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公司一般是什麼性質的公司
現在中國的證券分為4類.1.國有控股(國信證券)2.私有(騰訊證券)3.外資如(日本的野村)4.中外合資
摘 要] 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響,特別是當股權結構同股東性質結合起來考察時更是如此。但是,股權結構只是影響公司治理的一個因素,不存在最優或合理的股權比例結構。股權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與股權分散的治理模式一樣,都可能損害公眾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試圖使各股東均勻持股並適度參與公司治理的努力,實踐證明是行不通的。
一、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
美國證券市場發達,法規體系完備,證券監管架構成熟。研究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及其對公司治理的影響,對改善我國證券公司的治理機制,具有重要借鑒意義。美國投資銀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其股權結構存在以下特點:
1。股權分散。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極為分散,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機構投資者股東合計持股佔有較大比重,但單個機構投資者持股較小。從2001年總市值計算,排名前5位的投資銀行摩根斯坦利、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的機構投資者股東(加權)平均持股比重為48.1%;但排名前十大投資銀行的機構投資者股東(加權)平均持股比重為45.5%,卻是由數百個甚至1 000多個機構投資者擁有的。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55%,這部分股權分散在1 869個機構投資者手中;美林證券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60%,分散在1 180個機構投資者手中;嘉信集團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51%,分散在1 089個機構投資者手中。
(2)個人投資者所擁有的投資銀行股權佔有重要地位。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個人投資者持股比重平均為54.5%,其中高盛集團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高達84%,沃特豪斯集團公司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更是高達93%。遠遠高出標准普爾500公司的個人投資者平均持股比重 42.5%。
(3)股權集中度較低。在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超過5%的只有1家,十大投資銀行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超過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集團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僅為1.74%;前五大投資銀行中只有美林證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較高,為13.37%。若以投資銀行前五大股東持股比重作為股權集中度的衡量指標,則美國五大投資銀行的平均股權集中度僅為15.6%,十大投資銀行的平均股權集中度為16.7%。其中高盛集團的股權集中度為5.86%,沃特豪斯集團公司的股權集中度為3.34%,摩根斯坦利公司的股權集中度為14.56%。
2.股權高度流動。美國投資銀行發行在外的股票大多是可以自由公開交易的活性股。所謂活性股,指的是在投資銀行發行在外的股票中,扣除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內部持股、持股比例達5%以上的股東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後其餘交易比較活躍的股票。在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中,活性股(加權)平均所佔比重為74.9%,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活性股比重高達98.2%,美林證券的活性股比重為80%。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比重為68.8%,其中愛德華公司的活性股比重更是高達98.8%。股權流動性較差的是五大投資銀行中的高盛集團、十大投資銀行中的沃特豪斯集團公司,二者的活性股所佔比重分別只有21.7%和 10%,其主要原因在於這兩個公司的內部持股比重較大。
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較高的流動性,主要是由公司性質和高度分散的股權結構造成的。美國投資銀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且股權極其分散,一旦機構投資者所持股份的投資銀行業績欠佳時,機構投資者便拋出手中的股票,從而使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較高的流動性。
3.大量內部持股。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平均內部持股比重為24.9%,其中高盛集團內部持股比重最高達78%;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平均內部持股比重為30.98%,其中沃特豪斯集團公司的內部持股比重最高達90%。美國投資銀行的內部持股大多是實施長期激勵策略或員工持股計劃而產生的,這部分股權的流動大多會受到一定限制。由於存在大量內部員工持股,因此公司員工特別是高級經理人往往比較注重對公司的治理。
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
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法律體系和監管架構都不完善,是「新興加轉軌」的市場。我國證券市場具有新興市場和轉軌經濟的特徵,證券公司股權結構也具有這樣的特徵。在這里筆者選取截至 2002年底的125家證券公司中總資產規模排名在前20家的公司作為樣本,對我國證券公司股權分布狀況進行研究。在比較中,筆者選取能反映公司股權集中度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作為指標進行衡量,並給出了全行業的平均水平,見表1。
表1 2002年國內排名前20家(以總資產計)證券公司股權分布表
證券公司
總資產(億元)
凈利潤(億元)
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
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
國泰君安
銀河證券
申銀萬國
海通證券
華夏證券
中信證券
廣發證券
天同證券
大鵬證券
華泰證券
光大證券
湘財證券
招商證券
廣東證券
國信證券
東方證券
北京證券
上海證券
長江證券
聯合證券
361.72
357.15
334.29
287.16
233.8
186.4
141.73
126.23
114.32
105.72
102.42
97.96
91.62
89.42
87.35
74.14
73.41
69.77
69.61
66.99
0.19
0.37
0.03
0.73
0.05
1.1
0.23
0.05
0.13
0.01
0.02
0.58
0.05
0.03
0.58
0.06
0.02
0.01
0.12
-5.3
16.38
100.00
19.93
9.16
40.80
37.85
20.00
14.62
4.40
28.40
51.00
23.86
14.97
7.31
30.00
31.00
33.87
66.67
20.00
21.20
37.49
100.00
48.54
22.90
58.63
57.07
48.75
28.37
13.20
53.56
100.00
56.47
38.31
76.31
70.00
51.00
54.72
100.00
37.50
41.66
平均全行業平均
153.56
—
-0.047
—
29.57
36.20
54.72
63.42
通過對上述樣本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分布狀況的實證分析發現,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有如下特點:
1.股權結構相對集中。總體上講,我國證券公司股權分布的集中度較高。從表1可以看出,在前20家證券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平均為 29.57%,遠高於美國十大投資銀行。股權最集中的是銀河證券,為100%(由財政部持有),最低是大鵬證券,為4.40%。在前20家證券公司中,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高達54.27%,而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僅為16.7%;全行業股權的平均集中度更高,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分別為36.20%和63.42%。
2.各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差異性較大。各個證券公司由於其歷史起源和發展過程各不相同,股權的具體分布狀況存在很大區別,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分布狀況可概括為三種類型:
(1)股權極度集中型。股權高度集中在少數幾個大股東手中,分布落差很大。典型的例子有上海證券、銀河證券和中信證券,前兩者的股權都集中在一個股東手中。
(2)股權均勻分布型。股權比較分散,股東個數也比較多,且前幾個股東往往同等比例持股。這一類型比較典型的例子有南方證券、大鵬證券、國泰君安、申銀萬國和招商證券。從數據上看,這些證券公司具有下列共同之處:單個股東擁有股份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是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在20%以下,其中大鵬證券的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甚至在 10%以下,最大股東不佔有絕對控制地位;前三大股東的持股總和都不超過50%,其中大鵬證券的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甚至不到15%,這意味著公司的股東數量較多。但即使是該類公司,其股權集中程度也明顯高於美國投資銀行。
(3)股權相對集中型。股權相對集中在為數不多的少數股東手中,股權分布呈從高到低的階梯式形態,其中最大股東擁有一定的控股權。這一類型比較典型的例子有國信證券、光大證券、湘財證券、國通證券和華泰證券。在數據上它們反映出的共同點是: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都在20%以上,最高的光大證券甚至達到51%,處於核心股東的地位;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總和已達到60%以上,與第二種類型的前十大股東持股高限相近,表明公司股權具有相對較高的集中性;前十大股東的持股總和都在80%以上,國信證券和湘財證券甚至達到了100%,也就是說,這兩個證券公司的股東個數不超過10個。
3.國有股份占支配地位。根據2002年度113家證券公司上報的數據統計,第一大股東股份性質為國有性質的公司總計有88家,占證券公司總數的77.87%,見表2。這說明不僅國內證券公司的股東數量較少,而且性質也較為單一。由於我國證券公司基本上是在政府行為的主導下產生的,而非市場選擇的結果,因此我國證券公司所有權性質具有典型的國有企業特徵。
表2 2002年證券公司第一大股東性質
第一大股東性質
家數(家)
比例(%)
國有獨資
國有控股
其他性質
59
29
25
52.21
25.66
22.12
合計
113
100
4.個人持股極少。截至2002年底,從對118家證券公司總體股權的統計情況來看,個人股東所佔比例非常小,僅有0.52%。
近年來不少證券公司進行了增資擴股或重組改制,股權結構相應發生了變化。總體來講,這種變化呈現以下明顯特點:第一、國有資本仍居主導地位;第二、民營、外資等非國有資本開始投資證券公司,已出現少數民營資本實際控股的證券公司;第三,上市公司參股證券公司的現象比較普遍;第四,個人參股證券公司微乎其微,內部持股幾近於零。
三、中美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差異比較
1.股權分布差異。
(1)股權集中度不同。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十分分散,在按2001年的市值衡量排出的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有7家投資銀行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不超過5%,這十家投資銀行的前五大股東持股比重的加權平均數也只有16.7%;而我國證券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大都在9%以上,最高的甚至達到100%,前五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最低也都在28%以上,遠遠高於美國的水平。
(2)股東類型不同。除大量的機構法人外,美國的投資銀行還有眾多的個人投資者,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個人投資者持股比重平均高達54.5%;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東目前基本上全部為機構法人,個人投資者所佔比例很小。
(3)股東數量存在差異。美國各個投資銀行的股東個數很龐大,僅機構法人數就超過了140個,最高的摩根斯坦利公司有1869個機構股東,除此之外,還有為數眾多的個人投資者。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東數目十分有限,除國泰君安的股東人數達到136個外,其他證券公司的股東數基本上在100個以內。
2.股權流動性差異。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高度的流動性;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除法人之間轉讓外,其流動性近似等於零。美國大型投資銀行無一例外都是上市公司,這既使其股權分布比較分散,同時也使其股權具有較好的流動性。在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平均有68.8%的股票屬於交易比較活躍的活性股,如果投資銀行出現公司治理上的問題,或者投資銀行的經營業績出現下滑,投資者就採用「用腳投票」的方式,拋出該公司的股票,由此對投資銀行形成一種有效的外部約束機制。
與美國形成對照的是,我國證券公司的性質決定了股權流動性很差。除中信證券、宏源證券外,絕大多數證券公司都沒有上市,股權只能在法人之間協議轉讓,不能通過證券市場這一高效透明的流通機制實現轉讓,效率十分低下。四、股權結構對證券公司治理的影響
1.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的一般影響。公司的股權結構可簡單地劃分為集中型和分散型兩種。集中型股權結構,包括極度集中和相對集中兩種形式,其典型形式表現為「一股獨大」。「一股獨大」一般是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結構中,某個股東能夠絕對控制公司運作,包括:占據51%以上的絕對控股份額;不佔絕對控股地位,只是相對於其他股東股權比例高,但其他股東持股分散,而且聯合困難,使該股東仍然可以控制公司運作。分散型股權結構,包括均勻持股和極度分散兩種形式,在這類結構中沒有形成特別的控股股東。
對這兩種股權結構的評價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同時也左右著公司治理研究發展的方向。支持集中型股權結構的人認為,盡管可能缺少來自其他小股東的約束和制衡,導致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侵害,但大股東可以對經營者形成有利的監督管理,從而提高治理效率。國外成熟股票市場上集中型股權結構是比較普遍的。霍德尼斯和希恩(Hodernes and Sheehan,1988)發現,在美國非投資銀行類上市公司中,有相當多的公司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1%。弗蘭克斯和梅耶(FranksandMayer,1995)統計,1990年德國17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 85%的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25%。可以說,在發達的市場環境和完善的監管機制下,集中型股權結構並不一定導致公司利益和中小股東利益受到損害。施勒弗和維希尼(ShleiferandVishny,1986)的模型表明,一定的股權集中度是必要的。因為大股東具有限制管理層犧牲股東利益、謀取自身利益行為的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監督經理行為,降低經理層代理成本,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同時,股價上漲帶來的財富效應使控股股東和中小股東的利益趨於一致,大股東具有足夠的激勵去收集信息並有效監督管理層,從而避免了股權高度分散情況下的「搭便車」問題;此外,大股東在某些情況下直接參與經營管理,解決了外部股東和內部管理層之間在投資機會、業績表現上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主張分散型股權結構的人則假設多元化股權能夠形成股東民主,有助於對公司管理層和大股東進行制衡,減少和防止管理層浪費自由現金流的決策行為。德姆塞茨(Demsetz,1985)和拉波特(La— Porta,1999)認為,控股股東的利益和外部小股東的利益常常並不一致,兩者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利益沖突。股權分散型公司的績效和市場價值要優於股權集中型公司,這種股權結構可以避免集中型股權結構下股東兩極分化以及大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合謀。在證券市場比較發達、股權流動性較強的情況下,分散股東可以利用發達的證券市場,低成本、高效率地對公司經營進行監督,或採用「用腳投票」方式對公司經營施加影響。但是,理論和實證研究表明,股權結構分散使任何一個股東都缺乏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和驅動公司價值增長的激勵 (Grossmanand Hart,1980),導致公司治理系統失效,產生管理層內部人控制問題(Jensen, 1989),形成公司管理層強、外部股東弱的格局 (Roe,1994)。
