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券交易 > 保險單的證券作用

保險單的證券作用

發布時間:2022-01-14 19:35:03

① 保險單的作用

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簡稱為保單,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證明。保險單必須完整地記載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保險單記載的內容是合同雙方履行的依據,保險單是保險合同成立的證明。
保單主要內容:
保險單必須明確、完整地記載有關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單上主要載有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名稱、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期限、賠償或給付的責任范圍以及其他規定事項。保險單根據投保人的申請,由保險人簽署,交由被保險人收執,保險單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遭受意外事故而發生損失時,向保險人索賠的主要憑證,同時也是保險人收取保險費的依據。保險單的主要內容包括:
聲明事項
即將要保人提供的重要資料列載於保險合同之內,作為保險人承保危險的依據。如被保險人的姓名與地址,保險標的名稱、坐落地點,保險金額保險期限,已繳保費數額,被保險人對有關危險所作的保證或承諾事項。
保險事項
即保險人應承擔的保險責任。
除外事項
即將保險人的責任加以適當的修改或限制,保險人對除外不保的危險所引起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條件事項
即合同雙方當事人為享受權利所需履行的義務,如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的責任,申請索賠的時效,代位求償權的行使,保單內容的變更、轉讓、取消,以及賠償選擇等。
其他事項
如解決爭議的條款,時效條款等。

② 保險單是有價證券

保險單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憑證。保險單在特定條件下,有類似有價證劵的作用,常被稱為「保險證劵」。如長期壽險保單具有現金價值,投保人可以以保單質押向其投保的保險人或第三者申請貸款。

③ 保險﹑銀行﹑證券這三者之間有什麼樣的關系

保險﹑銀行﹑證券這三者之間是都屬於金融,都是金融工具的關系。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

保險 屬於契約經濟關系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3)保險單的證券作用擴展閱讀: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貨幣餘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的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條件。

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也叫金融產品、金融資產、有價證券。

因為它們是在金融市場可以買賣的產品,故稱金融產品;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功能,能達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資、避險等,故稱金融工具;

在資產的定性和分類中,它們屬於金融資產,故稱金融資產;它們是可以證明產權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憑證,故稱有價證券。絕大多數的金融工具或稱產品、資產和有價證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

④ 保險市場和證券市場的關系

保險業與證券業市場關系的比較分析 商業保險基金:重要的證券機構投資者
商業保險業因其競爭性、投資經營的靈活性而成為當今世界上一種積累大量資本的金融中介機構,也是資本市場上的重要機構投資者。對此,中國本身並沒有現實老道的經驗教訓,只能很好地仔細研究西方與新興市場國家的情況,從中得出有益的啟示。(千金難買牛回頭 我不需再猶豫)

商業保險機構必將是今後我國證券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是資本市場的一股支撐力量,資本市場也將成為保險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必要力量源泉。

一、發展迅速的中國保險業與資本積累

中國保險業在90年代以迅猛的勢頭發展,保費收入年均增長25%;據估計 2000 年的年度保費收入將達2400億元。我國到1996年保費率為1.26%, 而世界發達國家的水平在10%以上,新興市場國家的韓國為11.61%,南非高達13%,巴西近5%,智利近3.5%。這說明中國的保險業還僅是剛剛開始,預示著保險業將集中越來越多的社會資本。盈利性的保險業和社會性養老保險已成為當今世界資本積累的重要渠道,在1990年,人壽保險公司與養老基金的總資產佔GDP的份額,英國為97% , 美國為 75%,新加坡為78%,馬來西亞為48%,智利為30%,韓國為48%(世界銀行,1995年)。(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二、發達國家的商業保險機構是證券市場上的重要機構投資者

1、美國的保險業與證券市場關系日益緊密, 不僅保險公司的大部分准備金投資於證券市場,而且保險公司本身也在發生兼有保險與投資功能的金融商品

1990年美國人壽險公司資產運用最大一項是證券投資,佔到54%, 其中債券投資占資產的49.8%,優先股股票佔0.7%,普通股股票佔3%; 其次是用於抵押貸款的資產,佔18.9%;用於現金、短期和其它貨幣形式的資產僅佔5.2%; 該年投資凈收入占其總收入的25.96%。為了保證人壽險公司在證券市場上投資的安全,美國對保險公司實施的一般會計原則也有限制性規定:一是保險公司對股票和較低投資級別的垃圾債券的投資要投入較少資金,因為這些資產的風險較大,市價的下降將減少人壽險公司的盈餘,甚至危及投保人的利益;二是不鼓勵人壽險公司的管理人員通過在債券市場上的過於復雜交易(如掉期)來獲取利益,即限止對衍生市場的參與。

