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不可以炒股
由於證券業從業人員職業的特殊性,其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公平的交易機會,我國法律明文禁止部分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等規定的證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前款所稱證券市場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
基金從業人員是可以進行證券投資的。
2013年新修訂的《基金法》首次放開了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的限制。《基金法》第十八條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證券投資,應當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報,並不得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前款規定人員進行證券投資的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2013年12月,基金業協會發布《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指引(試行)》,進一步對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行為明確要求,指導行業做好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自律工作,規范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行為。
B.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規定是什麼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是防止金融證券人員內幕交易,利用自身的優勢資源炒股,獲取非正當利益。
C. 證券公司客戶經理自己可以買股票嗎
目前有法律規定不可以,證券公司客戶經理屬於證券執業人員,是不可以自己炒股的。當然實際上暗中都在自己做。只不過用家裡別人的名字開個戶就做了。雖然有規定但這方面監管並不嚴。並且執業人員也不允許私下代客理財,一旦出現糾紛打官司的話,執業人員肯定死輸。
D. 為什麼禁止證券從業人員持有或者買賣股票
關於證券業從業人員可否持有和買賣股票的問題,各國有不同的做法和規定。有些國家允許證券業的從業人員可以持有股票及進行股票的交易,但規定這些人員在買賣股票時,應當將各次交易成交的情況予以申報,以使其他投資者進行監督。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在我國境內,投資者進行證券二級市場上的證券投資,買賣證券,應當符合下列要求:1、當事人應當具有合法的資格。對此,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公司登記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即在股票等依法核准發行的證券在正式交付投資者之前,不得進行轉讓或者交易。
E. 證券從業人員為什麼不能炒股,證券從業人員為什麼不能
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禁止炒股。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說是最接近股票市場的人群,而股票市場又是一個高利潤,高風險的交易載體。從業人員熟悉交易細則,又掌握大量資源和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最容易從中獲利的一個群體。
也正因此,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12月2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證券法,修訂後的證券法將於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證券法明確,證券從業人員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F. 做了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就不能炒股了嗎
是的。
《證券法》第三十七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G. 證券從業人員真的不能從事股票買賣嗎
我認識證券從業人員都買賣股票,都有股票,只是他沒用自己身份證開戶,家人的。
但現在的證券從業人員又有幾個不炒股呢?調查發現,多數分析師、客戶經理均在一定程度上持有股票資產,管理層需要做的,只是阻止證券從業人員內幕交易及損害其他投資者利益即可。
證券從業人員,被多數投資者視為專家,時日浸淫之下,多少也會有點把自己當成高手的感覺,於是他們自認為自己的炒股能力至少好於普通投資者,如果在股市操盤,勝算應該很高。
H. 證券公司高管能不能參與股票投資法律有規定嗎
我國關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相關規定,主要見於《證券法》、《公司法》、證監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及證券交易所的相關業務規則中。根據上述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買賣本公司股票時主要受到以下限制:
一是不得從事短線交易。所謂短線交易,是指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若從事短線交易,則交易所得的收益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收益,同時,違規行為人還可能因短線交易而受到警告、罰款等處罰。如,甘肅某上市公司某監事於2008年11月6日買入本公司股票3萬余股,並於11月11日至13日全部賣出,構成短線交易,由此被證監會處以罰款,並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二是「窗口期」禁止交易。此處「窗口期」主要是上市公司敏感信息發布前後的一段期間,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如,山西某上市公司於2009年4月8日公布年報,而該公司總經理於此前的3月19日買入本公司股票2萬余股,構成「窗口期」交易,因此受到了上交所的通報批評。
三是減持比例及時間的限制。主要包括:(1)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上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但持有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一年內不得轉讓;(3)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例如,福建某上市公司一名前副總經理於2008年6月3日離職,但於同年9月5日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1100股,由此受到上交所通報批評。
I. 證券從業人員能否有股票賬戶
你考過證券從業資格後 公司把你的信息注冊到證券協會 後必須銷戶 你剛實習沒事 考過試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