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家對法碩備考意見
我獲得法碩第一名的「訣竅」
今年的考研人數已經公布,法律碩士專業位居十大報名人數最多的專業前列。在一個月的攻堅階段,考生如何安排復習更事半功倍呢?筆者2006年考試中以406分總分第一名的成績考取人大法律碩士專業,我的訣竅是:
用好兩本指導書。法律碩士的指導書有兩本:一本是教育部考試中心出的考試分析,一本是人大出版社出的考試指南。法碩考試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所以考試分析更加權威,但是考試指南也比較重要。這兩本書怎樣處理呢?
刑法部分,總則要看考試分析,因為指南在這部分介紹不是很妥當,甚至會對大家造成誤導。分則要看指南,指南介紹比較詳細,便於掌握。民法和法理學部分,考試分析和指南結合起來看,但以考試分析為主,記憶要點一定要來自考試分析,二者表述如有沖突,以考試分析為准。憲法學和法制史部分,在沖刺階段,看考試分析足夠,指南有些繁雜。
制定備考計劃表,合理分配時間。越臨近考試,考生越覺時間緊張,建議考生制定課程表,把復習過程具體、細化。同時要戒驕戒躁,保持平靜心態,在考研決戰階段,筆者就是這樣做的,效果非常好。
突出重點,不迷信押題。專業課建議大家要理解和記憶相結合,理解為主,在理解的基礎上加以記憶。民刑法注重實踐,要結合具體案例復習,這在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中體現明顯;經常做案例題對培養法律思維極有幫助。考生朋友還要重視法條,但是不要試圖全部記憶,除了常用法條需要准確記憶以外,其餘的多翻閱幾次,有個印象即可。每年考試都有一兩道題直接考法條,辨析題、案例分析題中也經常用到。
綜合課復習要記憶與理解相結合。我認為法理學比較抽象概括,可以結合民法、刑法、憲法的學習幫助理解。憲法需要理解的內容不多,主要是記憶,可以對照憲法典、選舉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全國人大組織法、立法法等復習。法制史也是一個「背多分」的科目,簡答題一般來自第五六章的重要法律文件,分析題一般來自前四章,主要考查重要朝代的典型法律制度。
答題也要有技巧。做好簡答題的關鍵是考生要盡量和考試分析的表述一致,即准確記憶。對辨析題要先判斷,一般是在某些情況下是正確的,某些情況下是錯誤的,要分類討論;要把思路發散開,不要只說一點不及其餘,每點最好控制在三句話以內,不要長篇大論,還要簡要寫出結論。
分析題關鍵要按試題提示回答,突出說理性和分析邏輯,最好在每個觀點後加一兩句解釋。回答論述題(法理學)要注意層次性、邏輯性。先解釋題目中的關鍵詞,再按照「是什麼、為什麼、怎麼樣、影響或意義」的思路回答。此類題目一般和法治有關,可以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道德等方面組織答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劉新群)
談法碩專業復習的好方法
在復習法碩的過程中,主要有五個步驟:
1.通讀全書,以理解為主,在腦中留下印象,必要是大聲讀出來(若沒有條件可默讀),這對於以前沒有接觸過法律的同學尤其重要。在這一階段主要是獲得法律基層的感覺和培養一定的法律表達和思維能力,對一些法學術語要多讀幾遍。同時勾出重點,並形成框架。沒辦法參加培訓班的可買串講磁帶;
2,強化背記已勾出的重點,強化框架;
3,做模擬題(此時最好是單項強化訓練題,可自己編寫,不要輕信一些出版社的法碩模擬題,太簡單,題目編的不怎樣);
4,再強化背記;
5,綜合模擬題訓練(可自己製作,參考一些律考書和自考書更有價值);
常常發現有很多新手活躍在論壇上,常常發現有很多老手願意交流復習方法。為此,我覺得談談法碩復習方法是時候了,先談談整體復習,今後的帖子再談各科的復習方法和應試技巧。
復習是應試的基礎,是研考成功的根本保障。一切應試技巧都是建立在認真復習、全面掌握有關知識的基礎上,離開全面、認真、深入、細致的復習,一切應試技巧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可以說扎實復習、吃透教材是最根本的應試技巧。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考生必須明確這一點,踏踏實實搞好復習,不可懷僥幸心理,到考場上去碰運氣,這是我們想特別強調的一點。在復習中也有很多技巧,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教材是復習的根本材料,也是答題的根本依據,復習時應以教材為根本,全面、牢固地掌握教材內容,不可本末倒置,以復習資料、模擬試題之類的東西為主,任何復習資料都應當以教材為准,圍繞教材內容而展開,並且無法替代教材,這是復習時首先應明確的問題。
明確教材的重要性之後,還應當明確使用什麼教材。
選擇教材由一下三個標准確定。:
(1)准確。所謂「准確」是指該教材為報考院校所指定的教材,或是有關導師主編、參與編寫的教材,或是該院校學生使用的教材。例如,報考法律碩士的考生應使用指定教材——《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極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聯考考試指南》,該書為全國各院校各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入學考試的指定教材,是命題和答題的依據,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 999年11月出版,主編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曾憲義。因為考題的范圍、考查的內容、重點、有關問題的觀點都與指定教材密切相關,所以使用教材一定要准確,這樣才能事半功倍,成績喜人,特別是在跨專業、時間緊的情況下,找准教材尤為重要。
