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資顧問業務的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依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是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一種基本形式,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接受客戶委託,按照約定,向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經營活動。投資建議服務內容包括投資的品種選擇、投資組合以及理財規劃建議等。
第三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加強合規管理,健全內部控制,防範利益沖突,切實維護客戶合法權益。
第四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勤勉、審慎地為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
第五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忠實客戶利益,不得為公司及其關聯方的利益損害客戶利益;不得為證券投資顧問人員及其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損害客戶利益;不得為特定客戶利益損害其他客戶利益。
第六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實行監督管理。
中國證券業協會對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實行自律管理,並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制定相關執業規范和行為准則。
第七條 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人員,應當具有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並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證券投資顧問不得同時注冊為證券分析師。
第八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制定證券投資顧問人員管理制度,加強對證券投資顧問人員注冊登記、崗位職責、執業行為的管理。
第九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管理制度、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機制,覆蓋業務推廣、協議簽訂、服務提供、客戶回訪、投訴處理等業務環節。
第十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當保證證券投資顧問人員數量、業務能力、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與服務方式、業務規模相適應。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要求,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投資需求與風險偏好,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並以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予以記載、保存。
第十二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告知:
(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電話、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等;
(二)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編碼;
(三)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四)投資決策由客戶作出,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
(五)證券投資顧問不得代客戶作出投資決策。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通過營業場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和公司網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項信息,方便投資者查詢、監督。
第十三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向客戶提供風險揭示書,並由客戶簽收確認。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要求由中國證券業協會制定。
第十四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與客戶簽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並對協議實行編號管理。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二)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三)證券投資顧問的職責和禁止行為;
(四)收費標准和支付方式;
(五)爭議或者糾紛解決方式;
(六)終止或者解除協議的條件和方式。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應當約定,自簽訂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客戶可以書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協議。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收到客戶解除協議書面通知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解除。
第十五條 證券投資顧問應當根據了解的客戶情況,在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和服務需求的基礎上,向客戶提供適當的投資建議服務。
第十六條 證券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應當具有合理的依據。投資建議的依據包括證券研究報告或者基於證券研究報告、理論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資分析意見等。
第十七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為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提供必要的研究支持。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證券研究不足以支持證券投資顧問服務需要的,應當向其他具有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或者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購買證券研究報告,提升證券投資顧問服務能力。
第十八條 證券投資顧問依據本公司或者其他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證券研究報告作出投資建議的,應當向客戶說明證券研究報告的發布人、發布日期。
第十九條 證券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應當提示潛在的投資風險,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
