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資產證券化產品本質是私募債還是公募債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金融工具,原理。本身是公募還是私募需要看面向發行的投資人:對不特定多數人銷售——公募;銷售對象、人數、轉讓限制有一定規定——私募。信澤金智庫經常舉辦這樣的專題,有助你深刻理解。
㈡ 資產資本化和資產證券化的關系
資產資本化是指有明確權屬的資產進入市場交換,以資本的形式流動起來並實現其價值的過程。黨的十六屆三中會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基礎。這就要求國企改制為公司制、股份制,其實質國有資產資本化,即國有資產轉化為具有市場價值、產權清晰、可流通或交易、能夠在市場運營中創造新的市場價值的「資本」。經過資產資本化,國企成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和市場主體。與此同時,政府部門對企業的管理也從其原來的行政管理轉至投資管理或資本管理。資本證券化是一個得到廣泛關注的概念,1991年美國學者格頓認為資本證券化是一個過程或工具,是利用資本市場使資產與投資者實現部分或全部的契合。在這里市場不僅僅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提供的封閉市場,資本市場使得市場范圍得到了擴大。美國耶魯大學法博齊教授認為:資本證券化可以被看做為一個包裝的過程,那些具有穩定性、可預見現金流的資產如消費者分期付款合同、租約、應收賬款和其他不流動的資產,經過包裝後流動性、市場化得到加強,從而帶有一定的投資收益權益。美國證券交易所對資本證券化也有定義:由一組具有可預見現金流的資產構成的資產池,提供現金流,在一定條款的約束下,使得資產在一個限定的時間內轉換成一種資本權力資源資產化、資產資本化、資本證券化是內在聯系緊密,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是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資源資產化重點在資源的生產環節,資產資本化重點在企業的管理環節,資本證券化重點在公司的融資環節,其落腳點與最終目標在於資本證券化。國企資本資產證券化對於緩解目前中國經濟可持續穩定、高速發展中所面臨的難點問題(例如加強基礎設施投資,擴大內需,改善國有企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狀況及經營績效等問題)有著十分積極的促進作用。
㈢ 請問資產證券化ABS與REITs的不同點是什麼呢感謝!
ARS和REITs不同點:
1、兩者定義不同,ABS是資產抵押債券,REITs是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
2、ABS 是你有房產,然後拿去做抵押,發型債券。REITs 是公募來錢之後去做房地產投資。
(3)資產證券化和私募擴展閱讀:
一、資產證券化的種類范圍
⒈根據基礎資產分類。
根據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不同,可以將資產證券化分為不動產證券化、應收賬款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未來收益證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費)、債券組合證券化等類別。
⒉根據資產證券化的地域分類。
根據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發行人和投資者所屬地域不同,可將資產證券化分為境內資產證券化和離岸資產證券化。
⒊根據證券化產品的屬性分類。
根據證券化產品的金融屬性不同,可以分為股權型證券化、債券型證券化和混合型證券化。
二、REITs 分類方法
1、根據組織形式,REITs 可分為公司型以及契約型兩種。
公司型 REITs 以《公司法》為依據,通過發行 REITs 股份所籌集起來的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資產,REITs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自主進行基金的運作,面向不特定的廣大投資者籌集基金份額,REITs 股份的持有人最終成為公司的股東。
契約型 REITs 則以信託契約成立為依據,通過發行受益憑證籌集資金而投資於房地產資產。契約型 REITs 本身並非獨立法人,僅僅屬於一種資產,由基金管理公司發起設立,其中基金管理人作為受託人接受委託對房地產進行投資。
