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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證券交易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用戶手冊

發布時間:2023-09-18 08:15:07

1. 炒股如何開戶

1.新手如何買股票開戶?想開證券賬戶的投資者,網上網下都可以開戶。兩者沒有太大區別。投資者不必擔心。以下是離線開戶流程:
1.綜合考慮證券公司的傭金率、知名度、服務水平等方面來選擇開戶券商。
2.選擇證券公司後,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到證券公司營業網點開立個人證券賬戶。
3.開戶成功後,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將一定金額的現金充值到個人證券賬戶。
4.然後進行風險測試,了解自己對交易風險的承受能力。
5.手機下載證券公司官方app,然後注冊登錄官方app,新手買股票開戶就完成了。
二、如何買賣股票?
1.下載買股票的軟體APP後,填寫好自己的基本信息,然後就可以登錄自己的股票賬戶進行操作了。
2.銀行活期存款
存款意味著你要在你的股票賬戶上加錢。裡面有錢才能交易,沒錢就不能交易。一般來說,你賬戶里的錢可以買100股,可以炒股。
3.購買股票
你可以在交易軟體上看到股票的價格。如果你認為它符合你的預期目標,你可以購買該股票。值得注意的是,一次交易至少100股。
買入成功後,可以在我的持倉中看到買入股票和持倉的情況。
4.出售股票
你可以在你下載的股票交易軟體APP上查看股票的價格。如果你覺得符合你的預期目標,你可以坦帆賣掉股票,讓錢落袋為安。
3.股票開戶網上好還是網上好?
以前投資者要去券商營業部開戶,如果地方遠的話開戶也要一天左右。但是現在,隨著網路時代的到來,投資者在家就可以開戶,沒必要再去券商開戶了。
1.股市線下開戶,這是一種古老的開戶方式。
當時因為整個市場經濟和網路不發達,很告賀多地方沒有網路覆蓋,信息安全無法保障。所以投資者只好在券商營業部開戶,整個券商行業才剛剛起步,發展和沉澱都需要時間。
而且投資者還是需要排號的,但是這種方式一直延續到現在,因為老一輩的投資者中,會覺得網上開戶不安全讓友雹,所以還是會選擇在券商營業部開戶。
2.股票網上開戶,這種最近才流行的開戶模式,可能很多股民並不適合,也不了解。市場整體提升程度不是很高,但也有部分投資者了解和知曉。因為現在網路發展很快,信息安全不一定要保證。
為了方便投資者開戶,券商開始實行線上開戶,其實和線下開戶模式差不多,只是把線上的流程搬到了線上。傭金是一樣的。

2. 惠博普的網下發行

參與對象 經主承銷商確認,參與了初步詢價報價,且其報價不低於本次發行價格的有效報價的股票配售對象為42個,其對應的有效報價總量為14600萬股。參與初步詢價的股票配售對象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查詢其報價是否為有效報價及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 (1)申購資金=發行價格×有效申購數量
(2)股票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應與有效報價數量一致;
(3)股票配售對象應使用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劃付申購資金;
(4)股票配售對象應確保資金在2011年2月16日(T日,周三)15:00
之前到達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網下發行資金專戶。該日15:00之後到賬的均為無效申購。請參與網下申購配售對象注意資金到賬時間。
(5)配售對象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購,即被視為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正式申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6)本次網下申購劃款備注欄的備注格式為「B001999906WXFX002554」。
網下配售、配號搖號及配售原則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配售對象的網下申購結果確定獲配名單及獲配股數。確定原則如下: (1)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700萬股,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搖號抽簽方式進行配售。
2011年2月16日(T日)下午5:45,南京證券接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資金有效處理結果後,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對資金有效的配售對象按照其最後一次錄入初步詢價記錄的時間順序排列,並按申購單位(100萬股)依次配號,並將配號結果提供給搖號機構。
2011年2月17日(T+1日)搖號抽簽,最終將搖出7個號碼,每個號碼可獲配100萬股股票。根據搖號結果統計配售對象的獲配號碼,中簽的配售對象的獲配數量為獲配號碼個數乘以申購單位(100萬股)。
(2)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於700萬股,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按照配售對象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3)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700萬股,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協商中止發行。
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將於2011年2月18日(T+2日)刊登《華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搖號中簽及配售結果公告》,披露本次網下發行的搖號中簽結果和配售結果。上述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送達獲配通知。
多餘款項退回 2011年2月16日(T日,周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於15:00後對股票配售對象劃付的申購資金按《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的規定進行有效性檢查,並於2011年2月17日(T+1日,周四)9:00前發出電子付款指令,要求結算銀行將無效資金退至股票配售對象備案賬戶。退款情況包括:股票配售對象劃付金額大於當日應付申購金額,將多劃款退回;股票配售對象劃付金額小於當日應付申購金額,將全部來款退回;股票配售對象本次無申購資格,當日劃付的金額無效,將全部來款退回。 2011年2月17日(T+1日,周四),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計算各股票配售對象實際應付的認購金額,並將股票配售對象T日劃付的有效申購資金減去認購金額後的余額於2011年2月18日(T+2日,周五)9:00前,以電子指令方式通過相應的結算銀行退至其備案賬戶。
其他重要事項 (1)網下發行股份鎖定期:股票配售對象的獲配股票應自本次發行中網上定價發行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鎖定3個月。 (2)驗資:立信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將於2011年2月16日(T日,周三)對獲配的股票配售對象網下發行申購資金的到賬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
(3)律師見證: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網下發行過程進行見證,並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4)違約處理:如果可參與網下申購的股票配售對象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5)獲配的股票配售對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網下發行後達到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款項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3. 網下打新,線下申購的條件是什麼,怎樣參與線下打新

