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資產證券化是怎麼回事有什麼好處
通常所講的資產證券化是指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它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支撐的證券化」(mortgage-backedsecu)(MBS),和「資產支撐的證券化」(asset-backedsecu )。這是從美國引進的概念。具體而言,它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證券的過程。簡而言之,就是將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出售給一個獨立的專門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特殊目的公司( ),SPV以資產為支撐發行證券,並用發行證券所募集的資金來支付購買資產的價格。其中,最先持有並轉讓資產的一方,為需要融資的機構,整個資產證券化的過程都是由其發起的,稱為「發起人」(originator)。購買資產支撐證券的人「投資者」。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為減少融資成本,在很多情形下,發起人往往聘請信用評級機構(ratingagency)對證券信用進行評級。同時,為加強所發行證券的信用等級,會採取一些信用加強的手段,提供信用加強手段的人被稱為「信用加強者」(creditenhancement)。在證券發行完畢之後,往往還需要一專門的服務機構負責收取資產的收益,並將資產收益按照有關契約的約定支付給投資者,這類機構稱為「服務者」(servicer)。在這一過程中,最重要的有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必需由一定的資產支撐來發行證券,且其未來的收入流可預期。一是,即資產的所有者必須將資產出售給SPV,通過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在該資產與發行人之間築起一道防火牆,即使其破產,也不影響支持債券的資產,即實現破產隔離;一是必須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將該資產與SPV的資產隔離開來,以避免該資產受到SPV破產的威脅。後兩個方面的問題正是資產證券化的關鍵之所在。其目的在於減少資產的風險,提高該資產支撐證券的信用等級,減低融資成本,同時有力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資產證券化的目的在於將缺乏流動性的資產提前變現,解決流動性風險。由於銀行有短存長貸的矛盾,資產管理公司有回收不良資產的壓力,因此目前在我國,資產證券化得到了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的青睞,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都在進行資產證券化的籌劃工作。
————點金人轉載
B. 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現狀怎樣哪些金融機構開始實行了呢這些資產證券化項目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呢
我國資產證券化起步比較晚,而且資產證券化的實踐先於理論的探索,到目前為止僅進行過一些資產證券化方面的個案實踐。
早期的資產證券化實踐可以追溯到 1992年三亞市丹洲小區將 800畝土地作為發行標的物,以地產銷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為投資者收益來源而發行的 2億元地產投資券。在此以後,資產證券化的離岸產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中集集團、珠海高速等離岸資產證券化項目為中國資產證券化的實踐提供了成功的經驗。
近期,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一些商業銀行及大型企業對資產證券化的研究進入實質性的操作階段,希望能夠通過這種金融工具的運用來處理我國目前銀行的不良資產。在我國分業經營的體制下,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不良貸款。為了解決這一問題, 1999年我國相繼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國有商業銀行總計 1.4萬億的不良貸款。實踐中,這四家公司在「債轉股」的過程,積極綜合運用出售、拍賣、招標、資產重組、兼並收購等多種形式進行資產處置,更希望藉助國外運行良好的資產證券化方式能夠剝離、加速處理不良貸款。
在我國資本市場上盡管還沒有出現嚴格規范意義上的資產證券化操作,但各方面都密切關注著這一廣闊市場,紛紛推出資產證券化方案和產品構想。最引人注目的是信託產品在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不良資產的證券化處理等領域的准備和開拓工作,如中信信託與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推出的不良資產處置信託、新華信託和深圳商業銀行合作開發的住房按揭貸款信託計劃、廣發銀行信貸資產轉讓信託計劃等,這些產品已具有了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特徵,這意味著,隨著信託產品創新向縱深發展,資產證券化類信託產品已開始逐步興起。