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設立的法律依據與運營的方式不同,因此契約型 REITs 比公司型 REITs 更具靈活性。公司型 REITs 在美國佔主導地位,而在英國、日本、新加坡等地契約型 REITs 則較為普遍。
2、根據投資形式的不同,REITs 通常可被分三類:權益型、抵押型與混合型。
權益型 REITs 投資於房地產並擁有所有權,權益型 REITs 越來越多的開始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如租賃和客戶服務等,但是 REITs 與傳統房地產公司的主要區別在於,REITs 主要目的是作為投資組合的一部分對房地產進行運營,而不是開發後進行轉售。
抵押型 REITs 是投資房地產抵押貸款或房地產抵押支持證券,其收益主要來源是房地產貸款的利息。
混合型 REITs 顧名思義是介於權益型與抵押型REITs 之間的,其自身擁有部分物業產權的同時也在從事抵押貸款的服務。市場上流通的 REITs 中絕大多數為權益型,而另外兩種類型的 REITs 所佔比例不到 10%,並且權益型 REITs 能夠提供更好的長期投資回報與更大的流動性,市場價格也更具有穩定性
3、根據運作方式的不同,有封閉與和開放型兩種 REITs。
封閉型 REITs 的發行量在發行之初就被限制,不得任意追加發行新增的股份;而開放型 REITs 可以隨時為了增加資金投資於新的不動產而追加發行新的股份,投資者也可以隨時買入,不願持有時也可隨時贖回。封閉型 REITs 一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資者不想持有時可在二級市場市場上轉讓賣出。
4、根據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REITs又被分為公募與私募型。
私募型 REITs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募集對象是特定的,且不允許公開宣傳,一般不上市交易。
公募型REITs以公開發行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信託資金,發行時需要經過監管機構嚴格的審批,可以進行大量宣傳。
網路-資產證券化
網路-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
㈣ 私募股權投資與資產證券化的異同
PE(F)是「集合資金、分散投資、專家理財」,資產證券化是「集合資產、分散投資者、專家理財」,兩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融合。目前,我國金融事物的引入存在重視操作、忽視概念梳理的傾向,對PE(F)和資產證券化的引入和模仿就存在混亂和誤導情況。
PE(F),依國外定義,從投資方式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也有少部分PE基金投資已上市公司的股權。PE(F)在國內有各種稱謂:「產業投資基金」、「私募(人)股權基金」等。本文認為,應當將其稱為「實體投資基金」更為恰當。從投資對象的組織形態上來講,PE(F)可投資於企業、項目和純資產等三種組織形態。其制度精髓是「集合資金、分散投資、專家理財」。
廣義的實體資產證券化是指企業、項目和純資產形態的資產經過一定結構安排,以組織的信用或資產的現金流為支撐發行受益憑證的過程。目前,一般來說資產證券化是指純資產形態的證券化,姑且將其稱為狹義的實體資產證券化。狹義實體資產證券化的核心產業鏈條包括搜尋適宜資產、構造資產池??資產組織再造??發行受益券。其制度精髓是「集合資產、分散投資者、專家理財」。(
如果將PE(F)的投資對象限定在純資產形態上,同時將實體資產證券化的組織形態限定在純資產形態上,那麼,就會出現PE(F)與資產證券化融合的典型情態。比如,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即「LINKREIT」。其實,名為投資基金的「領匯基金」,也可以理解為香港政府不動產證券化,似乎出現了「不動產投資基金」和「不動產證券化」的融合。這種融合容易導致人們以點代面地將所有組織形態下的PE(F)與廣義實體資產證券化混淆在一起的弊端。