(2)新穎。中國當前的法制建設正處於迅猛發展時期,幾乎年年都有幾部重要法律頒布實施,教材更新非常快,考生應密切注意新教材的出版,盡可能以新教材作為復習、大體答題的依據。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確立,大多數法學教材都已修訂,並有一大批新教材面世. 2.閱讀學術刊物、報紙,擴大知識面
研究生入學考試不同於自學考試、大學的期末考試,它不僅要求考生牢固掌握基礎知識,還要求考生有廣闊的知識面,關注國際國內重大時事,運用所學的知識解決世紀問題。這類題目大多以論述題的形式出現,所佔比重相當大,一般為2 0%到50%,考生不可忽視,在分數上拉開距離的往往就是在這個方面。如中國人民大學1995年經濟法學的論述題為「論國有企業改革中的法律問題」,憲法學論述題為「論憲法與人權的關系」,法理學的論述題為「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然是法治經濟」等。這些題目不僅要求考生有扎實的基本功,靈活的應變能力,還要求考生必須關注國內國際時事,善於觀察、勤於思考,具有廣闊的知識面。
2考研復習雖然緊張,但考生不能僅僅滿足於復習一本教材,同時抽出時間閱讀一些學術刊物、報紙,關注國內改革和國際局勢,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只有這樣才能獲得高分。1 998年國內大事是九屆人大一次會議的召開,1999年國內大事有中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新中國成立50周年,九屆人大二次會議召開等,2 000年的頭等大事是中國將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考生必須注意與此有關的問題。
建議大家讀讀下列刊物和報紙:《人民日報》、《半月談》、《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評論》、《法律科學》、《政法論壇》、《中外法學》、《法學家》等,特別是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的「法學復印資料系列」。
了解最新學術動態,關注法學重點、熱點問題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試題,特別是簡答題和論述題,多數與法學重點、熱點問題有關,這些題目的分值又相當大,因此考生應予以高度重視。一般說來,法學重點、熱點問題與國內國際重大時事,法律的制定、實施、修改,國內改革實踐有密切聯系,考生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學術刊物、報紙等途徑予以了解。如香港、澳門回歸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影響,《憲法》、《刑法》、《刑訟法》修改的主要內容和意義,國有企業實行公司制改造的必然性、重要性和局限性,依法治國,制定統一合同法、反壟斷法、證券法、價格法、物權法的必要性,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我國法制建設的影響等,都是2 001年研考的熱點問題,考生應當留意。
導師所出的試題大多與其研究方向及研究重點有關,尤其是論述題更是如此。考生如果了解導師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動向,就可能推測出命題傾向,甚至可猜出某些試題,及早做好充分准備,考試時便可游刃有餘、穩操勝券。了解導師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動向的最好方法是查閱其所發表的論文、主編或參與編寫的著作等。
.全面復習與重點復習相結合!綜合課的考題一般都比較淺顯,主要考查考生對基礎知識是否理解掌握,一般而言,復習一本指定教材或權威教材、記熟有關法規即可,無須深究。但對於專業課的考試這樣還是不夠的,因為專業課的試題中基礎題一般佔5 0%至70%,而提高題佔30%至50%,所以考生在專業課復習中應當把全面復習結合起來,做到二者兼顧,而不是顧此失彼。所謂「全面復習」是指考生在復習專業課時應對教材的內容全面掌握,不能憑主觀感覺猜測哪些內容考、哪些內容不考。復習時應持的正確態度是全面復習,全面掌握,把握基本概念、基礎知識,建立起知識點之間的聯系,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用全面、整體的觀念看待每一個知識點,這樣才能融會貫通,全面、准確、牢固、深入地掌握教材內容。研考試題覆蓋面較寬,不僅考查重點、熱點,還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識點,考生務必全面復習。所謂「重點復習」是指在全面復習的基礎上對重要的概念、理論更多地投入時間和精力,力求熟練掌握,並能靈活運用,而不是眉毛鬍子一把抓,不分主次輕重。重點內容是研考的主要考查對象,並且所佔分值極高,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是應當的,也是值得的。
l而重點、熱點分析」則是探討該學科重點理論問題和近年的熱點問題,希望能引起足夠的重視。總之,全面復習與重點復習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全面復習是重點復習的基礎,重點復習是全面復習的深化,二者是「廣」與「精」的關系,必須妥善處理,不可取此舍彼。
6.認真分析歷年試題
分析報考院校及專業歷年的試題意義非凡。因為各院校各專業的試題往往具有自己的特點,認真分析歷年試題,做好總結,對於考生明確復習方向,確定復習范圍和重點,做好應試准備都具有重要作用。分析試題主要應了解以下幾個方面:命題的風格(如難易程度,是注重基礎知識、應用能力還是發揮能力,是否存在偏、難、怪現象等)、題型、題量、考試范圍、分值分布、考試重點、考查的側重點等。考生根據這些特點,有針對性地復習和准備,其效果一定頗佳
