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特別規定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2011年4月2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根據2012年11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明確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的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可以買賣本規定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證券。
第三條 證券公司可以委託具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或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的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
證券公司將自有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認可的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或者委託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且投資規模合計不超過其凈資本80%的,無須取得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第四條 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從事《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品種以外的金融產品等投資。
設立前款規定子公司的證券公司,應當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並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關於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規定,事先報經公司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批准。
證券公司不得為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子公司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第五條 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不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只能以對沖風險為目的,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第六條 證券公司與本規定有關事項的凈資本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應當符合證監會的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此前公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
⑵ 證券公司都交哪幾種稅呀
不太明白你的問題。
證券公司作為金融企業,需要繳納的稅種與銀行差不多,主要是營業稅和所得稅,代收代繳的有證券交易的印花稅。
所以,作為單一納稅主體,不管是否綜合類證券公司(可以從事你上面說的所有業務),還是根據營業收入交營業稅;根據利潤交所得稅。
自營和資產管理業務中發生的證券交易印花稅,與普通投資者是一樣的。
⑶ 通過證券自營賬戶賣出股票 要交所得稅嗎
不交所得稅,交營業稅
⑷ 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包括什麼
指使用自有資金,以營利為目的買賣證券的行為,買賣的證券主要是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等
⑸ 證券自營業務的收入算營業收入嗎
自營證券買賣實現的收入進「投資收益」,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證券的浮動盈虧進「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證券浮動盈虧進「資本公積」,不利潤表中體現。
自營業務包括買賣差價收入和利息收入,前者就是俗稱炒股收入(當然還包括炒權證、債券類的差價收入),後者包括債券類的利息收入、理財產品的利息收入等,即使是把錢存在銀行,也有利息收入的。
⑹ 券商自營業務包括什麼
證券自營業務指證券公司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以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為本公司進行金融標的的交易,以獲取營利。買賣的證券產品包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基金、認股權證、國債、企業債券等。
⑺ 證券自營業務獲得股票收益如何上稅!
到稅務局申報營業稅。
⑻ 證券自營業務的含義是什麼
證券自營業務,指的是證券經營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買賣證券從而獲取利潤的證券業務。
在我國,證券自營業務專指證券公司為自己買賣證券產品的行為。買賣的證券產品包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基金、認股權證、國債、企業債券等。
簡介:
證券自營業務,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者合法籌集的資金以自己的名義買賣證券獲取利潤的證券業務。從國際上看,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按交易場所分為場外(如櫃台)自營買賣和場內(交易所)自營買賣。場外自營買賣是指證券公司通過櫃台交易等方式,與客戶直接洽談成交的證券交易。場內自營買賣是證券公司自己通過集中交易場所(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的行為。我國的證券自營業務,一般是指場內自營買賣業務。
國際上對場內自營買賣業務的規定較為復雜。如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分為交易廳自營商和自營經紀人。交易廳自營商只進行證券的自營買賣業務,不辦理委託業務。自營經紀人在自營證券買賣業務的同時,兼營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其代理的客戶僅限於交易廳里的經紀人與自營商。自營經紀人自營證券的目的不像自營商那樣追逐利潤,而是對其專業經營的證券維持連續市場交易,防止證券價格的暴跌與暴漲。
在我國,證券自營業務專指證券公司為自己買賣證券產品的行為。買賣的證券產品包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基金、認股權證、國債、企業債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