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信證券事件會波及麻袋理財嗎
一般不會
一 本次中信證券被帶走的八個人,全部涉嫌操縱買賣
二 中信證券,以及背後的中信集團,一直以來鼓吹自己是紅色企業,也就是上面有關系
三 多年來,中信證券業務量的確大,但是高層時常違規操作,基層員工叫苦不斷,並且不可能發生陪老總睡覺喝酒
四 麻袋理財純粹是 業務部門推出的針對資金產品,不涉及內幕交易
⑵ 中信證券是干什麼的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第一批綜合類證券公司之一,前身是中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注冊資本6,630,467,600元。2002年12月13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中信證券向社會公開發行4億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股票簡稱「中信證券」,股票代碼「600030」。
公司主營業務范圍為:證券(含境內上市外資股)的代理買賣;代理證券還本付息、分紅派息;證券的代保管、鑒證;代理登記開戶;證券的自營買賣;證券(含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承銷(含主承銷);客戶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咨詢(含財務顧問)。
公司長期以來秉承「穩健經營、勇於創新」的原則,在若干業務領域保持或取得領先地位。2008年公司股票承銷的市場份額14.02%,排名第一;債券承銷的市場份額10.71%,排名第一;公司及控股公司合並的股票基金交易額市場份額8.56%,排名第一;公司控股基金所管理的資產規模合並市場份額10.297%,排名第一;研究團隊蟬聯第一。
中信證券第一大股東為中國中信集團公司。中信證券與中信銀行、中信信託、信誠人壽保險等公司共同組成中信控股之綜合經營模式,並與中信國際金融控股共同為客戶提供境內外全面金融服務。
中信證券下屬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國際有限公司、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證期貨有限公司、金石投資有限公司、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標普指數信息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包括所屬子公司在內,中信證券在境內合計擁有166家證券營業部、60家證券服務部和4家期貨營業部。
截止2008年底,中信證券總資產1367億元人民幣,凈資產550億元人民幣,是國內資本規模最大的證券公司。
2005年,中信證券被《新財富》雜志社評選為「本土最佳證券公司」第一名,2006、2007、2008年連續三年評選為「本土最佳研究團隊」第一名,2006年「本土最佳銷售團隊」第一名。 2002年至2005年連續被《亞洲貨幣》雜志評為「中國最佳債權融資行」。公司2003年至2007年連續榮獲《亞洲貨幣》雜志「中國最佳股權融資行」。2008年被《亞洲金融》雜志評為「中國最佳經紀行」和「中國最佳債權融資行」。
⑶ 中信證券拋售事件會影響股市嗎
所以間接通過對石油資源的控制實現了美元在全球的霸主地位
⑷ 中信證券的爭議事件
2015年8月25日晚間,新華網報道稱,中信證券徐某等8人涉嫌違法從事證券交易活動已被公安機關要求協助調查。次日,有媒體報道稱,徐某即為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總經理徐剛。
8月27日,財新報道中信證券另外被要求協助調查的7人中還包括了兩名執行委員會委員葛小波和劉威、權益投資部行政負責人許駿、證券金融業務線行政負責人房慶利以及董事會辦公室副主任梁鈞。
在7月至8月的股災救市行動中,中信證券拿出大筆自有資金,在眾多券商中表現踴躍,被市場一度稱為「國家救市御用護法」。
分析:本次被要求協助調查的8人中,有3人為中信證券高管,位居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券商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徐剛等8人此次被調查,有可能涉內幕交易。 2015年10月20日,深交所發布公告稱,中信證券(浙江)有限責任公司已被證監會撤銷證券業務許可。
中信證券(浙江)有限責任公司是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前身是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2011年12月更名為中信證券(浙江)有限責任公司。 2015年11月26日晚間,中信證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布消息稱,中信證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其中提及: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中信證券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及全體履職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信證券公告稱,公司將全面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同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針對互換業務虛增萬億,中信證券相關負責人回應新京報記者時表示,出現相關問題是因為公司系統升級造成了對外報送個別信息的錯誤,主要涉及互換業務2015年4月-9月新增規模和終止規模的數據錯誤,但存量規模數據是正確的。
上述負責人稱,公司在發現相關問題後,已於2015年11月初進行了數據更正。公司互換業務規模不超過人民幣400億元。
⑸ 員工遭開除中信證券賠180萬,這賠償是如何計算判的
這筆180萬的賠償是計算過基本工資和獎金的,再加上離職賠償,所以有180萬元。根據當事人透露的信息,他在入職中信證券之後,因為業績問題被要求調崗,結果當事人拒絕,最後公司就將其辭退了。但當事人認為公司屬於不合理辭退,應該支付賠償和對應的薪資,最後將中信證券告上了法庭,而中信證券方則表示,入職公司後,該職員連續對月業績考核不達標,並且要求其調崗也被其拒絕,所以才開除他的。
⑹ 中信證券研究員考核不合格先後遭調崗和解僱,法院最後是如何判決此事的
在此次事件中,法院最終判決中信證券敗訴。中信證券要支付研究員所有的賠償,也就是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35.56萬元,工資5.31萬元,支付2016年,2017年,2018年共140萬元的忠誠獎。中信證券認為這樣判罰不公平,損害了自己公司的利益,因此提出上訴。但是在二審之中,法院堅持原判。
人們常常認為在和大公司的博弈中,個人總是不佔優勢。因為大公司擁有更強的律師資源,在道義上或許會占據更多的優勢。但是如今社會發展的非常迅速,法律就是法律,只要你違反了就一定會秉正執法。因此在近期個人與公司的訴訟案中,個人只要沒有違反法律。並且所有的訴求都符合相關規定,那麼一般就會勝訴。
具體的事情經過是什麼?