股權的治理效應,也就是股權結構對企業治理效率的影響,其具體表現為股東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監督經營者行為。分析股權結構要分析股權結構的質和量兩個方面,股權結構的「質」體現為股份持有者的特性,即誰持有公司股票;股權結構的「量」體現為公司股權結構的集中和分散的程度。由股權結構質和量的特性分化出不同的「投資者行使權利」的方式,按這種不同的方式,公司的治理結構又可分為外部型控制模式和內部型控制模式。外部型控制模式的治理結構又稱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結構(也有人稱之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結構模型)。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公司外部治理結構中所要求的資本市場、經理市場、兼並市場比較發達,公司股權比較分散,一般股東與企業的關系淡化,股東權利弱化,而大股東和機構投資者由於受法律的制約不能對持股企業產生直接的影響,所以「用腳投票」成為一般股東行使其權利的主要形式。在外部型控制模式下,股票的流動性較好,投資者的風險成本較低,但這種模式要對經營者形成一個強大而完備的外部制約機制,付出的治理成本較大。內部型控制模式的公司治理結構又稱為大陸法系型公司治理結構,以德國和日本為代表。這種模式的特點與前一種有些不同:公司股權較為集中,尤其存在公司之間大量持股和銀行對公司大比例持股。在這種模式下,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在公司治理中發揮很重要的作用,股東有條件對公司管理進行直接控制,而對資本市場依賴較小,所以說在這種模式下公司的治理成本較低,但同時投資者也承擔了較高的風險成本。另外,如果在這種模式下存在「所有者缺位」的情況,就很容易形成較為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治理結構形式都是無效的。
2.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的影響。在前面的研究中,我們已經看到就整個行業而言,我國證券公司股權結構的主要特徵是:股權集中度較高且股權性質基本上是法人持股,個人持股極少,內部控股接近於零,而在法人持股中,又主要是國有單位持股。
單純的股權集中或分散並不一定會加大治理成本,從國外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的實際情況看,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非常分散,而東亞和歐洲的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就比較集中,都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公司治理困境。我國證券公司的問題在於,股權結構的集中同股東的國有性質相聯系,即國有控股權在證券公司股權結構中具有壟斷性。在我國目前證券市場尚不發達、法律不完備、外部監督安排還不健全的情況下,股權結構集中於國有性質的機構股東,一方面使大股東容易干預、控制經營者行為,通過支付特殊紅利,進行關聯交易,或者通過合理利用會計准則進行利潤操縱,甚至與經營者合謀損害小股東利益;另一方面,國有股東的虛化又使得國有股權的控制權實際上掌握在其代理人手裡,這本身就產生了新的委託一代理關系,加大了代理成本。特別是在外部監管安排和資本市場發展不配套的情況下,這種新的委託一代理關系,創造了一個尋租空間,使內部人得以控制公司,大大提高了治理成本。
股權集中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國內不少文獻的研究結果不盡相同。支持股權集中的人認為,大股東可以對管理者進行監督從而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降低代理成本;而反對的人認為,控股股東有更強的能力和動機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從而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其實,問題根本不在股權集中的程度,而在於同股權結構相適應的股東的性質及其行為方式。在國有股東為主導的股權結構中,股權集中度高或者說「一股獨大」現象肯定不利於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並且對公司的業績將產生負面影響。
按照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20%和50%作為分界線,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高於50%的公司作為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低於 20%的公司作為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這樣區分之後,根據CSRC的《證券公司財務分析報告》,可以得到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38家,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22家,我們來比較這兩組公司2002年的業績(用凈資產收益率來衡量),見表3。
表3 股權集中度對證券公司業績的影響
類型
均值
中值
標准差
T值
Z值
股權集中度高(第-大股東持股比例>50%)
-0.0835
-0.0648
0.093
-1.862*
-2.148**
股權集中度低(第-大股東持股比例<20%)
-0.0420
0.0021
0.077
說明:T值是用來檢驗兩組樣本的均值是否有顯著差異,Z值是用來檢驗兩組樣本是否同分布,*,**分別表示10%,5%的顯著水平。
資料來源:根據CSRC2002年《證券公司財務分析報告》加以整理而成。
實證分析表明,證券公司的股權集中度對其業績確有影響,股權集中度高的證券公司2002年的凈資產收益率為—8.35%,顯著低於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4.20%。考慮到凈資產收益率的分布很可能不是正態分布,為了使結果更加穩健,我們進一步採用Mann-Whitney檢驗,從中值來看,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為-6.48%,也顯著低於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的0.21%。這個檢驗為我們提供了股權集中度對證券公司業績影響的實證證據,表面的結論是,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其業績水平較低,說明公司的治理效率低下;而實際揭示的內在關系是,由於國有股權在證券公司中佔主導地位,使我國證券公司在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託一代理關系外,增加了國有股權所有者與國有資產代理人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掌握在內部人手裡,增加了代理成本,影響了公司的治理效率,最終影響到公司的經營業績。
作者:陳共炎
來源:《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4年第3期
② 國內證券商排名前十的是哪些啊
你好,查詢證券公司排名可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查詢。
查詢方法:
1.打開「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
2.進入「行業數據」網頁。也可以直接打開左邊的「證券公司業績排名」。
③ 請問鄭州光大證券在什麼地方