(7)熟記法律條文
法律與法學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系,法律條文常常是法學和法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一項重要考查內容,不僅綜合課的試題如此,專業課的試題也不例外;不僅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而且選答題,有時甚至是論述題也是如此。因此考生對重要的法律、法規和新頒布實施或修訂的法律、法規必須牢固掌握,對重要內容應達到熟記成誦的地步。縱觀各院校歷年試題,應用法學中幾乎每年都有題目直接考查新法律、法規,希望考生對此予以高度重視。
8.有針對性地練習
考生對教材及相關材料復習二至三遍後,可以針對所報考院校及專業的試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練習。進行有針對性的練習既可以檢查自己復習的效果,發現自己的不足之處,以待改進;又可以鞏固所學的知識,使之條理化、系統化,還可以增長「實戰」經驗,到考場上就會感到輕松自如,盡情發揮了。進行有針對性的練習,最佳方式是模擬考試,做有關院校歷年的試題,然後進行評分,總結得失。
9.針對重點、熱點問題寫出小論文.3
希望這兩篇文章能幫助你,我也是大二的,也正在備考法碩,但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考研英語,在英語上,有將近一半的人都被刷了,所以英語是關鍵,專業課可以和法學的聽聽課,看考試指南和考試分析就可以了,做做題目,如果考研成功的話,在九月份還有司法考試的,最好一次性要通過,到時候就是學位和司考雙豐收了。
加油哦!!!!
2. 有法理學的小論文借鑒借鑒嗎
法理的小論文(論述題),表面上看,可以論述的自由度大,又沒有標准答案。好像無從准備。在考場中有限的時間內寫出漂亮的小論文並不容易。在平時准備時可以總結出有效的答題步驟(模板)。
首先,我們要明白以下幾點:
1.論述題是一種典型的應試型題目,其規律是顯而易見的。這種題目,完全可以理解成考試經常見到的供材料作文。其考查的觀點明顯的隱含的隱藏在材料中,因此閱讀材料時注意提煉觀點。
2.我們寫作的目的是為了讓閱卷老師在短短的時間內給我們一個理想的分數,而不是其他。這樣短的時間,閱卷者只能是去尋找題目所要求的有效信息。這樣一來,如何將最有效的信息明確無誤地提供給閱卷者,就是考生遵循模板式答題技巧所要達到的目標。
3.模板式訓練的目的是有效縮短答題時間,避免因為時間不夠用而做不完題目。在訓練中,我們可以嘗試把論述題變成「填空題」,在較短時間內完成答題並取得理想的分數。
其次,我們把一篇文章分成五個段落,可能會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一段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總的觀點。
第二段 主要概念的界定。為什麼會提出這個觀點?——原因的分析:邏輯的或理論的。(析概念,寫原因)
第三段 從正反兩面論述提出這個觀點的好處和壞處。(如何好,如何壞)
第四段 如何做到這樣及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怎樣做,注意點)
第五段 總結和提升全文觀點。
第三、因此,對論述題的訓練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
1.文章結構訓練(模板式答題法),要求考生熟練模板的每一部分結構。這種訓練不需要太多的時間,一般用一個晚上的時間就可以徹底掌握。
2.文章提綱訓練(五段式提綱),通過訓練快速把握題目所蘊含的真正法學觀點。需要提醒考生注意,論述題更多考查的是考生的基本法學素養。
3.卷面整潔訓練(湊字數能力訓練)。由於考試題目中有字數的規定,因此,考生一定要注意每一個段落的字數限制。要控制總的字數。字數太少的話,會給閱卷老師以字數不足的印象;而字數太多,又會浪費你太多的答題時間,也容易造成卷面結構的不均衡。另外,還要特別注意卷面的整潔,寫字不求漂亮,但一定要一筆一畫地去寫。還要注意千萬不要隨意修改,寧可錯了的字不改動,也不要弄臟了卷面,更不可以大面積地修改。
4.法學專題訓練(應試法言法語)。論述題的語言是與大家平時的法學素養息息相關的,總的來說靠的是日常的積累。但對於考試來說,可以去記憶些「法律格言」,不要多,30條就足夠用了。另外,一定要注意在文章中避免用極端的語言,而要以客觀、平實的語言來反映你的觀點。
第四、以一遍司法考試的論述題為例分析:
(西政的法理小論文與司法考試卷四論述題比較象似,可以作為參照)
這是2005年考試論述題,也可以使大家理解模板式答題技巧的奧妙。
2005年司法考試卷四第八題(本題25分):
英美法系國家實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決本身具有立法的意義,並對以後處理類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我國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釋作為審判案件的依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也通過公布案例指導審判實踐。請圍繞「判例、案例與司法解釋」談談你的看法。
答題要求:
1.在分析、比較、評價的基礎上,提出觀點並運用法學知識闡述理由;
2.說理清楚,邏輯嚴謹,語言流暢,表達准確;
3.字數不少於500字。
【答題思路】
這是一道有關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特點對比的題目,屬於自由評論式的論說文。它考查的重點是考生對於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各自的優缺點的認識,但千萬注意不要做成一道簡答題,僅僅解釋什麼是大陸法系,什麼是英美法系,這樣分數肯定是很低的。論述必須要有自己明確的觀點。
