一種制度創新,傭金制度改革首先始於美國證券市場。975年5月,美國對傳統的傭金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取消了固定傭金制度,實行協商傭金制度。在美國的示範效應下,同時伴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沖擊,世界范圍內傳統的傭金制度經歷了一次重大的制度轉換。0世紀80年代以來,法、英、澳、意等發達國家逐步啟動了傭金制度自由化的進程。0世紀90年代以來,傭金制度自由化的趨勢進一步在世界范圍內擴散,尤其是新興證券市場上,諸如新加坡、韓國、香港等。技術的進步以及網上交易的興起,在更大程度上推進了傭金自由化的進程。
比較世界主要證券市場的傭金制度,盡管存在程度上的差異,但是傭金自由化已經成為傭金制度發展的主要趨勢。在世界主要的7個證券交易所中,主要實行兩種傭金制度:一種是實行完全的傭金自由協商,另一種實行規定費率或區間范圍內自由協商。在實行傭金自由化的證券市場上,一般而言,大宗交易的傭金標准相對較低,而在實行固定傭金制的證券市場上,也存在採取按照交易額的大小遞減收費的方式。同時,傭金的收取與交易品種有關,並隨交易品種實行一定比例的折扣。綜觀0世紀70年代以來的傭金制度改革,傭金制度變遷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傭金自由化趨勢,二是傭金費率與交易數量呈現負相關,三是傭金平均費率呈現持續下降的趨勢。
、影響傭金制度改革的因素
考察傭金制度改革,必須結合歷史時期的金融環境,將其置於金融自由化的大趨勢中進行研究。傭金自由化是一個由多種因素相互推進的制度變遷過程。從制度變遷的具體過程分析,影響傭金制度變遷的主要因素有金融創新、金融監管制度、技術、市場結構等因素。
金融創新是影響傭金制度變遷的首要因素。事實上,傭金制度的這種變遷,僅僅是0世紀60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涌現的金融創新浪潮的繼續,是金融創新在證券交易制度方面的具體體現。從博奕的角度而言,傭金費率是投資者與投資銀行相互博奕而引致的均衡交易成本。從社會的角度看,傭金存在的理由在於,證券經紀機構在提供經紀業務上存在的規模經濟節約了單個交易的成本。影響均衡成本的因素包括技術、投資者的偏好和理性程度等方面。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證券市場規模的持續擴張,技術出現了顯著的進步,投資者的視野和理性得以明顯增進,而且更加傾向於獲得個性化的所謂「柔性服務」。這些方面的變化導致均衡成本曲線向下移動。這提供了作為主要創新主體的投資銀行與投資者進行重新博奕確定新的均衡價格的可能。證券監管機構的作用則主要體現為對新的游戲規則的確認。
金融監管的變化為傭金制度變遷提供了制度環境。0世紀70年代,隨著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崩潰,金融市場的匯率、利率波動加大,導致金融風險增加。同時,實體經濟增長減緩,金融資本出現相對過剩,導致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為了規避風險,拓展利潤空間,金融機構對通過金融創新逃避既有的監管框架存在強烈的偏好。金融創新呼喚金融監管從管制走向放鬆。80年代以來,放鬆金融管制更是呈現全球化的趨勢。可以說,傭金制度從管制到放鬆,正是因應金融監管制度這種變化大趨勢的。
技術進步加速了傭金制度變遷。技術進步對於降低成本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技術進步日益對傳統的證券交易方式提出了挑戰,並深刻地影響了交易制度。重大的變化來自電子、通訊、網路等方面的技術變革,電話委託、網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則是其直接產物。
市場結構與傭金制度變遷的關系。由於傭金自由化導致證券經紀收益降低,因此從券商的角度而言,推動傭金制度變遷的激勵在於追求市場份額的提高及由此增進的收益。所以,壟斷市場結構是傭金自由化的一個結果。透視傭金制度變遷軌跡,壟斷競爭更有利於推動這個過程。在一個壟斷競爭的市場結構中,存在推進傭金制度變遷的有效激勵,對壟斷收益的穩定預期及對「搭便車」行為的一定約束。由於對金融制度創新較難實施專利制度,因此在創新主體對創新收益不享有獨占性,及模仿成本較低的條件下將導致「搭便車」行為的大量發生。壟斷競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模仿的門檻,即提高了進入壁壘。這種市場結構提供了一種推進傭金制度變遷的較為有效的激勵設計。
3、必須規范我國傭金制度改革
日前,中國證監會、國家計委、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表明我國證券市場在降低證券交易成本的改革中走出了重要的一步。從我國目前的金融環境看,基本具備了逐步推進傭金制度改革的基本條件,可行的選擇是漸進式的改革模式。結合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現狀,存在兩種主要的過渡方式:一是傭金分級制度,在目前交易費率3。5‰的基礎上,根據投資者開戶資金與交易額的數量,制定若干不同等級的收費標准,基本原則是交易量與傭金成反比。二是浮動制,即規定最高或最低傭金收取費率,在此基礎上具體收費標准由投資者與券商協商決定。比較而言,二種方式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從長遠看,傭金的完全自由化是我國傭金制度改革的最終目標。在穩定現有實際傭金水平的基礎上,逐步放開對大宗交易的傭金限制,是我國傭金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值得指出的是,在我國實行漸進式傭金市場化的進程中,在注重借鑒國際經驗的同時,應予以關注的問題包括:
首先,加強金融監管。實施傭金市場化改革後,券商的經營風險會在某種程度上增加,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強化證券監管,確保券商穩健經營。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是,必須完善和健全證券公司內控機制,著力提高其風險分析、預測和規避能力。
