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破產重整後股民的股票還在嗎
公司宣布破產重整的話,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是公司破產清算,那麼,只有等到公司拍賣掉所有的資產,還清所有負債之後,仍有多的資產才可以供所有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
二是股票轉移至三板市場交易。如果公司在未來連續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請到主板交易。
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保護企業繼續營業,實現債務調整和企業整理,使之擺脫困境,走向復興的再建型債務清理制度。 重整制度在性質上,具有在債務清償法和企業法相結合,私權本位和社會本位相調和,程序法和實體法相融合多種法律事實及法律效果相聚合的特點。
(1)股票重整完畢擴展閱讀
破產重整的流程
1、公司出現《破產法》第二條規定的重整事由。
2、債權人和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序。在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法院受理申請後宣告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自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整。(破產法7、70條)
3、法院對《重整申請》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並予以公告。(破產法71條)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債權人並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法院應當缺點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並確定第一次債權人召開的時間和地點。
6、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後應當登記造冊並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編制債權表並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
7、債權申報期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8、在破產重整中,進入重整期間後,經債務人申請法院批准,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經營事物,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經營事物。
9、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內容見《破產法》81條)。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個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破產。(破產法79條)
10、法院應當自收到《重整計劃草案》之日起30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參加會議進行討論,並分組進行表決。(表決規則見《破產法》82、84條)
11、各表決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重整計劃》即為通過。未獲得通過的依《破產法》87條處理。(破產法86、87條)
12、自《重整計劃》通過之日起10日內,債務人和管理人應當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計劃草案》的申請,法院審查認為合法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裁定批准,終止重整程序並予以公告。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草案》對債務人和全體債權人均具有約束力。
《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得通過且未依87條的規定獲得批准,或者已通過的《重整計劃草案》未獲批準的,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破產法86、88、92條)
13、《重整計劃草案》獲批准後,進入《重整計劃》的執行程序,由債務人負責執行。
此時,已經接管財產和營業事物的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營業事物。在《重整計劃》規定的監督期內,有管理人監督《重整計劃》的執行。在監督期內債務人應當向管理人報告《重整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收人財務情況。
監督期屆滿,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監督報告。報告之日管理人監督職責終止。經管理人申請,法院可以裁定延長監督期限。(破產法89、90、91條)
14、《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執行完畢公司恢復良好狀態的,重整程序結束,公司恢復正常運行。
15、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並宣告債務人破產。此後進入破產程序。
❷ 重整成功後的上市公司股票有沒有設定上漲幅度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二)增發股票上市的;(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重大重組必須是破產重組已經更換主業這種重組才可能不設置漲跌幅限制。
❸ 股票重整完畢為什麼不上市
一般設計兩個原因:
1、《重整計劃》沒有執行完畢,或已經執行完畢但還沒有提出復牌申請或證監會沒有批;
2、設計資產重組,復牌後又臨時停牌。
❹ 股票 兩個上市公司重組完成需要多長時間
沒有具體的時間表,但在重組過程中要定期公告進展情況。因涉及到會計,法律,資產評估以及各方利益等諸多方面的考量,如果是控股股東資產置入就會稍微快一點,要是並購,賣殼等則會復雜一點,困難一點。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❺ 股票重組後會怎樣
重組成功的話就是利好,反之就是利空
成功的話,股票會在未來3個交易日被出現較大的漲幅,但是持續時間不會很久,最後還是回歸理性。
比如廣鋼股份被寶鋼重組
❻ 上市公司破產重整,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產,那麼按照破產程序,上市公司必須首先償還債務和優先股權,剩下的資產就是普通股東的可分配財產。一般來說,當某隻退市股票宣布破產後,普通股東基本是沒有資產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擔上市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❼ 一般來說,破產重整的股票完成重整後多長時間能夠復牌
2008年10月修訂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破產案件不再限於暫停上市公司中,也會出現在處於交易狀態的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中,另外,破產環節中新出現的重整、和解程序,使得破產公司在不同環節的信息披露、停復牌的安排、披露責任人等成為突出問題。為此,本次修訂針對現行破產規定單一薄弱的現象,按照《證券法》關於破產退市的釋義和《企業破產法》相關規定,對公司進入法院破產程序後,採取兩種不同退市程序:(1)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的,交易所將對公司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並給予二十個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充分釋放風險後對公司予以停牌,直至法院裁定相關程序結束後復牌。(2)法院宣告公司破產,交易所將直接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而不是在法院裁定終結破產清算程序後才終止上市。
參考資料: http://www.law-lib.com/law/doc/262336.pdf
❽ 企業重組後原來的股票怎麼辦
原來的股票被注入新的生命里後就可以正常交易。
公司重組這件事在股市是很常見的事情,很多人投資者喜歡買重組的股票,那麼今天我就給大家說一下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說的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能夠將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顯著改變。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這樣的方式可以在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意思是說把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成立一個新的公司。
2、兼並:也就是把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相,但是仍然保留住其中一個企業的名稱。
3、收購:指一個企業通過購買股票或資產的方式,獲得了另一企業。
4、接管:其實就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況。
5、破產:指企業長期處於虧損狀態,不能扭虧為盈,最後到了需要償還到期債務時卻沒有錢去償還的一種企業失敗。不管是怎樣的重組形式,都會對股價產生不小的影響,因而重組消息的掌握必須要及時和快速,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重組大多情況下都是好事,重組通常就是一個公司發展不好甚至虧損,實力更強的公司通過向這家公司置入優質資產,而將不良資產置換出來,或者採用資本注入的方式來改善公司的資產結構,使公司的競爭力加強。重組成功一般意味著公司將脫胎換骨,能夠把虧損或經營不善的公司拯救回來,成為有發展潛力的公司 。
在中國股市,對重組題材股的炒作其實就是炒預期,賭它會不會成功,只要公司重組的消息傳播出來,一般情況下市場會爆炒。如果有新的生命活力注入原股票重組資產,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又有新內容了,重組之後,股票漲停的情況會不斷發生。反之,倘若沒有新的大量資金在重組後注入,再者就是沒有使得公司經營措施更加完善,那麼就是利空,股價的價格將會消減。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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