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風險主來要有2個來源,1個是自監控執行力度,2是異常價格波動風險。
監控執行力度包括保證金制度、逐日盯市制度、當日無負債制度、最大持倉限制制度、大戶報告制度等。這一點可以看巴林銀行破產的案例。
異常價格波動風險,其中,大戶操縱和資金風險。
㈡ 期貨交易所的風險如何管理的
可以查看期貨交易所的網站相應內容
㈢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的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中持倉是指每一客戶號對應的持倉。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交版易所按權照本辦法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交易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2010年2月20日起實施。
㈣ 交易所有哪些風險管理制度
有很多風險,資金管理的風險,虧損的風險,很多,所以投資需要謹慎一點,建議少參與。
㈤ 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 期貨
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1、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2、漲跌停板制度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3、持倉限額制度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4、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5、交割制度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6、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7、風險准備金制度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8、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㈥ 渤海商品交易所有哪些風險控制管理措施
1、訂貨保證金制度
2、代為轉讓制度
3、訂貨限額制度
4、大戶報告制度
5、價格漲(專跌)幅度屬限制制度
6、強制減少訂貨量制度
7、異常情況處理
8、風險警示制度
渤海商品交易所風險控制解讀
http://www.borle.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25&fromuid=1
㈦ 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有哪些風險控制管理措施
市場風險是指基金投資行為受到宏觀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回證券價格所造成的影響而答面對的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等。當投資境外市場時,基金面臨的最大風險是匯率風險。
市場風險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
(1)密切關注宏觀經濟指標和趨勢,提出應對策略;
(2)密切關注行業和個股的基本面變化,分散非系統性風險;
(3)加強對場外交易的監控,確保所有交易在公司的管理范圍之內;
(4)關注投資組合的風險調整後收益,採用夏普比率、特雷諾比率和詹森比率衡量;
(5)運用定量風險模型和優化技術分析各投資組合市場風險的來源和暴露;
(6)加強對重大投資的監測。
㈧ 深證證券交易所已經建立風險管理體系的有多少
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於2000年1月31日經國務院批准,2000年4月4日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發布的方案。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㈨ 寧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哪些風險控制管理措施
寧波運營中心:寧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建立了一整套嚴格的風險控制管理回體系,具體的風險控制答管理措施包括:(1)履約保證金制度;(2)漲(跌)停板制度;(3)訂貨限額制度;(4)大戶報告制度;(5)代為轉讓制度;(6)強制轉讓制度;(7)風險警示制度。
㈩ 期貨交易所有哪些風險管理制度
一、保證金制度
二、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這個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這是與保證金制度相配套的重要的風險管理制度,它最低限度保證每一個交易者的保證金能抵禦一天的交易風險,通過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即在當天的交易中出現虧損的交易者,必須在次日開市前補足保證金),從理論上期貨交易的交易風險被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這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程度的,防範風險擴大的重要措施。
四、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投機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通過經紀會員)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這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制度。
五、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數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制平倉的制度。這是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控制市場風險,化解市場風險的重要制度。
另外,與控制風險相關的制度還有前面提到的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風險准備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