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支股持股兩年,到底算不算老鼠倉
一直股票持股兩年,這種行為跟老鼠倉沒有任何關系。這頂多算抄底抄到半山腰了。
“老鼠”代表偷偷摸摸不敢見光,如果是光明正大的就不算“老鼠”,“老鼠倉”是指證券相關從業人員利用自己提前獲得的信息資源用自有資金先行買入機構等即將進駐買入的目標股潛伏,等到機構買入股價實現上漲再賣出獲利,這就是“老鼠倉”。
老鼠倉是損公肥私的行為,比如一隻股票准備拉升了,那麼操盤手為了讓自己親朋好友或某些合作機構賺大錢,就提前把消息散播出去,讓親朋好友或者機構投資者在較低位置埋伏,然後操盤手通過集合競價等手段瞬間把股價打低,讓預先埋伏的買盤成交,然後迅速拉高股價,一路上漲,留下長長的下影線。
所以,在股票在手兩年,跟老鼠倉沒有絲毫關系。股價沒有被人為的操縱,而是正常的進行買賣,就不涉及違法犯罪了。
『貳』 現行法律對「老鼠倉」行為如何處罰
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二百零二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刑法修正案(七)也明確了對老鼠倉行為的嚴厲打擊,法案規定對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經營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交易活動,或者建議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處罰。根據這一條款,「老鼠倉」行為當事人可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被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總體上對老鼠倉行為的處罰並非很細化,主要由證監會依據具體情況決定。
『叄』 被查出的老鼠倉對所涉及股票有什麼影響
大型股票沒什麼影響,小盤股短期會是利空,長期還是公司本身效益決定股價
『肆』 請問老鼠倉都是違法的,為什麼還是有人在朋友圈公開做老鼠倉
利益趨使
老鼠倉是違法的,參與者其中的機構負責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系戶(這些參與者有的是散戶)也都是違法的。
老鼠倉(Rat Trading)是一種無良經紀對客戶不忠的「食價」做法。具體指莊家在用公有資金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系戶)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後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
建「老鼠倉」違背職業經理人的一般誠信原則,是嚴重的職業操守問題,並涉嫌犯罪。證券交易員的親友預先低價買入股票,然後公司再建倉拉升該股票,故"老鼠倉"不但沒有風險,而且還能獲得高額回報,但它損害了公司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導致所服務的機構嚴重虧損。德隆事件就存在嚴重的「老鼠倉」問題。據說,當初參與「老鼠倉」的某證券公司高管親屬獲利近千萬,全部套現,而德隆系股票崩盤導致至少兩家證券公司倒閉和多家銀行等機構損失數百億元。
『伍』 帶你買股票說老鼠倉可信嗎
可信。
老鼠倉是違規的,是要受到懲罰的,你願意嗎?
祝你好運,望採納。
『陸』 法律上對股市老鼠倉是如何界定的現今「老鼠倉」概念仍然很模糊。
老鼠倉(Rat Trading)是指莊家在用公有資金在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系戶)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後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
『柒』 驚天「老鼠倉」大案,涉案人會被判處什麼刑法
這起事件中,涉案人會被判處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而且這起案件已經判了。判決書顯示,蔣某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寫在最後但這損害的卻是投資人的利益,在行業里這種行為也可以叫做老鼠倉,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搜索一下相關的關鍵詞。
對於這起事件,你如何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