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教法官、律師達人,案件執行時需要調查當事人的股票信息,需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查詢股票開戶信息,
會的,包括開戶日期,買賣股票數量,時間,數額等等
Ⅱ 律師可以查到被執行人的所有財產嗎
律師如何查被執行人財產
查詢被執行人賬戶十招
首先需要明確被執行人的資產范疇: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資產(財產)形態不一,數量大小有差別,但大同小異。被執行人的資產(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動產、不動產);現金;股權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權證);所購有價證券,包括金融債券、企業債券;預付款;到期和未到期債權;其它應收賬款;無形資產,包括商標、專利、商譽,著作權,版權等。
如何才能查清被執行人轉移、隱藏的財產呢?法院執行人員人少案多,執行法院往往要求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申請人往往委託專業律師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盧海國律師作一個簡單整理,以期給那些被執行難所困惑的債權人一點幫助。
1、從申請人處挖掘
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簽訂的合同、往來函件、傳真,被執行人有無網站,以及在經濟往來過程中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住址或辦公地點、聯系方式、動產、不動產及各種收益、債權、銀行帳號等基本情況、財產保全的情況以及證明材料、被執行人的行蹤及隱匿財產的線索。
律師應告知申請執行人舉證不能的後果。即申請執行人若不能證明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人民法院會以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為由中止執行。告知發現被執行人財產時申請執行人先行扣留權。
了解被執行人的配偶情況:姓名、有無固定工作單位和收入情況,為追加被執行人做准備。
被執行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以及已設置了擔保或其他優先權的財產,也應當予以關注。
2、案外人報告或懸賞舉報:
告知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懸賞執行。即若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被執行人財產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執行時,申請執行人可申請懸賞執行,鼓勵有關知情人員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其到期債權。同時應明確告知申請執行人若申請懸賞執行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講明獎賞方法及金額,並交納公告費。從被執行人關聯方打探其債權情況。
3、從被執行人處取得。
(1)套取:筆者在代理赴保定市執行案件時,因被執行人是一房地產公司,經查詢工商檔案得知被執行人旗下有一賓館,我們便謊稱是外地出差要在此住宿,以身上錢款不足為由,要求給我們一個賬號,我們的公司直接打過來,總台服務人員經請示經理後,給我們一個賬號,然後我們和執行法官趕到銀行一查詢,余額遠遠超過應執行款項,辦理了相關法律手續後成功返回石家莊。
(2)安排「線人」 進入被執行人單位。
(3)跟蹤被執行人出納,發現其帳戶上有錢的開戶行。
(4)被執行人門前經常停放車輛。
(5)被執行人單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銀行。
4、律師依法主動查明:
工商檔案查詢被執行人開戶行、賬戶、賬號,股權、子公司、分公司、股東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驗資報告股東出資是否虛假、到位,有無抽逃出資。被執行人繳納水費、電費、稅款等相關部門,知識產權可向國家商標管理局、專利局,不動產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產、國有資產、林業等管理部門查詢。
5、積極協助人民法院調查和申請人民法院給律師簽發財產調查令
北京、上海、浙江、湖南、重慶等省市的部分或全部法院已經實
行。 對一些不能核實或因為客觀原因不能調查的財產線索,作為代
理人應將財產線索提供給法院,積極協助法院調查和執行。
查詢被執行人賬戶十招
第一招,到中國人民銀行會計科查詢被執行人的基本開戶情況,有外幣業務的單位到中國人民銀行外資科查詢外幣開戶情況。
第二招,到工商局查詢企業基本情況,其中有企業銀行開戶情況,外資企業和私人企業有審計報告,可從審計報告中查詢企業存借款銀行。
第三招,到國稅局查詢企業繳增值稅帳戶。
第四招,到地稅局查詢企業繳所得稅或營業稅情況。
第五招,到電信局查詢企業電話費從哪個帳戶交納(適合被執行人為大型企業及其集團)。
第六招,到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查詢企業繳納水費、煤氣費帳戶。
第七招,到電力局查詢企業繳納電費帳戶。
第八招,以采購方的身份電話談業務,問對方將錢打到那個帳戶上。(此招防不勝防)
第九招,通過銀行查銀行,通過查詢銀行來往帳及單據,摸清對方資金走向。
第十招 通過職工發工資所在銀行倒查企業存款情況。
Ⅲ 離婚時如何調查對方的證券賬戶股票情況
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個人有能力調查核實也可以。
法院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法院不復雜調查。
Ⅳ 請問:律師辦案如何去證券公司或深交所查他人的股票基金如何去保險公司查他人的保險
你是新律師嗎?真不知你是怎麼考取的?
