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騰訊音樂宣布股票回購,最高10億美元,此舉有何含義
這樣做的含義主要是為了鼓勵投資人繼續投資,不要讓投資人因為之前的退市風波而受到影響。
因為我本身的副業也是投資,所以對騰訊音樂有一點了解,對於騰訊音樂這樣的一個優質IP來說,這個企業確實有不錯的投資機會,特別對那些想要長期持有的小夥伴來說,他們可能會通過長期持有的手段來達到穩定回報。
騰訊音樂宣布回購股票。
在騰訊音樂受到重挫以後,騰訊音樂的跌幅一度達到27%。下跌的原因其實也不怪騰訊音樂,因為目前美股的市場波動幅度比較大,同時科技股和互聯網公司的股票也受到了嚴重影響。針對目前的下跌狀況,騰訊音樂已經正式宣布回購股票,通過這樣的方式來給投資人信心。
『貳』 股票回購
何謂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將已發行在外的部分股份購買回來,作為庫藏股使用或進行注銷。它是成熟證券市場上一項常見的資本運作行為。中國電信集團北京研究院的經濟師於明峰在接受采訪時指出,從經濟學角度來講,公司回購股票的直接動因通常包括以下幾種:公司處於生命周期的成熟期,缺乏良好的投資機會,向股東返還資金;提升公司股價;防止被收購;投資後仍有大量資金盈餘;改善資本結構等。
向股東返還資金
電信運營商當然也不會例外,但他們在宣布股票回購方案時候說得最多的一句話還是——我們要向股東返還更多資金。事實上,在此前的電信低迷時期,電信運營商一直在耗用股東的資金,而且這一數字達到了歷史性的水平。而今,財報上的數字顯示,多數運營商已經卓有成效地削減了債務,並正在產生大量現金流。因此,趁著復甦逐漸走近的機會,通過回購股票留住股東的熱情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於明峰認為,股票回購相對於股東而言是一項積極的舉措。首先,如果運營商採取了股票回購的措施,流通在市面上的股票就會減少,在企業經營狀況不變的情況下,會提高每股收益,公司股價也會隨之增加,這就無形中增加了股東手中的股票價值,事實上等於以間接的方式向股東發放了股利。沃達豐CEO阿倫·薩林近日就表示「已經打開了向股東返還資金的新途徑」。
其次,由於現金股利和資本利得存在稅收上的差異,股東因為現金股利所支付的所得稅遠遠大於資本利得。因此,相對於現金股利,因股票回購而引起的資本利得的增加會給股東帶來稅收上的實惠。
再次,股票回購的方式還為股東提供了更大的選擇空間。股東既可以通過立時出售手中的股票換取現金,也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該股,從運營商的股票回購中獲得長期利益,享受股票價差。
為長期融資鋪墊
在資本市場上,股東和公司常常被形容為「水」與「舟」的關系,即所謂載與覆都在於此。於是,公司一旦有了充足的現金流就普遍博取股東的熱情也就不難理解了。不過,對於公司來講,最終要謀求的還是自身的發展。因此,事實上,本次眾多運營商大規模回購股票,從一定程度上講更應該稱為是他們從自身角度考慮的策略。
首先,通過股票回購向股東返還資金的方式使運營商具有更大的迴旋餘地。一旦運營商提高派息額,那麼此後每年就都會面臨派息壓力———股東會自然對派息額度產生一個預期,一旦運營商的派息低於這一預期,甚至不派息,股東都難以接受,將會直接影響企業在股市上的表現。
另外,對於運營商來說,股票回購更應該被看作是他們為長期融資所作的准備。在經歷了漫長的低迷之後,終於看到了復甦的希望,然而此時的運營商在財力上尚未完全恢復元氣。從長遠角度考慮,運營商必須為重新到來的發展期儲備資金。通過股票回購,公司股價會得到提升,從而受到更多股東的認可,優化運營商在資本市場的表現,這將為運營商日後的融資鋪平道路。
* * *
就在兩年前,也就是電信業低迷剛剛席捲全球之際,國外眾多科技公司也曾經紛紛推出了回購股票的措施。然而,那次大規模回購僅被看作是喚回投資者信心的救市之舉,最終效果甚微;而如今出現的這次大幅股票回購似乎有了本質的不同,它不僅向投資者傳達著一個積極的信號——電信公司的經營正重新走入正軌;更重要的是這次的行動有了更堅實的資本支持。
兩年前,一位分析師曾經感嘆:「在沒有盈利的情況下,回購沒有任何實際意義。」而如今,回購股票的主角普遍都實現了盈利,有些甚至同比利潤劇增,相信他也不會再度感傷了
『叄』 股票回購多久會漲
股票回購是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股票回購後上漲時間是無法確定的。
『肆』 股票回購是什麼意思,通常什麼情況下回購
你好,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買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的正常交易期間回購自己的股票。當股票轉為公司所有時,必須正式宣布這些股票作廢,這一做法有減少公司股票總數的作用。當所有其他情況保持不變時,這會增加剩餘股票的價值。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回購其股份主要基於以下五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公司進行股份回購是由於公司管理層認為股票價格遠遠低於公司的內在價值,希望通過股份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重低估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從而穩定股票價格,增強投資者信心。
二是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於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份,從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利指標的壓力。從這個意義上說,股份回購也是公司主動進行的一種投資理財行為。
三是作為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如公司實施管理層或者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直接發行新股會稀釋原有股東權益,而通過回購股份再將該股份賦予員工則既滿足了員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權益。
