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證券公司的監管制度及具體要求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監管制度包括客戶交易以誠信與資質為標準的市場准入制度、以凈資本為核心的經營風險控制制度、合規管理制度、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報送與披露制度等。
(一)以誠信與資質為標準的市場准入制度
建立和完善包括機構設置、業務牌照、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市場准人制度,通過行政許可把好准人關,防範不良機構和人員進入證券市場。設立證券公司必須滿足法律法規對注冊資本、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制度建設、經營場所、合規記錄等方面的設立條件;在准入環節對控股股東和大股東的資格進行審慎調查,鼓勵資本實力強、具有良好誠信記錄的機構參股證券公司。將業務許可與證券公司資本實力掛鉤,要求證券公司必須達到從事不同業務的最低資本要求;加強證券公司高管人員的監管,將事後資格審查改為事前審核、專業測評、動態考核等相結合,切實保護誠信專業、遵規守法的高管人員,淘汰不合規、不稱職的高管人員,處罰違法違規的高管人員,逐步培育證券業合格的職業經理群體。
(二)以凈資本為核心的經營風險控制制度
2006年7月,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並於2008年根據實踐情況對該辦法進行了修訂。該辦法建立了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和風險監管制度。這一制度具有三個特點:一是建立了公司業務范圍與凈資本充足水平動態掛鉤機制;二是建立了公司業務規模與風險資本動態掛鉤機制;三是建立了風險資本准備與凈資本水平動態掛鉤機制。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公司評價計分的高低,將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大類11個級別。
中國證監會按照分類監管原則,對不同類別證券公司規定不同的風險控制指標標准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比例,並在監管資源分配、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頻率等方面區別對待。
(三)合規管理制度
2008年7月,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了《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要求證券公司全面建立內部合規管理制度,設立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強化對公司經營管理行為合規性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和事後檢查,有效預防、及時發現並快速處理內部機構和人員的違規行為,迅速改進、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中國證監會把合規管理的有效性作為評價證券公司的重要指標,並據此決定對其違規行為的懲處方式和力度,以激勵和加強自我管理。
(四)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根據2006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在原有客戶資金存管制度的基礎上,按照保障客戶資產安全、防止風險傳遞、方便投資者、有利於證券公司業務創新的原則,設計、實施了新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是證券公司在接受客戶委託,承擔申報、清算、交收責任的基礎上,在多家商業銀行開立專戶存放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商業銀行根據客戶資金存取和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清算結果,記錄每個客戶的資金變動情況,建立客戶資金明細賬簿,並實施總分核對和客戶資金的全封閉銀證轉賬。
(五)信息報送與披露制度
對證券公司信息報送與披露方面的監管要求包括:
(1)信息報送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即證券公司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應當自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年度報告,自每月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送月度報告。發生影響或者可能影響證券公司經營管理、財務狀況、風險控制指標或者客戶資產安全重大事件的,證券公司應當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臨時報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況、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擬採取的相應措施。
(2)信息公開披露制度。這一制度主要為證券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和財務信息公開披露。
(3)年報審計監管。這是對證券公司進行非現場檢查和日常監管的重要手段
B. 後金融危機時代我國證券市場現狀及對策
在整個金融體系中,證券市場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證券市場的任何動盪都會波及摘要 到整個金融系統,並且影響到國家經濟的穩定和發展。因此,證券市場的監管尤為重要,科學的監管措施可以有效克制證券市場不足, 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保障證券市場平穩和透 明,提高交易效率和證券創新能力,降低風險。在監管措施方面,建議適當放寬市場准入機制的約束、 引入公司型基金制度, 完善基金持有人大會監管機制並強化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一、次貸危機對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啟示 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現行的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由於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專業技術的匱乏, 信用評級機制的不完善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不完善而造成資產證券化沒有取得更大的發展。通過本次次貸危機,我們同時發現完全照搬美國的模式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整個國家的經濟運行狀況良好,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資本市場不斷的成長與完善,為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創造了一個穩定的大環境。但同時結合我國現有的監管制度,我國的資產證券化也呈現出了一些問題: 第一,關於 SPV 的設立。SPV 作為資產證券化運作的核心機構,其功能主要在於實現「破產隔離」和「真實出售。