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票據交易所能解決上海戶口嗎
想多了好嗎?上海的戶口如果進交易所就能夠解決的話,那交易所可能個個都會去吧!
❷ 上海票據交易所披露平台信息披露重復提交怎麼辦
摘要 親,您好!您的問題我這邊已經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後五分鍾給您回復,請您稍等一下~
❸ 上海票據交易所是國企嗎
上海票據交易所是國企。上海票據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票據交易所)是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人民銀行總行牽頭組建 ,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全國統一的票據交易平台,2016年12月8日開業運營。
拓展資料:
一、上海票據交易所介紹
1、上海票據交易所是我國金融市場的重要基礎設施,具備票據報價交易、登記託管、清算結算、信息服務等功能,承擔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再貼現操作等政策職能,是我國票據領域的登記託管中心、交易中心、創新發展中心、風險防控中心、數據信息研究中心。
2、上海票據交易所的建設和發展,將大幅度提高票據市場的安全性、透明度和交易效率,激發票據市場活力,更好地防範票據業務風險;有利於進一步完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優化貨幣政策傳導,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3、上海票據交易所正式成立,是中國深化金融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票據市場快速發展,對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健全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發揮了重要推動作用。
4、上海票據交易所作為具備票據交易、登記託管、清算結算、信息服務多功能的全國統一票據交易平台,將大幅提高票據市場透明度和交易效率,激發市場活力,更好防範票據業務風險;也有助於完善中央銀行金融調控,優化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上海票據交易所要深刻認識自身使命,積極借鑒國際成熟市場發展經驗,以實體經濟需求為導向,推動票據產品和交易方式創新,豐富和增強票據市場功能,進一步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效率。要加強交易系統建設和內部管理,完善業務規則,切實防範風險,加強投資者教育,做好研究監測,提升票據市場專業化水平。
二、上海票據交易所主要功能
1、上海票據交易所 切實發揮好全國統一的票據平台在完善中央銀行金融調控、改進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防範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應有作用。
2、上海票據交易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風險意識,積極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票據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高規范化、市場化、專業化水平,不斷增強票據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要立足統一標准、提高效率、創新產品、降低成本、優化系統、防範風險,圍繞票據市場深耕細作,全力推進我國票據市場在規范健康發展基礎上不斷實現新躍升。各參與機構要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和統籌協調,做好業務操作流程的對接,合力推動我國票據市場規范健康發展,共同書寫中國多層次金融市場發展新篇章。
❹ 上海票據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票據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票據交易所)是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全國統一的票據交易平台,2016年12月8日開業運營。上海票據交易所是我國金融市場的重要基礎設施,具備票據報價交易、登記託管、清算結算、信息服務等功能,承擔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再貼現操作等政策職能,是我國票據領域的登記託管中心、交易中心、創新發展中心、風險防控中心、數據信息研究中心。
法定代表人:宋漢光
成立時間:2016-12-05
注冊資本:184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000000168041