其次,避免惡性競爭。傭金自由化必將導致傭金費率的下調,從而導致券商經紀收入下降。根據統計,996年、997年、998年我國券商傭金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38。4%、36%。這表明我國券商的收入來源較為單一,對傭金收入的依賴度較高。因此,我國券商的抗風險能力較為有限。從已發生的「返佣」現象看,傭金改革有發生惡性競爭的可能。因此,在積極穩妥推進傭金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必須考慮到我國券商整體的運營成本,考慮券商的承受能力,避免重蹈彩電行業價格戰的覆轍。
最後,放鬆金融管制,推進金融改革,為傭金制度的完全自由化創造寬松的配套條件。傭金自由化的程度不僅依賴於整個金融市場的市場化程度,而且取決於我國證券市場自身的成熟程度,取決於我國證券市場的開放程度。傭金自由化是金融自由化過程的一個組成部分,傭金自由化僅在整體金融自由化的諸多環節相互協調的條件下才能取得實質性進展。
從構成上看降低證券交易成本的空間
如果說用傭金、稅收等稅費方面的成本降低措施是一種普惠式改革的話,因此受到全體投資者的青睞,那麼稅費以外其他方面的成本降低措施主要受到機構投資者的重視。這是因為這些改革措施主要是針對隱性交易成本而言的,而隱性成本構成了總交易成本的主要部分。在美國等發達證券市場上,存在多種主要針對各種機構投資者需要的交易系統。之所以這樣做,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相對散戶投資者而言,無論是從持有的股票佔全部股票的比重,還是從交易量上看,機構投資者均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般而言,從構成上來說可以把交易成本分為兩個主要部分: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所謂顯性成本,是指證券交易導致的直接成本,包括傭金與稅金。所謂隱性成本,是指證券交易導致的間接成本,包括交易價格影響與機會成本等。由於研究角度的不同及測度方法的差異,因此在對總交易成本的測度上存在明顯的差別,尤其是在隱性成本的測度上。從國外的研究進展來看,隨著交易數據,尤其是關於機構投資的交易數據在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的明顯提高,測度交易成本的准確性日趨改進。
顯性成本主要由傭金和稅金構成。由於稅收、傭金涉及法定費率,因此在任何一個證券市場上稅金都是缺乏彈性的。隨著稅費總體水平的顯著降低,證券市場主體討價還價的空間愈發變小。
從構成上分析,隱性成本主要由三部分構成:買賣報價價差、價格影響和機會成本。
從性質上看,買賣報價價差與傭金較為類似,二者均是作為一種收益補償機制。為了平抑證券市場的價格波動,增強證券的流動性,同時保證證券交易的連續性,國外證券市場一般均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如果說傭金是對經紀商的一種補償,那麼買賣報價價差就是對做市商的一種補償。一般而言,買賣報價價差通常用股票價格或證券市場資本總額的一定百分比表示。作為隱性交易成本的買賣報價價差,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一方面是和流動性有關,另一方面是和價格形成方式有關。由於股票流動性不同,因此買賣報價價差變化比較顯著。一般而言,股票流動性越高,報價價差這種交易成本越低,而股票流動性越低,則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的價差越高。同時,由於買賣報價價差與價格形成方式有關,因此在不同的交易系統下買賣報價價差也顯著不同。從比較來看,指令驅動系統透明度較高,管理成本和交易費用較低,但在維持市場穩定和流動性方面較差,對大宗交易的承受力差,或者成交達成費時較長,或者引起市場劇烈波動。報價驅動系統的透明度不如指令驅動系統,且管理成本和交易費用較高,但其在維持市場穩定和流動性方面具有特別的功能,並對大宗交易有較強的承受力。
從世界主要證券市場交易定價的形成機制看,一般都是傾向協商定價。對於大宗交易而言,交易定價更是富於彈性,就是交易價格隨著交易數量的增加而下降。為了消除價格變動對交易成本測度的影響,提高測度的准確性,可以應用「價格影響」這種測度方式。
所謂價格影響,是指實際交易價格對基準價格的背離,這個假定基準價格是指在假定交易沒有發生條件下的主導價格,是一個參照價格。從這里看出,價格影響其實涉及到了事前價格和事後價格的一種比較。通過這種比較,可以發現大宗交易本身所帶來的影響。
由於價格影響成本主要是針對大額交易而言的,因此研究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對於分析究竟哪些因素對這種測度成本測度方式有實質性影響就顯得至關重要了。統計數據顯示,在美國,965年大宗交易僅占紐約交易所總交易量的3%,但是到了0世紀90年代這個數字已經超過了50%。通過對具有不同交易機制的證券市場的比較研究,發現在小額限價買單的市場中,價格影響成本較高,而在大額限價買單的市場中,價格影響成本顯著降低。
如果說測度報價價差、價格影響這兩種隱性成本時存在一定難度的話,那麼測度另外一種隱性成本,也就是機會成本,就更加困難了。從機會成本的定義中,我們也能看出機會成本是與交易的時間價值密切有關的。正是從這個角度,有兩種情況值得我們注意。一種情況,是訂單僅僅部分得以執行或根本沒有得到執行。另外一種情況,是訂單延遲執行,也就是說訂單等待時間延長了,在等待的過程中價格的變化對投資者不利。
在隱性成本的構成中,對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來說,最重要的成本是機會成本。可以說,關於機會成本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深入。從國外這方面的研究中,我們感到應該對這樣一些因素,包括交易制度、訂單限額等因素給予足夠的重視。
很明顯,我們對交易成本的研究是從總交易成本構成的角度來進行的,無論是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的區分,還是對其內部各個組成部分的考察都是遵循這樣的分析思路。但是,作為一個投資者,最關心的成本不是各個組成部分,而是如何降低總交易成本。
從影響因素看如何有效降低證券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和交易難易程度聯系在一起的。有關的研究也表明交易成本與交易難易程度之間是正相關的。這和我們的市場經驗是一致的。影響交易難易程度的因素復雜多樣,幾乎任何交易過程中涉及到的因素均與之有關。在所有這些因素中,交易規模和市場限額是最為重要的因素。