但我國 SPV 的主體將是信託投資公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SPV 將以信託的方式進行。 但現有的法律條文對SPV 的經營范圍沒有進行合理的限制,造成 SPV 的經營范 圍過大。 第二,現行的法律體系對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存在較大的限制。 首先,現階段,我國房地產抵押貸 款證券化只能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目前還沒有向個人投資者開放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 市場,目前的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 其次,按目前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法為房地產抵押貸款 提供信用擔保,這無疑將大大制約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第三,證券評級制度不健全。由於涉及到風險與收益,因此對證券化的資產進行信用評估定級 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程序。評級機構應該是與各方面無利害關系的中介機構,它們在評價證券 的償還本利能力時不會由於利害關系者的壓力而有所偏倚。 第四,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的真實准確對房地產證券的發行和交易至關重要。但 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許多上市公司並沒有完全按照《證券法》的 相關條文進行具有全面性,真實性,時效性的信息披露。 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存在的問題 1.監管部門權力分散 證監會在中國證券市場中具有明確的監督和管理權力。但是,由於證券市場監管部門較多, 除了證監會履行監管職能,還包括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在不同程度的執行部分 監管權利。 這就在某種程度上削弱了證監會的權利, 同時影響了證券監管的反應速度和效率。 證監會的一個重要作用是防範重大風險的發生,但是,由於監管不到位,監管目標不明確, 往往導致其對市場變化反應滯後。 2.證券發行市場監管不完善 當前中國實行的是帶實質性審查的核准制,但是仍然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①沒 有完全遵照市場機制進行新股發行定價,政府幹預太多。實行核准制後,新股發行定價標准 仍然由監管機構內部掌握。對當前我國企業來說,爭取發行額度就是最低成本的融資,形成 最直接的後果就是使得企業進行各種偽包裝和虛假宣傳, 並提供虛假信息, 誤導投資者的投 資決策。②上市公司往往隱瞞不利於自己的重大信息,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更多的偏重於 發布有利於自己的信息,導致投資者在決策時准確性差,從而損失利益。 3.證券交易市場監管不完善 由於證券交易市場監管制度不完善, 只能對證券市場能做多但不能做空, 而導致各種違法違 規的行為出現,例如,在市場連續暴漲時,投資者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採用多開戶手段。 證券市場的波動,大部分原因是「政策市」的存在,為了控制交易價格,政府往往通過各種 手段在證券市場上托市或抑市。 這種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削弱了市場機制的調控作用, 使得有 價證券的供求關系不能通過市場反映出來。 4.證券中介機構自律性不強 我國證券市場中介機構作為證券發行與交易的服務機構,在經營規模、經營手段、經營方式 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之處, 具體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①由於政府實行不透明的資格審批 制,在機構設立或者獲取證券業務上,造成不公正、不公開、不科學的結果,影響了證券機 構及業務的發展及規范。②中介機構的上級部門,為了追求高效益和高份額指標,往往放鬆 對營業部的內部管理和調整控制。③中介機構由於利益驅使,沒有建立有效的考核標准,也 沒有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④雖然有的中介機構制訂了一套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但是有 些營業部卻沒有切實的貫徹執行。 三.監管的基本原則 從國外對證券業與銀行業監管的實踐來看, 監管奉行三個基本原則: ①旨在保護投資者利益 的「賣主自行當心原則」;②旨在促進公平競爭的公平交易原則;③以法律為基礎的依法管 理原則。 1.「賣主自行當心」原則 美國證券監督,在發展初期,並沒有保護證券投資者的法律,證券市場上通行的原則是與一 般商品市場相同的「買主自行當心」原則,由證券投資者自己識別證券的質量,判斷公司性 質,決定是否購買,至於是否上當受騙則是買主自己的事。當時不僅上市審查程序不嚴格、 不規范,而且允許大量透支炒股。由於缺乏必要的監管,導致市場破壞性的大崩潰。 2.「公平」原則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最一般准則, 所有投資者都平等交易, 具有資金優勢的不能享有壟斷 特權,具有信息優勢的也不可能藉此獲利。各國都有有關法律或規定,明令禁止各種形式的 價格操縱以及內幕人員的證券活動。並且,還設置了有效的證券交易監控系統。以證券交易 中的委託、成交、持股記錄為基礎,根據交易的時間,證券的選擇等有關記錄,判斷交易活 動的性質。 3.以立法為基礎的依法監管原則、改 從發達國家監管的實際情況看, 無論是對直接金融交易市場的監管, 還是對間接金融交易中 銀行部門的監管, 統一監管加強立法管理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監管的重要特徵。 通過立法形 式把一定時期內的管理政策固定在法律基礎上,這樣,就使證券市場的交易行為有了准則, 管理有了依據,從而使管理具有強制性、規范性、穩定性。 四.完善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監管的建議 1.適當放寬市場准入機制的約束 與其他國家的許可制相比,我國對基金設置了較高的准入條件。我國《基金法》第 13 條規 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 1 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另外,將 基金發起人資格限定為三類金融機構,即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並要求 每個發起人的實收資本不少於 3 億元。 應當在保證市場秩序的范圍內, 適當放寬基金管理公 司的設立條件、降低基金託管人的參與門檻,使基金在規模上能夠有較大的提高,從而增強 市場競爭力,通過聲譽機制等方式讓市場對基金管理人、託管人構成足夠的壓力,從而形成 自我約束力,提高基金運作的效率。 2.引入公司型基金制度,豐富基金的組織形式 契約型與公司型作為證券投資基金的兩種不同的組織形式,在法律依據、法律地位、資金的 性質等方面存在不少差別。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的監督是動態的、即時的,能 有效彌補董事會事後及定期監督的不足。