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親生前買的股票由母親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⑵ 股票繼承有一部分資金已經自己賣出,繼承的話還要交公證費嗎
,2017年繼承公證費用如下 遺產繼承公證收費標准: 目前,遺產繼承公證費已經調整了,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准,不再按受益額的2%收取。 根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出《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個部門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准。 其中,各類公證收費將大幅下調,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准,由之前實行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 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由現行的每輛次100 元降為每輛次70元。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護照的收費標准,由現行的每本400元降為每本200元。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費標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農業、工商等部門。《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價格、財政部門結合通知精神,對按規定許可權由本地區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進行全面梳理和審核,降低偏高的收費標准,於9月底前將降低後的收費標准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⑶ 如果我想把那我持有的股票無償分給我的兄弟一部分,現在有辦法嗎
通過協議轉讓登記告示可以解決。最好是有價交換,哪怕是1元錢。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您滿意。
⑷ 股票繼承的規定
股票繼承首先需要准備好相關資,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由派出所開具等。如果有遺囑的,要適用遺囑繼承。必須是合法財產才能繼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⑸ 股權遺產怎麼繼承
股票遺產如果繼承人留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繼承人有多個的,如果被繼承人沒有劃分股票繼承的份額的,由各繼承人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⑹ 如何繼承父母的股票遺產
股票遺產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其繼承人應當先公證機關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後到證券公司辦理轉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⑺ 股票繼承手續程序 最好詳細一點 謝謝大家!
票繼承一般通過以下程序進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⑻ 關於醫葯股份制饋贈股份的情況 饋贈的股份具有怎樣的效力
手續符合公司和法律規定的話,饋贈得到的股票具有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