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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參與者的關系圖

發布時間:2023-10-04 14:52:08

證券市場有五個參與主體他們分別是什麼

證券市場主體是指證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者。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和股票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可分為債券發行人和股票發行人。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者,眾多的證券投資者的存在保證了證券發行的完成,同時,也活躍了證券市場的交易。

Ⅱ 證券市場的參與(微觀)主體有哪些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
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
證券發行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
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或直接發行。
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
20世紀末以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增多。
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又稱承銷,或間接發行。
按照發行風險的承擔、所籌資金的劃撥及手續費高低等因素劃分,承銷方式有包銷和代銷兩種,包銷又可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
2.證券投資者
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
證券投資者類型甚多,投資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證券投資者可分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兩大類。
(1)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指相對於中小投資者而言擁有資金、信息、人力等優勢,能影響某個證券價格波動的投資者,包括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養老基金、保險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等。
各類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來源、投資目的、投資方向雖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資的資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強、注重投資的安全性、可通過有效的資產組合以分散投資風險、對市場影響大等特點。
(2)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是指從事證券投資的居民,他們是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的主要投資目的是追求盈利,謀求資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視本金的安全和資產的流動性。
(2)證券參與者的關系圖擴展閱讀:
證券市場的結構是指證券市場的構成及其各部分之間的量比關系。
常見最基本的證券市場的結構有以下幾種:
層次結構
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而形成的結構關系。可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又稱為「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證券所形成的市場。
證券交易市場又稱為「二級市場」或「次級市場」,是已發行證券通過買賣交易實現流通轉讓的市場。
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相互依存、相互制約,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發行市場是流通市場的基礎和前提。
流通市場是證券得以持續擴大發行的必要條件。
此外,流通市場的交易價格制約和影響著證券的發行價格,是證券發行時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多層次資本市場
體現為區域分布、覆蓋公司類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監管要求的多樣性。
根據所服務和覆蓋的上市公司類型,分為全球市場、全國市場、區域市場;
根據上市公司規模、監管要求等差異,分為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創業板或高新企業板)等。
品種結構
依有價證券的品種而形成。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品市場。
交易場所結構
按交易活動是否在固定場所進行分為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
有形市場稱為「場內市場」,指有固定場所的證券交易所市場。
有形市場的誕生是證券市場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標志之一。
把無形市場稱為「場外市場」,指沒有固定場所的證券交易所市場。
場內市場與場外市場之間的截然劃分已經不復存在,出現了多層次的證券市場結構。
縱向結構關系
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
這是一種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而形成的結構關系。
按這種順序關系劃分,證券市場的構成可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證券所形成的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作為一個抽象的市場,其買賣成交活動並不局限於一個固定的場所。證券發行市場體現了證券由發行主體流向投資者的市場關系。
發行者之間的競爭和投資者之間的競爭,是證券發行市場賴以形成的契機。
在證券發行市場上,不僅存在著由發行主體向投資者的證券流,而且存在著由投資者向發行主體的貨幣資本流。
因此,證券發行市場不僅是發行主體籌措資金的市場,也是給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的市場
證券交易市場是已發行的證券通過買賣交易實現流通轉讓的場所。
相對於發行市場而言,證券交易市場又稱為「二級市場」或「次級市場」。
證券經過發行市場的承銷後,即進入流通市場,它體現了新老投資者之間投資退出和投資進入的市場關系。
因此,證券流通市場具有兩個方面的職能:
其一是為證券持有者提供需要現金時按市場價格將證券出賣變現的場所;
其二是為新的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證券交易市場又可以分為有形的交易所市場和無形的場外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緊密聯系,互相依存,互相作用。
發行市場是交易市場的存在基礎,發行市場的發行條件及發行方式影響著交易市場的價格及流動性。
而交易市場又能促進發行市場的發展,為發行市場所發行的證券提供了變現的場所,同時交易市場的證券價格及流動性又直接影響發行市場新證券的發行規模和發行條件。
橫向結構關系
這是依有價證券的品種而形成的結構關系。
這種結構關系的構成主要有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以及衍生證券市場等子市場,並且各個子市場之間是相互聯系的。
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買賣交易的場所。
股票市場的發行人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在股票市場上籌集的資金是長期穩定、屬於公司自有的資本。股票市場交易的對象是股票,股票的市場價格除了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有關外,還受到其他諸如政治、社會、經濟等多方面因素的綜合影響。
因此,股票價格經常處於波動之中。
債券市場是債券發行和買賣交易的場所。
債券的發行人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債券市場交易的對象是債券。
債券因有固定的票面利率和期限,其市場價格相對股票價格而言比較穩定。
基金市場是基金證券發行和流通的市場。
封閉式基金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開放式基金是通過投資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和贖回實現流通的。
衍生證券市場是以基礎證券的存在和發展為前提的。
其交易品種主要有金融期貨與期權、可轉換證券、存托憑證、認股權證等。

