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買賣股市股票可以合理避稅
現在是不可以的
今年南京銀行的原始股我們也做過 但是沒成功 是用ETF(原始股換購ETF份額 然後交易etf)做的 稅還是被扣掉了 其實理論上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可以合理避稅 不過現在國家太精明了 咱們還是少點小聰明吧
B. 股票轉讓所得申報個稅的問題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文件規定:
股票轉讓所得。以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後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為負數的,此項所得按「零」填寫。
C. 股票機構賬戶可以避稅嗎
私人與公司的錢在股市都是不收稅的,只有手續費(裡麵包含單獨的稅如印花),在公司內部則可以,這要看會計是怎麼做分錄的了,有的時候會直接進行變錢,即錢進賬戶再取出,如此由原來的主營業務收入變為投資收益
D. 公司(上市公司)為合理避稅,購買一定數量的低價股票,發放給企業高管,請問這個股票在個稅中如何
上市公司股票屬於有價證券,轉移股東權益的時候一樣計入收入合並納稅,要避稅可以設計為股票期權的形勢,即現在給高管的是期權,未交割,那麼在現在個稅中是無法確認收益的,因此可以不計入,等期權行權的時候再重新計算
E. 限制性股票個人所得稅 避稅
沒有可能,因為法律規定十分明確,優惠政策也比較合適
個人因任職、受雇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內機構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和股票期權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方法,依法扣繳其個人所得稅。
股票增值權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股票增值權某次行權應納稅所得額=(行權日股票價格-授權日股票價格)×行權股票份數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上市公司向被授權人兌現股票增值權所得的日期。
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F. 減持股票是什麼如何合理避稅
減持股票就是把手上的股票賣掉;有大小非限售股,這類股票不能在市場上流通,處理方式就是減持。減持股票要合理避稅,就是把企業注冊地遷移到稅收優惠地區,這是國內目前唯一的通用做法,稅收優惠地與企業當地的稅務差別有些好大,他們利用國家優惠政策,在減持股票避稅上很有優勢,詳情網路大昔大渝,減持股票避稅方面口碑好、信用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