C. 資產證券化是屬於什麼業務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一組流動性較差的貸款或是其他債務工具進行一系列的組合,將之包裝,是改組資產在可預見的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保持相對穩定,在此基礎上配以相應的信用增級,提高其信用質量或評級後,將該組資產的預期現金流的收益權轉化為可以在市場上流動、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型證券的技術和過程。具體來說,資產證券化就是發起人把持有的不能隨時變現的、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分類整理為一批批資產組合轉移給特殊目的載體(SPV),再由SPV以該資產作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收回購買資金的一個技術和過程。
商業銀行可以做資產證券化,投行也可以,而且國內已經有這方面的案例。
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其他金融機構開始推動資產證券化的實踐。代表性項目有1992年的海南三亞首先嘗試房地產證券化運作,1997年的中國遠洋運輸公司北美航運應收賬款支撐票據證券化推出,2000年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資產證券化設計方案,2003年的華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32億元不良資產處置信託證券化項目等,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在資產證券化方面已取得實質性進展。從2005年12月15日國家開發銀行首筆資產證券化的試點進入了發行的階段開始,正式推出「信貸資產支持證券(ABS)」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我國的資產證券化進程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D. 資產證券化的程序
一般來說,一個完整的資產證券化融資過程的主要參與者有:發起人、投資者、特設信託機構、承銷商、投資銀行、信用增級機構或擔保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託管人及律師等。通常來講,資產證券化的基本運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重組現金流,構造證券化資產。發起人(一般是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也可以稱為原始權益人)根據自身的資產證券化融資要求,確定資產證券化目標,對自己擁有的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收入流的信貸資產進行清理、估算和考核,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對整個組合的現金流的平均水平有一個基本判斷,決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擔保貸款的抵押價值等並將應收和可預見現金流資產進行組合,對現金流的重組可按貸款的期限結構、本金和利息的重新安排或風險的重新分配等進行,根據證券化目標確定資產數,最後將這些資產匯集形成一個資產池。
2.組建特設信託機構,實現真實出售,達到破產隔離。特設信託機構是一個以資產證券化為唯一目的的、獨立的信託實體,有時也可以由發起人設立,注冊後的特設信託機構的活動受法律的嚴格限制,其資本化程度很低,資金全部來源於發行證券的收入。特設信託機構是實現資產轉化成證券的「介質」,是實現破產隔離的重要手段。
3.完善交易結構,進行信用增級。為完善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特設機構要完成與發起人指定的資產池服務公司簽訂貸款服務合同、與發起人一起確定託管銀行並簽訂託管合同、與銀行達成必要時提供流動性支持的周轉協議、與券商達成承銷協議等一系列的程序。同時,特設信託機構對證券化資產進行一定風險分析後,就必須對一定的資產集合進行風險結構的重組,並通過額外的現金流來源對可預見的損失進行彌補,以降低可預見的信用風險,提高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
4.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資產支持證券的評級為投資者提供證券選擇的依據,因而構成資產證券化的又一重要環節。評級由國際資本市場上廣大投資者承認的獨立私營評級機構進行,評級考慮因素不包括由利率變動等因素導致的市場風險,而主要考慮資產的信用風險。
5.安排證券銷售,向發起人支付在信用提高和評級結果向投資者公布之後,由承銷商負責向投資者銷售資產支持證券,銷售的方式可採用包銷或代銷。特設信託機構從承銷商處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後,按約定的購買價格,把發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給發起人。至此,發起人的籌資目的已經達到。
6.掛牌上市交易及到期支付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完畢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後,即實現了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流動性的目的。但資產證券化的工作並沒有全部完成。發起人要指定一個資產池管理公司或親自對資產池進行管理,負責收取、記錄由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收入,並將這些收款全部存入託管行的收款專戶。 在這一過程中,最重要的有三個方面的問題:1、必須由一定的資產支撐來發行證券,且其未來的收入流可預期。
2.即資產的所有者必須將資產出售給SPV,通過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在該資產與發行人之間築起一道防火牆,即使其破產,也不影響支持債券的資產,即實現破產隔離。