簡單分析後,我們會發現,它能談的觀點就三個,根本不用大家過多思考。一是贊同英美法系而排斥大陸法系;二是贊同大陸法系而排斥英美法系;三是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各有其優缺點,並正在互相學習和融合。只有選定一個觀點,全面闡述即可,但觀點要鮮明,切忌「立場不堅定」。
對於論述題擬個標題往往能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但有的考生害怕寫跑題了而不寫題目,這是不可取的。如果怕跑題的話,可以寫出籠統的題目:如《淺議「判例、案例與司法解釋」》、《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之對比》、《有關「判例、案例與司法解釋」之我見》等;當然也可以直接寫出自己的觀點如《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的相互融合》等。
為了保證寫作時卷面的整潔,一定要先列出一個簡要的寫作提綱,比如:
淺議「判例、案例與司法解釋」
第一段(129字) 抄原文,提觀點——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有某種走向融合的趨勢。
第二段(268字) 析概念,寫原因——什麼是判例、案例和司法解釋?我國古代就有融合的實證。
第三段(350字) 如何好,如何壞——法律必有漏洞,判例可做補充;成文法的滯後性。
第四段(135字) 怎樣做,注意點——美國、日本的做法值得我們思考。
第五段(88字) 喊口號——借鑒但不照搬。
【範文賞析】
淺議「判例、案例與司法解釋」
英美法系國家實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決本身具有立法的意義,並對以後處理類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我國屬於大陸法系,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釋作為審判案件的依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也通過公布案例指導審判實踐。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有某種走向融合的趨勢。(抄原文,提觀點)
判例是指對以後的審判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院判決,具有造法功能,是英美法系國家重要的法律淵源。案例可以將其界定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具有指導審判實踐作用的個案判決。司法解釋是指司法機關在法律適用過程中對有關法律問題所作出的解釋,其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是規范性解釋。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歷朝歷代的司法改革都是從變法修律開始的,成文法是主要的法律淵源,但這並不代表我國不存在判例制度,秦代的「廷行事」、漢代的「決事比」、宋代的「斷例」都是以成例作為判案依據。因此判例在我國古代的司法體制中是佔有一席之地的。(析概念,寫原因)
拉丁法諺雲:「法律必有漏洞。」這是因為立法者的觀察能力有限,不可能預見將來的一切問題,也不可能所有的法律問題都能在立法上完全體現。當司法活動中遇到法律漏洞、又不能以法無明文規定而拒絕裁判時,怎麼辦?在英美法系國家,判例是重要的法源之一,因此,可運用判例來補充法律漏洞。新中國成立後,繼續延續著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成文法傳統,將制定成文法律、編纂法典作為法治建設的成就,在審判案件時更是將制定法作為審判的唯一依據。但是改革開放以來,由於我國經濟社會飛速發展,制定法的滯後性弱點日益凸現。為解決這一問題,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不斷出台司法解釋,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些司法解釋本身已經具備法律規范的要素,並且實際上也起著法律規范的作用,其在審判實踐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對其修正過於僵化的法律條文、實現個案公平的作用是很明顯的。(如何好,如何壞)
目前,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已不再是楚河漢界,涇渭分明,而是呈現出相互滲透、相互融合之勢。例如,美國先後制定了《證券法》、《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破產改革法案》等;又如,日本《裁判所構成法》規定,下級法院必須遵循上級法院的判例;法國行政法則將判例作為其重要法源之一。(怎樣做,注意點)
當前我國也在積極探索判例法制度和成文法適用機制的完善和改革,注重繼續發揮和完善司法解釋機制的作用,注意借鑒但不照搬普通法系的判例法制度,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審判指導制度。(喊口號)
從該例文可以看出,對於應試型的論說文來講,只要弄清了題目要求,就可以輕松地寫出前兩段,也就是提觀點和析概念。後面幾段的寫作就應該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第五、現在,你可以用這樣的方法試著寫一下輔導班上法理老師發的題中的10道論述題了。最好考前能夠練習完。肯定會用益匪淺的!