鼓勵證券投資顧問向客戶說明與其投資建議不一致的觀點,作為輔助客戶評估投資風險的參考。
第二十條 證券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知悉客戶作出具體投資決策計劃的,不得向他人泄露該客戶的投資決策計劃信息。
第二十一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當建立客戶回訪機制,明確客戶回訪的程序、內容和要求,並指定專門人員獨立實施。
第二十二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當建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客戶投訴事項。
第二十三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按照公平、合理、自願的原則,與客戶協商並書面約定收取證券投資顧問服務費用的安排,可以按照服務期限、客戶資產規模收取服務費用,也可以採用差別傭金等其他方式收取服務費用。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費用應當以公司賬戶收取。禁止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以個人名義向客戶收取證券投資顧問服務費用。
第二十四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規范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行為,禁止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
第二十五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通過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公眾媒體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進行廣告宣傳,應當遵守《廣告法》和證券信息傳播的有關規定,廣告宣傳內容不得存在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以及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將廣告宣傳方案和時間安排向公司住所地證監局、媒體所在地證監局報備。
第二十六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通過舉辦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形式,進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的,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向舉辦地證監局報備。
第二十七條 以軟體工具、終端設備等為載體,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或者類似功能服務的,應當執行本規定,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觀說明軟體工具、終端設備的功能,不得對其功能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宣傳;
(二)揭示軟體工具、終端設備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風險,不得隱瞞或者有重大遺漏;
(三)說明軟體工具、終端設備所使用的數據信息來源;
(四)表示軟體工具、終端設備具有選擇證券投資品種或者提示買賣時機功能的,應當說明其方法和局限。
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協議簽訂、服務提供、客戶回訪、投訴處理等環節實行留痕管理。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的時間、內容、方式和依據等信息,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予以記錄留存。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協議終止之日起不得少於5年。
第二十九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加強人員培訓,提升證券投資顧問的職業操守、合規意識和專業服務能力。
第三十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以合作方式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對服務方式、報酬支付、投訴處理等作出約定,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鼓勵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組織安排證券投資顧問人員,按照證券信息傳播的有關規定,通過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公眾媒體,客觀、專業、審慎地對宏觀經濟、行業狀況、證券市場變動情況發表評論意見,為公眾投資者提供證券資訊服務,傳播證券知識,揭示投資風險,引導理性投資。
第三十二條 證券投資顧問不得通過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公眾媒體,作出買入、賣出或者持有具體證券的投資建議。
第三十三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並提交合規檢查報告、責令清理違規業務、責令暫停新增客戶、責令處分有關人員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三十四條 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經紀業務,附帶向客戶提供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投資建議服務,不就該項服務與客戶單獨作出協議約定、單獨收取證券投資顧問服務費用的,其投資建議服務行為參照執行本規定有關要求。
第 本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 哪些券商開戶後可以享受投顧服務
通過同花順平台選擇以下券商開戶的,開戶成功後可以享受投顧服務:東方證券、財富證券、中山證券、大同證券、東北證券、東吳證券、華林證券、首創證券、聯訊證券、中泰證券和山西證券。
3.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這兩個區別在哪
區別在於: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負責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是接受客戶委託,按照約定,向客戶提供證券及其證券相關的產品的提供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
從與客戶的關系程度來講,後者與客戶之間的契約關系強於前者。
(3)證券公司投顧服務擴展閱讀: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取得監管部門頒發的相關資格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的相關信息、分析、預測或建議,並直接或間接收取服務費用的活動。
為了防止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執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因利益沖突而可能導致的欺詐客戶、操縱市場、誤導投資者等違法行為的發生,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針對面向社會公眾開展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活動。