交易規模是影響交易成本的一個重要因素。比如說,執行大額訂單的成本較高,小額訂單的交易成本較低。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就在於交易規模與流動性是一種正相關關系,也就是說大額訂單本身要求更高的流動性。在交易成本和交易規模之間存在明顯的因果關系。關於這一點,已經得到了國內外很多研究的證實。表顯示了個機構投資者從99年月到993年3月交易成本和交易規模之間的關系。
可以看出交易成本隨交易規模的變化而顯著變化。以納斯達克市場為例,用大額交易比小額交易,總交易成本分別是4。43%和。05%,前者是後者的4倍,差別是非常大的。表中還反映出一點也值得我們關注。無論是從賣出交易還是買入交易來說,納斯達克股票的交易成本均比紐約交易所與美國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成本高。
市場流動性也是影響交易成本的一個重要因素。早期研究表明,通過對965年紐約交易所9種股票為樣本的統計分析,結果表明股票的流動性和交易成本之間存在著很強的負相關關系,而股票的流動性與日成交量及股東人數之間則存在正相關關系。因此,股本規模越大、股東人數越多的股票,其流動性也就越大,交易成本也就越小。
但是,早期的這種研究與後來的研究似乎存在一定的矛盾之處。比如,因為納斯達克市場的交易成本一般較紐約交易所市場高,所以可以推測出前者的流動性應顯著低於後者。這和近年來的研究是不一致的。根據統計數據,996年納斯達克的周轉率為8。4%,而紐約交易所市場僅為59。4%。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於納斯達克和紐約交易所股票在股本規模與交易規模上存在較大的差異。因此,盡管從總體平均交易成本的角度而言,我們可以說紐約交易所股票的交易成本較低,但是毫無疑問的是,這種分析方法似乎過於簡單了。近來的研究進一步豐富了流動性與交易成本之間關系的研究。比如,對於規模較小的上市公司而言,在納斯達克市場中的交易成本較低。有關的研究表明,對於不同股本規模的股票來說,在流動性、交易成本和所在交易市場的交易制度之間存在嚴格的相關性。一般而言,股本規模大、股東多的股票,在指令驅動的市湯中,比如說在紐約交易所市場,其流動性較高,因此交易成本較低。而股本較小、股東人數少的股票,在報價驅動的市場中,比如說在納斯達克市場,其流動性較高,從而交易成本相對較低。
為了研究流動性,與交易成本之間的關系,一般是通過間接方式處理的。因為市場限額和流動性之間是正相關的,也就是說市場限額越大,流動性就高,而限額越小,就意味著流動性越低。因此,限額愈大的交易,也就是流動性愈大的交易,其成本愈低。
交易成本隨著流動性的增強而降低
投資策略對交易成本有影響。投資策略不同,交易成本也不同。根據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可以把投資策略分成價值型投資策略、技術型投資策略和指數型投資策略。一般而言,價值型投資策略的交易成本較小,而技術型和指數型投資策略的交易成本較高。這是因為價值型投資策略依據基本分析,投資期限較長,一般是耐心持有股票,屬於比較被動的一種投資類型。而對於技術型和指數型投資策略來說,因為立足投資股票的成長性,一般是基於短期的技術分析,因此交易頻率較高,反映在周轉率方面比價值型投資策略的股票周轉率高,因此這兩種投資策略的交易成本也較高。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激進型投資策略也容易導致較高的交易成本。統計分析表明,價值型投資策略的交易成本是0。45%,指數型是。09%,技術型是。04%。
⑵ 傭金計算公式
因為傭金在3‰~0.2175‰之間浮動。
股票傭金,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股票成交後按成交金額一定比例支付的費用,此項費用由證券公司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監管費等組成,通常這一部分被稱為規費。
拓展資料:
傭金亦稱「牙佣」、「中佣」、「行棧」,簡稱「佣」。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起源很早。在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
傭金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付給的。傭金的數量依商品性質、貨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則已約定俗成,形成一些慣例。買辦代外商經營生意取得的收入。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傭金、保證華商信用傭金、銷價差額傭金等,比額參差互異。
一、傭金符合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二、現代形式
現代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⑶ 股票傭金一般是多少
一般證券公司的交易傭金從萬分之一至千分之三不等,兩者相差近30倍,最低可做到萬一免五。(萬一免五就是免掉了5元的門檻按實際比例收取)當前普遍在萬分之三至萬分之五區間,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也就是說1萬元資金購買股票時按比例需要支付1元至30元,若是購買股票時設定傭金比例計算不足5元時,按照5元收取,1萬元按照萬分之1傭金比例計算,只有1元傭金,但實際收取5元。
拓展資料: 目前炒股的股票傭金一般是千 3 到萬 2.5 之間,不過可以通過邀請渠道可以把傭金降低。
另外在股票交易中更有其他的手續費: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首先股票交易手續費一般由交易傭金3‰到萬1.5(最低收費5元,不足5元時收取5元)、印花稅1‰、過戶費0.002%三部分構成。買進賣出需要手續費的,以下是具體交易費用的計算:
1、印花稅:1‰(賣的時候才收取,此為國家稅收,全國統一)。
2、過戶費:深圳交易所無此項費用,上海交易所收費標准(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