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通客車″、″發行人″或「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公司字[2000]58號文批准,於2000年10 月實施了 2000年度配股。本次配股是以1999年12月31日總股本11,382.1734萬股為基數,按照 10:3的比例向全體股東配售股份,由於國家股股東實際認購127.3510萬股, 其餘放棄,國有法人股股東全部放棄配股,社會公眾股股東可配2,162.8417萬股, 本次配股實際配售2,290.1927萬股,配股價為10元/股。本次配股股權登記日為2000年10月18 日,除權日為2000年10月19日,配售繳款期為2000年10月19日至2000年11月1日。 本次配股後公司總股本增加至13,672.3661萬股,所獲准配股於2000年12月1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流通。本次配股總計募集資金22,901.927萬元,扣除承銷費、手續費等, 實際募集資金22,223.3882萬元,於2000年11月14日到位, 並經河南華為會計師事務所以華為驗字(2000)第601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2001】48號文《證券公司從事股票發行主承銷業務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要求, 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光大證券″)作為宇通客車2000年度配股的主承銷商,於2002年3月6 日對宇通客車進行了回訪,現將回訪結果報告如下:
一、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1、配股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投向
本次配股說明書承諾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投資項目 總投資額 募集資金投資額
合資生產大中型客車
技術改造項目 78,615.89 18,323.737
興建宇通客車技術中心
技術改造項目 4,848 3,878
合計 83,463.89 22,201.737
2、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情況
截止本次回訪之日,宇通客車2000年度配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投資項目 承諾投資額 已投資額 尚未投資額
合資生產大中型客車
技術改造項目 18,323.737 0 18,323.737
興建宇通客車技術中心
技術改造項目 3,878 15.54 3,862.46
合計 22,201.737 15.54 22,186.197
截止到2002年3月6日,因承諾投資項目尚未正式啟動,公司除興建宇通客車技術中心技術改造項目前期使用募集資金完成投資15.54萬元,占實際募集資金總金額的 0.0699%外,其餘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尚未使用募集資金額為22,208.5382萬元, 占實際募集資金總額的99.9301%。
公司2000年度配股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的合資生產大中型客車技術改造項目的投資額為18,323.737萬元,由於合資對象的變更,以及合資公司產品的調整, 公司投資額實際減少為7,500萬元,尚余募集資金10,823.737萬元。為使募集資金盡快產生效益,經慎重研究,公司2002年2 月召開的三屆七次董事會審議通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向的預案,擬決定將剩餘募集資金10,823.737 萬元投資宇通客車銷售服務中心項目,此項預案將提交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截止回訪之日,公司正加緊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 由於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尚在准備實施階段,仍屬建設期,尚未產生效益, 隨著公司已投入項目的進一步實施及新項目的逐步投入,公司募股資金帶來效益將逐步顯現。
3、預計項目進度情況
由於合資生產大中型客車技術改造項目的合資對象和合資公司產品發生變化, 以及對技術中心項目做了較大調整,故項目進度向後拖延。截止回訪之日,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僅使用15.54萬元,尚未使用部分22,186.197萬元在銀行專戶存儲。
(1)合資生產大中型客車技術改造項目情況說明
由於合資對象由英國丹尼斯公司變更為德國曼商用車輛有限公司, 同時為避免出現同業競爭,合資公司產品從客車及客車專用底盤變更為總長8.5m 以上的客車專用底盤,故投資額大為削減,使公司項目投資從原計劃18,323.737萬元減少至7, 500 萬元。
截止回訪之日, 合資建設大客車公司項目已經和德國曼商用車輛有限公司簽定了合資協議。預計2002年5月合資公司將注冊成立。合資公司主要產品為總長8. 5m (含8.5m)以上的客車專用底盤,其中引進德國曼商用車輛有限公司底盤五種; 投資總額為人民幣31,867.5萬元,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5,000萬元,宇通客車和德國曼商用車輛有限公司分別佔50%的比例。
合資公司建設期間,將採取租賃廠房、 設施的方式進行客車底盤以及有關零部件的
④ 股指期貨標的股
所謂股指期貨的標的股引用的是滬深300中的成分股。
這些股的選樣方法如下:
選樣空間:股票上市時間一般不少於一個季度,除非該股票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在全部滬深A股中排名前30位;非ST、*ST股票,非暫停上市股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違規事件、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股票價格無明顯的異常波動或市場操縱;剔除其他經專家認定不能進入指數的股票。
選樣標准:選取規模大、流動性好的股票作為樣本股。
選取方法:對樣本空間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為上市以來)的日均成交金額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後50%的股票,然後對剩下的股票按照日均總市值由高到低進行排名,選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為滬深300指數的成分股,也就是你說的標的股了。
⑤ 在哪有紫金礦業的年報
登入紫金礦業的公司網頁:http://www.zjky.cn/ 在投資者關系一欄,就可以找到你想要的資料,最早的年報資料可去到2003年.
⑥ 潘向東的人物簡介
主持和參加過國家社科重點項目、國家社科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博士點基金、博士後基金等。
歷任中信建投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2011 年加入中國銀河證券任首席經濟學家。2011 年底,率領銀河宏觀團隊發表題為《混沌增長》的年度策略報告,創造性地對中國經濟未來三五年走勢作出「混沌增長」的判斷。
潘向東是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此前一直在光大證券工作,歷任光大證券宏觀分析師、光大證券研究所副所長、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其帶領團隊曾獲第八屆「新財富最佳分析師」宏觀經濟第五名。
2012年2月3日入選網路新聞人物。
⑦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公告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2]60號《關於同意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設立的批復》核准(核准日期2002年8月26日)公開發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於2002年10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
一.重要提示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當投資人贖回時,所得或會高於或低於投資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額。如對本招募說明書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及專業的財務意見。
基金招募說明書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個月更新一次,並於每6個月結束之日後的45日內公告,更新內容截至每6個月的最後1日。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9年10月9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9年9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特別提示:提醒投資者正確理解價值增長線
⒈價值增長線與基金份額凈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開放式基金的份額資產凈值是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的計價基礎,而價值增長線則是基金管理人為約束自身的投資風險,而自設的一個風險控制目標。價值增長線不是實際的基金份額凈值,只是基金管理人力爭保證的價值水平。