例析我校主觀題打分方法
我校考試評卷基本是按采點給分的模式。因此答題貴在「全深兼顧」,見前文《我校研究生考試答題經驗:貴在「全深兼顧」》出自http://874866775.qzone.qq.com/,此處不贅述。以下舉例說明如何采點給分。
一、概念比較題
法律效力和法律實效(5分)
評分標准:
法律效力與法律實效是兩個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概念。第一,法律效力指法律具有的約束力和保護力,屬於「應然」范疇;法律實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的實際實施狀態,屬於「實然」范疇。(1分)第二,法律效力一般強調形式有效性,即法律只要滿足由有權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認可,即獲得約束力和保護力;法律實效一般側重實質有效性,即法律只有在實踐中部分或全部被遵守、執行、適用,才是有實效的。(1分)第三,法律效力是證成法律存在的必要條件;法律實效是對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實施以及實現狀況的一個評價指標。(1分)沒有法律效力的「法」就談不到法律實效問題;但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在實踐中也不一定都有實效。(2分)
二、辨析題[即判斷分析題](判斷命題正誤,並簡要說明理由)
法律價值之間不可能存在沖突(5分)
評分標准:
錯誤(1分)
法律價值本身是一個體系或者系統。(1分)組成法律價值體系的各法律價值並非是平行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層次性,每一個價值都有自身相對的獨特性。(2分)多種規定性不同的價值共存,在邏輯上舊有沖突的可能。(1分)
三、簡答題
簡述正義與法律關系的學說並說明通過法律實現正義的基本方法。(10分)
評分標准:
(1)通過立法分配權利以確立正義,使正義要求規范化、明確化。(3分)
(2)通過法律實施,發揮法律的特殊強制性,懲罰費正義行為,促進正義的實現。(3分)
(3)通過公正地解決沖突和裁決糾紛,補償損失以恢復正義。(4分)
四、論述題
結合社會中的不平等現象論述人類的平等訴求及其法律保護機制。(15分)
評分標准:
法律與平等的一般關系。(4分)
法律將平等權利化。(5分)
法律為平等提供統一標准。(3分)
法律保護被確認的平等。(3分)
五、案例分析題(15分)
位於重慶市主城九龍坡區繁華地帶的一個危舊房改造項目工地中,二百八十戶拆遷房屋已搬遷,僅剩一戶未搬遷。三年多來這里孤獨地聳立著一棟二層小樓,小樓周圍已向下挖空數米。這座像「孤島」一樣的小樓照片在今年三月流傳開來,被網友稱為重慶甚至中國歷史上「最牛的釘子戶」。
重慶「最牛釘子戶」的房主楊武、吳蘋夫婦在現身兩天內迅速成名。據了解,夫婦倆要求開發商在原位置給其安置一套面積相同的房子,開發商未答應,並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行政裁定。後雙方協商未果,主管部門向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提出司法強拆的申請,法院作出楊武夫婦限期自行搬遷的裁定。
面對裁定,房主吳蘋表示,他們「要用生命捍衛自己的合法財產」;楊武則重回空置兩年、已被斷水斷電的小樓中,掛上國旗,打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橫幅。
某位學者斷言,個人在行使物權時,必須要顧及公共利益。…這個公共利益如何界定…這需出台具體的規定來完善。…在完善之前,根據目前公眾對公共利益的認識,開發商建商業用房,一般來說不屬公共利益范疇,所以,若《物權法》已生效,該「釘子戶」應可勝訴。
另一位學者提出,認為吳蘋一家拒絕拆遷的理由不涉及公共利益的觀點是不成立的。舊城改造本來就是一項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而且法院已經作出了裁定,認為拆遷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行為,如果吳蘋一家自己不把房子拆掉,那麼就是違法行為。這位學者支持支持強制拆遷,認為法院已經下達了裁定,就要按照(法院的裁定)執行。