所以,我國的基金立法應當順應歷史潮流,在優化 契約型基金治理的同時,盡快引入公司型基金,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的機會,同時也有利 於有效治理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問題,切實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完善基金持有人大會監管機制 基金持有人大會是基金持有人行使表決權、監督權,實現自我權益保護的一項重要制度。因 此應首先,引入大股東機制。其次應積極推進書面投票制度。持有人不必親自出席大會,但 可以解決不一定能找到適當而值得信賴的代理人, 徵集投票權的人, 或許有自身特定的目的, 如為了爭奪或維持基金控制權而支持特定派系的候選人, 這些特定的目的, 不一定與持有人 的表決意願相吻合。 (四)強化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 由於基金的持有者相對較為分散, 而且基金可以隨時被贖回, 基金份額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使得基金持有人無法作為日常的監督主體, 基金治理中需要引入獨立的第三方來代為行使基 金契約的監護權。基金經營業務的特殊性,以及管理人行為的不易觀察性,決定了監督權的 實施同樣是高成本的, 監督者需要獲取相應的信息並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 這既需要大量的 時間和精力,也需要專業的技術和知識,如果將這種監督權賦予專業機構或人員,監督的效 率將大大提高,這就是基金架構中設置託管人這一角色的原因。
C. 我國的金融監管現狀如何
銀監會設立前,我國實行的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進行監管的分業監管模式,而中國人民銀行兼具監管銀行和制定貨幣政策的雙重任務。隨著金融形勢的發展,傳統的金融機構性監管模式(中央銀行監督銀行業、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監督證券業、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保險業,彼此相互分離和獨立)已經不能適應新的發展要求。以中央銀行對銀行業的監管為例。在新的金融格局背景下,中央銀行監管銀行業面臨兩難選擇:一方面中央銀行要負責貨幣政策的穩定,要密切關注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與通貨膨脹指數;另一方面,中央銀行又要注意商業銀行的證券交易風險,保證商業銀行具有充足的流動性,防止商業銀行陷入流動性危機。由於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責在於制定適當的貨幣政策,以保證幣值的穩定,因此客觀上存在著中央銀行只注意貨幣政策而忽視監管銀行金融業務的可能,尤其是當貨幣政策與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需求之間產生目標沖突時更是如此.
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方案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分離出來,並與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由此,我國形成了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共同負責金融監管的格局。
D. 分析我國證券市場的現狀
下面這些分析的很好,希望對你有幫助!!
1 證券市場的現狀分析
作為資本市場的核心,證券市場在我國的建立和發展始於改革開放初期。 1981年到1987年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進入90年代以來國債發行數額年均達到千億元。 而1997年已達到2 412億元。在股票市場上,迄今滬、深兩地上市公司已達900餘家,上市股票市價總值達2萬億元。 我國資本市場在短短十幾年,達到了許多國家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實現的規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經驗;但也存在如下一些問題,嚴重製約了證券市場自身功能的發揮,阻礙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這些問題主要是:
1) 證券市場規模過小。以股票市場為例,雖然發展速度較快,但是從總體規模看,與國外還有相當大差距,參與股票投資的人數占總人數的比例,全世界平均為8%左右,發達國家的比例則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國目前股市投資者為3 300萬人,僅佔全國總人口的2.7%。另外,從股市總市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為30%左右,美、日、英等國均在80%以上,而我國為24.2%,況且在總市值中還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這一部分,我國股市總值佔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見,我國股市規模較小,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有較大差距,同時也可以看出在我國擴大股市規模有很大的潛力可挖。
2) 資本市場主體缺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資本市場的重要主體。而目前我國企業主體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產權不清、權責不明、約束無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國企業的主要特徵,企業主體地位殘缺。另外,我國資本市場主體殘缺還表現在投資主體主要是個人,其投資的質和量均較低,以投資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比重明顯不足。相比之下美國等發達國家,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主體,其機構投資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業銀行信託部、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由於機構投資者是專業性金融中介機構,其投資活動具有投資量大、交易費用低、交易風險小的特點,很受大眾投資者的歡迎。如美國,每4戶人家就有1戶向投資基金投資。由於我國資本市場機構性投資者發展滯後,這使得僅靠若幹家大機構和數以萬計的小股民散戶所支撐的股市投機盛行,股價暴漲暴跌難以避免,阻礙了股市的健康發展。
3) 市場分割,整體性差。首先,一級市場的發行仍然按地區分配額度,限制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債券地區性發行市場也是按省分派額度(企業債券發行)和按銀行分支機構分派額度(政府債券發行)。至於二級市場分割則更為明顯,把股票市場劃分為A股、B 股和H股,構成中國股票市場發展中的一個非常顯著的特徵;即使在A股中,國家股流通與轉讓只限於極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許在滬、深兩個交易所交叉掛牌,限制了全國性市場的發展。在股票市場中呈現出A股與B股、H股分割;個人股、內部社會個人股與內部職工股分割,個人股市場與法人股市場分割。如此繁雜的分割,不但不利於經濟體制改革,也不利於我國資本市場與國際慣例接軌。