⒉價值增長線不是保底收益承諾
價值增長線既不是基金投資者的實際收益,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諾,而是基金管理人力爭保證的價值水平。基金份額凈值在大概率上會在價值增長線之上,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小概率事件發生的風險,即基金份額凈值跌破價值增長線的可能。
⒊金融技術風險揭示
本基金在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中採用了組合保險和風險預算管理(VaR)的金融工程技術,並經過嚴密的過程式控制制,但依然不能保證基金份額凈值在任何時候均不跌破價值增長線。
⒋價值增長線是基金管理人暫停計提基金管理費的標准
基金管理人承諾在基金份額凈值跌破價值增長線水平期間,暫停計提基金管理費。
⒌價值增長線的披露
價值增長線數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經過基金託管人核對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公開發布。
基金託管人是獨立於基金管理人的、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審查批準的商業銀行。本基金的份額資產凈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由基金託管人核對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公開發布;同時,根據本基金產品的特點,為保證價值增長線計算的准確和公允,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價值增長線數值也是由基金託管人核對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將其與基金份額凈值一起同時對外公布。
⒍價值增長線計算方法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中明確公布了價值增長線的計算方法,由於計算方法簡便透明,投資者可自行計算,並與公布值隨時核對。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價值增長線固定周期(按日歷計算的每180天)進行調整。本基金自基金開放日起的第一個日歷日180天(第一期)內,價值增長線數值設為恆值0.900元;第一期結束後,即從日歷日的第181天起,本基金將開始按照已公布的價值增長線計算公式定期計算。
⒎價值增長線計算的差錯處理
當價值增長線計算差錯明確為基金管理人責任時,基金管理人承諾採用最有利於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結果(一般為最大值)並對外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託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⒈直銷機構: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⒉代銷機構:
(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國農業銀行
(8)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國光大銀行
(11)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廣東發展銀行
(13)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8)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9)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1)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2)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4)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7)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8)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9)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0)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2)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3)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4)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5)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6)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7)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8)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9)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0)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2)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3)大同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44)國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5)浙商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6)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7)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8)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9)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0)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1)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2)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3)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4)華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5)財通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56)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7)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8)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9)恆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0)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1)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2)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63)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4)信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5)江海證券有限公司
(66)華寶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67)廈門證券有限公司
(68)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69)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70)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1)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72)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組合保險。
