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滬銀期貨交易規則
一、交易價格是交易所計算機自動撮合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形成的價格。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賣出價和前一成交價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二、交易指令分限價指令、取消指令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指令。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0手,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量為1手,交易指令的報價只能在價格波動限制之內。
三、交易所實行交易編碼備案制度。交易編碼是指會員和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的專用代碼,分非期貨公司會員交易編碼和客戶交易編碼。
四、交易所按即時、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向會員、客戶和社會公眾提供期貨交易信息,及時發布以下與交易有關的信息: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最新價、漲跌、最高買價、最低賣價、申買價、申賣價、申買量、申賣量、結算價、成交量、持倉量。會員、信息經營機構和公眾媒體以及個人,均不得發布虛假的或帶有誤導性質的信息。
五、交易所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後發布白銀期貨合約活躍月份期貨公司會員的總成交量、總買賣持倉量,活躍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的總成交量、總買賣持倉量和活躍月份前20名期貨公司會員的成交量、買賣持倉量。
結算是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及其他有關款項進行計算、劃撥的業務活動。
【拓展資料】
滬銀期貨交易時間是什麼時候?
滬銀期貨交易時間:9:00—11:30、13:30—15:00、21:00—次日凌晨2:30。白銀期貨是指以未來某一時點的白銀價格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白銀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期貨合約,由相應期貨交易所制定,上面明確規定的有詳細的白銀規格、白銀的質量、交割日期等。
國內白銀期貨於2012年5月10日在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
② 期貨交易規則詳解
一、合約標准化:期貨市場的交易項目必須合乎期貨合約標准化,嚴格按照合約條款上的對標物質量等級、物品數量、交割的時間地點等等規定實行;
二、保證金制度:為了承擔期貨交易雙方的時間和風險成本,期貨的交易者需要在貨期交易時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三、雙向交易於對沖機制:期貨交易者不僅可以作為期貨買家買入建倉,同樣可以作為期貨賣家賣出建倉,交易的買賣雙方在合約內可以自由組成對沖機制;
四、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交易所在每日的交易工作完成後,才會依照交易者當日的盈虧狀況來結算期貨交易的盈虧;
五、漲停板制度:期貨合約在交易日當天的交易價格不能在規定的漲幅范圍之外,否則將會被視為無效交易;
六、強行平倉制度:此制度會在會員當日提交的保證金不足,或是持倉的數量超過規定限額時,相關機構為了防止進一步擴大風險,實行一種強制性制度。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發展:
歷史上最早的期貨市場是江戶幕府時代的日本。由於當時的米價對經濟及軍事活動造成很重大的影響,米商會根據食米的生產以及市場對食米的期待而決定庫存食米的買賣。
在1970年代,芝加哥的CME與CBOT兩家交易所曾進行多項期貨產品的創新,大力發展多個金融期貨品種,令金融期貨成為期貨市場的主流。1980年代,芝加哥的交易所開始發展電子交易平台。踏入1990年代末,各國交易所出現收購合並的趨勢。
中國古代已有由糧棧、糧市構成的商品信貸及遠期合約制度。在民國年代,中國上海曾出現多個期貨交易所,市場一度出現瘋狂熱炒。偽滿洲國政府亦曾在東北大連、營口、奉天等15個城市設立期貨交易所,主要經營大豆、豆餅、豆油期貨貿易。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期貨交易所在中國大陸絕跡幾十年,到1992年鄭州設立期貨交易所,展開另一波期貨熱炒風潮,各省市百花齊放,最多曾經一度同時開設超過50家期貨交易所,超過全球其他國家期貨交易所數目的總和。中國國務院在1994年及1998年,兩次大力收緊監管,暫停多個期貨品種,勒令多間交易所停止營業。自1998年後,中國大陸合法的商品期貨交易所只剩下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期貨交易所、鄭州期貨交易所三所,前者經營能源與金屬商品期貨,後兩者經營農產品期貨。到2006年9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掛牌成立,首項推出的產品為滬深300股指期貨。
2021年6月15日,上海證券報消息,我國期貨市場套期保值效率在90%以上的品種超五成,期現相關性在0.9以上的期貨品種超六成。銅、棉花、大豆等成熟品種的期貨價格已逐步成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定價基準。
③ 期貨的交易時間和規則
中國常規期貨交易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11點30分,9點到11點半,下午1點半到3點。休盤15分鍾,夜盤是21點到次日凌晨2: 30分。。每個期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時間和夜間時間略有不同。對於具體情況,投資者會以交易所的時間為准。期貨國內平台有: 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期貨交易所、大連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期貨操作規則如下:
1、期貨是雙向交易,可以先買也可以先賣。
