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股上市條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上述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1)上市報告書;(2)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3)公司章程;(4)公司營業執照;(5)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3年的財務會計報告;(6)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7)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8)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2. 歐洲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公司在歐洲交易所掛牌上市需要經過以下幾個關鍵步驟:
指定一個上市保薦人
申請上市的公司必須指定一個保薦人。保薦人在上市過程中扮演非常關鍵的角色,一方面要向申請公司提供咨詢服務 ,另一方面與歐洲交易所及監管機構聯絡,而且還要與其他顧問機構協調。保薦人通常是一家投資銀行,且必須是歐交所證券市場的成員。
准備必要的財務報告
報告必須符合歐交所認可的會計准則或國際會計准則( IFRS)
申請掛牌上市和監管機構的許可(通過上市代理)
在歐交所上市必須得到以下機構的許可:
歐洲交易所(Euronext): 批准申請公司的證券在交易所進行交易。歐交所將在規定期限內(對於初次申請者,在收到完整申請文件後最多90天;其他情況最多30天)盡快做出批准掛牌的決定。
相關監管機構:批准公司證券在列入交易所掛牌名單(歐交所的Eurolist)以及批准相關上市文件。
申請公司須在進行公開招股之時或獲准在規范市場進行交易之時發布招股說明書。該招股說明書應呈送至相關監管機構備案並得到其批准。
以上批准步驟可同時進行, 一旦獲得兩方面的批准 ,公司證券即可正式在Eurolist上掛牌交易。 股票上市的主要要求如下:
至少25%的股票為公眾持股
基本規則規定上市公司需要有足夠數量的股票為公眾所持 ,而此比例一般應不低於公司總發行股數的25%。如果向公眾發售的股票的數量相當多,則低於25% 的比例也可以被接受 。但是在任何情況下,向公眾發售的股票不應少於總股數的 5%且向公眾發售的股票的總價格不得低於5百萬歐元。歐交所對於上市公司的總市值沒有最低限額的要求。如果上市公司已在其他證券市場掛牌,此規則會將原有的公眾持股量考慮進去。
三年的營運記錄
獲准掛牌時,上市公司必須已經發布或提交 了前三年的審計報表或模擬合並報表 (如適用)。如果財務年度在掛牌上市之前的 9個月已經結束,則該公司必須公布或提交經審計的半年財務報表 。
在符合上市公司或投資人的利益的前提下, 歐交所也可能免除此項要求。但在這種情況下歐交所會在公司上市時對於公司市值 、所有者權益等方面提出 更多的要求或設定股票禁售期等其他特別的條件。
被認可的會計標准或IFRS
財務報表必須根據上市公司注冊地所在國的會計准則或根據國際會計准則(IFRS) 或其他任何在該財務信息所涵蓋的期間內由國家監管機構認可的會計標准製作。
如果上市公司的總部設在歐盟之外,歐交所會要求公司的財務報告根據被相關歐交所市場監管機構(在歐洲招股規則中所列)所接受的通用會計准則或IFRS進行調整 。 所有在歐交所上市的公司都必須履行一系列上市後續義務:
財務報告義務
上市公司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准備並公布經過審計的年度報告和會計報表、半年度報告,在某些情況下還需要公布季度周轉數據。
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市場披露所有可能影響股票價格的有關公司或其金融工具的信息。 歐交所於2005年5月推出了中小企業板(Alternext),一個新的由交易所監管的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做的市場,為優秀的中小型企業提供更容易、更簡便的資本市場融資平台。中小企業板(Alternext)的規則相對其它受監管市場來說比較寬松,其上市要求和後續義務都根據中小企業的特點進行了調整。
簡單的說,任何公司,只要有至少兩年的運營記錄,無論行業和所在的國家,都可以申請在歐洲交易所的中小企業板掛牌上市。
在歐洲交易所創業板,有兩種上市的方式:
1.上市同時公開發行股票;
2.掛牌上市但不公開發行股票。 上市條件 公開發行 不上市發行 運營記錄 2年 2年 顧問 保薦人和券商 保薦人 最低公眾流通股價值 250萬歐元 無 信息披露 由相關機構審批的招股書 發行通告(無需審批) 上市後持續條件
歐洲交易所簡化了中小型企業上市後的持續申報要求和財務要求。 歐洲交易所為在其市場上市的公司在上市過程中及其上市後的整個歷程中提供廣泛的服務:
在上市過程中的支持
路演支持保證上市股票和其他證券的有序交易
積極協助提高個股流動性
高效地保證上市公司信息及時傳遞至市場參與者
維護市場指數
進入股權衍生產品市場(Euronext.liffe – 世界第二大衍生產品市場)
可為每一上市公司提供在線網路工具以查閱股東信息及其證券的市場交易情況
支持公司行為的順利實施
積極支持投資人關系的維護並提供培訓課程
3. 滬市上市的條件
首先必須把公司股份化,接下來: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
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詳細的內容為: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3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發行前3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3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3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4. 上市的條件和要求分別是什麼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2、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並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4、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至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5、上市公司財務狀況:
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3000萬以上;發行前的股份總額至少3000萬以上;在最近的一期沒有彌補虧損;最近一期的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20%以上;最近的3年會計年度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累計至少5000萬,或者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3億以上;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資金,但是募集的資金之前必須要制定出嚴格的資金用途,所以重點是要嚴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
申請流程:
1、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根據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2、接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核准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
3、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股票上市申請經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上市報告書;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章程;公司營業執照;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接到的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還規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應當與證券交易所簽訂上市契約,確定具體的上市日期並向證券交易所交納有關費用。《證券法》對此未作規定。
4、證券交易所統一股票上市交易後的上市公告。
拓展資料:
上市優勢
1、融資
公司融資范圍較寬,從低於五百萬美元到超過一億美元。公司可以用在美國上市的股票代替現金,作為收購其它公司的「貨幣」。
2、股票有較高流動性
公司通過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提高聲譽和信任度以吸引全世界各國的機構及散戶投資者。集中交易的市場結構,較好的流動性,較小的價差和較低的波動性有助於創造、保護及增加股東價值。
3、幫助加強投資者關系
美國證券交易所給每家上市公司提供有關提升股東價值的特製服務來幫助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獲得較高聲譽和關注度。
交易機制
與其他市場不同的是,美國證券交易所給予了中小企業所需要的「特別注意和支持」,獨特的「報單驅動」和「專營經紀人制度」為中小企業的股票交易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