4) 市場中介機構不完善。證券中介機構從廣義上講就是在證券市場上為參與各方提供服務的機構。我國目前的中介機構主要包括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等,雖然其業務已涉足證券的承購包銷、發行、交易、自營、財務顧問等內容,但與國外投資銀行業務相比,還存在著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資銀行核心任務之一的購並業務對於我國中介機構來說幾乎還未曾涉及。西方國家的公司購並活動大多由投資銀行策劃完成,投資銀行起著搭橋牽線、籌劃交易過程、為交易籌措資金和參與交易談判等重要作用。我國目前還沒有這樣的中介機構,這就嚴重製約了我國企業重組活動的順利開展。
5) 流動性不足。流動性是指市場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強的金融工具,同時又有大量參加流通的主體。檢驗市場流動性通常可從交易量和成交價的關系入手,二者的關系越密切,流動性就越差。美國股市中二者變化的關系指數為0.01,而我國滬、深A股市場的關系指數分別為0.52和0.40,說明我國股市整體流動性是比較差的。造成股市流動性差,一方面與資本市場中介機構投資者參與不足有關,另一方面與國家股不能進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場交易微弱有很大關系。流動不足使股票價格扭曲,資本流動失去了動力和方向,資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於國有股不能流通,這將對國有資產的結構調整產生不利影響。
6) 資本市場交易工具品種單一、結構殘缺。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資本市場工具保持多樣化趨勢。以香港資本市場為例,目前國際市場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採用;在股票市場上,不僅出現了期指、期權、認股權證等投資品種,而且這類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過現貨市場之勢。香港上市公司在債券市場上的集資形式更為多樣化,在債券、票據和存款證3種形式的基礎上,先後出現了浮息工具、變息工具、可換投股債券、信用卡應收債券等多種形式,目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的債務工具已增至129種。相比之下,我國大陸的資本市場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幾乎沒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種種限制,這不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
7) 證券市場制度不健全。證券市場制度是支撐證券市場高效、公平運轉的基礎,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等。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無論從制度本身還是從執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開不夠的問題,表現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主觀性,極大挫傷了股民、債券投資者的信心。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是指證券投資者在獲取有關信息後,被給予證券投資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實現的制度。我國證券市場的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資者面臨的市場風險過大,嚴重措傷了股民的投資積極性。
近年來我國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然而證券交易的基本法規《證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證券法規沒有形成完整體系,導致證券交易的某些環節無法可依,加之對已頒布的法規執行不力,證券交易的違規和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我國1995年發生的「三.二七」國債期貨的嚴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證券法規不健全、監管不嚴造成的。
2 證券市場的發展構想
2.1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推進資本市場主體發展
證券市場主體質量的高低,對我國證券市場能否健康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資本市場主體的發展。
1) 取消額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債券市場的額度管理是一種典型的計劃經濟手段,由於對證券發行標准制定較低,這給行政部門行使權力提供了較大空間,政府為企業包裝上市,後患無窮。為此,國家主管部門應該嚴格上市公司審批,提高上市標准,取消或減少行政干預,將證券市場的額度管理換之以核准制,使符合上市標準的企業都能通過競爭達到上市的目的。這樣既增強了市場參與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使企業經營者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轉換經營機制、提高企業效益上,而不是通過旁門左道達到上市的目的。國家可以對不同行抵貧ú煌
E. 如何加強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
正如中國的資本沒有經歷資本主義的漫發展一樣,中國證券市場是「拔苗助長」的產物,沒有經歷自然的生過程。證券市場是比實體經濟更復雜的經濟形態,在中國實體市場經濟還不成熟的環境下,證券市場很難自然地成長。中國的證券市場尚需一定的政府力量來培育。我國證券市場是一個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建立的新興市場,政府在證券市場的演進中一直起著不可或缺的主導作用,從起初的組織試點到市場規劃的設計以及整個證券市場的監管,都未離政府的直接干預。我國資本市場處於新型加轉軌的階段,政策的影響在相當長時期內是最大的不確定因素,也是市場出現逆轉的最大因素。當前,有關證券行業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備,新《證券法》賦予了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現場檢察權、詢問權、查詢權、查封凍結權、限制交易等重大權力,就是為了豐富監管者的執法手段,增強對違法行為查處的力度。中國政府應努力建立證券行業信用制度、統一監管標准、嚴格執法、科學監管、加大處罰力度、健全證券民事訴訟,充分發揮證券監管部門應有的審查監督管理作用,增強監管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監
管對象的監督。
F.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