期貨經常說做多做空。簡單來說,多頭是做多,也就是說,他們看好合約會上漲,買入合約。空頭則相反。
2、期貨是杠桿,所以不要加碼。
期貨保險費=期貨價格*期貨合約單位*保證金比例。
在每天交易結束時,期貨公司將結算當天的賬目。需要注意的是,期貨市場的結算是按照結算價計算的,即最後一個交易日成交加權的成交價格平均價格,而不是15:00收盤價。
4、避免交易不活躍的合約
每個期貨品種都有多份合同。
有些品種,即使是主力合約,也是不活躍的。幾乎沒有交易量,只有漲停和跌停,這實際上是一個陷阱。此外,還有一些品種,成交相對活躍,但由於現貨市場規模較小,市場容易出現大起大落。
5、避免交易即將到期的合約
期貨有到期日,不能無限期持有。最後一個交易日可以在基本合約信息中看到。最好不要讓持倉進入交割月。
提示:如果你看好這個品種的長期走勢,可以拉平原持倉,在進一步活躍的月份重新建倉或者選擇直接平倉。
6、期貨24小時一對一交易品種及對應時間。
④ 上海原油期貨交易規則是什麼
INE原油期貨合約及主要交易規則
交易手續費
人民幣20元/手,平今倉交易免收交易手續費
⑤ 期貨主力交割,散戶什麼時候自己要平倉出來
上海期貨交易所自然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進入交割月後有手數限制如銅、鋁、鋅、鉛期貨為5手的整倍數);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依然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
以1705合約為例清倉: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月5日(5月第5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但進入5月份要注意滿足不同種類期貨的手數要求。
大連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由於自然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格也不具備交割席位,進入交割月沒有平倉又不能實現交割,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且金額不低。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自然人客戶還是提前平倉換月。
⑥ 滬金是什麼意思其交易規則
黃金作為貴金屬中的老大哥,具有較好的避險功能,一直是投資中的熱門話題,在國內黃金交易有現貨黃金、紙黃金、黃金期貨等等,其種類比較豐富,今天就跟大家談談滬金以及它的交易規則。⑦ 滬鎳期貨交易規則
1、期貨交易是指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買賣某種期貨合約的交易活動。交易價格是交易所計算機自動撮合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形成的價格。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賣出價和前一成交價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開盤集合競價在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鍾內進行,其中前4分鍾為期貨合約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開市時產生開盤價。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以集合競價後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
2、交易指令分限價指令、取消指令、FOK指令(立即全部成交否則自動撤銷指令)、FA K指令(立即成交剩餘指令自動撤銷指令)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指令。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0手,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量為1手,交易指令的報價只能在價格波動限制之內。交易所實行交易編碼備案制度。交易編碼是指會員和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的專用代碼。交易編碼分非期貨公司會員交易編碼和客戶交易編碼。交易所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後,發布期貨合約活躍月份期貨公司會員的總成交量、總買賣持倉量、活躍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的總成交量、總買賣持倉量和活躍月份前20名期貨公司會員的成交量、買賣持倉量。
拓展資料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指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應當遵循的規則。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從公布的規則以及合約內容分析,道富投資認為,有十大要點值得關注:
一、交易時間與股市開盤時間同步,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
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12%,假設滬深300指數為2300點,保證金比率為12%則交易一手需要保證金2300*300*12%=82800(元),費率調整後則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
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
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
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⑧ 上海期貨交易所手續費、交易時間等交易規則
上海期貨交易所(Shanghai Futures Exchange,縮寫為SHFE)是依照有關法規設立的,履行有關法規規定的職能,按照其章程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並受中國證監會集中統一監督管理。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黃金、白銀、銅、鋁、鋅、鉛、螺紋鋼、線材、燃料油、天然橡膠等10種期貨合約。上海期貨交易所現有會員200多家,其中期貨經紀公司會員佔80%以上,已在全國各地開通遠程交易終端250多個。