證券投資顧問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比如買賣時機、熱點分析、證券選擇、風險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戶操作。也就是說,投資顧問提供建議給客戶參考,決策由客戶自己做。贏虧均由客戶承擔,證券公司可能就投資顧問服務收取費用,形式包括差別傭金、按資產額或服務期收取單項顧問費用等。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證券投資顧問
4. 在證券公司開戶, 必須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嗎
一般的證券公司都是有投資顧問為自己的客戶服務的,但是如果需要投顧一對一指導的話,可能是需要簽署投資顧問服務協議的,具體的要咨詢各家證券公司了。
證券開戶流程:
投資者如需入市,應事先開立證券賬戶卡。分別開立深圳證券賬戶卡和上海證券賬戶卡。
深圳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本人親自辦理,攜帶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法人:持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人委託書、法人代表證明書和經辦人身份證辦理。
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開設賬戶卡則需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直接辦理。
開戶費用:個人50元/每個賬戶;機構200元/每個賬戶。
上海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各地的開戶代理機構處,需本人親自辦理有關申請開立證券賬戶手續,帶齊有效身份證件和復印件。
法人:需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法人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以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委託他人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
開戶費用:個人40元/每個賬戶;機構200元/每個賬戶。
投資者辦理深、滬證券賬戶卡後,到證券營業部買賣證券前,需首先在證券營業部開戶,開戶主要在證券公司營業部營業櫃台或指定銀行代開戶網點,然後才可以買賣證券。
證券營業部開戶程序
(1)個人開戶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若是代理人,還需與委託人同時臨櫃簽署《授權委託書》並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法人機構開戶:應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預留印鑒。B股開戶還需提供境外商業登記證書及董事證明文件
(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5. 證券公司投資顧問是干什麼的是正式工嗎工資待遇是怎樣的
證券公司投資顧問是經紀人的另外一種稱呼,過了試用期可以轉正,工資看你的業績提成。底薪一般不高。
6. 證券經紀人和證券投資顧問有啥區別
你好,「一般證券業務」、「證券經紀業務營銷」等類別;證券經紀人與證券公司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在證券公司授權范圍內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活動,登記注冊為「證券經紀人」類別。
「證券投資顧問」的人員。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對上述人員身份有疑惑的,可以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證券從業人員查詢系統查詢核實。
法律、法規,同時向投資者傳遞證券公司推介的材料及有關信息。
1.認真核查相關資質,查詢提供服務的證券公司是否有相應的資質,指定的證券投資顧問是否具備證券投資顧問資格。
2.簽訂投資顧問協議前,認真閱讀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提供的風險揭示書,審慎評價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後再簽訂協議;在簽訂協議時,應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式等。
3.投資者應知曉投資顧問只是輔助客戶做出投資決策,不代替客戶進行決策,客戶在決策時要知曉依據「買者自負」的原則來自身承擔投資風險。
4.投資者支付證券投資顧問服務費用要謹慎,按規定不能向個人賬戶支付相關費用,必須明確以公司賬戶名義收取服務費用。證券公司通常的收費方式是根據對投資者的服務期限和資產規模一次性收取費用或者是與投資者協商以約定的交易傭金費率方式來收取費用。
7. 哪些證券公司在線投顧咨詢服務比較好
我現在這個就不錯的,畢竟我都是貨比好多家了,所以我一直在用這家
8. 證券公司投資顧問是做什麼的 每天的主要工作是什麼呢。有什麼前途
投資來顧問其實就是證券分析師源的別稱,有的也叫理財顧問。獲得投資顧問資格,必須二年以上證券從業經驗,國民序列大學本科學歷,證券公司報協會之後,由證券業協會審批。
具體的工作,如果是營業部投資顧問的話,那就負責客戶服務,主要是傳達研究所的信息,服務於客戶,也推薦短線線,促進客戶的交易,目前客戶的維護越來越規范化,營業部現在有很多投資顧問,分工也更加細化,有的專門負責大客戶,有的專門去做報告,有的專門在營業部搞股民學校。如果是總部投資顧問的話,一般是指研究所的高級投資顧問,主要是負責晨會招集或其它咨詢工作。
有前途。是否能夠發展就看你自己的能力了。當然想進入證券行業,先去當個助理,算是進了門了。總比在門外的要好。如果你有學歷(這行業是個講學歷的地方喲)、工作又有能力,肯定會升上去,因為他們太需要人才了。 所以看你的條件和你想付出的多少來決定,還要看你有沒有其更合適的工作來定喲。
祝你好運。
9. 證券公司投資顧問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投資顧問其實就是證券分析師的別稱,有的也叫理財顧問,獲得投資顧問,必須二年以上證券從業經驗,國民序列大學本科學歷,證券公司報協會之後,由證券業協會審批。
具體的工作,如果是營業部投資顧問的話,那就負責客戶服務,主要是傳達研究所的信息,服務於客戶,也推薦短線線,促進客戶的交易,目前客戶的維護越來越規范化,營業部現在有很多投資顧問,分工也更加細化,有的專門負責大客戶,有的專門去做報告,有的專門在營業部搞股民學校。如果是總部投資顧問的話,一般是指研究所的高級投資顧問,主要是負責晨會招集或其它咨詢工作。
10. 券商投資顧問部做什麼業務 知乎
1、證券投資顧問具體工作: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比如買賣時機、熱點分析、證券選擇、風險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戶操作。
也就是說,投資顧問提供建議給客戶參考,決策由客戶自己做。贏虧均由客戶承擔,證券公司可能就投資顧問服務收取費用,形式包括差別傭金、按資產額或服務期收取單項顧問費用等。
2、私人證券投資顧問是指專門從事提供證券投資建議而獲取薪酬的資產管理人士。其業務屬性具有針對性、特殊性、非公開性等特點。私人證券投資顧問展業過程是基於投資信任為基礎,以絕對的投資能力和投資業績回報為導向,以咨詢品牌和後台支持服務為輔助,接受客戶委託,按照約定,向客戶提供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投資建議,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活動。投資建議內容包括投資的品種選擇、投資組合以及理財規劃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