1991年底,美國財產險公司近6000億美元資產,在其投資資產中,聯邦政府及機構債券佔22%,地方政府債券佔36%,公司債券佔18.4%,股票佔19.7%,抵押貸款佔1.4%,也就是,投資的97.2%是用於證券市場,其中債券佔77.2%,不到1/4 為股票。除此之外,美國人壽險公司的一部分保險單還直接構成證券商品系列,兼有保險和投資的功能,這主要包括通用人壽險、通用可變壽險、年金以及擔保投資合約。

2、隨著日本金融自由化的進展,日本保險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關系也日益緊密

在銀行和證券公司連續開發高利新型金融產品的競爭壓力下,保險公司不斷突破原有的傳統限制,朝著「綜合金融機構」方向發展;人壽險公司獲准可直接貸款給投機企業,在從政策上引導保險經營體制改革的同時,也意味著政府進一步放寬了保險公司對證券市場參與的政策規定,從而也使日本保險業與證券化的關系從80 年代末開始日趨相互依賴。

三、中國保險業與證券市場的關系分析

中國的保險機構主要以現金和存入銀行作為保險准備金的主要運用方式,這一比例佔到近50%,高於美國10多倍, 因而保險公司實際上成為銀行信貸資金來源的一個間接提供者:投資支出僅佔1/5多一點,遠低於美國80%的水平。這至少反映出以下幾個值得注意的方面:

1、法律上的限定。

1995年10月生效的《保險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資金運用僅限於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並且不得用於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於向企業投資,對於保險公司運用的資金及各種項目資金占其資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均由金融監管部門統一規定,保險公司對此沒有自主權。

2、銀行信貸間接融資和計劃管理模式使然。

只要信貸計劃和利率管制制度還存在,社會資金融通就必然是以政府控制的銀行信貸間接融資為主導,經濟活動的資本供給主要通過銀行進行,相應地,社會閑置資金也就盡可能地向銀行集中,其中就包括保險公司收取集聚的大量保險准備金;否則,計劃管理的框架就是不完全和低效的。但保險准備金與銀行信貸資金畢竟不同,負債性質也各異,對保險業的要求應更嚴格一些。我國的傳統保險業正是在這種政策和現實基礎上運行的。

3、在證券市場機制不健全、規模較小、投機性較強、 投資參與者素質不高的環境中,也不適宜保險公司過多地參與證券市場。

比如法律允許進入的國債和金融債券市場的品種單一、市場分割性、流動性低的現狀就不利於保險公司大量方便地進出和持有。要知道,美國、日本的保險業之所以能夠以債券投資為資金的主要運用渠道,那是因為其債券種類達幾百種、上千種,市場派生產品豐富、交易市場機制健全,至少投機性沒有我國目前這樣大,豐富的品種結構和高度流動性市場基礎使得保險公司可以充分地運用組合投資方法、技巧來安排資金運用,在保持應有流動性的同時,獲得能夠支撐其業務開展之需的收益。

可以說,目前中國的保險公司與證券市場的相關性微弱,尚談不上成為影響證券市場的一類機構投資者,證券市場也沒有成為保險經營機構的一個利潤來源,尚未對保險業的發展起到應有的積極推動作用。然而這種狀況只能說是一時的,不可能是一種較長期現象,因為兩個市場正處於快速發展過程中,兩者的關系必然隨著各處的發展和整個國民經濟市場化的進展而呈現頻繁變動的狀態,相關性將日益增強,也必然趨於成熟市場經濟國家所展示的一般規律性模式。

四、如何看待我國今後保險業與證券市場的關系

1、資本增值是商業保險經營的核心動力機制, 是決定某一個保險公司競爭力大小的關鍵因素。

從微觀角度講,一個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生命力首先取決於其償付能力,而償付能力的大小又取決於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潤水平,如果保險公司不盈利或是長期虧損的,就不會有較高的償付能力,進而會被市場淘汰掉,也就根本談不上商業保險機構之說,因為盈利性是商業保險區別於社會性保障並維持其生存與發展的最根本因素。現代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潤賺取已不再完全取決於其直接承保業務本身,更多的是保險公司的投資能力和投資收益水平,而與保險資產運用要求最適應的就是證券市場投資,因為證券市場的組合投資,不僅流動性大,風險比起西方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私有銀行存款來也小,收益自然也高於銀行存單。所以,保險機構參與證券市場也是中國今後的大勢所趨。這不僅是保險業本身發展之需,也是優化證券市場投資者結構、降低投機性,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無論是對保險市場,還是對證券市場,其意義都是積極的。