3、交易傭金:最高收費為3‰,最低收費5元,開戶前可咨詢清楚。
炒股的手續費計算:假設買入10000股,每股票價格為10元,以此為例,對其買入成本計算:買入股票所用金額:10元/股×10000股=100000元
1、過戶費:0.001元×10000股=10元(滬市股票計算,深市為0);
2、交易傭金:100000×3‰=300元(按最高標准計算,正常情況下都小於這個值);
3、買入總成本:100000元+300元+10元=100310元(每入10000股,每股10元,所需總資金)
可按如下公式計算:(買入總成本-賣出過戶費)÷(1-印花稅率-交易傭金率)÷股票數量=100310元÷(1-0.001-0.003)÷10000=10.07128514056225=10.07元四捨五入。
所以從上面來看印花稅,過戶費等等都是規定的費用,只有交易傭金才是可以降低手續費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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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什麼是傭金
傭金(Commission)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託人介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根內據傭金是否在容價格條款中表明,可分為「明佣」或「暗佣」。「明佣」是指在合同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傭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約定傭金率。若中間商從買賣雙方都獲得傭金,則被稱為「雙頭佣」。
傭金亦稱「牙佣」、「中佣」、「行棧」,簡稱「佣」。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起源很早。在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付給的。傭金的數量依商品性質、貨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則已約定俗成,形成一些慣例。買辦代外商經營生意取得的收入。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傭金、保證華商信用傭金、銷價差額傭金等,比額參差互異。
(4)兩票制下的傭金制ppt擴展閱讀: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⑸ 傭金與提成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提成即將企業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分成的方式。
2、條件不同。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有合法真實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而提成主要是單位或公司制定的方案實行獎勵制度。
3、法律特徵不同。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中間人所得的勞務報酬。經營者給予傭金必須以明示的方式,給予和接受傭金的,都必須如實入賬。而提成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只不過是企業或公司自行實行的一種對員工的「福利」。
傭金與提成這兩種不同獎勵形式對比:
1、提成率很透明,有助於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對於提升單店的業績顯有成效。
2、獎金配比無據可依,給員工的概念很模糊,容易引起爭端,形成做多了也沒意思的概念,對於積極性提升做用不大。但是可以營造較良好的團隊。
3、基本無法提高員工積極性,但是不會引起員工的爭端,對團隊凝聚力培養最有利。
員工會注重個人的業績忽視團隊的凝聚力,或者只關注銷售的方面和影響業績的因素而不願承擔團隊的其他輔助性工作,過於急功近利,故具有激勵性的提成制度也需要配套的管理制度改善它可能衍生的管理的弊端。
⑹ 股票交易傭金一般是多少
股票的交易費用分兩塊
1.券商的傭金。買賣都收取,通常在交易額的萬二到萬五之間(看券商和資金額),但最低單筆收費5元。
以萬三為例(我傭金就是萬三)如果你的單筆交易額小於16666.66元,你的傭金費率就是萬三。
但如果:
A.單筆交易額是10000元,那麼你的實際傭金費率就是萬分之五。
B.單筆交易額是5000元,那麼你的實際傭金費率就是千分之一(5/5000=0.1%)。
所以:當你申請到傭金費率萬三,你只有單筆交易額不低於16666.66元才能真正享受到萬三的傭金費率。
2.印花稅。國家徵收。
買入不收印花稅,賣出收印花稅。稅率0.1%,按賣出交易額計算徵收。
⑺ 什麼是證券交易傭金
隨著證券市場的持續升溫,參與證券交易的個人投資者不斷增多,很多新入市的投資者對於證券交易的傭金法律制度、收取標准及如何降低傭金成本不甚了解,導致其權益受損,引發法律糾紛,近期筆者創辦的中國證券律師網就接到幾起有關投資者與證券公司之間因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准產生矛盾的法律咨詢。
下面,本文特就有關證券交易傭金制度及法律適用事宜做簡要介紹。
一、國際上通行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
1975年以前,世界各國的證券市場交易基本上都採用固定傭金制度。但隨著1975年5月1日,美國國會通過「有價證券修正法案」,並率先在全球范圍內廢除了證券交易的固定傭金制度和實行傭金協商制,使得證券交易傭金自由化成為全球證券交易市場的基本發展方向,只不過目前的自由化的程度存在一定差別。