⒉股票組合層面
本基金以全市場A股流通股加權指數作為市場基準指數,使用行業/風格結構來構建股票組合,並以單個行業/風格的市場基準指數權重作為考慮的出發點;為增強股票組合的預期收益,本基金將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分析方法來確定股票組合中單個行業或風格偏離其市場基準指數權重的比例;為控制股票組合與市場基準指數的跟蹤誤差,本基金將對單個行業或風格組合偏離其市場基準指數權重的程度進行限制。
⒊股票選擇層面
本基金將以A股市場具有良好流動性的上市股票作為選股范圍,依據劃分高質量、價值型和成長型的標准,通過估值比較、質量比較和增長比較三個層次的框架篩選出高質量的價值型公司和高質量的成長型公司,再基於競爭能力、估值比較和市場趨勢等因素主動確定最終選擇。
在債券投資方面,本基金可投資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等。本基金將在研判利率期限結構變化的基礎上做出最佳的資產配置及風險控制。在選擇國債品種中,本基金重點分析國債品種所蘊涵的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並且關注投資者結構,根據利率預測模型構造最佳期限結構的國債組合;在選擇金融債、企業債品種時,本基金重點分析債券的市場風險以及發行人的資信品質,資信品質主要考察發行機構及擔保機構的財務結構安全性、歷史違約/擔保紀錄等。可轉債的投資則結合債券和股票走勢的判斷,捕捉其套利機會。
十、業績比較基準
自本基金成立日至2008年8月31日,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基金管理人通過自身的投資管理與風險管理,創造出一條隨時間推移呈現非負增長態勢的安全收益增長軌跡,簡稱價值增長線。
為使本基金的業績與其業績比較基準具有更強的可比性,該公司經與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同意後,自2008年9月1日起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變更為:70%×滬深300指數收益率+30%×中國債券總指數收益率。
今後如果市場出現更具代表性的投資基準,或者更科學的復合指數權重比例,在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基金管理人可調整或變更投資基準。
十一、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屬於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等風險品種,以在風險約束下期望收益最大化為核心,在收益結構上追求下跌風險有下界、上漲收益無上界的目標。
十二、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博時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託管人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復核了本報告中的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十三、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自基金合同生效當年開始所有完整會計年度的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十四、基金的費用概覽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⒈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
⒉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
⒊其他費用
其它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如證券交易費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法定信息披露費等其他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基金合同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⒈申購費用
本基金的申購費率:
本基金分前端、後端兩種收費模式,投資人可自行選擇。
本基金的前端申購費按申購金額採用比例費率。對單筆申購金額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統一按筆收取,每筆收取人民幣1000元申購費。
費率表如下:
對於認購期購買過本基金並且成為基金持有人的投資者,其不受5萬元的限制,每筆申購均享受1.5%的申購費率。
對於單筆申購金額低於5萬元、但於申購申請當日該投資者交易帳戶本基金余額×當日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當日申購金額大於5萬元(含5萬元)的投資者,其不受5萬元的限,該筆申購享受1.5%的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1+申購費率),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本基金的後端收費業務模式是指投資者在申購本基金時可以先不用支付申購費,而在贖回時支付,並且持有本基金年限越長,申購費率越低,直至為零。費率表如下:
後端申購費=贖回份額×申購日基金份額凈值×適用的後端申購費率,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後端申購費的計算基數為本次要贖回的基金份額在當初購買時所需的申購金額,具體表達為:當初購買本次贖回份額的申購資金總額×該部分份額所對應的費率。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資產,申購費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和銷售。
⒉贖回費用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基金份額凈值×贖回費率×贖回份額,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贖回人承擔,贖回費的25%歸基金資產,其餘用於支付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⒊轉換費用
基金轉換費用由申購費補差和贖回費補差兩部分構成,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的兩只基金的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基金轉換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其中贖回費補差部分的25%歸入基金資產。
(1)贖回費補差
基於每份轉出基金份額在轉換申請日的適用贖回費率,計算轉換申請日的轉出基金贖回費;基於轉入基金的零持有時間的適用贖回費率,計算轉換申請日的同等金額轉入基金的贖回費。若轉出基金的贖回費高於轉入基金的贖回費,則收取贖回費差;若轉出基金的贖回費不高於轉入基金的贖回費,則不收取贖回費差。
(2)申購費補差 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四)基金管理費和託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於新的費率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
十五、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基金管理人於2009年5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說明書(《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並根據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經營活動進行了內容補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對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更新;
二、在「四、基金託管人」中,對基金託管人的基本情況及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進行了更新;
三、在「五、相關服務機構」中,更新了相關服務機構的內容;
四、在「十、基金定期定額投資」中,更新了重要提示的內容;
五、在「十一、基金的投資」中,更新了基金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數據內容截止時間為2009年9月30日;
六、在「十二、基金的業績」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開始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的數據及列表內容;
七、在「二十三、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中,更新了「持有人交易資料的寄送服務」的內容;