網下參與者的條件:
一、機構投資者:(一)依法設立,持續經營時間達到2年(含)以上,開展A股投資業務時間達到2年(含)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12個月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採取監管措施。 (三)符合協會對網下詢價對象的市值要求; (四)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應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五)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二、個人投資者 (一)依法可以進行股票投資,具備五年(含)以上的A股投資經驗;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12個月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採取監管措施; (三)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 (四)符合協會對網下詢價對象的市值要求; (五)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六)必須在有相應資質的證券公司開設資金賬戶,總資產至少1000萬以上(包含現金股票,以及理財)。
開通打新許可權流程:投資者向營業部提交申請資料---營業部向投行提交資料---投行提交證券業協會備8案---投行向證交所申請CA證書---開通成功。其中上交所CA證書費用800元,深交所免費。
網上申購資金驗資: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網上發行搖號抽簽,網上申購資金解凍、多餘款項退還,註:申購資格要求T-5日前20個交易日持有1000萬非限售A股的市值,部分公司會設更高的要求,具體參考招股意向書。
當網上申購達到一定量時,將部分新股從網下向網上發售。即減少網下發行量,增加網上發行量,一般規定: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50倍低於100倍(含)的,回撥比例為公發行數量的20%;超過100倍且低於150倍(含)的,回撥比例為發行數量的40%;超過150倍的,網下發行量不超過發行總量的10%。

4. 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2016年1月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行為,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並採用網上按市值申購和配售方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適用本細則。

第二章市值計算規則

第三條 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簡稱「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發行。

第四條 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資者為單位,按其T-2日(T日為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下同)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

第五條 投資者的同一證券賬戶多處託管的,其市值合並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T-2日日終為准。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六條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

第七條 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

第八條 非限售A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第九條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

第三章基本規則

第十條 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過999,999,500股。

為保證申購的有序進行,深交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技術系統承載能力對申購單位、最大申購數量進行調整,並向市場公告。

第十一條 投資者可以根據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場證券賬戶在T日申購在深交所發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購申報的時間為T日9_15-11_30、13_00-15_00。投資者在進行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投資者申購數量超過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部分為無效申購。各證券公司應當做好其投資者網上申購數量的前端監控。

對於申購量超過主承銷商確定的申購上限的新股申購,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視為無效予以自動撤銷;對於申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超過部分作無效處理。

第十二條 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第十三條 參與創業板新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有關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對不符合相關要求但參與新股申購的,證券公司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十四條 新股申購一經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不得撤銷。

投資者參與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有市值的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按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有市值的證券賬戶的申購為有效申購,對其餘申購作無效處理。

每隻新股發行,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按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

第十五條 不合格、休眠、注銷和無市值證券賬戶不得參與新股申購,上述賬戶參與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其作無效處理。各證券公司應當做好上述證券賬戶的前端監控。

第十六條 T日有多隻新股發行的,同一投資者參與當日每隻新股網上申購的可申購額度均按其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確定。

