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何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可以不還錢
泛亞成立時就得到雲南政府的大力支持。雖然當時昆明的領導仇和等人被抓了內,但是還是有相當多容的領導還在位。這些人試圖將泛亞的「詐騙」說成是市場行為,以逃避政府責任。所以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可以「騙錢」不還。
上面的雙引號表示未經經偵調查,只能猜測。但雲南政府拒絕調查。420億與22萬家庭,與其它相比,就不重要了。
㈡ 泛亞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涉「龐氏騙局」
圖片顯示是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跟泛亞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兩個不同實體,不同董事長,不同法人,兩碼事。
不過話說回來,叫泛亞的公司太多了,很容易被別人牽連進去的。
㈢ 有沒有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參與受託業務的投資受害者。。大家知道怎麼把賬戶資金裡面的錢拿回來么。。
我也正在找這個問題,我大概今年五月底在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辦理了180天的受託,昨天卻通知我讓我去轉業務,說轉到泛融網15個月死期,泛亞平倉都平不了現在出金出不來,有這樣操作的嘛
㈣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是國家合法公司嗎
從以下網路詞條看,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是國家合法公司。但公司合法不一定不版存在風險。
泛權亞有色金屬交易所 是全球最具規模的稀有金屬現貨投資及貿易平台,是我國最早由政府批准、監管的專業有色金屬現貨交易所。
使命是利用中國獨有的稀有金屬資源優勢,先進的電子商務模式,提升中國稀有金屬產業鏈價值,形成稀有金屬國際定價中心。為企業提供購銷和融資服務,為投資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稀有金屬投資服務。
已上市品種包括銦、鍺、鎢、鉍、鎵、鈷、白銀、釩、銻等10大類12個品種,除白銀外其他9個品種的交易量、交割量均為全球第一。
為確保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的健康、規范發展和市場功能的發揮,2010年12月27日,昆明市政府頒布《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交易市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昆政發【2010】110號);並由分管市領導擔任主任,由市委辦、金融局主管,協同市工商局、商務局、稅務局等多家行政管理部門成立了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交易所和市場參與者以及交易所內的商品交易活動進行規范、監督和指導。
㈤ 泛亞騙局事件
泛亞事件是由該交易所旗下一款產品「日金寶」所引發的。該產品是一款資金隨進隨出、年化約13%、每日結息實時到賬的項目,豐厚的收益吸引了眾多投資者。
然而從2015年4月開始,投資者的資金開始無法取回,泛亞逐步限制交易,到了2015年7月就連投資者存放在泛金所賬戶的個人資金也遭到「凍結」。隨後,泛亞事件不斷升級,其模式更暴露出龐氏騙局、不規范經營、挪用資金等質疑。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
(5)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騙局擴展閱讀:
龐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義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參考資料:龐氏騙局-網路
㈥ 投資昆明泛亞有色金屬受騙
投訴是無門的,全國的投資人基本已經開始集結了,但是情況並不樂觀,建議你找你們本地的QQ群與微信群,共同解決,事態已經越來越嚴重了。
㈦ 我是泛亞受害人,看網上現在說可以退錢,不知道該找哪裡求各位專業人士指點
目前,只是一審宣判了,賠償還沒有出來吧。在公安部注冊申報過嗎?