八、在「二十四、其它應披露的事項」中披露了如下事項:
(一)2009年4月16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證券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二)2009年4月20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第1季度報告》;
(三)2009年5月9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中國民生銀行借記卡直銷網上交易的公告》;
(四)2009年5月1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直銷網上交易的公告》;
(五)2009年5月23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09年第1號(摘要)》和《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09年第1號(正文)》;
(六)2009年6月1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進行直銷網上交易定期定投業務和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七)2009年6月16日,該公司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開放式基金參加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八)2009年7月3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華寶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九)2009年7月20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通過中國民生銀行借記卡進行直銷網上交易定期定投業務和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十)2009年7月21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第2季度報告》;
(十一)2009年7月2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開通一步式轉託管業務的公告》;
(十二)2009年7月31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參加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開通一步式轉託管業務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十三)2009年8月4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四)2009年8月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暫停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辦的基金快速贖回業務公告》;
(十五)2009年8月19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六)2009年8月24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網上交易申購費率優惠的提示》;
(十七)2009年8月27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和《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半年度報告(正文)》;
(十八)2009年8月2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江海證券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九)2009年9月3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參加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二十)2009年9月25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提升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價值增長線數值的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3日<sup class=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證券管理處科長、副處長,深圳市證券管理辦公室副處長、處長,證管辦副主任。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楊靜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1992年進入證券行業,歷任招商銀行(資訊行情論壇)證券業務部(招商證券前身)總經理助理、招商證券副總裁,先後分管招商證券的經紀、電腦、財務、電子商務、研究等業務工作。現任招商證券副總裁,兼任中國國債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深圳證券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夏永平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人事部勞資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現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工會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汪曉峰先生,董事,經濟學學士。曾就職於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亞太經濟研究中心、JP摩根(紐約總部)投資管理研究中心、 Dearborn Financial Institute亞洲區、 Pacific Wor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亞太區、香港新鴻基國際有限公司、金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陳小魯先生,獨立董事,高級經濟師。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國大使館國防副武官,北京國際戰略問題研究學會副秘書長,原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局長,亞龍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標准國際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
趙榆江女士,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歷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研究員,英國高誠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法國興業證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現任康聯馬洪 (中國)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級投資顧問。
姚鋼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研究員(教授)。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海南匯通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深圳證券商協會副主席。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⒉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王金寶先生,監事,碩士學歷。曾任貴州證券公司上海業務部交易部經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門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現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總經理。
包志濤先生,監事,經濟學學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業務一部副經理、信託業務部副經理、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資產保全部總經理,現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債權管理部債權維護處處長。
