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第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區別
法律分析:第一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最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持有該公司的股份數量最多。實際控股人是企業實際控股人不一定是公司股東,但具有實際的支配公司行為能力。簡而言之,實際控股人實際上就是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實際控制人和第一大股東並不是必須是同一人。在一個公司裡面,持股比例最高的就是第一大股東,這樣的股東對公司有絕對控股權。而實際控制人往往是控股股東背後的人,一般是風投資本或者其它出資人。在有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和第一大股東是同一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貳』 第一大股東變更對股票的影響
1. 股東變更需獲得超過三分之二出席股東會議的表決權通過。
2. 第一大股東變更對股票的影響因情況而異:
- 重組變更:若引入的資產實力雄厚,通常被視為利好,可能推動股價上漲。
- 非重組變更:新股東的實力不如原股東時,可能會導致股價下跌。
3. 在股價上升期變更第一大股東,可能會激發市場炒作,進一步推高股價。
4. 在股價下跌期變更第一大股東,尤其是換成實力強大的新股東,可能會暫時止跌。
5. 若新股東實力不如原股東,股價可能繼續下跌。
6. 股東變更通常屬於內部信息,公開時可能已消化部分利好因素,投資者需警惕利用這些信息的大資金出貨行為。
『叄』 第一大股東就是實控人嗎
法律分析:第一股東:第一股東是指佔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最大的股東,他能夠通過上市公司獲得第一多的股東收益。實際控股人:企業實際控股人不一定是公司股東,但具有實際的支配公司行為能力。簡而言之,實際控股人實際上就是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均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肆』 最大股東是不是實際控制人
第一大股東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的控制者則是實際控制人,實際控制人的控制者則是最終控制人。實際控制人,指雖不一定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簡而言之,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控股股東是第一大股東,因為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控股股東一般指的是手裡的股權超過整個公司的50%或者以上。若是沒有超過50%,也是對公司的決策具有絕大的影響權,控股股東分為絕對控股股東和相對控股股東兩種。
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_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中的東,原意指「主人」(東家),股東,即持股的主人,簡單理解就是「老闆」。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依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為「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並被認定為實際控制人:
1、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行使的表決權;
2、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達到或者超過百分之三十;
3、通過單獨或者聯合控制的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的;
4、能夠決定一個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
5、有關部門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判斷某一主體事實上能對公司的行為實施控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