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與管理
我國證券公司的發展只有十幾年的歷史,從總體上看,證券公司風險管理工作才起步不久,整體狀況比較差。目前各證券公司普遍存在對風險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制定明確的風險管理政策、未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或即使設立也僅是為了應付檢查、風險管理制度不健全、風險管理覆蓋面比較窄、風險管理手段落後、風險管理報告不受重視等問題。
現在,我國的證券市場正處於劇烈變革的年代,證券市場大幅波動,多年積累的問題亟待解決,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日期也不斷臨近。這些都促使證券公司急切地想提高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本文分析了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並提出了相應的應對政策。
目前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
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因游野市場波動而導致證券公司某一頭寸或組合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這些市場波動包括: (1)利率、匯率、股價、商品價格及其他金融產品價格的波動;(2)收益曲線的變動;(3)市場流動性的變動;(4)其他市場因素的變動。此外,市場風險還包括融券成本風險、股息風險和關聯風險。
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可能性,包括貸款、掉期、期權交易及在結算過程中因交易對手不能或不願履行合約而使公司遭受的潛在損失。這些合約包括:(1)按時償還本息;(2)互換與外匯交易中的結算;(3)證券買賣與回購協議;(4)其他合約義務。
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證券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價格迅速地賣出或將該工具轉手而導致損失的風險,包括不能對頭寸進行沖抵或套期保值的風險。
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統操作不當或缺乏必要的後台技術支持而引致的財務損失,具體包括:(1)操作結算風險;(2)技術風險; (3)公司內部失控風險。
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來自交易一方不能對另一方履行合約的可能性,是指因不能執行的合約或因合約一方超越法定許可權的行為而導致損失的風險。法律風險包括合約潛在的非法性以及對方無權簽訂合約的可能性。
系統風險。系統風險是指: (1)因單個公司倒閉、單個市場或結算系統混亂而導致金融機構相繼倒閉的情形;(2)引發整個市場運行困難的投資者「信心危機」。系統風險包括因單個公司或單個市場的波動觸發連片或整個市場崩潰的風險。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策略
樹立起科學的風險控制理念。業務的風險不在於業務本身,而在於業務管理方式,違反紀律或是監管方式上出現失誤最有可能引發風險。在公司內部強化紀律和風險意識將有助於自上而下地推動風險的警示教育,同時形成系統的風險控制制度,讓每一個員工認識到自身的工作崗位上可能存在的風險,形成風險防範的第一道屏障。
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制度。每個證券公司都應該有一整套風險管理制度,分支機構的管理、重要業務的管理以及制度落實情況的監控是必不可少的。
證券公司的不良資產很多都是分支機構違規操作或越權經營造成的,對分支機構實行授權經營,明確其業務范圍,才能控制分支機構產生的風險。對營業部經理、財務主管、電腦主管重要職位,從人事組織上進行三權分離,直接對公司的總部負責,其任免、工資等與營業部全部脫鉤。
在重要業務的管理方面,證券公司應建立資金管理制度、自營業務管理制度、證券承銷及資產經營業務管理制度、經紀業務管理制度。同時,要健全重要的管理制約制度,如財務管理制度、電腦通信系統管理制度、稽查審計制度等。
有效的制度是必要的,但有效的制度監督機制同樣必不可少。執行制度比編制條文更重要,應把更多精力放在執行制度的檢查監督上。
加強員工的風險控制。在風險管理中人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在大力倡導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完善風險監控機制的同鋒枝時,強化員工的道德規范和行為准則、提高員工的執業素質是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因素。
正確處理好業務發展和公司風險承受能力之間的關系。 (1)經紀業務的風險控制:要規避經紀銀磨敏業務的風險,就需要從傭金標准、客戶數量和結構、交易量及其結構各個方面進行全面分析,使之優化以創造利潤,同時規避經紀風險。
(2)證券承銷業務的風險控制:隨著發行制度由審批制向核准制轉變,特別是今年開始實行保薦人制度,證券公司投行業務風險越來越大,證券公司要加強對企業的研究,對企業的前景、業績、財務狀況以及市場具體情況等作出綜合判斷。
(3)自營業務的風險控制:二級市場的價格波動以及證券公司制度的不完整性,使得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存在著較大的風險。證券公司應調整投資理念,重新定位投資業務,加強自營業務人才的培養和儲備,同時應重視中短項目投資、組合投資、價值發現與價值再造,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規避市場風險。
技術上加強對風險的控制和規避。在風險管理中,技術控制風險比制度控制風險更加可靠,,人為不確定因素可降至最低。電子化為技術上的可行性提供了理論上的支持,對各個分支機構的監測和數據採集及分析將對決策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操縱風險、自營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把風險消滅於萌芽狀態。
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與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課題,涉及因素方方面面。筆者認為如果從上述五個方面人手,就能更好地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循序漸進地把握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主線,從而達到控制風險,取得收益的最終目的。
B. 證券經紀業務與證券承銷業務誰的風險大
1.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包含的要素有:委託人、證券經紀商、證券交易所和證券交易對象。
所謂證券經紀商,是指接受客戶委託、代客買賣證券並以此收取傭金的中間人。證券經紀商以代理人的身份從事證券交易,與客戶是委託代理關系。證券經紀商必須遵照客戶發出的委託指令進行證券買賣,並盡可能以最有利的價格使委託指令得以執行;但證券經紀商並不承擔交易中的價格風險。證券經紀商向客戶提供服務以收取傭金作為報酬。
2.證銷業務概述股票承銷是指具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藉助其在證券市場上的良好信譽和營業網點,在規定的發行有效期限內幫助發行人發行股票的行為,並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承銷費用。在證券發行過程中,券商充當承銷商角色,對券商來說,證券承銷業務是券商的重要業務並構成券商傳統業務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我國的證券公司在證券市場的發展中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而證券公司的股票承銷業務具有以下特點:
1.對人力資本的依賴性。股票承銷的成功與否和收益的大小更主要地依賴於股票承銷業務人員的素質和技能,要求從業者不僅具備較好的財務、法律知識、還應該具備快速學習能力、良好的分析判斷能力以及溝通能力。
2.項目周期長,涉及面廣,不確定因素多。一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證券公司都要介入前期的企業改制輔導工作,一般最少需要一年時間,才能上報審批,直至決定股票發行承銷,時間跨度很大。
3.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一旦證券公司爭取到承銷項目,就能為證券公司帶來一次性的巨額收益,但由於市場變化,其風險也很大。
4.業務的創新性。特別表現在承銷手段以及發行方式上的創新,更能給證券公司爭取較多的承銷業務。承銷方式主要有兩種:包銷和代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