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及相關建議經過近 20 年的發展,我國股票市場已形成了與我國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特色道路,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加,投資者積極性不斷提高,制度性建設日趨完善。但股票市場在諸多方面的不完善性仍較為明顯。 2007 年股票市場看似迎來了發展契機,股權分置改革初具效力,但 2008 年隨後進入蟄伏期,股市發展陷入困境。一、當前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一)股市功能導向存在誤差,股市和宏觀經濟之間缺乏聯系1 、投資能力較弱,存在投機行為過度現象目前股票市場參與者在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考慮長期價值投資,市場上短線投資行為較普遍,主要體現在股票換手率較高,與西方國家相比, 2004 — 2007 年我國股票換手率普遍高出 5 — 10 倍。投機行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現動盪的直接原因之一,滬深股指從 2003 年開始反復漲停,上證指數在 2007 年創下了歷史最高的 6124.04 點,隨即開始下行,一度跌至近期最低點 1664.93 點。至 2008 年 12 月,上證指數較長時期在 2000 點左右徘徊。股市參與者對股市的預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關系,而是主要看參與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2 、融資者融資能力不強,融資手段不多相比而言,國內股市融資能力普遍不強。據統計,僅 2005 年我國 69 家境外上市公司籌資額就達 206.5 億美元,為滬深兩市 2003 年、 2004 年首發募資總額 800 多億元人民幣的約 2 倍。 2007 年 11 月以來,國內上市公司融資水平更是急劇下降。從 2008 年新股發行情況來看,新股從價格到數量都沒有達到預期籌資的目的,甚至從 2008 年下半年起,新股發行變得較為困難。而且,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手段不多,除了從銀行貸款和直接獲取發行資格而獲得直接融資以外,沒有更多其他的融資手段,這進一步加劇了融資能力的弱化。3 、資源配置功能低效,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必要的聯系由於股權結構形式單一並缺乏流動性、上市公司產業分布不盡合理等因素,導致股市資源配置功能低效。同時,二級市場交易量和規模起伏過大,突出表現在一些 ST 股票雖然經營業績不盡如人意,但市盈率卻非常高,甚至達到 60 — 100 倍。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股市與宏觀經濟的發展存在正相關關系,但我國股市宏觀經濟晴雨表的功能卻未能充分體現,股票市場的資源被各種人為和非人為的因素消耗殆盡,股市和宏觀實體經濟出現了脫節現象。4 、股市功能缺乏財富效應,居民財產轉移渠道存在風險雖然2007 年我國股市出現了空前的繁榮局面,但也未能解決股市總體回報率較低的趨勢。 2008 年以來,股票市場持續低迷更是造成居民財富較大幅度縮水。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增加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性收入,這固然鼓勵了居民積極參與股市的發展,但目前股市缺乏使居民財富增值的持久能力。(二)股市結構存在缺陷,股市持續發展缺乏必要的支持1、「政策市」阻礙了股市發展的有效性目前股市的結構性缺陷主要表現為股市的發展目標需要隨政府的發展思路而不斷變化。這種反復波動的狀況不僅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還會打擊股市參與者的積極性,往往會造成兩種後果,一是股市發展出現過度繁榮,進而產生大量的股市泡沫,一旦這種泡沫被擠壓,股市便會迅速萎縮;二是股市發展持續低迷時,股市價值被低估,對投資者吸引力降低,股市將在很長的時期內難以走上正常的發展軌道。2、「企業圈錢」行為未得到有效控制,私利行為妨害了股市的公正性上市公司通過包裝、公關實現上市,是目前股市結構中存在的最大痼疾。由於地方政府的利益,上市公司成為一方政府獲得稅收利益的主要保證,這一點對欠發達地區來說尤為重要。以這種標准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質量不高等問題,上市不以盈利多少為准繩,而是以利益為出發點,企業圈錢行為嚴重,各種虛假行為、不誠信行為成為股票市場的主要公害,而且我國沒有對這些行為進行嚴厲的制裁。近年來,企業圈錢行為被屢屢曝光,從上世紀 90 年代的銀廣夏、瓊民源事件到最近的國美事件,企業利用上市之便謀取私利的行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3 、機構投資者坐莊行為加劇了股市的混亂局面國外經驗表明,對機構投資者進行有效管理會減少股市的震盪。而我國由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機構投資者常常利用資金優勢對股市進行操縱。以基金公司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迅速培育和壯大,股市投資資金已轉變為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機構的投資動向直接引導著市場走勢。由於我國目前價值欠缺的基本模式沒有得到有效改善,機構投資者奉行的以(本欄目策劃、編輯:曹敏)價值來定盈利的思想難以行得通。因此,機構投資者往往會採取操縱信息、操縱交易等手段來獲取高額回報,更有甚者,還會與企業相互串通,通過獲得內幕消息共同汲取散戶的經濟利益。(三)股市內部環境惡化,制度缺失現象嚴重我國股票市場內部環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建設目標導向存在誤區,造成股票市場環境惡化。追溯到股市初期的建立過程,可以發現我國成立股票市場是為解決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一種權宜之計,這種定位造成股市發展要服務於國有企業改革。因此,那些質量不高的上市公司成為了股市主體,為了扶持這些國有企業,股市的投資功能和融資功能均受到了嚴重損害。二是股權分置造成股市參與者利益嚴重不均衡,股市長期偏離正常價值。由於存在流通股東和非流通股東,股市參與者的風險和收益存在嚴重不對等的局面,集中表現在同股不同利現象。同時由於流通股所佔比例過大,影響股票價格的真實性。雖然 2005 年已經開始進行了股權分置改革,但目前來看,大小非的減持力度和價值定位都未能達到預想的結果,同時,減持過程中也存在著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現象。三是退市制度不健全,風險制度欠缺,股市環境難於凈化。業績較差的上市公司實現退市有利於凈化股票市場的環境,但我國目前還難以實現這一目標,主要原因在於沒有相應的退市制度作為企業可以退市的依據。從我國退市制度的現狀來看,退市標准和程序在《公司法》、《證券法》、退市辦法、上市規則中都有所規定,但存在不科學、不統一、相互矛盾等問題。同時,我國股市風險制度不完善,缺乏應有的風險防範措施。從我國股市設計的總體思路來看,風險制度被忽視是其中的主要問題,體現在風險防範措施較為缺乏、應對緊急事件的能力不足等方面。(四)外部環境治理效率低下,股市持續健康發展難以得到保障我國股市外部環境效率低下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滯後,執行力度有待提高。即使我國一直以來大力改革了很多的法律制度來保護股票市場發展,但總體來看,實施的時機仍較為滯後,而且沒有實施配套措施,效果並不明顯。二是信用制度尚未健全,參與者利益受侵害現象嚴重。近兩年中小股東的利益一再被提及,主要是中小股東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大股東總是利用自身的資金和信息優勢來謀取暴利。由於我國沒有建立真正有效的企業信用等級和監管實施辦法,因此,為大股東利用自身優勢來侵害中小股東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行政干預過多,股市難以形成自我發展、自我完善機制。股市建立以來,我國政府反復救市、不停托市,都為股票市場的自我發展和自我調節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政府這種行為一方面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使市場喪失了優勝劣汰的自我發展、自我調節功能。