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公司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多少萬元
中國的《證券法》規定:綜合類證券公司的設立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
由於你問的是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那些屬於綜合類證券公司,所以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億元。
② 開家證券公司,要什麼條件
證券公司的設立在我國採取特許制。公司發起人應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並憑核發的業務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證券業務。證券公司設立或者撤銷分支機構、變更業務范圍或注冊資本、變更公司章程、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或乾解散,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設立經紀類證券公司,必須具有下列條件:(1)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2)主要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證券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樣法。經紀類證券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經紀字樣。
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必須具有下列條件:(1)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2)主要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規范的自營業務與經紀業務分業管理的體系。
③ 中國的經濟類券商有哪些,綜合類券商有那些
1、經紀類證券公司在我國是指只能從事單一的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它是我國依據分類管理的原則劃分的證券公司的一種形式。
根據證券法規定,設立經紀類證券公司應具備的條件:
1.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經紀類證券公司一般資本實力較弱,業務規模較小。
2.經紀類證券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由於證券交易場所的特殊性、交易規則的嚴密性和操作程序的復雜性,決定了社會上的廣大證券買賣者不可能直接進入交易場所進行交易活動,只能由少數經過特殊訓練而掌握交易規則和操作程序,並具備一定條件的專業人員進入交易場所直接進行交易活動。經紀類證券公司面向社會接受廣大投資者的委託,派出履行本公司所承擔的證券經紀業務的專業人員為客戶從事證券買賣的業務,需要這些業務人員熟悉了解國家關於證券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知曉什麼行為是法律、法規允許的,什麼行為是法律、法規不允許的,還需要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要求有正確的理解,能夠准確的不打折扣的執行,並具備操作和使用電腦等現代辦公設備的基本技能。同時,還要求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具有遵紀守法、嚴格自律的較高道德水準,不得利用自己的特殊職業地位,損害客戶利益,為自己和親友違法謀取私利。可以說,經紀類證券公司作為證券市場的重要中介人之一,擔負著發展和完善證券市場的責任。其從業人員業務素質的優劣,直接決定著證券市場的交易秩序和證券交易的效率。
3.經紀類證券公司必須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這是從事證券經紀業務所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
4.經紀類證券公司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這些管理制度可以理解為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為客戶分別開立證券和資金專戶制度、對客戶交付的證券和資金按戶分賬管理制度、對客戶的交易委託如實記錄制度、逐筆審核制度以及禁止為客戶融資融券交易制度等,這些都是做好證券經紀業務所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必須遵守的基本制度。
2、綜合類證券公司是可以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以及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定的其他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
其必須具備的條件有: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主管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規范的自營業務與經紀業務分業管理的體系。
④ 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多少
我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分三個標准:分別是:5000萬元、1億元、5億元。具體分類如下: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證券經紀;(2)證券投資咨詢;(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4)證券承銷與保薦;(5)證券自營;(6)證券資產管理;(7)其他證券業務。證券公司經營上述第(1)~(2)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經營第(4)~(7)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第(4)~(7)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⑤ 綜合證券公司可以經營哪些業務
綜合類證券公司是可以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以及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定的其他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
其必須具備的條件有: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主管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規范的自營業務與經紀業務分業管理的體系。
⑥ 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冷酷最低限額為多少
我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分三個標准:分別是:5000萬元、1億元、5億元。具體分類如下: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證券經紀;(2)證券投資咨詢;(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4)證券承銷與保薦
⑦ 我國規定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 )
5億
《證券法》第121條規定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億元,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千萬元;
⑧ 經濟類證券公司和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經紀類證券公司在我國是指只能從事單一的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
2、綜合類證券公司是可以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以及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定的其他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
二、注冊資本不同
1、經紀類證券公司: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經紀類證券公司一般資本實力較弱,業務規模較小。
2、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
(8)綜合類證券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擴展閱讀
證券經紀業務中的禁止行為:
1、不得為客戶股票申購和交易提供融資、融券,從事信用交易;
2、不得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亦不得將客戶的資金和證券借與他人或者作為擔保物;
3、不得侵佔、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
4、不得違背客戶的指令買賣證券或接受代為客戶決定證券買賣方向、品種、數量和時間的全權委託;
5、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戶保證交易收益或者承諾賠償客戶的投資損失;
6、不得為多獲取傭金而誘導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