四是股份回購使公司股價上升,相當於以一種特別股利來回報股東,但股東無需繳納現金紅利稅。
五是上市公司進行反收購的有效工具。股份回購將導致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減少,潛在的敵意收購人可從市場上購買的股份相應減少,沒有足夠多的股票對抗原來的大股東,從而大大減小了公司被敵意收購的風險。
『伍』 股票回購價格如何確定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1、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2、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3、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
『陸』 股票回購的回購規定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徵求意見稿)》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為適應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現對《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行為補充規定如下:
規定徵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由董事會依法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就回購股份事宜發表獨立意見。
二、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3日,將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10名股東的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回購股份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三)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以及資金來源;
(四)回購股份的期限;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七)其他相關事項。
四、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對回購股份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五、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該決議,依法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六、上市公司應當在下列情形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回購進展情況,包括已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支付的總金額;
(四)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公告已回購股份總額、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以及支付的總金額。
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股份回購:
(一)開盤集合競價;
(二)收盤前半小時內。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2個工作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購股份完成之日後的30日內不得公布或者實施現金分紅方案。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十一、本補充規定自發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規定同時廢止。
(6)今日宣布股票回購擴展閱讀:
當公司回購自己股票時,資產流向股東,從債權人角度看,股票回購類似於現金紅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購不一定按比例進行。相應的,股利分配時,所有股東同等對待,而股票回購並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時,股東沒有放棄對未來公司的剩餘索取權,而在回購情形,股東放棄其在公司所有者權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財產,而股票回購可能會涉及公司的重大財產。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續性和穩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斷股利分配,往往會被認為是公司的經營出現了問題,而股票回購是一種特殊的股利政策,不會對公司產生未來派現的壓力。
『柒』 股票中的「回購」是什麼意思
你好,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買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的正常交易期間回購自己的股票。當股票轉為公司所有時,必須正式宣布這些股票作廢,這一做法有減少公司股票總數的作用。當所有其他情況保持不變時,這會增加剩餘股票的價值。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捌』 迄今為止在進行A股股票回購的有哪些公司(包括宣布回購的公司以及正在進行回購的公司)