據統計,全球主要的27個證券交易所中,絕大部分對傭金的收取採用自由協商制,其中大部分實行完全的自由協商制(如紐約證券交易所、NASDAQ、東京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大阪證券交易所、巴黎證券交易所、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義大利證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瑞士證券交易所、蒙特利爾證券交易所、馬德里證券交易所、畢爾巴鄂證券交易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等),少數證券交易所實行規定最低費率、最高費率或在一定區間內協商議價的方式(如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雅加達證券交易所、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紐西蘭證券交易所、孟買證券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泰國證券交易所等)。
二、我國證券交易傭金制度的改革
金融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而證券市場則是金融體系的一個核心基礎,證券市場具有融資、投資、定價和資源配置四個方面的重要功能,其對於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和金融自由化的發展趨勢,要實現經濟結構的調整、改善投融資環境、推動市場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就必須促進本國(地區)證券市場發展、提高本國(地區)證券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傭金是證券交易的主要成本之一,證券交易成本的降低,明顯有助提高投資者的投資信心、提高資本市場運行效率、提高資產配置的效率,營造證券市場的繁榮,提高一個國家證券市場的綜合競爭力。因此,為降低證券交易成本,推動證券市場的發展、繁榮,傭金制度在全球范圍內發生了較大的變革。
1975年5月1日,美國率先在全球取消證券交易的固定傭金制度,實行傭金協商制;
1984年開始,澳大利亞實行浮動傭金制,證券公司可以自主決定傭金費率(有最低傭金);
1985年,法國也對大額交易實行傭金協商制,1989年7月1日取消固定傭金,將傭金率交由會員公司與客戶協商決定;
1986年10月27日,英國對證券業實施了一場空前的重大變革(BIG BANG),取消固定傭金制,客戶可與證券經紀商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市場供求情況、交易額度等,決定按何種標准收取傭金或是否收取傭金;
1999年10月,日本實行了傭金自由化;
2000年10月,泰國實行了傭金自由化;
2000年7月1日,台灣證券交易所取消了按交易金額實行傭金分級累進制,實行在最高傭金基礎上的自由協商制度;
2000年,香港聯交所董事局通過了「自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證券及期貨交易最低傭金制,引入傭金協商制」,同時宣布減低股票交易印花稅,以提高香港聯交所在國際證券市場的競爭力;
而作為我國,其最早的證券交易傭金採用的是3.5‰的固定傭金比例,其市場化程度較低、傭金水平也較高,且當時的傭金比例是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迅速成長,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固定傭金制的不少弊端已逐漸凸現出來。固定傭金制度不利於證券市場競爭機制的培育,較高的費率標准提高了證券交易成本從而妨礙了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參與證券市場的積極性。
到2000年,由於證券交易額急劇放大,證券公司傭金收入成倍增長,部分證券公司出於搶占市場份額的考慮開始「傭金打折」。由於傭金打折行為明顯違反了滬、深交易所以及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且引起了二級市場交易秩序的混亂,因此證監會當即採取了措施制止此類「傭金打折」行為,並開始著手研究傭金比例調整問題。
2000年底,中國證監會成立了由市場各方參與的傭金改革研究小組,研究小組經過廣泛調查和深入研究,在多次徵求市場主體對傭金改革的意見、反復權衡各種傭金改革方案優劣的基礎上,提出了最高限額內向下浮動的優選方案。最終證監會經商國家計委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02年4月4日共同發布了《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對我國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進行改革調整,該通知於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執行。
2002年5月1日起執行的《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是降低投資者證券交易成本的一項重大舉措,是我國證券市場規范化、國際化、市場化取向改革的一個重要步驟,是促進我國證券公司優勝劣汰並進而全面提升我國證券業整體實力的一項重大政策,更是我國證券市場適應加入WTO的必然選擇。
三、我國現行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和標准
目前世界各國證券交易所實行的傭金制度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
一是單一的固定傭金制;
二是差別傭金制,對大宗交易和小額交易進行劃分,然後規定不同的傭金費率;
三是按交易額的大小遞減收費;
四是浮動傭金制,即設定最高、最低或者中間的傭金比例,允許在此基礎以下、以上或上下區間浮動;
五是傭金完全自由化。
我國現行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所依據的是2002年5月1日起執行的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計委、國家稅務總局共同發布的《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該通知的第一條明確規定 「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依據該規定,我國目前所實行的是最高限額內向下浮動的傭金制度,而非完全的傭金自由化。