二、改善我國股票市場現狀的相關建議(一)進一步完善股市投融資功能,強化收入分配功能,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完善投融資功能應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優先安排有優質資源的企業上市。為使市場回歸到應有的穩定狀態,應適當召回部分在海外運作較為出色的公司,帶動投資者長期投資的信心,減少市場投機行為。同時,階段性的改進配額制,對那些確屬需要國家扶持的行業和地區仍保持適當的配額制,而對於純屬地方政府希望通過上市來謀取利益的地區應予以取消配額。強化收入分配功能,首先要發展多層次的市場體系,通過市場的多樣性來降低居民收入風險;其次要建立公正、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減少居民在信息不對稱過程中做出的不理智行為,並有效防止操縱市場行為。市場的核心功能還是資源的合理配置,為此應建立和規范股票定價制度和發行制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行為。(二)優化股票市場結構,加強監管,杜絕市場上違法行為的發生首先,摒棄當前政府的托市行為,盡量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適當界定政策與市場的邊界,消除政府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市場的問題交由市場解決,但當市場失靈時,政府應果斷採取措施應對。其次,加大對違規公司和機構投資者的懲戒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對多次違規的上市公司,除給予一定罰金外還應按情節嚴重程度訴諸於司法處理。最後,強化政府監管的獨立性,減少政府因為利益重疊而削弱其公正性的根源,使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處於超然獨立的位置。為實現獨立性,應建立相應的法律措施,提高監管的有效性。(三)完善市場目標,推進市場改革首先,改進股市建設目標。真正使原有為國有企業解困的目標轉變為為優質企業服務、為國家宏觀經濟服務的目標上來。其次,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平穩運行。從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看,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實現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使大股東更加關注公司業績,中小股東也可以採用間接方式來實現自身權利。同時必須根據股市發展態勢來決定是否提高股市的對價水平,以確保投資者和國家利益不受損失。第三,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為了保障上市公司質量,減少那些效益較差、盈利能力較差的公司佔用股票市場資源。同時,加強股市應對風險的能力,建立行業風險評估制度、金融工具風險評估制度等。(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體系,保證外部環境良好運行首先,進一步建立健全股票市場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因為好的法律制度必須通過有效的途徑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相關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社會中介機構相關制度和政府監管等制度。其次,建立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主要是市場參與者信用評級制度、信用檔案制度等。最後,進一步規范政府職能,將政府的主要職能限定在宏觀層面上,主要負責法規、法律的建設和股市建立的總體思路和方針。
G. 我國證券公司的監管體系
我國在1992年以前,對證券市場沒有集中統一的監管。當時,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局主管,原體改委等其他政府機構和上海、深圳兩地政府也參與管理。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進入了新的階段。經過近十年的監管實踐,已初步建立起一套比較適合我國證券市場運行的監管體制。我國《證券法》第166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但該法對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未做明確規定。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是證監會,但從現行管理體制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依然作為一個協調機構在起作用,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擬訂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草案;研究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定證券市場發展規劃和提出計劃建議;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與證券市場有關的各項工作等。除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外,還有一些部門從其管理職能角度出發,參與管理證券市場,比如國家債券的發行和流通由財政部管理,金融債券的審批發行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H. 我國證券公司現狀
論我國證券市場的現狀和發展構想
摘要:開放與發展金融市場,特別是證券市場,對我國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但由於起步較晚,在發展中也暴露出了不少問題。本文著重從我國證券市場的現狀分析入手,剖析證券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證券市場的發展構想。
關鍵詞:證券市場;現狀分析;發展構想
Abstract:Opening and developing the financial market, especially the stock market will play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e reform of the city economic system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In the past few years, stock market has been developing vigorously in China, but many problems are exposed in the course of its development because of late starting. This paper lays a special emphasi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s and main problems of stock market, on the basis of which this paper suggests the developing patterns of stock market in China.