Ⅲ 第一章證券市場概述第二節、證券市場的參與者與監管者

證券市場的參與者與監管者是證券市場運轉的動力所在。證券的發行、投資、交易和證券市場的管理都有不同的參與主體。一般而言,證券市場的參與者與監管者包括證券市場主體(包括證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者)、證券市場中介、自律性組織和證券監管機構四大類。這些主體各司其職,充分發揮其本身的作用,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證券市場參與體系。
(一)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其中,政府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為彌補財政赤字或籌措經濟建設所需資金,在證券市場上發行國庫券、財政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國債。地方政府為本地方公用事業的建設可以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在我國,地方政府目前還沒有發行債券。金融機構可以在證券市場上發行金融債券,增加信貸資金來源。近年來,政策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主要為重點建設項目和進出口政策性貸款籌集資金,如1994年我國開發銀行向國有商業銀行發行650億元的金融債券。一般來說,金融債券由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以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所籌集到的資金,全部用於特種貸款和政策性貸款,不得挪作他用。有限責任公司和國顫前前有獨資公司都可通過證券市場發行公司債來籌集資金。按《茄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其它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按規定發行公司債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投資人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屬於不同所有者的資本集為一體,統一經營使用,自負盈虧,按股分利的企業組織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可以流通,股東所持有的股份可以自由轉讓;同時,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發行公司債籌集資金。
(二)證券投資者
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是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投資者可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1.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是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動性的特點。
2.機構投資者。
是相對於中小投資者而言擁有資金、信息、人力等優勢,能影響某個證券價格波動的投資者,包括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
(三)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證券市場上的中介機構主要包括:1.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商;主要指證券公司(專業券商)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部(兼營券商);2.證券交易所以及證券交易中心;其主要職責在於提供交易場所與設施悔衫;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會員交易行為的合規性、合法性,確保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3.具有證券律師資格的律師事務所;4.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5.資產評估機構;6.證券評級機構;7.證券投資的咨詢與服務機構。
(四)自律性組織
自律性組織一般是指行業協會。它發揮政府與證券經營機構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證券業的發展,維護投資者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完善證券市場體系。我國證券業自律性機構是中國證券業協會和中國國債協會。
中國證券業協會職能是:
1.依據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的經營行為,對違反自律規則及協會章程者進行處分;
2.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3.調解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有關證券發行、交易及其相關活動的糾紛;

Ⅳ 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包括

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包括證券發行人、證券投資者、證券市場中介、自律性組織和證券監管機構。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是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投資者可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拓展資料: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職能:
1、證券帳戶和結算帳戶的設立
這是專門為投資者買賣證券而設立的,證券帳戶用於記錄投資者的買賣證券情況,結算帳戶的作用在於證券交易中為買賣雙方清算交收服務。證券公司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設立帳戶,實際上就是證券公司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建立了一種服務的關系,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公司提供證券交易的有關服務。
2、證券的託管和過戶
託管就是證券持有人將其所持有的證券委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保管,這樣便於交易結算,也比較安全;過戶就是根據證券交易清算交收的結果,將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記錄下來;所用的形式是將一個所有者帳戶上的證券轉移到另一個所有者帳戶上,這種轉移是股權、債權的一種轉移,它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經辦。
3、證券持有人名冊登記
這是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進行股權、債權的登記,它是根據證券交易中結算、交收、過戶的結果進行的,這種登記是確定了投資者的權利,並形成了證券持有人名冊。
4、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這就是在實際履行交易雙方的責任,完成一方交付證券,另一方支付價款的過程,這樣證券交易才能完成,下一步的交易才能開始並繼續。
5、受發行人的委託派發證券權益
一般來說,證券在發行後並上市交易,在投資者之間流動,發行人再難以掌握哪些人持有證券,但是要向股東派發權益,或者向債權人支付利息,那最好的辦法就是委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依據證券持有人登記名冊派發,可以做到准確、便捷,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
6、辦理與上述業務有關的查詢
它有一個限定,就是與上述業務有關的事項,這是合理的,也可以說是相關業務的延伸,這是又一項法定的職能。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除了上述六項業務外,還會有一些是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可以提供的服務,但它需要經過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

Ⅳ 投資者 證券公司 交易所 中登公司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Ⅵ 金融市場、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中長期信貸市場、證券市場之間有怎樣的聯系呢(思維導圖)