有關最新的傭金收取標准,投資者可以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查詢最新公布的《證券交易及相關業務費用表》。
具體的鏈接地址為:滬市:http://sse.com.cn/ps/zhs/sczn/jyfy.shtml
深市:http://szse.cn/main/aboutus/service/sjssf/
四、證券公司確定其傭金收取標準的程序和條件。
我國《證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證券交易的收費必須合理,並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辦法。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而《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明確:
「第六條、各證券公司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的傭金收取標准,報公司注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及營業地證監會派出機構、營業地價格主管部門、營業地稅務部門備案,並在營業場所公布。證券公司改變傭金收取標准,必須在完成上述備案、公布程序後方可執行。
第七條、證券公司違反本通知規定向投資者收取傭金,或不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稅務部門報備傭金收取辦法,或不及時在營業場所公布傭金收取辦法,或未按公司公開的傭金收取辦法收取傭金的,中國證監會和有關價格、稅務管理部門將依法對其查處。」
按照前述法律、法規的規定,證券公司可以制定本公司統一的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准,也可以授權各證券營業部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傭金收取標准。一般來說,證券公司或證券營業部可以根據機構、個人等各類客戶證券交易量大小、交易方式的不同以及對營業場地、硬體設備、通訊資源等方面需求程度的不同,分別設置不同的傭金費率。但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和便於投資者「心中有數」,證券公司不能簡單地設定一個傭金浮動區間(如2‰至3‰之間),而必須制定一個較為明確的傭金收取標准,以便於每一位投資者從事每一筆證券交易前事先能夠測算出證券交易傭金成本。
另外,證券交易傭金屬於政府定價目錄的范圍,且按照前述法規的規定,證券公司制訂的傭金收取標准必須辦理報備手續,一般來說只要該傭金收取標准未違反通知中規定的標准,且具有實際操作性,就可以通過備案,但如果沒有履行向證監會派出機構、當地稅務和價格管理部門的備案手續,就屬於證券公司經紀業務違規行為和價格違法行為,該證券公司制訂的傭金標准就不具有執行的法律效力,並且按照《價格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以及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綜上,各證券公司的傭金收取標准要想得以依法順利實施,就必須向證監會派出機構、當地稅務和價格管理三部門的辦理備案並在其營業場所進行合理的公布,如未履行該程序,則該傭金收取標准就不能依法執行,其對投資者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五、證券交易傭金違法、違規行為
《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第五條明確規定「證券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不得採用現金返佣、贈送實物或禮券、提供非證券業務性質的服務等不正當競爭方式吸引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禁止證券公司將機構投資者繳納的證券交易傭金直接或間接返還給個人。」
⑻ 銷售激勵方案規定
銷售激勵方案規定
引導語:為建立完善的銷售管理機制,規范營銷人員薪酬標准,提高營銷人員工作激情、發揮團隊協作精神,進而有效提升營銷部門銷售業績,為公司整體營銷工作打下堅實基礎,特擬銷售激勵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了培植固定的高消費群體,促進企業經營發展,公司決定發動全體員工實行全員售卡活動。為了調動參與者的積極性,本著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特製定如下銷售提成方案。 一、銷售獎勵概況:
1、計獎情況:
——針對一次性購買智慧廣場儲值卡500元以上並留下具體聯絡信息的首次消費客戶;
——持原智慧廣場儲值卡並一次性充值500元以上的會員客戶; 備註: 獎勵是指給予門店銷售人員的獎金。
2、計獎基數:按每個自然月計算累計銷售金額,次月統一匯總金額;
二、銷售獎勵:
1、銷售或充值金額在500元— 999元的,按成交金額最高提取獎勵的總比例為1%;
2、銷售或充值金額在1,000元— 4,999元的,按成交金額最高提取獎勵的總比例為1.5%;
3、銷售或充值金額在5,000元— 9,999元的,按成交金額最高提取獎勵的總比例為2%;
4、銷售或充值金額在10,000元— 49,999元的,按成交金額最高提取獎勵的總比例為2.5%;
5、銷售或充值金額在50,000元的以上的,按成交金額最高提取獎勵的總比例為3%;
特別備註:如果客戶的付款方式為刷卡方式,則折扣和獎勵的總比例則相應扣減0.5%。
三、計算方式:
獎勵總額 = (本月累計購買或充值金額) X 獎勵比例 備註:獎勵比例≦銷售額的對應最高提獎比例
四、兌現形式及時間:
1、折扣兌現形式:建議以沖抵的方式進行兌現,如:A員工在2012年6月份累計銷售儲值卡6000元儲值卡或充值6000元,此時獎勵金額為6000元 X2%=120元。
2、折扣兌現時間:次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統計上月銷售總額。
3、獎勵兌現形式:計算獎勵金額,經財務、副總經理、總經理確認簽字後核發。 4、獎勵兌現時間:次月25日(經財務、售卡人、系統核對簽字後一周內兌現)。 五、注意事項:
1、新辦理的儲值卡或充值額必須在購買或充值的次日方可使用;
2、儲值卡的銷售發票在客戶購買或充值時就已開據,因此憑該卡購買商品時不再開據任何形式的銷售發票;
3、使用儲值卡購買商品時,不再享受智慧廣場團購特價;
4、收銀員、營業員在工作時間所售(充值卡)計算為店內售卡,不作為累計金額計算,任何人不得將店內售卡轉成店外售卡,弄虛作假均視為違紀。對違紀者不僅不進行售卡提成,並視其情節給予罰款或行政處理;
5、儲值卡只能在智慧廣場指定的商家使用。
一、目的:
為激勵銷售人員更好地完成銷售任務,提高銷售業績,提升本公司產品在市場上的佔有率。
二、適用范圍:
銷售部。
三、制定營銷人員提成方案遵循的原則:
1、公平原則:即所有營銷員在業務提成上一律平等一致。
2、激勵原則:銷售激勵與利潤激勵雙重激勵,利潤與銷售並重原則。
3、清晰原則:銷售員、部長分別以自己的身份享受底薪。部長對本部門的整個業績負責,對所有客戶負責。
4、可操作性原則:即數據的獲取和計算易於計算。
四、銷售價格管理:
1、定價管理:公司產品價格由集團統一制定。
2、公司產品根據市場情況執行價格調整機制。
2、指導價格:產品銷售價格不得低於公司的'指導價格。
五、具體內容:
1、營銷人員收入基本構成:
營銷人員薪資結構分底薪、銷售提成兩個部分(福利待遇根據公司福利計劃另外發放)
2、底薪按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六、提成計算維度:
1、回款率:要求100%,方可提成;
2、銷售量:按產品劃分,根據公司下達基數計算;
3、價格:執行公司定價銷售,為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銷售價格超出公司定價可按一定比例提成。
七、銷售費用管理:
銷售費用按銷售額的0.5‰計提,超出部分公司不予報銷。
八、提成方式:
營銷團隊集體計提,內部分配,其分配方案和記發經營銷副總裁審批執行。
九、提成獎金發放原則:
1、客戶回款率需達到100%,即予提成兌現。
2、公司每月發放80%的提成獎金,剩餘20%的提成獎金於年底一次性給予發放。
3、如員工中途離職,公司將20%的提成獎金扣除不予發放。
4、如員工三個月沒有銷售業績,公司將根據崗位需求進行調崗或辭退。
十、提成獎金發放審批流程:
按工資發放流程和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提成標准:
1、銷售量提成:
主產品:鐵路發運:基數為噸/月.發運量在噸以內,不予提成;發運量在噸,超出部分按0.5元/噸提成;發運量在噸以上,超出部分按1.0元/噸提成。
副產品:地銷副產品基數為噸/月。銷售量在噸/月以內,不予提成;銷售量超過噸/月的,超出部分按照1.0元/噸提成。
精塊(2-4、3-8):產品基數為噸/月。銷售量在噸/月以內,不予提成;銷售量超過噸/月的,超出部分按照1.0元/噸提成。
2、價格提成:
銷售價格高出公司價格開始提成,提成按高出部分的10%計提。
十二、特別規定:
1、本實施細則自生效之日起,有關提成方式、系數等規定不作有損於銷售人員利益之修改,其它規定經公司授權部門進行修訂。
2、公司可根據市場行情變化和公司戰略調整,制定有別於本提成制的、新的銷售人員工資支付制度。
十三、附則:
1、本方案自20XX年4月份起實施。
2、本方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⑼ 證券公司交易傭金是多少
證券公司的交易傭金是什麼?
證券公司的交易傭金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手續費,我們每買一次股票就會收一次手續費,同樣每賣出一次也會收取一次手續費,但賣出的時候與買入不同的是還會多收取一個 印花稅 。
在1975年以前,全球主要採取的是 固定傭金 模式。
1975年以後,全球的傭金收取方式變化很多形式,包括傭金協商制、浮動傭金制、傭金自由化等。
我們在2000年以前實行的固定傭金制,傭金率為千分之3.5。在2000年後,我們也進行了變革,實行 最高限額內向下浮動 的制度。目前規定的最高限制為千分之3,也就是萬分之30。
根據制度,目前我們全國的證券公司的傭金率都不超過上限萬分之30,每家券商都可以自己制定計劃向客戶收取的費率。這就代表著不同的券商,費率不同,同一家券商每個客戶的傭金率也不相同。
用我的來舉例,這是我在2015年開通的一個證券賬戶,目前收取的傭金費率為萬分之1.3。
下面這個賬戶是今年開通的,傭金率是萬分之1.1,從這筆買入交易中,可以計算出來,11.11/101024=0.011%。
我們來計算不同費率對自己交易成本的影響。
我列舉了下面三種情況,分別是萬1.1、萬2、萬3三種傭金比例。
假設我們有20萬本金、平均每一個月做2次買入和賣出的交易,一年就會交易48次,我們取整為50次。
那麼一年的總交易額會達到1000萬元。
下面的計算可以看到:
萬1.1的傭金全年手續費為1100元。
萬2的傭金全年手續費為2000元。
萬3的傭金全年手續費為3000元。
同時我們有一半為賣出,賣出除了傭金外,會收取0.1%的印花稅,全年印花稅為5000元。
這樣我們三種情況下的成本為:
萬1.1的:(1100+5000)/200000=3.05%
萬2的:(2000+5000)/200000=3.5%
萬3的:(3000+5000)/200000=4%
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傭金越高,我們的交易成本就越大。所以我們如果能找到低傭金率的證券,會大大降低我們的交易成本的。
總結回到題主的問題,題主是想找到最優惠的傭金率,從我自已主動去跟各券商的商談結果來看,目前最低的傭金費率可以達到萬1,但這個是有資金要求的,一般是500萬元的資產額。
但如果想拿到萬1.1-萬1.5,這基本不需要太多的限制,一般證券公司會找一般自媒體、機構等合作,這樣就可以輕松得到低傭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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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傭金在5元 千三之間,只要你的證券傭金在這個區間都是合規的。
意思就是證券傭金最低是5元,不夠5元按照5元收取,超過5元以上的按照實際成交金額進行計算金額。
舉例子
張三隻有1萬元炒股本金,而他的證券賬戶交易傭金率是萬三;張三看好某一隻股票全倉一萬元買入這只股票,平請問張三的這筆交易傭金是多少呢?