Key words: stock market;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developing pattern
1 證券市場的現狀分析
作為資本市場的核心,證券市場在我國的建立和發展始於改革開放初期。 1981年到1987年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進入90年代以來國債發行數額年均達到千億元。 而1997年已達到2 412億元。在股票市場上,迄今滬、深兩地上市公司已達900餘家,上市股票市價總值達2萬億元。我國資本市場在短短十幾年,達到了許多國家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實現的規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經驗;但也存在如下一些問題,嚴重製約了證券市場自身功能的發揮,阻礙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這些問題主要是:
1) 證券市場規模過小。以股票市場為例,雖然發展速度較快,但是從總體規模看,與國外還有相當大差距,參與股票投資的人數占總人數的比例,全世界平均為8%左右,發達國家的比例則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國目前股市投資者為3 300萬人,僅佔全國總人口的2.7%.另外,從股市總市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為30%左右,美、日、英等國均在80%以上,而我國為24.2%,況且在總市值中還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這一部分,我國股市總值佔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見,我國股市規模較小,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有較大差距,同時也可以看出在我國擴大股市規模有很大的潛力可挖。
2) 資本市場主體缺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資本市場的重要主體。而目前我國企業主體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產權不清、權責不明、約束無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國企業的主要特徵,企業主體地位殘缺。另外,我國資本市場主體殘缺還表現在投資主體主要是個人,其投資的質和量均較低,以投資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比重明顯不足。相比之下美國等發達國家,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主體,其機構投資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業銀行信託部、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由於機構投資者是專業性金融中介機構,其投資活動具有投資量大、交易費用低、交易風險小的特點,很受大眾投資者的歡迎。如美國,每4戶人家就有1戶向投資基金投資。由於我國資本市場機構性投資者發展滯後,這使得僅靠若幹家大機構和數以萬計的小股民散戶所支撐的股市投機盛行,股價暴漲暴跌難以避免,阻礙了股市的健康發展。
3) 市場分割,整體性差。首先,一級市場的發行仍然按地區分配額度,限制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債券地區性發行市場也是按省分派額度(企業債券發行)和按銀行分支機構分派額度(政府債券發行)。至於二級市場分割則更為明顯,把股票市場劃分為A股、B 股和H股,構成中國股票市場發展中的一個非常顯著的特徵;即使在A股中,國家股流通與轉讓只限於極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許在滬、深兩個交易所交叉掛牌,限制了全國性市場的發展。在股票市場中呈現出A股與B股、H股分割;個人股、內部社會個人股與內部職工股分割,個人股市場與法人股市場分割。如此繁雜的分割,不但不利於經濟體制改革,也不利於我國資本市場與國際慣例接軌。
4) 市場中介機構不完善。證券中介機構從廣義上講就是在證券市場上為參與各方提供服務的機構。我國目前的中介機構主要包括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等,雖然其業務已涉足證券的承購包銷、發行、交易、自營、財務顧問等內容,但與國外投資銀行業務相比,還存在著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資銀行核心任務之一的購並業務對於我國中介機構來說幾乎還未曾涉及。西方國家的公司購並活動大多由投資銀行策劃完成,投資銀行起著搭橋牽線、籌劃交易過程、為交易籌措資金和參與交易談判等重要作用。我國目前還沒有這樣的中介機構,這就嚴重製約了我國企業重組活動的順利開展。
5) 流動性不足。流動性是指市場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強的金融工具,同時又有大量參加流通的主體。檢驗市場流動性通常可從交易量和成交價的關系入手,二者的關系越密切,流動性就越差。美國股市中二者變化的關系指數為0.01,而我國滬、深A股市場的關系指數分別為0.52和0.40,說明我國股市整體流動性是比較差的。造成股市流動性差,一方面與資本市場中介機構投資者參與不足有關,另一方面與國家股不能進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場交易微弱有很大關系。流動不足使股票價格扭曲,資本流動失去了動力和方向,資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於國有股不能流通,這將對國有資產的結構調整產生不利影響。
6) 資本市場交易工具品種單一、結構殘缺。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資本市場工具保持多樣化趨勢。以香港資本市場為例,目前國際市場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採用;在股票市場上,不僅出現了期指、期權、認股權證等投資品種,而且這類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過現貨市場之勢。香港上市公司在債券市場上的集資形式更為多樣化,在債券、票據和存款證3種形式的基礎上,先後出現了浮息工具、變息工具、可換投股債券、信用卡應收債券等多種形式,目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的債務工具已增至129種。相比之下,我國大陸的資本市場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幾乎沒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種種限制,這不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
7) 證券市場制度不健全。證券市場制度是支撐證券市場高效、公平運轉的基礎,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等。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無論從制度本身還是從執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開不夠的問題,表現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主觀性,極大挫傷了股民、債券投資者的信心。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是指證券投資者在獲取有關信息後,被給予證券投資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實現的制度。我國證券市場的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資者面臨的市場風險過大,嚴重措傷了股民的投資積極性。
近年來我國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然而證券交易的基本法規《證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證券法規沒有形成完整體系,導致證券交易的某些環節無法可依,加之對已頒布的法規執行不力,證券交易的違規和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我國1995年發生的「三。二七」國債期貨的嚴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證券法規不健全、監管不嚴造成的。