000829天音控股,000572海馬股份宣布了回購。
增持與回購的區別:
一、出資人不同,增持的出資人是大股東,而回購的出資人則是上市公司;
二、每股收益不同,增持後只是大股東持股比例上升,總股本和每股收益都不會變,回購後,總股本減少,每股收益相應增加,也就是說業績會增厚;
三、對股價影響,短期內都會有正面影響,但從中長期來看,增持的股票還是有獲利回吐的壓力,而回購的股票將注銷,沒有壓力,中長期更加有利於股價的提升。由此簡單比較,回購對於投資者來將,無論是大股東還是散戶,受益比增持更加長遠和豐厚。
『玖』 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的操作流程設計
上市公司股票回購的操作流程是:
召開董事會並發布董事會決議公告,確定股票回購的目的、數量、比例、價格、方式、資金來源、期限等。
2.非關聯董事和非關聯監事發布關於公司股票回購的獨立意見報告。
3.董事會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告。
4.召開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決議,由非關聯股東對股票回購進行獨立表決。
5.發布股東大會決議。
6.發布股票回購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7. 如果回購本公司股票後要注銷,從而減少注冊資本,自董事會決議發布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指定報紙或其它媒體上至少公告三次。如果回購本公司股票後作為庫存股,必須事先制定股份轉讓辦法並予以公告。
8.報經政府管理部門及證券監管部門審核批准,批准後發布董事會公告。
9. 根據董事會公告進行股票回購交易。國有股回購在十五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流通股回購在三十個工作日之內完成。
10. 公司購回本公司股票後,如果注銷該部分股份,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手續。如果是作為庫存股,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手續。
11. 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後,在五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並公告執行情況,逾期未執行完畢的,如果需要繼續回購,應該重新提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公司實施股份回購的重要性:作用和現實意義
(一)股份回購有利於證券市場的高效、有序運作
1、股份回購是公司實施反收購策略的有力工具和常規武器,有利於穩定和維護公司股價。股份回購在西方發達國家被運用得比較普遍,它是西方成熟資本市場上實施反收購策略的重要工具和常規武器。其原因在於:如果向外部股東進行股份回購後,那麼外部股東所持有股份的比重就會降低,原來大股東的持股比重則會相應上升,其控股權自然會得到加強;如果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較低,在進行股份回購後可以適當地提高資產負債率,更充分有效地發揮「財務杠桿」效應,以增強公司的未來盈利預期,從而提升公司股價,抬高收購的門檻;如果公司現金儲備比較充裕,就容易成為被收購的對象,在此情況下公司動用現金進行股份回購可以減少被收購的可能性,這是一種反收購技術中的「焦土戰術」;公司可以直接以比市價高出很多的價格公開回購本公司股份,促使股價飈升,以擊退其他的收購者,從而達到反收購的目的。
2、股份回購可以抑制過度投機行為,熨平股市的大起大落,促進證券市場的規范、穩健運行。按照西方經典理論,股份回購對於確定公司合理股價,抑制過度投機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其原因是:(1)通常在宏觀經濟不景氣、市場資金緊張等情況下,股市容易進入低迷狀態。若任其持續低迷,將有可能引發股市拋壓較重,陷入股價下跌、流動性更差的惡性循環。此時若允許上市公司進行股份回購,將上市公司的閑置資金返還給股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市場的流動性,有利於公司合理股價的形成。1987年10月紐約股票市場出現股災時,在兩周之內就有650家公司發布收購股份的回購計劃,以抑制本公司股價的進一步下跌。(2)上市公司是本公司信息的最知情者,其回購價格的確定在一定程度上是比較接近於公司的實際價值(反兼並情形除外),使虛擬資本價格的變動更接近於實物生產過程,從而使虛擬經濟和實質經濟更有機地結合,以抑制股市的過度投機。(3)在市場過度投機的情況下,若股價過高,可能在投機泡沫成分破裂後導致股價持續低迷。此時公司有必要動用先前回購的庫存股份進行干預,促使股價向內在價值回歸,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防止過度投機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外通過股份回購來抑制過度投機、平抑股市大幅波動的作用機制中,庫存股的運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庫存股的存在,使得公司可以靈活地調控流通股的數量,從而有利於公司合理股價的形成。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回購的股份必須在10日內注銷,不允許公司擁有庫存股。這是我國上市公司實行股份回購所遇到的一大法律障礙。