一、 區分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標准:初始期限和兩性組合
(一)交易期限標准: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的初始期限
金融市場,乃指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交易的市場。依據所交易的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期限的長短,金融市場分為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
市場的交易期限是不確定的,投資者購買100元10年期債券,最大期限是持有至到期日,也可以在到期以前的任何時間將其出售。但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的初始期限是確定的,判別一金融工具是長期還是短期正是根據這初始期限確定的。股票沒有到期日,是最典型的資本市場工具。隔夜拆借市場到期日只有24小時,堪為最短的貨幣市場。
標准化合同,如債券回購交易。
所以,國內常常將債券市場(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籠統地歸為貨幣市場是否正確,值得探討。
證交所債券市場是以權益性證券為主要交易對象的交易市場,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特點,屬於典型的資本市場(錯誤)
銀行間債券市場則是以債權類證券為交易對象的交易市場,帶有明顯的貨幣市場特徵。(錯誤)
(二)資金性質標准:流動性與收益性、貨幣性與資本性
貨幣市場側重於其"貨幣性",該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能夠迅速低成本地轉換成狹義貨幣(M0或M1)"。
期限在一年之內的融資活動,通常只能形成企業的流動資金,被用於維持現有生產能力;它們對資本形成貢獻很小。
貨幣市場工具:政府短期債券、中央銀行短期債券、商業票據、銀行同業拆借、債券回購以及外匯遠期交易或互換交易。
資本市場,側重於其"資本性",該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能夠形成經濟單位的資本"。
期限在一年以上,籌資者方能運用所籌資金進行諸如建造廠房、購置機器設備、更新技術等形成固定資產、擴大生產能力、提高經濟效率的活動。資本市場工具:股票、中長期債券
二、 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日益融合:全球趨勢
(一)交易期限的模糊
聯合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1993》(SNA)中,對於金融交易的分類問題,添加了如下陳述:"本分類淡化期限作為基本分類標準的重要性。金融市場創新和資產和負債管理方面更激進的做法--短期融資手段到期後的轉期;在長期手段,如票據發行手段下,通過短期手段借款,長期資產的可調整利率(這實際上使它們成為一系列短期安排);可提前償還的負債的較早償還--已經使短期與長期的簡單界限不那麼有用了……期限區分被認為是次要的標准。" (二)資金性質的模糊
金融創新的本質就是對金融工具的特性加以分解,再重新組合。這樣貨幣市場的流動性與資本市場的盈利性,自然要被組合進一種金融工具之中。
貨幣市場上的參與者並非僅僅是為了資產流動性管理之需,越來越傾向於貨幣市場的收益水平,貨幣市場的投資功能越來越明顯。金融機構來自於貨幣市場的收益占其總收益的份額已相當可觀,而且這一收益表現出較大程度的穩定性。

Ⅶ 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有哪些

資產證券化買賣 比較復雜,觸及 的當事人較多,通常 而言,下列當事人在證券化進程 中具有重要作用:
1.發起人
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是資產證券化的起點,是越礎資產的原始權益人,也是基礎資產的賣方。發起人的作用首先是發起貸款金 等基礎資產,這是資產證券化的基礎和來源;其次在於組建資產池,然後將其轉移給特殊目的機構。因而 ,發起人可以從兩個層面上來了解 :一是可以了解 為發起貸款金 等基礎資產的發起人;二是可以了解 為證券化買賣 的發起人。這里的發起人是從笫一個層面上來定義的。
2.特殊目的機構(SPV)
特殊目的機構是以資產證券化為目的而特別組建的獨立法律主體,其負債主要是發行的資產支持債券,資產則是向發起人購置 的基礎資產。SPV是介於發起人和投資者之間的中介機構,是資產支持證券的真正發行人。SPV是一個法律上的實體,可以採取信託、公司或許 有限合夥的方式 。
3.信譽 增級機構
此類機構擔任 提升證券化產品的信譽 等級,為此要向特定目的機構收取相應費用,並在證券違約時承擔賠償責任。信譽 增級可以過關內部增級和外部增級兩種方式,對應這兩種方式,信譽 增級機構辨別 是發起人和獨立的第三方。第三方信譽 增級機構包括政府機構、保險公司、金融擔保公司、金融機構、大型企業的財務公司等。
4.信譽 評級機構
假如 發行的證券化產品屬於債券,發行前必需 經過評級機構進行信譽 評級。 目前,世界上規模最大、具有較強影響力的三大信譽 評級機構為規范 普爾、穆迪公司和惠譽公司。我國也有若幹家中資和中外合資的信譽 評級機構。相當局部 的資產證券化操作會同時選用兩家評級機構來對證券進行評級,以加強 投資者的決心 。
5.承銷商
承銷商是指擔任 證券設計和發行承銷的投資銀行。假如 證券化買賣 觸及 金額較大,可能會組成承銷團。此外,在證券設計階段,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通常 還扮演財務參謀 的角色,運用其經歷 和技術 構成 一個既能在最大水平 上維護 發起人的利益又能被投資者承受 的融資方案。
6.服務商
服務商對資產項目及其所發生 的現金流進行監理和保管:擔任 收取這些資產到期的本金和利息,將其交付予受託人;對過時 欠賬服務機構進行催收,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定期向受託管理人和投資者提供有關特定資產組合的財務報告。服務機構通常由發起人擔任,為上述服務收費,以及過關在定期匯出款項前用所收款項進行短期投資而獲益。這是關於 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有哪些?的解答。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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