按照傭金率計算,1萬元*0.03%=3元,根據證券傭金率計算張三這筆實際傭金是3元,但由於證券傭金最低5元,所以會自動扣除張三5元的傭金,而並非是扣3元傭金。
李四有10萬元本金,同樣證券賬戶傭金率是0.03%,全倉買入一隻股票後,需要繳納多少傭金率呢?10萬*0.03%=30元,這是李四的證券交易傭金。
通過上面計算得知,張三1萬元炒股傭金是5元,而李四10萬元炒股傭金是30元,兩者本金相差10倍,但傭金只相差6倍,就是因為證券傭金有最低限制5元。
股民投資者們還要清楚一點,證券公司打起價格戰,很多證券公司為了搶客戶,有些公司推出「萬三免五」的證券傭金,這是目前市場最低傭金率了。
萬三免五的意思就是證券賬戶按照0.03%傭金率,不管你成交多少金額都是按照這個傭金率進行計算,根據成交金額是多少就是多少。
比如李四1萬元炒股,全倉買入實際傭金是3元,採取萬三免五的話會按照3元收取,而不會按照5元收取,這就是有些證券公司推出萬三免五的最大優勢。
但是這種萬三免五的證券傭金,已經存在違法的,已經不在證券法規定范圍之內,建議股民投資者一定別盲目追求低傭金的公司。
總之進來炒股是為了賺錢,如果為了這幾元或者幾十元的手續費,那就別進來炒股了,只要進來炒股就應該要默認接受證券傭金,這是炒股必須要繳納的費用,內心要接受事實。
最高千三,但是現在基本上不會有這么高傭金了,普遍都是萬2.5-萬5。
至於說最低能低到多少看資金量的,資金量足夠大的話借個券商通道能實現0傭金。
證券公司對外公開可以宣傳的傭金是萬2.5,這是監管統一規定。但是私下裡,可以開到更低的,當然一般的券商經紀人或者是客戶經理可能許可權就不夠了。有內部人士的,可以做到最低萬1.2到萬1.8不等,當然這樣的傭金是不能公開對外宣傳的,否則就是破壞了行業秩序。
證券公司的交易傭金從萬分之一至千分之三不等,要看各家公司的措施,當前普遍在萬分之二至萬分之五區間,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也就是說10萬元資金購買股票時需要支付10元至300元,當前普遍證券公司收取20元至50元,若是購買股票時設定收取傭金比例計算不足5元時,按照5元收取,10000元按照萬分之二傭金比例計算,只有2元傭金,但實際收取5元。
對股票投資來說,需要支付對應股票價格的成本金以及證券公司傭金外,還需要繳納印花稅、證管費、證券交易經手費以及過戶費。
股票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開征以來,歷經數次調整,如今執行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也就是說,在買入股票的時候,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但在賣出股票的時候需要繳納1‰的印花稅。10萬元的股票,需要繳納100元。
其次是證管費,按照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也就是說,你在買入與賣出的時候都需要繳納0.002%的證管費,10萬元資金在買入股票的時候需要繳納2元證管費,賣出的時候也需要繳納2元證管費。
還有證券交易經手費,按照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也是屬於買入與賣出的時候都需要繳納的費用。比如,10萬元資金在買入的時候需要繳納4.87元費用,賣出的時候也需要繳納4.87元費用。
最後是過戶費,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當前該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也是雙向收取。10萬元資金在買入股票的時候需要繳納2元費用,賣出的時候也需要繳納2元費用。
要想低傭金,一定要找渠道,有渠道開戶傭金能低一半以上,比如我現在的這家,默認傭金是萬3,有渠道開戶傭金萬1到萬1.5不等,看資金量大小。
一百多家券商,都是可以開戶的,要大券商可以參考去年券商評級,有15家被評為AA級,都是實力排名靠前的券商。
選好券商拿到低佣開戶渠道後, 在手機上自己開就行了,按照步驟提示操作,包括錄取信息,上傳證件,視頻認證,風險評估幾個步驟,十分鍾左右可以完成開戶。
現在傭金比以前低很多了,有些老股民的傭金可能還是千三,這是市場最高水平,一定要記得找券商調低。現在一人可以開三個戶,懶得調的直接另外開多一個就行了。
找個低傭金開戶渠道還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資金量較大的股民,一年下來可以省不少成本。
股票交易傭金是指在股票交易時需要支付的款項,股票交易手續費分三部分:印花稅、過戶費、證券監管費。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現在開戶普遍是萬3,我的股票交易傭金是萬2,如果資金再大一些,去券商那裡可以在談一談,應該可以再低一點。萬2的傭金其實已經夠低了,券商的成本零點位置~
大家好,我就是證券客戶經理。買入需要繳納規費,過戶費以及傭金,如果是全佣模式收取的話規費和過戶費不另外收取。(有的券商全佣不包含過戶費),注意了解清楚。
所以全佣比凈佣更好
全佣萬1.1交易能節省大部分手續費,降低成本也是提高收益率
現在一般都是萬一點五左右
我的是萬三,有萬二的,萬二幾乎證券公司不賺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