從宏觀的角度看,保險公司作為承保災害事故危險的一類企業,對於不管是產生於主觀因素還是客觀原因的危險只能起到一種分散作用,即將這些危險從由一個人或少數人承擔分散給更大范圍的社會成員承擔,以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保持經濟與社會的穩定,而對於這些危險,僅靠商業保險是無論如何也消滅不了、迴避不了的,因為危險對於人類而言在某種程度上是客觀存在的,比如人的生老病死、大自然的災害事故是必然的。然而即使這種危險的分散機制,其健全有效與否,也取決於保險公司這個中介組織的整合與分散處理能力,而這種能力也必須要有超出保險業本身的第三方力量予以協助,即通過保險經營中介的投資,將保險業與保險市場以外的市場力量結合起來,用來自其它市場的力量(即收益)來強化保險經營中介整合處理分散危險的能力,否則,不論保險業本身的結構如何,沒有投資將其它市場與社會的力量引入,保險業的危險分散機制也是微弱的,也就是,從宏觀角度而言的保險經營也需要依賴投資。

所謂投資,也就是一個不斷追求資本增值的過程,所以說,資本增值是保險業的一個核心動力機制,從而就需要中國保險界樹立這樣的意識,即以追求資本增值為核心,不應再片面追求保費收入增長的粗放型經營。

資本增值型的經營也就意味著保險業將來要廣泛介入證券市場,這對於中國的證券界而言,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需要下大力氣研究的課題,也就是,證券業為自身的發展也需要研究保險市場。如此這般,兩者相關性必然趨於增強,但這首先需要大力發展中國證券市場,不斷改善其運行的基礎機制,至少使其成為一個適合於保險經營機構參與的市場。

2、基於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件, 首先應當是發展健全中國債券市場尤其是國債和金融債券市場的運作機制。

要使中國保險公司成為在證券市場上起積極作用的機構投資者,並使後者成為前者的主要利潤來源,也只能從中國現實情況出發一步一步地走,況且現行法律界定了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僅限於國債和金融債券。所以,一是應當在豐富國債種類的同時,繼續堅持國債發行機制的市場化,即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國債品種,使投資者有充分的選擇餘地,也使類似於保險公司這樣的組合投資者有可選擇的工具作為其資產組合之用,尤其是應當針對保險公司這一類投資者發行10年期以上的定期付息的長期附息債券,真正使其獲取資產組合收益;二是不應再向保險公司分配那種低利率且不流通的國債;三是在增加可流通國債發行量的同時,開辟以場外交易為主、場內交易為輔的國債市場組織格局,以增加二級市場的存量資產工具,並適應包括保險公司在內的機構投資者大額交易的需求;四是研究開發有序且有強力的債券派生產品,以滿足機構投資者組合投資的保值增值之需;五是就中國現階段大量發行的金融債券而言,必須轉為市場化發行,並允許進入二級市場交易,形成一、二級市場相互的銜接的統一市場,才能成為機構投資者有所偏好的投資領域。也只有將這些措施落實到實處,才能做到在增加保險公司債券投資量的同時,降低銀行存款的所佔份額,政策的目標應當使銀行存款份額降到30%以下, 債券投資佔到近 50%, 才能形成支持保險業發展的良性的且具有較強投能力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結構。

3、最根本的還是在加快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健全過程中, 逐步取消信貸計劃的管理方式,減弱這種指導思想的影響,並逐步放鬆利率管理。

因為只有信貸計劃減弱了,才能解除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主要集中於銀行存款的制約條件;也只有信貸計劃的減弱,才能有伴之而來的利率市場化,而利率市場化恰恰是證券資本市場得以真正發展、機製得以真正健全的前提條件,才能使保險公司大量進入證券市場投資,證券市場也才能得以對保險業起到應有的作用。並且市場化的利率機制本身也有利於保險公司特別是人壽險公司合理正確預定利率、管好各自的資產運作,才能增強以支持及時、足額理賠和給付為目標的投資能力。

4、當股票市場的機制日趨健全完美、投機限定在適當領域, 至少是有關股票市場的法律法規真正健全並能起到作用之時,應當放開對保險公司參與股票市場投資的限制。

股市作為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機構投資者的一個重要投資領域,當然必須在法規政策上做到確保保險公司是以中長期投資為主,而非以短線投機炒作為主。這也是將來的必然之勢。否則,長期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設置太多、太死的限制,來自盈利和競爭的壓力,會迫使他們進行私下的不規范投資,但這種行為所導致的消極影響恐怕比放鬆限制還要大得多。

