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
2008年10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2008年第1號公告[2008]39號《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為適應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對《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如下:
1.上市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時(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董事會應當依法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對股份回購發表獨立意見。
2.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3日前,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布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和股東大會召開前一個交易日的股權登記日前10名在冊股東的名稱、人數和持股比例。
三。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回購股份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二)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四)回購股份的期限;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董事會辦理本次股份回購的具體授權;
(七)其他相關事項。
四。上市公司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的次日公告該決議,依法通知債權人,並將有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不及物動詞上市公司在下列情況下應當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股份回購的次日進行公告;
(二)上市公司回購的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1%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公告;
(三)回購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回購的進展情況,包括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和最低價格、支付的總金額;
(四)回購期限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經實施時,上市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3日內公告回購股份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書,內容包括回購股份總額、最高和最低購買價格及支付總額。
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得是該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時間內委託回購股份:
(一)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沒有漲跌幅限制。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二)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決策過程中,亮段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X.上市公司在股份回購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XI。敬核譽證券交易所應當根據本規定製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相關業務規則,加強上市公司股份回購信息披露的合規監管和債權人合法權益的程序保護,對股份回購交易實施實時監管,防止內幕交易和其他不公平交易。
十二、本補充規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103010號(簡_發[2005]51號)關於集中競價回購股份的規定同時廢止。
聲明:以上內容轉載自王占祥駱駝之旅,發布的內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2. 駝人集團股票代碼,是什麼它上市沒有
駝人集團是新鄉長垣的一家生產醫療器械公司。據說老闆天生有點駝背,所以就叫駝人集團。
這個公司目前沒有上市,沒有股票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