3.必須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將該資產與SPV的資產隔離開來,以避免該資產受到SPV破產的威脅。後兩個方面的問題正是資產證券化的關鍵之所在。其目的在於減少資產的風險,提高該資產支撐證券的信用等級,減低融資成本,同時有力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早期探索
1992年三亞市開發建設總公司,2億元的地產投資券。
離岸證券化
1996年8月,珠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億美元債券。
1997年4月,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私募發行3億美元。1997年12月,進行第二期資產證券化交易,金額為5億美元。
2000年3月,中集集團的應收款出售給荷蘭銀行的資產管理公司(TAPCO),由後者發行 ABCP 。
2002年1月,中國工商銀行與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啟動6 億美元的ABS融資項目,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擔保證券。國內銀行首次參與境外資產證券化業務。
2003年1月,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15.88億元債權資產。
金融業嘗試
2000年9 、10月,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相繼獲准實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
2003年6月,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132.5億元債權資產。被稱為准證券化。
2004年4月,中國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26.02億元債權資產。中國商業銀行首個資產證券化項目,第一次嘗試採用資產證券化的方式處置不良貸款。
2005年3月,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獲准作為試點單位,將分別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試點。
2005年12月12-15日,國家開發銀行發行了國內首隻ABS--「2005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該交易的基礎抵押資產為國家開發銀行發放的工商業貸款,共計51筆,本金余額為41.77億元人民幣。
2005年12月15日,中國建設銀行發行國內首隻RMBS產品--「建元2005-1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信託」。該交易的基礎抵押資產池包含15162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本金余額為30.17億元人民幣。
主要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2005年4月20日公布。
《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財政部於2005年5月16日公布。
《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3年3月15日公布。
《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產證券化業務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13年4月22日公布。
E. 什麼是資產證券化舉例說明
資產證券化是指以基礎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設計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的過程。
它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資產證券化僅指狹義的資產證券化。
自1970年美國的政府國民抵押協會首次發行以抵押貸款組合為基礎資產的抵押支持證券——房貸轉付證券,完成首筆資產證券化交易以來,資產證券化逐漸成為一種被廣泛採用的金融創新工具而得到了迅猛發展,在此基礎上,又衍生出如風險證券化產品。
(5)國家開發銀行資產證券化擴展閱讀:
資產證券化的目的
資產證券化的目的在於將缺乏流動性的資產提前變現,解決流動性風險。由於銀行有短存長貸的矛盾,資產管理公司有回收不良資產的壓力。
因此在我國,資產證券化得到了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的青睞,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都在進行資產證券化的籌劃工作。
F. 簡述國家開發銀行的資產證券化過程
2013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盤活存量信貸資產,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規模總計3000億元,其中國家開發銀行1000億元。作為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最主要的參與者之一,國家開發銀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在人民銀行、銀監會的領導和支持下,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勇於創新,圓滿完成了千億元發行任務,有力助推了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
新一輪擴大試點取得顯著成效