2 證券市場的發展構想
2.1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推進資本市場主體發展
證券市場主體質量的高低,對我國證券市場能否健康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資本市場主體的發展。
1) 取消額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債券市場的額度管理是一種典型的計劃經濟手段,由於對證券發行標准制定較低,這給行政部門行使權力提供了較大空間,政府為企業包裝上市,後患無窮。為此,國家主管部門應該嚴格上市公司審批,提高上市標准,取消或減少行政干預,將證券市場的額度管理換之以核准制,使符合上市標準的企業都能通過競爭達到上市的目的。這樣既增強了市場參與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使企業經營者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轉換經營機制、提高企業效益上,而不是通過旁門左道達到上市的目的。國家可以對不同行業制定不同的上市標准,以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在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前提下,增加上市公司的數量,實現股市的擴容,促進經濟快速協調發展。
2) 強化上市公司淘汰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股份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不但要轉軌,更要轉制。而目前有些股份公司上市後不思進取,「穿新鞋,走老路」,把股市看作「圈錢」場所,效益下降甚至虧損。 1997年有11.8%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小於0.05元,如此低的回報會打擊股民參與二級市場的積極性,也不利於股市的擴容。因此,建議對於那些業績長期不佳的上市公司,證券管理部門應給予警告、停牌直至摘牌,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只有上市公司質量提高了,我國證券市場的穩定和擴容才會有保障。
2.2 增加資本市場的交易品種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應根據居民、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之間的不同投資與籌資需求,在考慮流動性、安全性、盈利性不同組合的基礎上,發展並完善門類齊全的資本市場交易工具。特別是可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增加證券品種,拓寬融資渠道,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可轉換債券是具有雙重身份的證券,它首先作為一種債券,享有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時能以一定條件換成股票,兼備了債券和股權證兩種證券的性質。可轉換債券的雙重性質決定了它對活躍證券市場的特殊作用與獨特地位是其它證券品種無法替代的。應該說,可轉換債券對於處於起步階段的我國資本市場具有更大的激活作用,可以豐富證券品種,扼制過度投機。除可轉換債券外,還可考慮進一步發展期貨、認股權證等其它金融衍生工具。因為隨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價格風險將會突出,必然要求金融市場提供風險轉移機制和價格發現機制,而傳統金融工具難以完成,只有引入衍生金融工具才可達到轉移風險、重新分配的目的,進而滿足市場需要。衍生金融工具還能促進相關基礎市場的流動性,形成均衡價格,合理安排資源配置。在發展金融衍生工具時應立足國情,著重發展以規避風險和保值為主的衍生金融工具,而且要做到立法與監管先行,對於投機性過強的諸如股票指數期貨等可暫緩發展。
2.3 大力發展以投資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
發展投資基金,增加機構投資者是改善當前投資主體結構失衡、提高市場活動水平、使資本市場逐步趨於規范的重要措施。這對於擴大證券市場規模、強化投資功能、減少投機性和盲目性,使我國股市長期穩定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為了更好地推動投資基金的發展,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擴大投資基金的發行數量。我國目前的投資基金僅一百多億元,在股市中所佔比例還很小,遠不能起到穩定股市、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目前,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已高達近5萬億元,如果有10%用於基金投資,就會給證券市場注入近5 000億元的資金,這將極大緩解股市的擴容壓力,又能化解一部分銀行風險,可謂一舉兩得。同時,投資於基金的風險較股票小,收益又較債券高,是一種較為理想的投資工具。
2) 增加投資基金的種類。在今後基金的發行中,可以開設多種不同投資方向、不同投資風險的基金品種。例如,可設立企業重組基金為企業重組提供資金支持,也可設立專門投資於高科技產業的基金來支持國家產業政策,還可設立在債券與股票市場有不同投資比例要求的基金。這樣可以使廣大投資者根據自身喜好,選擇不同風險基金,從而大力推動投資基金的發展。
3) 逐步發展其它機構投資者。目前可對保險公司開展證券投資進行試點。在總結經驗,完善法規的基礎上,進一步引導養老基金等進行證券投資,以起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2.4 逐步解決國有股上市流通問題
國有股上市流通是我國證券市場進一步規范發展的客觀要求。這是因為,第一,國有股作為股份資金本身就要求具有資本的流動性,這是市場條件下進行資源配置的基礎。第二,國家作為國有股的股東常常因為需要調節財政收支平衡或調整產業結構而收回投資,可是國家股不能上市流通,以上目標就無法實現。有人認為國家股上市流通,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其實,資產與資金只是形態上的改變,不存在流失問題,資產不流動、不能發揮效益才是國有資產的最大流失。此外,國家也需要通過國有股上市流通來迴避或降低投資風險。第三,國有股上市流通也是我國證券市場進一步開放發展並與國際接軌的要求。當前國有股上市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模式:
1) 國有股單獨設市流通。這種方式可以滿足國有企業實現戰略性改組的需要,同時由於未與A股、個股並軌流通,也不會對A股、個股市場形成直接沖擊。將國有股單獨設市流通還可使國企間的收購、兼並等重組活動公開化、市場化,促進國企增強危機感和緊迫感,以自覺努力增強競爭力,加快國企改革步伐。
2) 國有股與A股個股合並流通。可以根據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產額來對國家股、法人股和內部職工股進行縮股,從而大大縮小上市公司中的國家股、法人股和內部職工股的規模,以便在縮股後分階段上市,這樣可以大大減小對個股的沖擊,同時也不會對新股發行造成過大壓力。否則按現在的路走下去,每上市100億新股,市場的總面值就會增加400億,這樣,矛盾的累積會越來越多,一旦經濟形勢發生大的變化,股市就會有崩盤的危險。
2.5 加快立法進度,規范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是高度信用化的市場,只有建立起嚴密的法律體系,各交易環節嚴格按法規操作,才能保證交易活動的安全和可靠,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降低證券交易風險,使證券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因此,應盡快制定《證券法》及與其相配套的法規制度,使證券交易活動的各環節有法可依。同時在法規制定後,嚴格貫徹執行,加大監管力度,對在證券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活動,一定要嚴肅查處,對那些置國家政策法規於不顧,從事嚴重證券交易違法活動的當事人要給予堅決打擊,使我國證券市場盡快走向法制化和規范化的軌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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