除此之外,還應放鬆對保險公司參與不動產投資和抵押貸款的約束。

5、保險公司在培養營銷隊伍和發展代理人、經紀人隊伍的同時, 還應當更加註意對高素質專業投資隊伍的培養。

有一批懂證券市場特別是證券市場組合投資理論與實務操作以及熟悉不動產投資和抵押貸款業務的專業人員,不僅是保險公司參與證券市場與其它投資的關系,也是從法律上放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限制的前提條件,更是保險公司實施以資本增值為核心機制、確保自身處於長期競爭優勢以維持長遠發展的首要因素,而目前中國的保險業在這方面做得還很不夠,甚至近乎是個空白,所以,這方面人才的培養和隊伍的建立是急需努力的方向。

財政部國債司袁東

《上海證券報》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五日

⑤ 保險單屬於有價證券

包括,現在已經有現金保險等了
現金保險是一種特殊的財產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存放在保險櫃中的現金及有價證券等由於火災、雷電、爆炸、風暴、洪水等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及盜竊、搶劫造成的被保險標的的損失。現金保險適用於那些現金、有價證券等保存量較大的外資企業。
(一)現金保險的保險標的
因本保險附有所列的被保險人憑簽署的投保單(被保險人同意為本保險合同的根據,並規定為本保險單的一部分)向XXX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申請投保現金保險。
因已向保險公司交付附表所列的保險費,如在本保險期內任何時候附表所列任何現金金額遭到損失,保險公司可根據本保險單的附表、除外責任、條款、險別、規定或批註,賠償被保險人的現金損失,但不能超過規定的賠償限額或總賠償限額。
但被保險人遵守及履行本保險單有關其應做的或應予遵守的條款及規定以及陳述和回答的真實,是保險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二)現金保險的保險責任
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由於:
(1)火災、雷電、爆炸。
(2)風暴、颶風、台風、旋風、洪水、海嘯、冰雹、滑坡、地震、火山爆發、地陷、地火。
(3)飛機墜毀和飛機部件墜落。
(4)搶劫或人室搶劫。
(三)現金保險的除外責任
保險公司不負責下列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險現金的損失:
(1)被保險人的雇員,被保險人的同住人或家庭成員或業務員的不誠實。
(2)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實際過失。
(3)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沒收、徵用、罷了、暴動及民眾騷動。
(4)核反應、核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5)任何種類的間接或後果損失以及承保范圍規定以外的任何原因。
(四)現金保險的特別條件
1.金庫條款
存放保險櫃的金庫必須具備適當的國際市場物資保衛制度。
2.保險櫃上鎖條款
保險櫃必須符合特殊設計的技術標准。在非營業期間,保險櫃必須上鎖。
3.保險櫃鑰匙條款
涉及保險櫃鑰匙管理的具體保管、使用安排的細則。
(五)現金保險的其他事項
(1)被保險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並對保險公司代表提出的正當的防止損失建議,給予認真的考慮並付諸實施。如果被保險人拒絕採用保險公司提出的這類建議,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付由此引起的任何索賠。
(2)如果被保險現金數額有任何變更或風險增大,被保險人應立即書面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批改保險單。如被保險人未予照辦,保險公司對由於這種現金數額變更或風險增大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3)保險單可在任何時候根據被保險人的要求終止,也可由保險公司在任何時候提前15天通知被保險人,注銷保險單。在前一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將根據本保險單已生效時期按短期費率計算,保留一筆保險費;在後一種情況下,這項保險將按日計算。
(4)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在本保險單項下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後無法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或法院解決。除非另有協議,仲裁或訴訟應在被告所在地進行。
(5)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負責賠償從發生損失時起12個月以後的任何損失,除非索賠尚在法院審查或仲裁中。
[編輯]
現金保險賠償處理[2]
(1)被保險人一經發現引起保險單項下索賠的任何損失,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當地公安局及保險公司,說明有關損失的情況及發現損失的辦法,並應在發現損失後7天內送交保險公司一份詳細損失清單。被保險人應允許保險公司授權的代表檢查營業處所,並應提供證實索賠的所有說明和證據。
(2)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發現和處罰罪犯,追查及找回丟失現金,並補償保險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賠付或須負責賠付的有關金額。保險公司可在任何時候自己交付費用,無論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存在何種異議,使用認為合理的措施追回丟失的或按照推測已經丟失的並由本保險單承保的現金。為此目的,被保險人應在保險公司需要時,給予足夠的說明和合理的協助。
(3)作為任何賠付的一項條件,需要被保險人簽署一份權益轉讓書,給予保險公司對已賠付的現金以有效法律權益。任何賠付後追回的金額均應為保險公司的財產,但其金額以保險公司賠付的為限。
(4)任何一年內對損失所賠付給被保險人的金額,應從總保險金額中減除,使在任何一年中保險公司賠付的金額不超過總保險金額。但保險公司可根據被保險人的要求,在其交付按已賠付的損失金額計算的附加保險費後,恢復總保險金額。
(5)發生本保險單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如另有承保同樣損失責任的任何性質的保險(不論是否由被保險人投保),保險公司對這項損失僅負責賠付應付金額的比例部分。
(6)如果被保險人填寫的投保單有任何方面的不真實,或投保單內對影響承保危險的任何重大事實人為地錯誤敘述或予遺漏,或本保險或其任何續保是通過錯誤的陳述、偽報或隱瞞取得的,或提出的任何賠償要求有欺詐,作為索賠根據的申報或陳述有虛假,則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本保險單應予失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⑥ 保險單據的作用