兩位學者的意見都是根據物權法作出來的,關於什麼是「公共利益」,他們的認識並不統一。
試根據法律與利益的相關理論和人權理論,談談你對這個案件的中出現的「公共利益」的爭論。
答題要求:
1、運用掌握的知識闡釋你的觀點和理由;2、說理充分,邏輯嚴謹,語言流暢,表達准確;
評分標准:
觀點突出。(4分)
論證充分。(4分)
邏輯嚴謹。(4分)
文字通順。(3分)
六、材料分析題(15分)
案件發生在兩千多年以後,4299年春末夏初的紐卡斯國。5月上旬,該國洞穴探險者協會的維特莫爾等五位成員進入位於石灰岩洞探險。但當他們深入洞內時發生了山崩。五位探險者發現受困後就在洞口附近等待救援。
由於洞穴地點地處偏遠,山崩仍在繼續,營救工作非常困難,而在營救過程中的一次山崩更是奪去了十名營救人員的生命。與此同時,洞穴內五位探險者隨身所帶的食物有限,洞內也沒有可以維持生命的動物或植物,探險者很可能會在出口打通前餓死。
在探險者被困洞穴的第三十二天,營救終獲成功。但當營救人員進入洞穴後,人們才得知,就在受困的第二十三天,維特莫爾已經被他的同伴殺掉吃了。
根據四位生還者的證詞,在他們吃完隨身攜帶的食物後,是維特莫爾首先提議吃掉一位同伴的血肉來保全其他四位,也是維特莫爾首先提議通過抓鬮來決定吃掉誰,因為他身上剛好帶了一副骰子。四位生還者本來不同意如此殘酷的提議,但在危急的情況迫使他們接受了這一建議,最終選定了一種擲骰子的方法來決定他們的命運。擲骰子的結果把需要犧牲的對象指向維特莫爾,他於是被同伴吃掉了。
四位探險者獲救後因營養失調而住院治療。出院後,四位獲救者被指控謀殺維特莫爾。初審法庭經過特別裁決確認上面所述的事實,根據紐卡斯國刑法的規定,法官判定四位被告謀殺維特莫爾的罪名成立,判處絞刑。四位被告向紐卡斯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法院意見:
紐卡斯國最高法院由五位法官組成,他們分別是特魯派尼、福斯特、基恩、漢迪和唐丁。現在他們的判決將決定四位被告的命運。
特魯派尼首席法官扮演了案情敘述者的角色,這讓他所闡釋的維持初審原判的理由非常簡單。特魯派尼認為,作為民主國家的法官,他的職責就在於根據法律條文的平常含義來做出自己的判決,而不能在立法機構所制訂的法律條文加入自己的價值偏好。刑法規定:「任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人都必須被判處死刑。」雖然同情心會促使法官體諒被告當時身處的悲慘境地,但法律條文不允許有任何例外。
第二位法官福斯特主張推翻初審法院的判決,並為此提出了兩項各自獨立的理由說明。首先,福斯特認為紐卡斯國的刑法並不適用於這些受困於洞穴絕境中的探險者。根據社會契約理論,自然狀態下的人們正是為了在文明社會里的和平共存才成立了政治國家,這一契約也構成了國家法律的強制力基礎。但在五位探險者受困於洞穴時,現實的困境決定了他們並非處於「文明社會的狀態」,而是處在社會契約論所說的「自然狀態」。在這種自然狀態下,維特莫爾所提出並經所有人同意的生死協定就構成了他們的社會契約,也是在本案中應該適用的有效法律。
第三位法官基恩投下了維持初審法院判決的第二票。基恩法官一開始就說:「我不想討論的問題是關於這些人所作所為的對錯善惡。這同樣是個無關法院職責的問題,因為法官宣誓適用的是法律,而不是個人的道德觀念。」
第四位出場的漢迪法官主張撤銷本案初審的有罪判決,漢迪法官就指出,如果統治者理解民眾的感情和觀念就會帶來仁政。但如果統治者缺乏這種理解,民眾感受到的只能是暴政。那麼民眾的常識和意志是什麼?漢迪提出了主流媒體的一個民意調查,「你認為最高法院應該如何處理洞穴探險者?」大約百分之九十的受訪者認為應該寬恕被告或僅給予象徵性的處罰。民眾的態度顯而易見。因為「法庭應該考慮民情」,被告的被控罪名不成立。
鑒於四位法官的表決形成2比2的平手,最後出場的唐丁法官的態度就決定了被告的最終命運。唐丁法官最終做出最高法院歷史上沒有先例的裁決:宣布退出對本案的判決。
問題:如果你是第五位法官,你將如何作出判決?