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自2005年正式啟動,歷經幾個階段的試點。從2013年新一輪擴大試點以來,產品發行逐步規模化,發起機構、基礎資產、投資人逐步多元化。截至2014年底,共有53家發起機構發行了95單證券化產品,總規模3871.6億元。其中,本輪試點共發行了71單證券化產品,總規模2962.5億元,發行量超過前期試點總和的3倍,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規章制度逐步完善,審批效率大幅提高。在主管部門和市場參與者的共同努力推動下,經過長達7年的不斷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基礎設施建設已基本完成,主要包括參與主體管理、產品審批、發行、登記託管、交易流通、信息披露、信用評級、風險控制、資本管理等方面的制度體系。本輪試點期間,監管部門借鑒了歐美國家次貸危機的經驗教訓,在信用評級、風險自留、信息披露、投資人要求等方面出台了新的規定,經過試點檢驗,效果良好。2014年11月,銀監會發布通知,宣布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將由審批制改為業務備案制,不再針對證券化產品發行進行逐筆審批,不再打開產品資產包對基礎資產等具體發行方案進行審查,這一變革大大提高了審批效率,緩解了試點期間因審批時間過長給產品發行帶來的不利影響。
各參與主體參與意願強烈,積累了一定的操作經驗。試點過程中,包括發起機構、發行人、評級、律師、會計師、資金保管機構、承銷機構、登記託管機構在內的各類參與主體已逐步把資產證券化作為未來的戰略性業務重點開展,參與熱情空前高漲。發起機構范圍進一步擴大,從2012年之前的15家擴大至53家,各類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均踴躍參與,呈現出「多點開花」的局面。投資人方面,包括銀行(含銀行理財)、保險、證券、基金、信託、資產管理公司在內的機構投資人在經歷了接觸、認識、熟悉三個階段後,已紛紛嘗試將資產支持證券納入投資組合。
產品種類不斷豐富,運行風險總體可控。除公司貸款、汽車貸款、住房抵押貸款外,還包括鐵路專項貸款、信用卡貸款、小額消費貸款、金融租賃資產等,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貸款從簡單的信用、保證類逐步拓展到抵押、質押類,大大增加了公司貸款的可選范圍。截至目前,發行的95單證券化產品已有17單兌付完畢,其餘處於存續期的產品本息兌付正常,基礎資產沒有發生違約、拖欠等信用風險事件,參與機構各盡其職,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也得到了較好的控制。
國家開發銀行資產證券化總規模突破千億元
2005年國家開發銀行發行國內第一單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至今,已發行產品14單,總規模1251.5億元,市場佔有率32.3%。其中,本輪試點共發行了10單,多次刷新單筆發行規模最高紀錄,總規模1013億元,同期市場佔有率34.2%。盤活存量資產所釋放的信貸規模主要投向了棚戶區改造、鐵路等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建設項目,有效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
在新一輪擴大試點中,國家開發銀行從戰略的高度推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用發展的眼光看待業務發展初期面臨的挑戰,充分發揮銀證協同優勢,克服了時間緊、任務重、合適資產有限、市場波動大等困難,在嚴把入池資產質量、加強投資人培育的基礎上,以問題為導向,在產品設計、發行方式、資產種類、包銷機制等方面積極創新,突破業務瓶頸。一是創新引入抵押、質押類貸款入池,拓展證券化基礎資產范圍。通過延遲變更、設置觸發條件等法律條款的設計安排,解決了無法及時完成抵質押變更登記的難題,大大增加了可選資產范圍。二是創新通過貸款合同真實拆分,探索了長期、大額信貸資產入池的有效路徑。三是創新產品結構、創新「一次報批、多次發行」的發行方式,首次發行不採用內部增信、全部為優先檔證券的鐵路專項證券化產品,盤活鐵路資產510億元,為金融支持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作出了有益探索。四是創新產品定價方式,有效防範利率風險。率先以貸款利率作為浮動利率產品的定價基準,取代以存款利率作為定價基準的慣例方式,從而使資產池的現金流入與證券本息兌付的現金流出更加匹配,有效降低了不對稱降息對產品的影響。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產品發行已初具規模,但是與歐美國家的證券化產品以及中國債券市場上其他成熟的產品相比,仍有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一級市場產品發行利率偏高。作為債券市場的新生事物,目前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一級市場定價多參考同信用等級、同期限的信用債,尚未形成獨立的收益率曲線。盡管證券化產品基礎資產的地域和行業足夠分散,違約損失更小,並運用內部增信進行信用提升,仍沒有獲得更低的發行利率。同時,與成熟的信用債產品相比,證券化產品的風險、收益水平尚未完全對應,從而使得產品收益率水平與基礎資產利率水平難以匹配。
二級市場產品流動性不足。流動性不足的原因,一是發行規模特別是單只產品規模較小;二是未形成市場公認的估值標准;三是缺少做市安排,如果發起機構做市又與出表目標相矛盾。二級市場流動性不足使得投資人選擇且只能持有到期,導致投資人要求一定的流動性溢價,影響了一級市場的產品發行。
市場化的次級檔投資人長期缺位。鑒於出表要求,發起機構必須出售相當比例的次級檔,因此,次級檔的銷售成為發行成敗的關鍵。由於次級檔需要百分百佔用資本,投資人通常要求較高的收益率作為回報,而多數發起機構資產池的收益率水平難以滿足投資人的要求,導致市場化的投資人長期缺位,所以,次級檔的銷售成為制約證券化業務發展的重要因素。
中介機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無序競爭的現象。試點期間各類中介機構都把資產證券化業務作為戰略性業務來開展,出現了部分機構為爭奪市場份額壓低價格的做法,但又因為成本及專業水平有限等因素無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務,給發起機構帶來較大困擾。
