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處置違法的股權和股票
發現涉嫌非法發行股票或非法從事證券活動的,按照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機制予以查處。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按照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予以查處。發現存在虛假陳述或誤導性宣傳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發現發布的網路信息內容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互聯網信息管理規定予以處理。發現挪用或佔用投資者資金、欺詐發行等涉嫌犯罪行為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方案》特別提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過程中,要堅持「區別情況、分類處理」的原則,對違法情節輕微、主動整改、有效控制風險、積極消除危害後果的,依法從輕處理;對違法情節嚴重、拒不配合整改、提供虛假情況或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