答題要求:
1、在分析、比較、評價的基礎上,提出觀點並運用法理學知識;
2、觀點明確,論證充分,邏輯嚴謹,文字通順。
評分標准:
對材料的簡要敘述。(4分)
法律與人權相關理論的闡釋。(6分)
論證充分。(4分)
邏輯嚴謹。(4分)
文字通順。(2分)
3. 1. 證券法案例分析 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決定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社會籌集資金
1、是。內幕交易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定主體,是知悉內幕信息的人,即內幕人員。所謂內幕人員,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依本條第3款及《證券法》第68條的規定,內幕人員是指由於持有發行人的證券,或者在發行人或者與發行人有密切聯系的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會員地位、管理地位、監督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
1、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
3、發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由於法定職責而參與證券交易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2、構成內幕交易罪。符合內幕交易罪的構成要件。
4. 不是法學專業的人考司法考試應該如何復習
第一步,確定考試目標,比如想要拿高分或者只是想要通過,目標不同相對應的復習程度也稍有區別,然後樹立信心,計劃整個復習的過程,規劃復習時間段。
第二步,這一步是一個分叉口,快要考慮選擇是否報專業的培訓學校或者培訓班,比如萬國和三校,這兩個算得上是名氣最響的司法考試培訓學校,因為有名師培訓復習起來比較科學有效率,相對而言僅靠自己復習可能會走一些彎路,當然有毅力的話也可以自己復習。
第三步,如果報了培訓學校,自有學校的復習體系,在此不說,如果是個人自己復習,那麼首先就要選擇權威一點的司法考試復習材料,司法部的三大本那是必須的,本來就是從那裡出的題,然後法條復習推薦指南針教材,培訓教材則推薦眾合的書,最後就是購買歷屆司法考試的真題試卷。
第四步,買到教材之後,可以上網看一些專業的司法考試論壇或者網站,然後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一下復習的順序和每一卷的復習時間安排。還有就是一定要分清重與輕,比如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其訴訟法都是考試重點,復習時要深入。
第五步,因為是自己復習,總會有一些這樣那樣不清楚的點,所以最好在網上下載一些專家老師的講課教程,或者在線觀看視頻,重點針對自己不熟悉的板塊。
第六步,司法考試一般都是在九月份中旬舉行,所以在考前幾個禮拜,大概九月初的時候,可以報一個沖刺班,這是專門針對性的做真題,講解真題,以及估題,提高自己的實戰水平。
第七步,考試前的一周,不要再看教材了,這時候主要是放鬆心情,排除煩惱,可以針對性的看幾份真題試卷講解,但是以調節心情為主,不要存在太大壓力。
5. 1. 證券法案例分析 甲公司、乙有限公司、丙公司、丁有限公司集中資金,利用627個個人股票賬戶及3個法人股
上述四家公司的行為屬於操縱市場和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的法律禁止的交易
行為。
《證券法》第71條規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
(1)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
證券交易價格;
(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
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3)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以影響證券交易量
,(4)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證券法》第74條規定:「在證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
《證券法》第80條規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證券賬戶。」
6. 五糧液調查門事件是怎麼回事求大神幫助
賣酒、炒股、還造車的五糧液(000858),上周在a股市場大出「風頭」。隨著中國證監會的一紙立案調查公告,五糧液突陷「調查門」震驚整個資本市場。106家基金身陷其中忐忑不安,市場隨即傳出多個版本的調查原因;而隨著五糧液公司的緊急公關,機構們又開始高調唱多……直到昨天,中國證監會以及五糧液公司仍沒有對此次調查作出正面回應,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切將回歸平靜,颶風過後,總會留下一些痕跡。 最瘋狂的機構對賭 上周三下午開盤不久,在上市公司中有著「重量級」地位的五糧液突然開始斷崖式跳水。幾乎是瞬間,隨著大單瘋狂拋出,五糧液股價直奔跌停而去。 「出事了!」部分投資者忽然意識到有什麼重大事情發生。果然,在深交所網站上,五糧液中午公告稱:「公司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立案調查。」 「績優股也被查,這股市沒法兒看了!」「中午發公告還不停牌,上市公司怎能這樣不負責任!」投資者抱怨歸抱怨,但依然盡其所能地捕風捉影、相互打探出事原因。而9日當天,五糧液遭遇上市11年來最瘋狂的機構對賭。