3、股份回購有利於建立員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權制度。在國外公司中員工持股特別是管理層持股是非常普遍的現象。當存在「庫存股」制度時,公司可以從股東手裡購回本公司股份並將其交給職工持股會管理或直接作為「股票期權」以獎勵公司的管理人員,這有利於增強公司內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就員工持股或管理層持股制度在我國上市公司實施的可行性而言,目前最大的障礙之一就是缺乏可用於這種制度安排的股份的合法來源渠道。國外公司實施股份回購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回購一部分股份專門用於本公司員工或管理層持股計劃。而我國目前法律不允許庫存股的存在,員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權制度也就難以建立。
4、股份回購對凈資產收益率具有一定的調節作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所處產業的發展前景。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技術進步的步伐日趨加快,各產業的生命周期明顯縮短。而各國資本市場對上市公司的平均盈利預期水平也會受到經濟周期和各產業發展前景的影響。資本市場考察和衡量上市公司盈利水平的主要指標就是凈資產收益率。當公司所處產業進入衰退期時,產業平均利潤率逐步下降,公司若要繼續維持原有盈利水平來滿足資本市場的預期會有相當大的經營壓力。在此情形下,公司就可以考慮運用股份回購來減少公司股份和股東權益,增加每股收益,以提高凈資產收益率。但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這種減輕公司盈利壓力的方法只是暫時的,並且可能是一次性的。上市公司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可能運用這種手段。
(二)股份回購有利於形成上市公司和股東的「雙贏」格局
1、對於上市公司而言:(1)通過股份回購,可以調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權結構。此次雲天化回購股份的動因之一就是通過回購並注銷部分股份,迅速而有效地降低國有法人股比重,改善股本結構,為雲天化的長遠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2)通過股份回購可以優化資本結構,適當提高資產負債率,以充分有效地發揮財務杠桿效應。股東財富最大化是上市公司的理財目標,這一目標的實現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資本結構。公司可以通過優化資本結構來提高其市場價值,而股份回購就是通過優化資本結構來提高公司價值、從而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的一個重要途徑。當然,國外的實踐證明股份回購對股價的提升也是有限度的(一般在10%-20%之間)。(3)公司的股利政策一般要求有一定的連續性和相對的穩定性,否則會引起市場對公司產生不利的猜測,一旦派發了現金股利就會對公司產生未來的派現壓力。而股份回購是一種非常股利政策,因此不會對公司產生未來的派現壓力。(4)當股票價值被市場特別是分割的市場嚴重低估時,實施股份回購可以增加公司價值。盡管公司投資於自己的股票並不符合邏輯,但單從獲取收益的角度來看,當公司股價被市場嚴重低估且極具投資價值時,投資於自己的股票是一種理性的投資行為。公司宣布回購股票常常會被理解為公司在向市場傳遞其認為自己股票被市場低估的信息,市場會因此作出積極的反應。特別是股票在不同的、被分割的市場中進行交易時,如果存在較大的價差,公司進行股份回購可以實現在不同市場間的套利,從而提高公司市場價值。
2、對股東而言:(1)若公司派發現金股利,對於股東來講是沒有選擇權的,而有的股東並不希望公司派現,這時採用回購股份的方式可以使需要公司派現的股東獲得現金股利,而不需要現金股利的股東則可繼續持有股票,並且通過股份回購派發股利可能得以合法避稅。然而我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以派現的名義進行股份回購的。(2)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存在國家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這種復雜的股權結構為我國所特有,是與國企改革的特定歷史背景相呼應的。但不少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在最初設定時國家股的比重過高,有的持股比例甚至達到80%以上,遠遠超過國家控股的需要。同時由於國家股和法人股轉讓流通的瓶頸制約,使得這些股東難以在需要資金的時候及時變現。因此通過股份回購的方式,國有股和法人股股東可以收回一部分投資,以增加這些股份的流動性,提高其變現能力。(3)若公司具有大量閑置資金,現金流量比較充裕,不僅可以通過股份回購減少被收購的可能性,而且不至於在回購股份後出現現金流量嚴重不足、資產負債率過高、營運資產明顯減少等對公司業績下降有直接影響的不利因素,相反將可以增加公司每股盈利,提高股票市值,有利於維護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
縱觀世界各國法律,可以看到各國對股份回購均作出了較為嚴格的規定,這表明股份回購也存在一些明顯的弊端,即會產生上市公司操縱市場的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1)股份回購易造成內幕交易,導致公司操縱股價,從而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2)股份回購容易產生誤導投資者的現象,造成市場運行秩序紊亂。(3)股份回購使企業凈資產減少,其償債能力也相應降低,有可能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股份回購的這些負面作用並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對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條件作出嚴格規定,那麼就有可能抑制其負面作用,而有效發揮其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