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的幾點思考
縱觀美國、歐洲等地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程,有三點值得我們借鑒:第一,具有政府背景的專業化機構是推動資產證券化快速發展的重要力量;第二,法律地位的確定和稅收減免優惠是促進資產證券化快速發展的重要保障;第三,市場競爭和產品創新是資產證券化持續發展的重要動力,但需要與之相匹配的監管來進行引導和規范。結合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現狀,可在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完善。
加強業務開展的頂層設計。一是應當盡快明確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常規化開展,取消總額度限制,由發起機構根據自身業務需要及市場情況自主發行。同時,進一步簡化發行前審批流程,提升發行後上市交易流通的審批效率。二是盡早啟動資產證券化立法工作,美國、歐洲、日本均在本國資產證券化發展到一定水平時頒布了相關法律法規,中國目前資產證券化的制度多為部門規章,如有了法律層面的支持,業務開展的有效性將進一步增強。三是研究稅收優惠的可行性,提升產品吸引力,促進資產證券化快速發展。
拓展發行市場,培育多層次投資人。一是盡快明確信貸資產證券化在交易所市場發行的操作流程和業務規范,指導有意願赴交易所市場發行的發起機構積極開展業務,進一步增強產品流動性,拓展投資人類型。二是培育市場化的次級檔投資人。目前優先檔的投資人已初具規模並逐步多元化,但市場化的次級檔投資人需要具備更高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下一步可以考慮通過對次級檔投資人提供更多的披露信息,並邀請次級檔投資人參與監督產品的管理及再投資,促進市場形成專門投資次級檔產品的專業機構或基金。
強化風險控制和後續監管。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要防範信用的過度擴張,提高後續監管的有效性,強化風險控制,堅守底線,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一是加強中介機構管理,避免因過度競爭引發道德風險。二是加強信息披露管理,發揮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的職責。三是簡化事前審批的同時,強化事後監管,並隨著新產品、新結構的出現及時調整監管事項。四是避免再證券化和合成型證券化等風險較高的產品。
G. 求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成功案例
建設銀行的資產證券化,國家開發銀行的資產證券化,具體內容你可以自己BAIDU一下
H. 資產證券化的流程
概括地講,一次完整的證券化融資的基本流程是:發起人將證券化資產出售給一家特殊目的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 主動購買可證券化的資產,然後SPV 將這些資產匯集成資產池(Assets Pool ),再以該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在金融市場上發行有價證券融資,最後用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來清償所發行的有價證券。
舉例簡單通俗地了解一下資產證券化:
A:在未來能夠產生現金流的資產
B:上述資產的原始所有者;信用等級太低,沒有更好的融資途徑
C:樞紐(受託機構)SPV
D:投資者 B把A轉移給C,C以證券的方式銷售給D。
B低成本地(不用付息)拿到了現金;D在購買以後可能會獲得投資回報;C獲得了能產生可見現金流的優質資產。
投資者D之所以可能獲得收益,是因為A不是垃圾,而是被認定為在將來的日子裡能夠穩妥地變成錢的好東西。
SPV是個中樞,主要是負責持有A並實現A與破產等麻煩隔離開來,並為投資者的利益說話做事。
SPV進行資產組合,不同的A在信用評級或增級的基礎上進行改良、組合、調整。目的是吸引投資者,為發行證券。 過去有很多資產成功進行了證券化,例如應收賬款,汽車貸款等,出現了更多類型的資產,例如電影特許權使用費,電費應收款單,健康會所會員資格等。但核心是一樣的:這些資產必須能產生可預見的現金流。
目前我國試點資產證券化的銀行有兩家,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
事實上,我國資產證券化試點之路頗為漫長。2005年,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隨後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獲准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首批試點。在央行和銀監會主導下,基本確立了以信貸資產為融資基礎、由信託公司組建信託型SPV、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並進行流通的證券化框架。
2007年,浦發、工行、興業、浙商銀行及上汽通用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成為第二批試點。但第二批試點額度用完之時,恰逢金融危機席捲全球,對證券化產品的談虎色變令這一新興事物的成長戛然而止。
在經歷了2009年的信貸狂飆之後,監管部門對資本充足率的硬約束以及隨後的信貸收緊令,使得業界對資產證券化擴容或重啟的呼聲四起。
2011年5月,中國銀監會發布了《關於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根據《指導意見》關於資本充足率和撥貸率的最新要求推算,未來六年中國13家上市銀行核心資本缺口合計將達到7885億元,總資本缺口合計將達到13919億元,為其2010年合計凈利潤的2倍;新增計提撥備合計將達到10769億元,為其2010年撥備余額的1.4倍。