作為金融制度,二者的區別表現為:其一,產業鏈條環節的順序不同。PE(F)始於投資者,終於實體資產;而實體資產證券化始於實體資產,終於投資者。其二,制度的組織特徵不同。PE(F)是貨幣資產為紐帶的組織;而實體資產證券化是實體資產為紐帶的組織。其三,增信機制不同。PE(F)增信機制不明顯;而實體資產證券化有嚴格的增信機制。其四,在廣義視角下,PE(F)可能會以股權形式投資於企業,而企業帶有大量的未經監管機構認定的無形資產,發展空間也具有不確定性;而實體資產證券化中,企業形態下的資產證券化,其無形資產經過中介機構和監管機構的評估和認定。其五,投資者風險特徵不同。除三、四兩點能表明PE(F)風險大於後者,以下分析也表明了前者風險大於後者。(TrustLaws.Net提示)一般地,PE(F)投資決策由基金管理公司做出,由於貨幣資本形成早於投資對象,基金管理公司較易產生道德風險;而實體資產證券化中的投資決策由投資者做出,而且資產資本形成早於貨幣資本形成,資產質量較有保證,因而風險較小。其六,流動性特徵不同。PE(F)工具的流動性有賴於產權交易市場(包括回購等)和IPO、上市,流動性較差;資產證券化一般發行可上市交流的受益券,流動性相對較強。
除以上區別,PE(F)和實體資產證券化還有以下相通之處:其一,二者都貫穿了「集合」理念。兩種制度都連接了兩種「基」,一種是「基金」,一種是「基資」,只是順序不同罷了。前者是指資金盈餘者的集合,後者是指資金需求者的集合。前者具有分散投資主體、小額化、壯大投資規模的功能,後者具有降低非系統投資風險的作用。其二,專家理財。專家為有財者理財是社會分工的深化,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率。PE(F)和實體資產證券化產業鏈中,都有資產管理者、資產託管者、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參與的服務。前者的核心技能主要是投資能力,後者的核心技能主要是資產估價和依據現金流的資產整合技術。
㈤ 資產證券化管理辦法為什麼是私募性質
因為沒有自由流通化的平台 而去涉及金額都會很大 風險也很高 一般人是玩不起的 所以定了私募
㈥ 什麼是資產證券化和融資證券化,最好能舉個通俗例子
資產證券化從本質上來講可能兼具融資和出售的性質。那麼,從融資的角度來講,資產證券化和傳統的企業證券化(即企業用股權或債權融資)有什麼區別呢?
首先,我們需要區分「企業」與「資產」這兩個不同的概念。企業的一般定義是「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結合起來的、自主地從事經濟活動的、具有營利性的經濟組織」(註:非營利性組織和機構及政府都可以成為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為簡化起見,我們不在此一一解釋)。
一個企業可以擁有很多資產,包括有形的,無形的,在資產負債表上有體現的,或是表外的,每一個資產都可能會對企業的業績產生影響。而我們在資產證券化中一般使用的是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的「經濟資產」,即指資產的所有權已經界定,其所有者由於在一定時期內對它們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處置,可以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的那部分資產。
與企業相比,資產一般只有特定的經濟行為與之對應,有固定的使用壽命,價值相對來講比較容易確定。所以,和預測一個企業將來的現金流相比,預測一個資產或一類資產的現金流要容易很多,結果也更穩定。而在金融概念中,這種「穩定」就代表著低風險,高信用。
企業通過股權或債權融資(企業證券化)是在資產負債表右邊進行融資,以企業整體為融資主體,假設企業會永續經營。企業股權和債權投資者都會關注融資企業的整體信用,表現和發展潛力,所以企業在傳統融資中會受到很多來自投資者的限制和自身整體條件的制約。對投資者來講,企業與資產不同,是由多個要素構成的永續經營實體,會從事很多不同的經濟活動,所以對企業的壽命和發展邊界的確定很難,屬於無邊界問題求解。另外,資產負債表右邊的融資一般會導致資產負債表的擴張,周轉率和資產回報率的下降。
資產證券化融資則不同,由於「破產隔離」機制的使用,發起人可以真正將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整體信用風險隔離開來。被證券化的資產不再與發起人存在收益風險關系,即使發起人被破產清算,證券化資產也不會被列為清算資產。由於破產的發起人及其債權人不能對證券化資產行使追索權,證券投資者不必擔心發起人的整體信用風險,而是可以集中關注基礎資產本身的質量和風險。
證券化資產的信用獨立使得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分析和轉化變得清晰明了,當基礎資產的信用不足時,發行人可以利用定向的增信手段來保證證券的質量,從而獲得高於發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級。在一定的條件下,資產證券化可以轉移資產和融資出表,從而盤活存量資產,實現資產負債表的緊湊,提高整個資產負債表的周轉率。
㈦ 私募產品收益權可以資產證券化嗎
可以的