上期所交易手續費:(元/手)
白銀:合約價值銅:合約價值鋁:4元/手
鋅:4元/手
橡膠:合約價值黃金 :10元/手
燃料油:0.00002
交易時間
上海期貨交易所各上市品種的交易時間(北京時間)為:
上午 第一節 09:00-10:15 第二節 10:30--11:30
下午 13:30---15:00
夜間 21:00---02:30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證監會發布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法規,交易所建立了交易運作和市場管理規章制度體系。
交易所擁有適用可靠的計算機交易系統,通過高容量光纖及數據專線、雙向衛星、三所聯網等通訊手段確保前台和遠程交易的實時和安全可靠。同時,通過中心資料庫實現結算、資金、交割、異地交割倉庫、風險監控等系統數據的實時同步傳送和交換。
交易所實行保證金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通過指定的結算銀行每天對會員的交易進行集中清算,會員負責對其客戶交易進行清算。
交易所實行實物交割履約制度,合約到期須在規定期限內,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為交割雙方提供相關服務。客戶交割須通過會員辦理。
交易所堅持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基本宗旨,制訂、實施風險控制管理制度,健全風險監控機制,保證市場規范有序地運行。
交易所通過建立的衛星廣播網和公共電訊網,將實時交易行情經授權的國內外信息資訊機構進行同步信息發布。通過實時行情簡訊播報服務系統和電話語音報價服務系統,向市場提供動態交易行情咨詢服務。交易所通過自建的網站及時規范地向市場發布交易、交割、持倉、庫存等各類統計數據資料及相關信息。
交易所還通過新聞媒體報道、電話咨詢交流、舉辦多種形式的培訓班、開展各種形式的對外交流等形式,向會員、投資者及社會提供咨詢、培訓等服務。
⑨ 期貨交易規則
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
(修訂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期貨交易,保護期貨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期貨交易的順利進行,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交易所、會員、客戶應當遵守本細則。
第二章 席位管理
第三條 交易席位是會員將交易指令輸入交易所計算機交易系統參與集中競價交易的通道。
交易席位分為場內交易席位和遠程交易席位。
第四條 在取得會員資格後,會員即擁有一個場內交易席位。會員因業務發展需要增加交易席位,應當向交易所提出申請,經交易所批准,可以增加交易席位。
第五條 會員增加交易席位僅是增加該會員的交易通道,交易所對會員的持倉限額、風險控制及其他有關方面的管理規定不變。
第六條 會員申請增加場內交易席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營狀況良好且無嚴重違規記錄;
(二)自申請之日起前三個月成交量連續排名前50位,或從事交易所期貨交易的單量較多;
(三)交易所要求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會員申請增加場內交易席位應當填寫《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增加席位申請表》,並提交近一年期貨經紀業務的基本情況、申請增加場內交易席位說明等材料。
第八條 增加場內交易席位申請經交易所批准後,會員應當與交易所簽訂協議書,協議期限為一年,使用費按年收取,每年為2萬元。
第九條 協議簽署後,會員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到交易所辦理有關入場手續。無故逾期的,視同放棄。
第十條 協議尚未到期的,會員提出申請終止使用增加席位,經交易所批准後可以提前解除協議。
第十一條 會員喪失交易所會員資格的,其擁有的交易席位全部終止使用。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強制撤銷會員增加的交易席位:
(一)管理混亂、有嚴重違規行為或經查實已不符合條件的;
(二)私下轉包、轉租或轉讓交易席位的。
第十三條 會員終止使用場內交易席位後,使用費不予返還。
第十四條 由於計算機終端、通訊系統等交易設施發生故障,致使10%以上的會員不能正常交易的,交易所應當暫停交易,直至故障消除為止。
第三章 交易大廳管理
第十五條 交易大廳是集中交易期貨合約的場所,出入交易大廳的人員為:經交易所登記批準的出市代表、交易所場務管理人員、交易所特許人員。
第十六條 出市代表是受會員委派並代表會員在交易大廳接受本會員的交易指令進行期貨交易的人員,其在交易大廳與交易有關的行為由會員負責。
第十七條 出市代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經交易所專業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三)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沒有刑事處罰記錄。
第十八條 辦理出市代表證件應當提供會員法人委託書原件、出市代表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出市代表資格證、身份證、學歷證等材料。
第十九條 每個交易席位限兩名出市代表進場,特殊情況應當經交易所批准。
第二十條 出市代表可以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30分鍾內進入交易大廳做開市准備; 出市代表在交易時間內不得隨意出入交易大廳,特殊情況應當經場務管理人員批准;收市後出市代表應當在30分鍾內離開交易大廳。
第二十一條 出市代表應當佩帶有效證件、著指定的專用服裝出入交易大廳。
第二十二條 出市代表應當愛護交易大廳內的各種設施,嚴格按照交易所有關交易大廳計算機設備管理規定操作,損壞者要照價賠償並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三條 出市代表攜帶交易設備進出交易大廳應當經交易所核准。
第二十四條 出市代表應當服從交易所場務管理人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