黃家華先生,監事,商貿學士。歷任益高證券及金融有限公司信貸監控員、鄧百氏(香港)有限公司市場推廣顧問、瑞士豐泰私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高級投資顧問經理、標准人壽亞洲(香港)有限公司高級投資策劃顧問、Associe Financiere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行政總監、新鴻基優越理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金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風險控制委員會委員。
尹慶軍先生,監事,碩士。歷任中央編譯局世界所助理研究員;中央編譯局辦公廳秘書處科研外事秘書;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部主任。1999年1月12日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政管理部人力資源經理,2001年3月起任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⒊公司高管人員
吳雄偉先生,董事長,(同上)
肖風先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同上)
李全先生,副總經理。1988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進入中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1991年進入正大國際財務有限公司工作,歷任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資金部總經理、總經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員兼監察部經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託的倫敦總部及其下屬牛頓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時任,任主任科員;2000年2月至8月,任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裁;2000年10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員,並於2002年11月起擔任研究部副總經理;2004年6月到2005年2月,任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總監;2005年4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副總經理。
方維玲女士:1988年獲雲南大學數學系理學碩士學位,1999年獲財政部科研所經濟學碩士學位。1982年至2001年先後在雲南大學、海南省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口營業部、北京玖方量子軟體技術公司工作。2001年3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小組金融工程師。2004年7月起任數量化投資部副總經理。
邵凱先生:2000年畢業於英國READING大學,碩士。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經濟開發投資公司投資管理部工作。2000年8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債券組合經理助理、債券組合經理、固定收益部債券投資經理;社保債券基金經理;2005年5月起任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兼社保債券基金經理。
⒍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概況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國建設銀行,成立於1954年。2004年9月,原中國建設銀行重組分立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繼承了原中國建設銀行的商業銀行業務、相關資產與負債、以及相關權利和義務。中國建設銀行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商業銀行產品與服務。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中國建設銀行的總資產達人民幣42,241億元,貸款總額達人民幣23,744億元,存款總額達人民幣37,813億元。根據《銀行家》雜志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總資產進行的排名,中國建設銀行在全球銀行中列第35位。中國建設銀行於2005年獲《銀行家》雜志評選為中國「年度最佳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在《全球託管人》雜志主辦的「2005年新興市場託管服務調查」中,獲得「中國最佳託管銀行」稱號。中國建設銀行的多個產品與服務上在國內銀行業居於市場領先地位,包括基本建設貸款、住房按揭貸款和銀行卡業務等。中國建設銀行擁有廣泛的客戶基礎,與多個大型企業集團及中國經濟命脈行業的主導企業保持銀行業務聯系。中國建設銀行在國內擁有廣泛的網路,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擁有約14,250家分支機構。
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設基金託管部,基金託管部下設綜合制度處、基金市場處、資產託管處、QFⅡ託管處、基金核算處、基金清算處和監督稽核處7個職能處室,在北京、上海、深圳、遼寧分行設立4個基金託管分部。現有員工50餘人。
⑧ 上海證券公司中國泰君安、中信證券、光大證券以及其他券商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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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余額排名
單位:萬元
序號 證券公司 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余額
1 銀河證券 3,712,458
2 國泰君安 3,587,260
3 華泰證券 3,529,367
4 廣發證券 3,143,013
5 申銀萬國 3,129,566
6 海通證券 2,828,923
7 國信證券 2,720,228
8 招商證券 2,670,137
9 中信建投 2,395,214
10 中投證券 1,778,652
11 光大證券 1,698,791
12 中信證券 1,695,243
13 安信證券 1,567,443
14 齊魯證券 1,541,350
15 長江證券 1,130,934
16 東方證券 1,039,516
17 中信證券(浙江) 983,208
18 方正證券 980,634
19 宏源證券 965,365
20 中金公司 925,010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客戶經理 屠經理
國泰君安證券——網路知道企業平台樂意為您服務!
⑨ 華泰 南京 光大 哪個券商好一些
2010年度證券公司凈資產排名
單位:萬元
1 中信證券 6,152,283 23 山西證券 619,537
2 海通證券 4,385,210 24 國都證券 609,260
3 華泰證券 2,999,760 25 長城證券 576,694
4 國泰君安 2,371,054 26 中金公司 467,991
5 招商證券 2,344,250 27 東海證券 463,442
6 光大證券 2,234,425 28 上海證券 425,697
7 廣發證券 1,900,606 29 華西證券 421,751
8 國信證券 1,730,610 30 中銀國際 417,300
9 國元證券 1,486,738 31 東吳證券 416,473
10 申銀萬國 1,480,648 32 恆泰證券 411,504
11 銀河證券 1,440,562 33 中原證券 405,637
12 西南證券 1,112,342 33 華泰聯合 402,168
13 齊魯證券 1,060,575 35 浙商證券 368,824
14 東方證券 1,017,454 36 紅塔證券 366,500
15 長江證券 939,785 37 南京證券 363,640
16 中信建投 937,130 38 華安證券 353,861
17 安信證券 886,192 38 東北證券 345,325
18 方正證券 853,944 40 大通證券 339,739
19 興業證券 810,171 41 財通證券 333,093
20 宏源證券 726,411 42 信達證券 325,318
21 中投證券 713,047 43 民生證券 318,642
22 平安證券 650,290 44 東興證券 312,442
知道哪家好了吧,光大證券走的是穩健路線,而且是國務院直屬單位,創新的一些產品,幾乎都有光大的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