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半淞園路377號A區
❺ 各單位委託財務公司在上海票據交易所登記的票據主辦賬戶有幾個
摘要 因為目前我國的信息都很完善,您只要提供了您和被查詢非公開信息的書面證據,您就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查詢的。通常去調取信息的話,您可以選擇去就近或是對方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那邊,提供您和您要查詢的案件或非公開信息關系,另外還有您的身份證以及戶口本,還有就是說明您要查詢的原因(這個公安那邊會讓您填表或是給您直接進行登記的)。
❻ 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在上海票據交易所登記嗎
如果你的票據要進行轉讓,那就要登記。如果不需要轉讓,按期提示銀行承兌就行了。(僅供參考)
❼ 普蘭解讀之票交所【2017】17號公告
隨著票交所系統參與者的不斷擴容以及線上成交量的逐步增加,具體的票交所制度建設提上了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央行29號文《票據交易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3月27日票交所發布《上海票據交易所交易規則》和《上海票據交易所紙質商業匯票業務操作規程》,這是對《票據交易管理辦法》各項規定的細化。《上海票據交易所紙質商業匯票業務操作規程》共十七個章節,一百三十一條,主要是對線上紙票承兌、質押、保證、貼現、庫存移庫、保證增信、付款確認、止付、提示付款、追償、結清等業務信息登記以及業務處理進行了詳細規定,內容比較多,系統參與者需認真研讀,本文將各項業務需要關注的信息列出來幫助大家快速閱讀理解。
一總則以及一般規定
(1)對票據關鍵信息、票據標識信息以及票據保管機構進行了明確。票據關鍵信息包括票據類別、票據號碼、票據金額、出票日期、票據到期日、承兌行或付款人開戶行行號、承兌行或付款人開戶行名稱、付款行行號、付款行;票據標識信息包括票據類別、票據號碼、票據金額、票據到期日、承兌行或付款人開戶行行號、承兌行或付款人開戶行名稱。票據保管機構包括貼現保管機構、保證增信機構、承兌保管機構;
(2)錄入票據標識信息是查詢票據信息的主要方式;
(3)系統參與者在辦理承兌、質押、質押解除、保證、貼現信息登記以及權屬初始登記時,復核人員應不晚於次一工作日對經辦人員提交的錄入信息進行復核,票交所系統將清理未及時復核的錄入信息。
二承兌信息登記
(1)承兌信息登記的辦理時間點:不晚於辦理承兌後的次一工作日;
(2)在承兌信息登記完成之前,不能向出票人交付已承兌票據;
(3)承兌信息登記的要素:票據關鍵信息、其他登記信息、票據影像。其他登記信息包括付款人和收款人更詳細的企業和賬戶信息,其中企業行業分類、企業規模以及三農企業標識預計為後續國家針對相關綠色產業、中小企業以及三農企業的相關票據扶持政策打下基礎,承兌信息中的票據影像包括票據正面影像和補充影像。
(4)財務公司承兌票據:根據是否已經在人民銀行開立清算賬戶來判斷是由財務公司自己還是其開戶銀行來辦理承兌信息登記;
(5)登記流程:錄入票據關鍵信息和其他登記信息,上傳票據影像,承兌信息復核;
三質押、保證信息登記及業務處理
(1)未貼現的票據:應嚴格審驗票據,在票據實物背書記載「質押」字樣或記載保證事項,並不晚於業務辦理的次一工作日將質押或保證信息登記至票交所系統。
(2)已貼現的票據:辦理質押業務,由出質機構發起業務申請。質押到期後,由質權機構向出質機構發起質押解除申請,辦理質押解除。辦理票據保證,應在發起交易前,發起保證業務申請。票據保證外的民事保證不需通過票交所系統辦理。
四貼現信息登記
(1)辦理票據貼現前,應通過錄入票據標識信息的方式,查詢已登記的票據承兌信息;
(2)貼現機構辦理票據貼現,應在被背書人欄中註明貼現機構名稱,並在票據背書欄加蓋電子登記權屬章。已加蓋電子登記權屬章的票據不得再以紙質形式進行背書轉讓、設立質押或者其他交易行為。
(3)貼現信息登記機構應不晚於次一工作日在票交所系統辦理貼現信息登記;
(4)貼現信息登記要素包括貼現業務相關信息和貼現影像,貼現影像包括貼現票據正面、貼現票據背面及全部背書(含「電子登記權屬章」)、票據貼現憑證、背書不連續的證明(若有)、其他補充影像;
(5)登記流程:錄入貼現業務相關信息、上傳貼現影像、貼現信息復核。
五權屬初始登記
(1)票據權利人應不晚於貼現信息登記後次一工作日辦理權屬初始登記。權屬初始登記是已貼現票據的質押、保證以及交易、提示付款、保證增信、追償業務的前提。權屬初始登記機構與貼現機構應為同一法人。權屬初始登記要素包括:票據標識信息、持票行行號及持票行名稱。
(2)登記流程:錄入權屬信息,提交復核人員復核
(3)未進行權屬初始登記的票據,在票據到期日自動將貼現機構登記為票據權利人。
六庫存移庫業務處理
(1)庫存移出:庫存移出機構發送庫存移庫申請,並挑選票據實物出庫,移送至庫存移入機構。如果庫存移入機構未確認移入,移出機構收好實物後可以做撤回處理;
(2)庫存移入:庫存移入機構經辦人員收妥移送的票據實物後,在票交所系統對庫存待移入票據進行逐筆核對,確認庫存移入。核對未通過的票據,庫存移入機構經辦人員應在票交所系統作移庫退回處理。
七保證增信業務處理
(1)保證增信的定義:銀行類系統參與者接受紙質票據的權屬初始登記機構即票據權利人委託,保管票據實物並先於貼現機構承擔償付責任的增信行為;