2016年7月,黑龍江省最大購物中心聯營收益權類資產證券化業務順利完成,實現資產證券化融資規模3.5億元。據悉,該筆業務不僅是民生銀行哈爾濱分行的第一筆資產證券化類業務,同時也是全國市場上第一單聯營收益權類資產證券化業務。
隨著資產證券化市場的日益成熟,市場參與者也越來越多,各類公募和私募投資者也越來越活躍。尤其是2015年以來,隨著備案制的推行,發行速度明顯加快,基礎資產種類的不斷擴大,各類產品的結構設計及發行方式百花齊放,收益權類產品已經成為結構性融資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想在這個市場佔得一席之地,就必須打造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民生銀行的核心競爭力就是創新,包括交易結構創新、新型基礎資產探索等。」
㈧ 私募abs是不是資產證券化業務
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就是發起人將其流動性不足但具有未來現金流收入的貸款或其他信貸資產打包成流動性強的證券,並用信用增強的措施,通過證券發行的方式出售給資本市場上的投資人。具體過程是發起人將可能產生現金流的資產賣給特設目的機構(SPV),SPV再通過信用增級的方法,將證券賣給投資者,獲得的現金支付給發起人,再用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給投資者支付他們投資的本金和利息。
㈨ 請教,資產證券化和資產支持票據有什麼不同
嚴格意義上講,資產支持票據與過去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性質是不同的,後者應該具備風險隔內離的容基本特徵,在此前提下,發行人可以突破融資規模限制,甚至可能以高於主體的評級獲得更低的融資成本。而指引對於ABN 的交易結構中是否要進行嚴格的風險隔離安排並沒有做出非常具體的要求。
資產證券化,是指以基礎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設計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的過程。它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
資產支持票據,是一種債務融資工具,該票據由特定資產所產生的可預測現金流作為還款支持,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資產支持票據通常由大型企業、金融機構或多個中小企業把自身擁有的、將來能夠生成穩定現金流的資產出售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將這些資產作為支持基礎發行商業票據,並向投資者出售以換取所需資金。
網路-資產證券化網路-資產支持票據
㈩ 資產證券化與債券區別,資產支持證券是債券嗎
資產證券化 是指某一資產或資產組合(它可以是實物資產、無形資產、信貸資產、證券資產、現金資產或者它們的組合)以高流通性的 資產支持證券(ABS) 方式運營。
常見的叫法是指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如銀行的貸款,企業的應收賬款等。舉例說明資產證券化過程:A——在未來能夠產生現金流的資產 B——上述資產的原始所有者 C——樞紐SPV(受託機構) D——投資者 ,B把A轉移給C,C以證券的方式銷售給D,B低成本地(不用付息)拿到了現金;D在購買以後可能會獲得投資回報;C獲得了能產生可見現金流的優質資產。
債券 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資產進行證券化運營方式,用於分散資金回收風險,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用於融資,沒法比性;而資產支持證券(ABS)是資產證券化的產品,它和債券是可以有可比性。
1.流通性:資產支持證券(ABS),無論是在證券交易所,還是在其他場所發行,均為非公開發行;債券一般都可上市流通。
2.償還期:資產支持證券(ABS),支付本金的時間 依賴於涉及資產本金回收的時間;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3.收益性:資產支持證券(ABS),對收益和本金進行分配,採用分級形式,即優先>劣後>權益,從風險/收益角度來說,優先順序風險最低,收益最低,權益級風險最高,預期收益也最高。 債券的收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可以說資本支持證券,既然是證券,可以是債券(私募型),但不一定必須是債券(私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