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可以轉讓給別人嗎
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轉讓;已經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可以私下裡轉讓,只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自由買賣。
❷ 股票可以轉讓嗎
只要你的持股不超過5%,就沒有交易限制,如果超過了5%要在開通資金賬戶和股票交易的時間內進行買賣。
證券營業部開戶:
所需證件:投資者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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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股票賬戶能過戶嗎
投資人在買進股票後,攜帶購買的股票、成交單、身份證以及印鑒到發行股票的公司辦理過戶。
如果投資人是公司的原有股東,只要將股票登入原來的股東戶號即可。如果投資者不是公司的原有股東,則必須登記股東簽名(或印鑒)卡,填寫股東的姓名、地址及身份證號碼,並加蓋簽名印鑒,作為公司的留底。
要辦理過戶手續的股票,必須經由原股東在股票背面過戶登記的出讓欄加蓋印鑒,表示股已賣出的可過戶股。如果原股東未在出讓欄加蓋印鑒,該股票就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其權益仍屬原股東所有。成交單上所記載的買進委託人的名字亦應與過戶股東名字相同。成交單上所記載的股票名稱、數量也應同過戶股票相符。
股票過戶是投資人從證券市場上買到股票後,到該股票發行公司辦理變更股東名簿記載的活動,是股票所有權的轉移。股票有記名股票與不記名股票兩種。不記名股票可以自由轉讓,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辦理過戶手續。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的股票基本上都是記名股票,都應該辦理過戶手續才能生效。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2)費用包括: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股票賬戶是指投資者在券商處開設的進行股票交易的賬戶。開立股票賬戶是投資者進入股市進行操作的先決條件。
❹ 我想把我證券帳戶里的股票轉給別人可以么
無法把自己的股票轉給別人,只能賣出股票後將資金轉給別人讓他再去買
賣出股票,由銀證轉賬轉入銀行,由於股票是T+1制度,所以當天賣出成功後要第二天才能轉入銀行
將股票資金轉入銀行里的方法如下:
1、下載安裝好對應證券公司股票交易軟體。
2、利用資金賬號登陸進去輸入賬號,密碼登陸成功。
3、在線交易系統裡面,銀證轉帳選項裡面操作。
4、選擇證券轉銀行選項,輸入轉賬金額和密碼即可。
(4)股票可以轉讓給別人嗎擴展閱讀:
證監會2015年07月13日發布《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落實證券賬戶實名制,清理整頓各類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場平穩運行的違法活動。
公告稱,一段時期以來,部分機構和個人藉助信息系統為客戶開立虛擬證券賬戶,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出借本人證券賬戶等,代理客戶買賣證券;
違反了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關於證券賬戶實名制、未經許可從事證券業務的規定,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股票市場秩序。近日隨著市場回穩,這些違法現象又出現了卷土重來的勢頭,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場平穩運行,必須予以清理整頓。
❺ 股票賬戶可不可以轉給另外一個人
股票賬戶轉戶流程具體如下:
(1)投資者需攜帶身份證、股票帳戶卡(上海和深圳帳戶各一份),至原證券公司填寫「撤銷指定交易與轉託管」申請表,客戶在填寫完表格所列內容後,由證券公司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指定交易與轉託管手續,如投資者在原證券公司持有深圳的股票(即00開頭的股票),需繳納30元的轉託管費。
(2)投資者至本公司營業部 ,憑身份證和原股票帳戶卡免費開立資金帳戶,並報銷30元的轉託管費;客戶在開立完資金帳戶後至相應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的確認手續。注意在股票轉戶的當天不要有股票交易行為,資金賬戶里若有餘額可提前轉到銀行卡等等。
❻ 股票能否進行轉讓 轉讓時有什麼具體規定
您好,
股份公司的股東在購買了公司的股票之後,不能向公司要求退還本金,但是股票能否進行轉讓呢?通過股票知識中我們了解到,股民是可以自由地將自己手中的股票轉讓出去。這是因為股份公司主要是由財產組合而形成的企業法人,以資本為其生存的基礎,股票的轉讓只是變換了股票的持有人,不會減少資本。
股票是以自由轉讓為原則,但是,為了防止股票轉讓可能產生的弊端,保護公司、公司股東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交易的安全,國家法律常常會對股票轉讓的條件和程序等,作出一系列的限制性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股票的轉讓必須在公司設立登記後才能進行。因為在籌建中的公司,組織機構尚不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也不完備。在這種情況下,轉讓股票會給公司的籌建以及審計、監督等工作帶來困難。
(2)發起人股東,在公司設立登記後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自己的股票。
(3)股東不得將股票轉讓給非本國公民,因為如果將股票轉讓給非本國公民,意味著公司的資本構成發生了變化,使公司在某種程度上具有了合資企業的性質,會引起關於公司的法律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復雜問題。
(4)國家持有的公司股票居於國有資產,在轉讓時,必須事先報請國家資產管理機關核批。
(5)持有職工股的股東,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事先得到董事會的特別許可,不得將自己的職工股股票轉讓給本公司職工以外的其他任何人。
(6)股份公司不得充當本公司股票的受讓人。公司是法人,他和股東在法律上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主體;公司受讓本公司的股票,意味它具有了雙重身份,會給公司的管理帶來一系列的問題,並使公司和其他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受到破壞。
(7)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只要當事人雙方意見一致,並交付了股票,即可產生法律上的效益,但是,轉讓應在指定的場所進行。
(8)記名股票的轉讓應通過背書的方式進行,即出讓人將轉讓股票的意思記載於股票的背面,簽名蓋章和註明日期,並須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過戶轉讓手續。記名股票的受讓人,還須將本人的姓名記載於股票,並到公司辦理登記手續。
(9)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的方式,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意圖,公司於股東大會召開的前一定時期內,不辦理股票轉讓的過戶手續。在該期間內所進行的股票轉讓是無法律效益的。
(10)不對外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其股東轉讓股票時,應首先將股票以合理價格出讓本公司的其它股東,只有在本公司的其他股東對該股票沒有購買興趣的情況下,才能夠以同一價格向公司以外的購買者出售。
股票轉讓的法律後果是,出讓人的股東資格因喪失對股票的持有而消失,受讓人則因獲得對股票的持有而成為公司的新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