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是怎麼回事開戶有什麼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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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類似銀行的股票質押貸款,機構客戶可以將長期持有的股票以一定折扣質押給證券公司,所融資金可以用以從事經營等用途。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與銀行借貸、融資業務的區別如下: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與銀行借貸相比優勢在於:手續簡便,時間較快,效率較高。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與現行的融資業務的區別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所借得的資金,沒有使用方向限制。
約定回購客戶的要求:
營業網點推薦人受理客戶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申請時,應嚴格審查客戶資格,確保客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客戶具備一定的投資經驗,開立證券賬戶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
(二) 試點初期(後期逐步放寬),客戶在公司開立的賬戶內資產價值達到一定規模(500萬元以上);
(三)風險承受能力符合業務要求。
試點初期,公司確定開戶時間滿6個月且資產規模500萬元以上的個人客戶和機構客戶作為開展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目標客戶。
第七條 禁止申請開展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的客戶:
(一)曾受監管機構、滬深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處罰或者證券市場禁入;
(二)開戶時間不足6個月;
(三)利用他人名義申請開展業務的;
(四)普通賬戶屬於不規范賬戶;
(五)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的證券已設定擔保或存在其他權利瑕疵;
(六)曾有過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違約行為且尚未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連續三年虧損或連續三年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為負值的機構;
(八)因資信狀況不佳列入「黑名單」;
(九)公司認定其風險承受能力不足;
(十)公司內部員工及其關聯人;
(十一)曾有擾亂公司營業場所正常營業秩序或影響工作人員正常行為的;
(十二)除上述情況以外,法律法規禁止開證券的個人、機構。
試點初期階段,對客戶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標的證券做以下限制:
(一)公司不接受個人客戶以解禁限售股進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二)公司不接受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提供所在公司標的股票進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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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什麼是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Ⅲ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融資渠道
八十年代以來,銀根收緊,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等問題一直困擾著諸多企業和個人。招商證券、國泰君安等大券商擁有試點資格,讓投資者可將持有的證券作為擔保,按證券市值的一定折算比例獲得所需資金,為企業和個人拓寬了融資渠道。
與市場同類產品相比,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機制靈活,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各類融資需求。該業務的參與主體范圍廣泛且准入門檻低,受眾面廣,資產規模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個人投資者或企業,均可參與該項業務;融資規模可大可小,融資期限可長可短,投資者可以實現多樣化的融資需求;所融資金用途相對自由靈活,既可以用於中短期資金周轉,也可以滿足用於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需求等。
B 股、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個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及持有該存量股的賬戶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的該品種流通股等不得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Ⅳ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怎麼進行稅務處理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回的交易行為。交易目的是實現投資者的短期資金融通,交易形式是兩次證券買賣,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
因此,公司與證券公司發生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應區分為出售特定證券和購入特定證券兩筆交易。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
貨物期貨不繳納營業稅(現改為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出售證券,應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繳營業稅(現改為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
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因此,公司出售證券取得的收入屬於轉讓財產收入應計入企業收入總額計繳企業所得稅,該證券成本准予在稅前扣除。公司再次購入證券時,經現金方式支付的,以購買價款作為再次購入債券的成本。
Ⅳ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為啥是自律管理業務規則啊
在市場教育的這種大環境而你要學習交易市場交易,那麼必須有自律性,因為如果沒有自律性的話,你就會產生很多一些歪六這樣的話,有可能就會對你的工作不好。也有可能對這些都是非常不好的事情只有自律性才能更好地體現你的一些行為
Ⅵ 請問什麼是「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協議」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
約定購回式證券業務走向常規化運作。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交易目的及形式:
交易目的是實現投資者的短期資金融通,交易形式是兩次證券買賣,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
待購回期間,證券公司進行盯市管理,控制履約風險。
Ⅶ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應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答,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回的交易行為。交易目的是實現投資者的短期資金融通,交易形式是兩次證券買賣,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
因此,貴公司與證券公司發生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應區分為出售特定證券和購入特定證券兩筆交易。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
貨物期貨不繳納營業稅。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出售證券,應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繳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
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因此,貴公司出售證券取得的收入屬於轉讓財產收入應計入企業收入總額計繳企業所得稅,該證券成本准予在稅前扣除。貴公司再次購入證券時,經現金方式支付的,以購買價款作為再次購入債券的成本。
Ⅷ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證券交易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 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 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 回的交易行為。
交易目的及形式
交易目的是實現投資者的短期資金融通,交易形式是兩次證券買賣,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
待購回期間,證券公司進行盯市管理,控制履約風險。
參與條件
開戶時間無限制,開戶手續齊全、有效、無不良記錄等
無資產規模限制
交易期限
最長不超過一年
若購回交易日發生標的證券停牌,購回交易不受影響,仍然正常進行。
交易期間,客戶可根據實際的資金安排,選擇提前或延期購回,並按照實際 交易天數支付資金利息。
業務背景
業務需求:持有股權的投資者希望在不放棄股票所有權的前提下,獲得短期資金融通,提高股權利用效率。
現行做法:質押股票,通過信託、銀行、典當行等渠道獲得資金,但面臨融資效率低、融資成本高、操作不夠靈活等問題。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通過回購交易方式,直接為客戶提供短期資金融通,可提高融資效率,降低客戶融資成本。
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牽頭組織,證券公司參與設計實施,中國證監會進行監督管理,屬於標准化的場內交易工具。
業務優勢
手續簡單:客戶只須與證券公司簽署一次協議,協議期間可靈活交易。
交易效率高:客戶與證券公司協商一致後,在正常交易時間下達指令,經交易所配對成交後,客戶於T+2日即可獲得資金;而質押融資等至少需1周時間。
融資效率高:通過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流通股權可融資金比率平均為50%,而質押融資等約在30%的水平。
融資成本較低:融資利息以一年期貸款利率為基準,上浮2%-3%,比典當(月息達到4%)、信託融資(年息在10%以上)更低。
資金使用靈活:資金可提取,用於生產經營和補充短期流動資金,限制較少;而銀行、信託等通常有資金用途限制。
多種履約措施:證券公司進行盯市管理,在股價下跌後,客戶可靈活選擇多種履約措施,保證交易的穩定性。
Ⅸ 什麼是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專用賬戶
約定購回式證券業務走向常規化運作。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Ⅹ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答: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回的交易行為。交易目的是實現投資者的短期資金融通,交易形式是兩次證券買賣,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
因此,貴公司與證券公司發生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應區分為出售特定證券和購入特定證券兩筆交易。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
貨物期貨不繳納營業稅。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出售證券,應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繳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
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因此,貴公司出售證券取得的收入屬於轉讓財產收入應計入企業收入總額計繳企業所得稅,該證券成本准予在稅前扣除。貴公司再次購入證券時,經現金方式支付的,以購買價款作為再次購入債券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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