你可能是說保險發票吧!
保存好最近一期的交費發票就行了.
主要作用是:
當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會讓你提供當時的保險發票的,如果沒有的話,會影響到你的理賠時效的.

⑦ 保險單據的含義及作用

在CIF價格條件成交下,提單的背書關繫到貨物所有權的歸屬,而保險單據的背書關繫到在被保險貨物出險後對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的索賠權和合理的補償權。這是提單的背書和保險單據的背書的不同作用。因此有了貨物所有權不等於有了對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索賠權和合理的補償權。所以,出險後在掌握了提單同時又掌握了保險單據的情況下,才能真正的掌握貨物所有權。一般來說保險單據的背書應該與提單的背書保持一致,即通過背書,前者的轉讓范圍應等於或者大於後者的轉讓范圍。如果提單做成記名背書,保險單可以做成同樣內容的記名背書,但是也可以做成空白背書。同樣提單如果做成空白背書,保險單據也該做成空白背書。
謝謝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⑧ 保險單具有證券的作用如何理解

1、證券是用來證明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憑證。如股票、債券、本票、匯票、支票、保險單、存款單、借據、提貨單等各種票證單據都是證券。
2.證券是資本的運動載體,它具有以下兩個基本功能:
第一,籌資功能,即為經濟的發展籌措資本。通過證券籌措資本的范圍很廣,社會經濟活動的各個層次和方面都可以利用證券來籌措資本。如企業通過發行證券來籌集資本,國家通過發行國債來籌措財政資金等。
第二,配置資本的功能,即通過證券的發行與交易,按利潤最大化的要求對資本進行分配。資本是一種稀缺資源,如何有效地分配資本是經濟運行的根本目的。證券的發行與交易起著自發地分配資本的作用。通過證券的發行,可以吸收社會上閑置的貨幣資本,使其重新進入經濟系統的再生產過程而發揮效用。證券的交易是在價格的誘導下進行的,而價格的高低取決於證券的價值。證券的價值又取決於其所代表的資本的實際使用效益,所以,資本的使用效益越高,就越能從市場上籌集資本,使資本的流動服從於效益最大化的原則,最終實現資本的優化配置。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閱讀全文

與保險單的證券作用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usdjpy求雙向匯率 瀏覽:1
杠桿租賃方式設計的當事人有 瀏覽:781
東莞2019年融資租賃補貼 瀏覽:781
期貨客戶群 瀏覽:456
內蒙古經濟金融發展有限公司 瀏覽:523
金融公司招培訓專員靠譜嗎 瀏覽:210
全國現貨交易所有哪些 瀏覽:182
申萬期貨交易平台 瀏覽:587
非金融服務利息可以開票嗎 瀏覽:803
互聯網理財恆昌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瀏覽:734
鼎豐集團做什麼 瀏覽:282
杠桿視頻物理大師 瀏覽:201
匯率20天內變化快嗎 瀏覽:293
英鎊對人民幣匯率快易 瀏覽:947
大宗交易所之家 瀏覽:291
外匯交易中ac指數 瀏覽:718
購買外匯用途限制 瀏覽:238
杠桿動力與阻力區別 瀏覽:561
益盟黃金眼公式 瀏覽:2
石油山東股票 瀏覽: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