(2)票據貼現機構在發起票據交易前,可向票交所其他銀行類會員申請保證增信;
(3)權屬初始登記機構自行保管票據時,可直接向保證增信機構發起庫存移出申請並移送票據實物;權屬初始登記機構未自行保管票據實物時,應發起非自保管票據的保證增信申請,由貼現保管機構移送票據實物;
(4)保證增信機構庫存移入處理:票據審驗、確認保證增信、妥善保管票據實物。
八付款確認和提示付款業務處理
(1)付款確認:付款確認包括影像確認和實物確認。完成貼現信息登記後,票據保管機構或保證增信機構可手動發起付款確認申請。票交所系統將在貼現信息登記完成後或者保證增信後的次一工作日自動發起影像確認申請,未在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應答的,票交所系統自動應答為需實物鑒定。付款行或付款人開戶行收到影像確認申請,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根據不同情況做出應答,包括審批通過、需補錄影像、需實物鑒定;收到實物確認申請及票據實物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應答,應答類型包括審批通過、需補錄影像、審批拒絕;
(2)提示付款:票據權利人可在票據到期日前手動向付款行或付款人開戶行發起提示付款申請;或在票據到期日,票交所系統自動向付款行或付款人開戶行發起提示付款申請。應答類型包括同意付款和拒絕付款(未作應答也包括在內)。對銀票而言,付款行無需應答,由票系統自動將票據金額由付款行資金賬戶劃付至票據權利人資金賬戶;對商票而言,付款人開戶行應根據付款人賬戶余額情況對提示付款申請予以處理。資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票交所系統扣劃失敗的,票交所系統自票據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每日繼續扣劃付款行或付款人開戶行資金賬戶。
九追償業務處理
(1)票據到期後被拒絕付款的追償:票交所系統自動按照保證增信行(若有)、貼現機構、貼現保證人(若有)的順序進行追償。保證增信行、貼現保證人被追償並清償債務後,可向貼現機構發起再追償。貼現機構被追償並清償債務後,可在線下向其前手進行再追償;
(2)付款行或付款人開戶行資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票交所系統扣劃失敗的追償:票交所系統自動按照保證增信行(若有)、貼現機構、貼現保證人(若有)的順序進行追償。保證增信行、貼現保證人被追償並清償債務後,可手動發起再追償,票交所系統自動按照付款行(或付款人開戶-行)、承兌保證人(若有)、貼現機構的順序進行追償;貼現機構被追償並清償債務後,可向付款行或付款人開戶行進行再追償,或在線下向其前手進行再追償;
(3)貼現機構向其前手進行線下再追償並獲得付款後,應在票交所系統登記線下追償信息。付款行或者付款人在其履行債務後,應由付款行或委託開戶行登記追償結清信息。
十結清信息登記
(1)前提:未在票交所系統進行貼現信息登記的票據付款行或付款人收到提示付款並支付票款後;
(2)結清信息登記要素包括:登記日期、票據號碼、票據類別、票據金額、票據到期日、付款日期、最後一手持票人名稱和賬號、托收行行號、托收行名稱。
十一止付信息登記
(1)付款行或付款人開戶行於票據到期前收到止付通知,應於當日在票交所系統進行止付信息登記。止付信息登記要素包括:票據標識信息、止付日期、止付類型、止付原因。
(2)止付類型包括掛失止付、公示催告和司法凍結;掛失止付的票據,可在止付信息未解除的情況下再次登記為公示催告,其餘均不可再進行止付信息登記。
(3)票交所系統將止付通知發送票據權利人、貼現機構、票據保管機構、質權人、保證人等相關當事人。止付信息登記且未作解除止付登記的票據,不得辦理除提示付款和追償外的其他票據業務。已登記為公示催告且未解除的票據不得辦理追償。
(4)付款行或付款人開戶行在收到解除止付的相應通知後,應於當日在票交所系統進行解除止付登記。解除止付登記要素包括:解除止付日期、解除止付類型、解除止付原因。
(5)解除止付類型包括:掛失止付到期、除權判決、公示催告解除、解除司法凍結。
(6)系統參與者可在票交所系統查詢前一日在票交所系統登記止付信息的所有票據。
十二實物保管與交接
(1)比照有價單證進行庫存管理,需指派雙人進行庫房的日間管理;
(2)實物交接可以採用雙人送(取)票或郵寄等安全的方式移送,雙人送(取)票方式經辦人員需出具有效的介紹信(或授權書)和經辦人員身份證,郵寄等方式應謹慎選擇有資質的郵遞、物流公司等,並建立實物交接制度;
(3)票據實物的轉移需在票交所系統先進行申請。
十三異常情況處理
(1)公示催告辦理:應先向票交所提交《票據權利證明申請表》,票交所審核後協助提交證明材料。公示催告除權判決後,付款人進行除權判決登記,票據權利人請求付款。
(2)提取票據實物:應先向票交所提交《票據權利證明申請表》,票交所審核後協助提交證明材料,並要求票據保管機構提供票據實物。
(3)申請紙票相關場務服務:需填寫《票據信息變更登記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文件,加蓋預留印鑒後通過指定傳真或郵箱發送至票交所。關鍵信息是否有誤決定是否辦理信息修改還是信息作廢。信息撤回只有在次一工作日日沒有發生其他業務時才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