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公司代理合同
沒有保障,不是正式合同。說開就開了,而且估計你手裡連代理合同的副本也沒有。我們公司就這樣,去年找個理由(從業資格)開了一批人,包括很多以前簽過代理合同一年的。哪家證券都一個德行。
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分析題 1、以下兩條法律規范,哪條是沖突規范?為什麼?並指出該規范的類型、范圍、系屬和連結點。 A「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 B、《合同法》第126條第2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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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請問假如一家中外合資公司注冊資本變更,其章程和合資合同一定需要更新嗎
需要更新:
1.到當地商務局更新變更批准證書,期間需要提交合同及章程修正案等材料。
2.到當地工商局變更營業執照,需要提交合同及章程修正案等材料。
3. 進行稅務登記證、外匯登記證、海關登記證等證件的變更。
④ 什麼是外資券商
你好,外資控股合資券商的概念
根據證監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外商投資證券公司即(一)境外股東與境內股東依法共同出資設立的證券公司;(二)境外投資者依法受讓、認購內資證券公司股權,內資證券公司依法變更的證券公司;(三)內資證券公司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境外投資者,內資證券公司依法變更的證券公司。根據以上標准,我國現有外資投資證券公司共13家。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依據其境外股東屬性大致分為4類:
第1類即中金公司,其歷史沿革較久、股東成份較多。1995年中金公司由中國建設銀行與摩根士丹利合資設立,2010年摩根士丹利將其持有股權轉讓給GIC等4家投資方,2015年於香港上市後引入公眾股東。
第2類合資券商的股東為中管金融企業所設在港中資機構,包括中銀國際證券與光大證券。
第3類合資券商的股東均為美國、歐洲地區的大型商業銀行或投資銀行,於2004-2011年期間批設,包括高盛高華證券、瑞銀證券、瑞信方正證券、中德證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與東方花旗證券等6家。
第4類合資券商依據CEPA(《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設立,股東均為港、澳資機構,於2016年3月後批設,包括申港證券、華菁證券、匯豐前海證券與東亞前海證券等4家。
⑤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資協議與合同和章程有抵觸怎麼辦
中外合資企業中,有合資協議、合同和章程。
按照效力的高低可以排列為:章程>合同>合資協議。
中外合資企業法
第十條 本條例所稱合營企業協議,是指合營各方對設立合營企業的某些要點和原則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文件;所稱合營企業合同,是指合營各方為設立合營企業就相互權利、義務關系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文件;所稱合營企業章程,是指按照合營企業合同規定的原則,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規定合營企業的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的文件。
合營企業協議與合營企業合同有抵觸時,以合營企業合同為准。
所以,當合資協議和合同和章程有抵觸的時候,以章程的規定為准。
⑥ 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有哪些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情況(截至2006年12月31日)
序號
公司名稱:
設立時間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1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1995年4月
摩根士丹利國際公司
34.30%
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
7.35%
名力集團
7.35%
2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2年1月
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49%
3
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996年4月
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46.60%
4
華歐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2年12月
里昂證券資本市場有限公司
33.33%
5
海際大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4年6月
大和證券SMBC股份有限公司
33.33%
6
高盛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4年11月
高盛(亞洲)有限公司
33%
7
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6年12月
瑞銀集團
20%
國際金融公司
4.99%
⑦ 請問簽了證券公司的代理合同,還可以到別的公司簽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嗎違法嗎
是這樣的分情況而定
1.按照現行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話可以;全日制的不可以,因此你的情形不可以同時跟兩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如果用人單位招用與其它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它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⑧ 中外合資企業簽訂合同採用什麼文字
一般用中文、英文兩種文字。也有個別國家要求中文、法文的,因為法文是世界上最嚴謹的文字。
外文用什麼主要看合同簽訂對方的要求。中文肯定不能少的。
⑨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的製作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
(1)合資的外方應當具有主體資格和合資能力。外方當事人是個人時,必須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外方當事人是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時,應當具備合法的證明文件;訂立合同一定要審查外方是否具備簽訂合同的條件和能力。要對外商的經營作風和商業信譽,以及往來銀行名稱、賬號、地址等作詳細的了解,可以要求外商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資格文件、擔保證書、資金信用證明等必要的資料。
(2) 中外合資經營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合同必須經具有代表權的代表簽字,才能成立。如果當事人是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在簽字前,合同雙方應互相提供證明簽字人資格或代理資格的證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必須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同意後,合同才能合法成立。
(3) 合營各方可以現金、實物、工業產權等進行投資。外國合營者作為投資的技術和設備必須確實是適合我國需要的先進技術和設備。如果有意以落後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欺騙,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中國合營者的投資可包括為合營企業經營期間提供的場地使用權。如果場地使用權未作為中國合營者投資的一部分,合營企業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
(4) 合同條款要齊全完備,包括合同主體條款,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合作生產經營的項目,國內外銷售產品的比例,合作期限,經營范圍,合資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勞動管理等內容。違約責任條款和法律適用條款等都要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⑩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中的利潤分配條款
第八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確定。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董事會確定分配的,按照合營各方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條 本合同的修改需經合營各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且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經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其修改時同。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規定若與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不符的,均以後者為准。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合營各方(或授權代表)在中國簽署。 合營各方簽字(中方需加蓋公章): 年月日 注意:所有簽名應同時在簽字處列印出簽名人姓名。
注意:(1)合資的外方應當具有主體資格和合資能力。外方當事人是個人時,必須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外方當事人是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時,應當具備合法的證明文件;訂立合同一定要審查外方是否具備簽訂合同的條件和能力。要對外商的經營作風和商業信譽,以及往來銀行名稱、賬號、地址等作詳細的了解,可以要求外商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資格文件、擔保證書、資金信用證明等必要的資料。 (2) 中外合資經營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合同必須經具有代表權的代表簽字,才能成立。如果當事人是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在簽字前,合同雙方應互相提供證明簽字人資格或代理資格的證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必須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同意後,合同才能合法成立。 (3) 合營各方可以現金、實物、工業產權等進行投資。外國合營者作為投資的技術和設備必須確實是適合我國需要的先進技術和設備。如果有意以落後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欺騙,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中國合營者的投資可包括為合營企業經營期間提供的場地使用權。如果場地使用權未作為中國合營者投資的一部分,合營企業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 (4) 合同條款要齊全完備,包括合同主體條款,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合作生產經營的項目,國內外銷售產品的比例,合作期限,經營范圍,合資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勞動管理等內容。違約責任條款和法律適用條款等都要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