成交22660萬股,成交額達到50.95億元,是其前一天成交金額的5倍! 深交所公開數據顯示,五糧液賣出前五位皆為機構席位,拋售金額共計11.97億元。不過,在部分機構慌不擇路的同時,仍有5.52億元資金顯示為凈流入,包括 銀河證券(行情 股吧)上海曲陽路營業部、 國信證券(行情 股吧)深圳泰然九路營業部等在內的5家機構共買入3.96億元。 一直到上周五,五糧液成交仍沒有回到平時水平。突陷「調查門」後,五糧液三天累計成交額達到97.6億元。雖然周四、周五兩天,五糧液股價暫時穩定在22元左右,但市場仍在密切關注五糧液的事態進展。 最擔心保險資金拋售 作為機構重倉股,五糧液一直頗受基金青睞。數據顯示,至今年6月30日,共有41家基金公司旗下的106隻基金持有五糧液,持股總數達到3.55億股,占流通a股比例的9.36%。其中,8隻基金持股量超過1000萬股。除基金外,中國人壽(行情 股吧)兩只產品也累計持有五糧液6415萬股,為該股第二、第五大股東。 德聖基金研究中心基金分析師江賽春在接受北京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機構如果集中拋售五糧液,肯定會對股價造成極大負面影響。但從目前情況來看,這種可能性似乎不大。而深圳一位基金經理則對記者表示,目前對五糧液的調查還沒定論,如果只是之前未了的委託理財問題,應該不會對公司估值有多大影響,但如果涉嫌財務造假,就很難說了。 另一位市場資深人士則對記者表示,「基金是否拋售,取決於是否真正影響到了該股的業績和基本面,但保險資金不好說。遠到2008年的 中國平安(行情 股吧)(601318)、近到本輪3400點引發的調整,保險資金拋售股票引發的地震並不少見。」 緊急危機公關暫時奏效 在資本市場的動靜太大了,這使得五糧液不得不緊急進行危機公關。9月10日下午4時,由中信證券牽頭的電話會議召開。據悉,該會上午通知、下午開會,雖然組織得十分倉促,但參會機構卻達到170多家。 不過,由於受調查事件仍不明朗,不少與會機構憂心忡忡。一位參加電話會議的券商研究員向北京晨報記者透露,被調查的緣由是眾人最關心的問題,但參加會議的公司高管——五糧液公司董秘彭智輔卻不願多說,並多次將會議重心放在公司生產銷售上。 「可能是要向市場傳達一個信息——公司主業並未受影響。」一位知情人士稱,從五糧液的表態來看,公司是知道被調查原因的。之所以沒有就該事件發布進一步公告,是因為證監會沒有結案,交易所要求他們「不要亂說」。 在電話會議後,券商開始集體唱多五糧液中長期投資價值,並給出「買入」評級。上周五,五糧液也止住跌勢並小幅上漲2.15%。 中小股東們很憤怒 五糧液憑啥不停牌 把五糧液「調查門」事件比喻成「因未臨時停牌而引發的『血案』」一點不為過。在上周,資本市場爭議最大、中小股東最氣憤的,莫過於五糧液出了這么大的事竟然不停牌。 好在五糧液的股價沒有繼續下跌,否則,該事件真的可能會引發資本市場的一場「血案」。而連續幾天,五糧液依然放出巨大成交量似乎也在暗示投資者:機構們正在以自己的「先知先覺」行動著。買入還是賣出?對於中小股東來說,永遠後知後覺。 這並非中小股東的錯,而是制度上的先天缺陷。不可否認的是,如今交易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嚴格甚至可以說是近乎苛刻。只要會引起較大股價波動的情況,通常都會要求上市公司停牌。 為什麼這一次交易所卻沒有要求五糧液停牌?據五糧液方面稱,是深交所不讓,因為這件事對上市公司影響並不大。種種跡象表明,上到監管層、交易所,下到上市公司,大家對五糧液被調查原因心知肚明,要不然怎麼知道影響不大? 「影響不大」的「調查門」卻引來了公司上市11年來的最大天量,相信交易所事先一定沒料到。不過話說回來,既然「影響不大」,發公告時為什麼就不能直接公布原因呢?當一次次傳聞最終向事實靠近,監管層是否應該反思一下,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如何真正做到「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如今上市公司被調查的案例越來越多。對於投資者來說,大家希望、也有權利在第一時間知道這家公司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不是用來在口頭上說說的,我們不願意看到「三公」原則一次又一次的蒼白無力。
7. 商法案例關於證券法
1.商業銀行出售的理財產品,屬於金融債券。不屬於證券法上的證券,因為它不符合證券法上的證券的法定形式,既不是股票、公司債券,也不是政府債券和基金,但是可以作為認定證券的一種。
2.金融證券作為一種特殊的證券,應該先適用特別法規定,當沒有特別法可以適用時再適用證券法。我國《證券法》規定了認定證券,即國務院及授權機構有權依法認定其他證券。所以,商業銀行依照銀監會的規章依法發行的理財產品可以認為是一種認定證券,所以首先應該適用關於它的特別法規定,在沒有特別法或特別法與基本法抵觸時,應該適用基本法,即《證券法》。
3.《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是由銀監會制定的行政規章。根據證券法規定,國務院及其授權機構可以直接制定、發布行政規章來認定其他證券,但是沒有明確其內部機構是否有此項權利。銀監會作為國務院內部機構,其依據證券法的授權制定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是屬於行政規章。
8. 各國證券犯罪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這樣的案例數不勝數...
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訴中國統一慈善協會案版
證券交易委員會訴愛德權華茲案
證券交易委員會訴電影公會公司案
傑夫公司訴證券交易委員會案
美國訴穆勒倫案 等
英國及歐盟:
白星航線有限公司案
霍華德史密斯有限公司訴艾姆珀石油有限公司案
史密斯新發行證券有限公司訴斯克瑞姆治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