律師無權直接向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調查他人的個人隱私資料;只能向公安或法院、檢察院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有他們查詢。
Ⅳ 律師一般能調查收集哪些證據
訴訟所需要的證據根據具體案件確定。律師一般可以調取所需要的全案證據,特殊證據律師不能調取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
Ⅵ 法院如何查詢當事人購買股票,基金信息平台
在 不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公司開戶的情況下,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去中國證券深圳結算公司調查對方的股票交易明細。通過這兩個公司,可以查到對方所有的股票交易記錄。
Ⅶ 什麼是律師盡職調查
律師盡職調查又稱為謹慎性調查,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一切與本次投資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包含財務盡職調查及法律盡職調查等。 盡職調查主要是指就股票發行上市、收購兼並、重大資產轉讓等交易中的交易對象和交易事項的財務、經營、法律等事項,委託人委託律師、注冊會計師等專業機構,按照其專業准則,進行的審慎和適當的調查和分析。 一、盡職調查分類:在資本市場上,按照調查行為主體的不同,盡職調查一般可以分為律師盡職調查、注冊會計師的財務盡職調查和投資銀行盡職調查等三種類別。 二、律師盡職調查的意義: 1.通過調查,了解目標企業面臨的經營項目是否可以做,是否存在無法克服的法律障礙和風險。 要知道,花幾萬元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就可以避免因一個項目被騙掉幾百萬上千萬。很多項目根本就不可能運作,法律盡職調查的目標首先是確認該項目是否有可能運作。 2.對於可以運作的項目,了解項目中存在哪些法律風險,應當如何規避和處理。 畢竟法律風險伴隨企業經營無處不在,股權結構、股東關系、內部管理模式、知識產權保護、財稅、勞資關系、交易模式等等,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出現難以預料的法律問題,具體項目中也必須協調與政府的關系、與交易對象的關系、企業內部股東的關系等,通過調查可以了解現有的問題和潛在的問題。 3.針對具體情況提出運作項目的操作方案,從而確保企業消除不該存在的法律風險,盡力規避難以避免的風險,並對實際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防,確保風險發生時損失降到最小。 三、律師盡職調查的作用: 1.律師盡職調查能夠幫助調查方了解被調查方的情況,並判斷擬進行的商業計劃或交易具備深入洽談的可能性。 2.律師盡職調查將幫助調查方決定是否調整該商業計劃或交易的價格及確定調整價格的幅度。 3.律師盡職調查將幫助調查方按照現實情況進一步合理、合法地調整商業計劃或交易有關合同的條款、結構以及決定商業計劃或交易完成的時間表。 4.律師盡職調查將幫助調查方更加准確地確定該商業計劃或交易完成的前提條件和完成後的義務。 5.律師盡職調查的結果將幫助被調查方為促使商業計劃或交易基本實現而盡早採取需要的補救措施或幫助調查方在有關協議中增加被調查方的陳述和保證條款。
Ⅷ 律師調查令調取的證據可以不遞交嗎
以下1、(3)說的很清楚,如果是外地的房產則應依據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由律師出面調查來實行,詳見下面:由於法律法規的限制,以及各個行業各自的規定,即使是律師,有權調查取證的范圍也是越來越小的。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就可能面臨敗訴的境地。目前,律師可以通過二種途徑調查收集證據,一種是可以憑律師事務所開具的介紹信和律師證調取到的證據,另一種只能申請法院調查令由律師出面調取的證據。1、憑律所介紹信及律師證調查目前,可以憑律所介紹信和律師證調取到的證據有以下幾種:(1)公司的工商檔案。現在大部分工商局都接受律師憑律所介紹信和律師證查詢公司的工商檔案,極少的工商局會接受律師提供與當事人之間的委託合同。工商局能查詢到的檔案包括:公司設立資料、公司變更登記、公司股東情況、公司出資情況以及公司的贏利和虧損情況等。對訴訟有幫助的資料,可以在工商局列印,工商局只收取列印的費用,北京工商局是二塊錢一張,工商局會加蓋工章,在訴訟中可以直接當證據使用,效力較高。