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總裁因非法吸收存款獲刑18年
2019-03-22 15:33:10 新華社
新華社昆明3月22日消息,3月22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等4家被告單位以及單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佔案宣告一審判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十億元,對雲南天浩稀貴公司等3家被告單位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億元、五千萬元和五百萬元;對被告人單九良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千萬元,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郭楓、張鵬、王飈、楊國紅等20名被告人分別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間,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裁)單九良與主管人員郭楓、王飈經商議策劃,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以稀有金屬買賣融資融貨為名推行「委託交割受託申報」「委託受託」業務,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給付固定回報,誘使社會公眾投資,變相吸收巨額公眾存款。被告單位雲南天浩稀貴公司等3家公司及被告人錢軍等人明知昆明泛亞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幫助其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昆明泛亞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給集資參與人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此外,法院還查明被告人單九良、楊國紅在經營、管理昆明泛亞有色公司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者共同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事實。
案發後,公安機關全力開展涉案資產追繳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涉案金屬等財物,涉案財物的追繳工作仍在進行中。追繳到案的資產將移送執行機關,並繼續追繳違法所得,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本案財產刑執行時,退賠集資參與人損失優先於罰金刑的執行。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等4家公司、被告人單九良等21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單九良、楊國紅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將本單位財物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構成職務侵佔罪,均應依法懲處。法院根據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各被告人的親屬、部分集資參與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群眾120餘人旁聽了宣判。
㈧ 誰在做泛亞有色金屬啊可靠嗎
昆明來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這源家號稱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涉嫌集資詐騙投資者,導致現在中國27個省份22萬投資人400多億人民幣資金不知去向。因為交易所無法提供真實的生產商,批發商的名單和交易明細,而且交易所宣傳資金是銀行第三方監管,而事實上僅僅是銀商轉賬,當客戶將資金轉到交易所的賬戶中,轉入後銀行不再負責資金的監管,投資者的資金實際上在交易所的手裡。交易所還可以侵佔挪用客戶保證金。所以投資者有理由相信,他們之前的交易是用後來人的錢去還前人的本金和利息,交易所涉嫌集資詐騙。
㈨ 最近泛亞的事件是怎麼一回事專業人士都是如何看待的
泛亞的投資熱潮本質就是龐氏騙局,跟炒房、傳銷差不多。貨品的價格遠遠超過了其價值本質,商品變成了投資品,這時候就看誰最先撤出了。
㈩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的爭議事件
泛亞兌付危機持續發酵。眾多投資者來到北京維權 。
2015年7月15日,泛亞有色交易所發布公告,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委託受託交易商近日出現了資金贖回困難,在委託受託業務合同期限內,部分受託資金出現了集中贖回情況。此後,涉及全國20餘萬投資者,據稱總金額達400億元的泛亞交易所流動性危機浮出水面,投資者已在位於昆明的泛亞總部等地展開多次維權活動。
根據其官網介紹,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2011年於雲南成立,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中國客戶資產管理規模最大的現貨交易所。以保本保息、資金隨進隨出為特點的活期理財產品「日金寶」為代表,泛亞在過去四年時間里迅速膨脹。
新京報記者采訪多位投資者了解到,他們投資的正是這款產品。簡單來說,日金寶的委託方為日金寶投資者,借款者則是有色金屬貨物的購買方。投資者購買日金寶理財產品,也就是為借款者墊付貨款,借款者則按日給投資者支付一定利息,並在約定時間購買貨物償還本金。
多位投資者表示,最早在4月份,泛亞資金鏈就已出現問題。河北的陳女士表示,3月17日開始買,一共存了3300萬,但從4月13日開始,資金就轉不出來了。「泛亞反復說市場在打新股,所以流動性不足,讓我等等,但一直沒有進展。」
8月31日,泛亞所停止委託受託業務。新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泛亞內部文件顯示,泛亞目前正在准備向投資者推出三種解決方案,其中一種是委託方將代持貨物在交易所新系統現貨盤面掛牌賣出,所得收益歸資金受託方。
多位投資者表示,目前已對泛亞失去信任,希望政府成立工作小組,並邀請機構代表、客戶代表及相關專業人士參與到處理小組中,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 立案偵查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情況的通報(八)》。
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兌付危機以來,雲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昆明市和省有關部門成立專項工作組,進行調查核實。昆明市政府迅速組成專項工作組,全力開展各項工作。經前期大量調查,判明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
調查處理
2016年2月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通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有關情況。昆明等地公安機關自2015年12月1日起,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泛亞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立案偵查,並對該公司密切關聯公司和授權服務機構依法開展調查。
經初步調查:昆明泛亞有色於2012年4月擅自改變交易規則,推出「委託受託」業務,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與雲南天浩稀貴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關聯公司,採取自買自賣手段,操控平台價格,製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時昆明泛亞有色統一印製大量宣傳材料,通過全國各地授權服務機構及公司網電部將「委託受託」業務包裝成「日金寶」、「日金計劃」等產品,承諾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與貨物漲跌無關,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實際控制的「資金池」,套取大量現金。
犯罪嫌疑人
昆明泛亞有色實際控制人、公司董事長單九良等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與此案相關的一批犯罪嫌疑人被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依法查封、凍結、扣押了一批涉案資產,並在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開展調查取證、甄別涉案資產等工作,全力以赴追贓挽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