初步測算,如果13家上市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分別達到監管要求,在不進行再融資、僅考慮利潤留存補充資本金的情況下,2011年-2016年,13家上市銀行核心資本缺口合計達到7885億元,總資本缺口合計達到13919億元。
如果13家上市銀行撥貸率未來每年均達到監管要求,2011年-2016年新增計提撥備合計達到10769億元,2010年底上述銀行撥備余額合計僅為7942億元,這意味著未來六年時間里上述銀行撥備規模將增加1.4倍,這對各家銀行的利潤將造成重大影響。
《徵求意見稿》中,商業銀行受沖擊最大的部分將是調整部分貸款的風險權重。目前尚未明確中長期貸款風險權重調整的具體細節,如果中長期貸款風險權重統一從100%調整到150%,按照13家上市銀行平均中長期貸款占整個貸款比重約60%,整個貸款佔加權風險資產約90%來估計,上述銀行資本充足率將下降超過2個百分點,核心資本充足率下降接近2個百分點。
為彌補此項不利影響,總資本和核心資本缺口分別需要高達約9000億元和7000億元。這將對商業銀行形成重大影響,因此,監管部門此項政策調整需慎之又慎。
外部融資渠道受限,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捉襟見肘。進入2011年以來,我國銀行業補充資本金的來源將越來越困難。首先,股票市場難以承受商業銀行大規模融資。
2010年我國商業銀行融資占整個市場融資規模超過40%,當年我國股市摘得全球IPO融資桂冠,但其跌幅全球排名倒數第三,這種局面也不利於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也不利於滿足銀行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長期融資需求。
其次,次級債作為商業銀行資本補充渠道受到較多的限制,監管部門做出了嚴格約束,而混合資本債屬於創新資本工具,監管部門審批較謹慎,僅興業、民生、浦發、深發展等少數銀行發行過混合資本債,且發行規模均偏小。
在國際金融危機後,全球金融機構對於資本的需求普遍提高。歐美銀行主要通過剝離非核心資產來籌集資本,而中國銀行業則從資本市場上大規模融資來補充資本。
開展資產證券化和貸款轉讓已勢在必行。早在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我國資產證券化經過近6年試點,已經積累了大量的經驗;而我國貸款轉讓市場交易規模2008年已達到8000億元左右,2009年以來隨著銀行新增貸款規模大幅增長,貸款轉讓業務加速發展。
中國銀行業貸款結構已經發生顯著變化,存短貸長的矛盾凸顯,客戶集中度和行業集中度維持在較高水平,這一方面需要新增貸款調結構,更重要的是存量貸款的調結構。而開展貸款轉讓和資產證券化,不僅有利於我國商業銀行達到監管要求,也有利於防範和分散銀行風險。
I. 國家開發銀行是做什麼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主要業務: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中間業務。
1、負債業務
主要由自有資本、存款和借款構成,其中存款和借款屬於吸收的外來資金,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負債是銀行由於授信而承擔的將以資產或資本償付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債務。存款、派生存款是銀行的主要負債,約占資金來源的80%以上,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2、資產業務
是指商業銀行運用資金的業務,也就是商業銀行將其吸收的資金貸放或投資出去賺取收益的活動。商業銀行盈利狀況如何經營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資金運用的結果 ,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一般有以下構成 ,其中以貸款和投資最為重要。
3、中間業務
銀行不需動用自己的資金,依託業務、技術、機構、信譽和人才等優勢,以中間人的身份代理客戶承辦收付和其他委託事項,提供各種金融服務並據以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銀行經營中間業務無須佔用自己的資金,是在銀行的資產負債信用業務的基礎上產生的,並可以促使銀行信用業務的發展和擴大。
(9)國家開發銀行資產證券化擴展閱讀
國家開發銀行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銀行。2008年12月改制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國務院明確國開行定位為開發性金融機構。
國開行注冊資本4212.48億元,股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梧桐樹投資平台有限公司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股比例分別為36.54%、34.68%、27.19%、1.59%。
國開行主要通過開展中長期信貸與投資等金融業務,為國民經濟重大中長期發展戰略服務。截至2015年末,資產規模12.3萬億元人民幣,不良貸款率連續43個季度低於1%,保持一流的市場業績。穆迪、標准普爾等專業評級機構,連續多年對國開行評級與中國主權評級保持一致。
國開行是全球最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中國最大的對外投融資合作銀行、中長期信貸銀行和債券銀行。2015年,在美國《財富》雜志世界企業500強中排名第87位。
國開行在中國內地設有37家一級分行和3家二級分行,境外設有香港分行和開羅、莫斯科、里約熱內盧、加拉加斯、倫敦、萬象等6家代表處。全行員工近9000人。旗下擁有國開金融、國開證券、國銀租賃和中非基金等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