(2)車輛檔案。可以到車管所查詢車輛的基本信息,包括車主的信息、車輛的購買時間及金額等。(3)房屋檔案。可以到房屋管理局查詢的房屋檔案包括,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產權人信息等。如果律師單獨前往,房屋管理局一般不會同意列印房屋的相關材料,但是如果當事人陪同前往,房管局一般會予以配合。(4)人口檔案《民事訴訟法》要求有明確的被告,在被告情況不明時,需要去戶籍部門去查詢對方的相關情況。律師憑律師介紹信、律師證、委託合同復印件等材料可以代為查詢到被告的戶口所在地,登記的經常居住地等信息。2、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由律師出面調查。即法院向被調查單位出具調查函,由申請人的律師持令前往調查,以法院委託律師調查的手段向被調查單位取證。其實質就是,法院的調查,由律師出面前往。從實踐來看,法院的調查令制度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是普遍採用的一種調查取證方式,也是較為有效的取證方式。對於一般的單位而言,都顧及法院的威力,一般都會配合取證。如果沒有法院的威懾力而由律師前往調取證據,有時甚至連工資收入證明都不能收到。在婚姻案件中,調查令較多適用以下幾個方面:(1)查詢股票交易對賬單以及股票資金對賬單;(2)查詢公安報警記錄(但有的公安機關拒絕律師持令復印及摘抄,即只准看,不準摘抄及復印);(3)查詢房地產資料的詳細檔案;(4)查詢案件當事人的工資薪金發放情況;(5)查詢醫院涉案當事人的病歷(如家庭暴力、性病治療等);(6)其他需要法院出具調查令才給配合的情況。
Ⅸ 律師是用什麼方法查人的財產呢
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具體的法律法規如下:
《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9)律師調查股票擴展閱讀:
《關於執行程序中適用律師調查令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調查令適用於以下情形:
(一)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包括房地產登記、機動車登記、機器設備登記、船舶登記、知識產權登記、股權登記,以及股票、債券、基金等有價證券登記情況、拆遷補償安置情況等;
(二)調查被執行人對外債權情況;
(三)調查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虛假報告財產等其他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的情況;
(四)調查能夠證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其他情況。
第九條
律師持調查令調查時,應當由兩名律師共同進行,且應主動出示律師調查令和執業證等證件,由接受調查人核對,持令人應與調查令上載明人員一致。其他人員不得參與調查。
持令人應當正確使用律師調查令,並客觀地調查收集相關信息。對持令調查中獲知的有關信息,申領人、持令人應當對外承擔保密責任。
第十一條
持令人應當將調查收集的證據在調查結束後5日內提交人民法院。持令人因故未使用律師調查令的,應當於有效期限屆滿前,將律師調查令交還人民法院。
持令人逾期未將收集的證據、律師調查令回執或者律師調查令交還人民法院的,案件承辦法官應當於律師調查令期滿後七日內向持令人催交。
Ⅹ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需要律師做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嗎
沒有硬性規定,
其實,更多的是根據上市公司提供的資料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主要依據來源於上市公司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
1、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申報的時候需要公告,告訴投資者有在進行這項活動;
2、討論時並沒有嚴格規定必須;
3、但是如果涉及項目非常重大,例如,資產注入整體上市 是需要停牌的;
4、一般性的財務性,定向增發則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