第十七條 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每一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第十八條 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後,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對於因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情況,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託管人等,下同)應當認真核驗,並在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報。放棄認購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准,最小單位為1股,可不為500股的整數倍。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結算參與人對投資者放棄認購情況未認真核驗而發生錯報、漏報、申報不及時的,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結算參與人承擔。

第十九條 結算參與人應在T+3日16:00按照新股中簽結果和申報的放棄認購數據計算的實際應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履行資金交收義務。因結算參與人資金不足而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結算參與人承擔。

第二十條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股認購實行非擔保交收。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T+3日16:00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

如果結算參與人在T+3日16:00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則資金不足部分視為無效認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以下原則進行無效認購處理:同一日內有多隻新股進行認購的,按證券代碼從小到大進行無效處理;同一隻新股的認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按照投資者申購配號的時間順序,從後往前進行無效處理。無效認購處理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准,最小單位為1股,可以不為500股的整數倍。無效認購的股票將不登記至投資者證券賬戶,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

第二十一條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結算參與人申報的投資者放棄認購數據,形成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的投資者名單。

如上述投資者參與網上新股申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其申購做無效處理。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即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申購並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不合格、注銷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只數計算。

第四章業務流程

第二十二條 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計算所有深圳市場投資者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及可申購額度,並於申購日前一個交易日(T-1日)將可申購額度向各證券公司發送。

第二十三條 T日,投資者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託。

第二十四條 T日15:00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效申購總量,按每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先後順序連續配號,直到最後一筆有效申購,並按以下原則配售新股:

(一)如有效申購量小於或等於本次網上發行量,不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新股。

(二)如有效申購量大於本次網上發行量,則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號碼,每一中簽號碼認購一個申購單位新股。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於T日盤後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配號結果數據,各結算參與人應於T+1日向投資者發布配號結果。

第二十五條 T+1日,主承銷商在指定媒體公布中簽率,如有效申購量大於本次網上發行量,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並於T+2日在指定媒體上公布中簽結果。

第二十六條 T+1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於當日收市後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中簽數據。結算參與人應據此要求投資者准備認購資金。

第二十七條 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中簽結果進行新股認購中簽清算,並在日終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中簽清算結果。結算參與人應據此准備認購資金。

第二十八條 T+2日日終,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結算參與人應於T+3日8:30-15:00,通過D-COM系統將其放棄認購的部分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報。

第二十九條 T+3日16:00,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認購資金進行交收處理,結算參與人需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結算參與人申報放棄認購的部分不進入資金交收環節。

截至T+3日16:00結算參與人資金交收賬戶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按照第二十條進行無效認購處理。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於當日將認購資金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

第三十條 T+4日,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後,依據承銷協議將該資金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主承銷商應當於T+4日在指定媒體公布網上發行結果。

第三十一條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結果完成網上發行股份登記。對於主承銷商根據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包銷或按其他方式處理的新股,網上發行結束後,主承銷商自行與發行人完成相關資金的劃付,由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據此完成相應股份的登記。

第五章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第三十二條 對於公開發行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直接定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擬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直接定價發行。

對於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T-1日前刊登網上、網下發行公告,按照既定比例安排網上網下發行。新股網上發行申購日與網下發行申購日為同一日。

第三十三條 對於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均按照定價發行方式進行。

對於通過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按詢價區間的上限進行申購。

第三十四條 凡參與新股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不得再參與該只新股的網上申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提供的已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名單對其網上申購作無效處理。投資者有多個證券賬戶的,以其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報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關聯賬戶為依據。

第三十五條 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擬在網上與網下發行之間安排回撥,應在網上申購完成當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深交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根據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網下發行量進行股票配售。

第三十六條 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新股《證券登記證明》交發行人。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投資者應根據中國結算相關規定管理其證券賬戶。

因使用多個證券賬戶申購同一隻新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申購同一隻新股、無市值證券賬戶申購新股,以及因申購量超過可申購額度,導致部分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八條 對同一隻新股發行,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導致其網上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九條 證券公司因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的,由證券公司承擔相關責任。

第四十條 結算參與人違反本細則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可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參與機構自律管理措施實施細則》等規定,採取相應的自律管理措施。

第四十一條 深交所可以對證券公司進行現場或非現場檢查,發現證券公司違反本細則規定的,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視情況採取自律監管或紀律處分措施。

第四十二條 發行人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行股票,深交所不向發行人收取手續費。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由深交所和中國結算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5月9日發布的《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深證上[2014] 158號)同時廢止。本細則施行前發布的其他相關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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