中信證券研究員周某在中信證券已經工作了7年。但是在第7年考核沒有合格,因此公司將其分配到營業崗。而在工作一個月後就被解聘。周某認為這嚴重損害了自己的利益,並且公司也扣押了很多屬於自己的財產,因此向法院提出上訴。其中最具有爭議點的就是公司設立的忠誠獎。因為周某在前幾年工作表現還算優良並沒有出格的行為,因此140萬的忠誠獎應該發放。但是公司認為周某並不符合公司要求,給公司帶來的效益不高,因此不想發放。雙方再次產生了糾紛。
⑺ 中信證券企業什麼性質
中信證券企業的性質是綜合類證券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公司」)於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2002年12月13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中信證券向社會公開發行4億股普通A股股票。
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股票簡稱「中信證券」,股票代碼「600030」。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碼為「6030」。
中信證券經營范圍包括:證券經紀(限山東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縣、浙江省蒼南縣以外區域);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融資融券;證券投資基金代銷;代銷金融產品;股票期權做市。
(7)中信證券事件的嚴重性擴展閱讀:
截至2019年7月1日,中信證券持股5%以上的股東為中國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6.50%)。公司依託第一大股東與中信銀行、中信信託、信誠人壽保險等公司共同組成中信控股之綜合經營模式,並與中信國際金融控股共同為客戶提供境內外全面金融服務。
中信證券下屬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國際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金石投資有限公司、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證券投資有限公司等6家主要控股子公司,下屬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投中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主要參股子公司。
上市以來,中信證券進行了兩次A股增資擴股,2006年非公開發行5億股,募集資金約46億元;2007年公開發行3.34億股,募集資金約250億元。2008年4月,公司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轉增完成後,公司總股本達6,630,467,600股。
2010年6月,公司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轉增完成後,公司總股本達9,945,701,400股。2011年9月-10月公司首次完成H股發行,公司總股本達1,101,690.84萬股,其中,A股983,858.07萬股,H股117,832.77萬股。
2015年6月,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H股,公司總股本達1,211,690.84萬股,其中,A股983,858.07萬股,H股227,832.77萬股。截至2019年7月1日,公司總資產6531億元,凈資產1531億元,凈資本920億元。
⑻ 中信證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對中信銀行有影響嗎
有一些影響的,不過,影響不大。
實際上,3個月前也曾有過券商被調查的情況,但業內人士認為中信證券被調查的原因或許與此前被調查的券商不同。今年8月25日晚間,海通證券、廣發證券、華泰證券以及方正證券4家券商陸續發布公告稱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上述4家券商被立案調查均因「涉嫌未按規定審查、了解客戶身份等違法違規行為」。很明顯,這與中信證券昨日被調查的原因在表述上有很大的不同。
⑼ 中信證券被判賠償員工180萬元,本案涉及哪些爭議焦點
我認為本案最大的焦點就是當員工把中信證券公司給告了的時候,裡面有一點要求中信證券公司賠償員工三年以來的所有績效獎金以及相關的獎金,這也就說明了,中信證券公司已經好幾年沒有給員工發放過他們的績效獎金了。但是中信證券公司又以績效考核不合格為由,將原本是高級經理的職務要求調崗。該公司很久沒有發績效獎金,但是他又定期安排績效考核,那麼是不是可以說明這個公司現在所做的事情就是在壓榨員工。
以上是我自己的觀點,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⑽ 懂的人和我簡單說下上次中信證券的烏龍事件。還有同花順level-2手機版分時頁面的買1和賣1是怎們
誰也沒有想到,上證50EFT期權交易剛剛上線才3天,人們歡呼A股市場進入股票期權時代的餘音尚存,便爆出令人震驚的「烏龍單」事件。2月11日午後開盤不久,上證50ETF購4月2400和上證50ETF購4月2450兩只合約瞬間暴跌至0.001元,跌幅高達99%。所幸期權交易開張才三天,參與者很少,與A股市場的聯動效應還沒有產生,因此對A股交易沒有產生什麼影響。
此次期權交易「烏龍單」事件與光大證券「8·16」烏龍單事件的性質一樣,後者因為對二級市場產生了巨大影響而受到嚴厲追究,前者則因為對二級市場沒有產生影響而被輕描淡寫。主流證券媒體則借機贊揚上交所股票期權的風險控制制度設計合理,熔斷機制卓有成效。在筆者看來,「烏龍單」事件的禍根其實是食洋不化。
中信證券僥幸躲過一劫
先來看看此次期權「烏龍單」事件的來龍去脈。2月11日13點3分12秒,原本橫盤的兩只合約上證50ETF購4月2400和上證50ETF購4月2450突然跳水,前者在13:03:10至13:03:12期間從0.1006元跌到0.001元,後者在13:03:11至13:03:12之間從0.0808元跌至0.001元,跌幅均達到99%,雙雙觸發熔斷機制。合約異動的主要原因是做市商中信證券報價出現錯誤,其在此期間分別對上證50ETF購4月2400和上證50ETF購4月2450合約批量下單。中信證券對前者合約申報12筆賣單,申報價格從0.001元到0.0014元(其中0.001元的賣單6筆),每筆10張,共120張,共成交100張。其中,90張成交價格在0.0988元與0.1024元之間,10張成交價格為0.001元。對後者合約申報11筆賣單,價格0.001元,每筆10張,共110張,共成交80張。其中,76張成交價格在0.0798元與0.0828元之間,4張成交價格為0.001元。
「烏龍單」發生後,熔斷機制啟動,兩只合約的交易模式從連續競價臨時切換至集合競價。在此期間,另一個做市商華泰證券積極報價,而中信證券則緊急撤銷其他尚未成交的報單,從而讓合約價格迅速回歸正常。從中可以看出,所謂熔斷機制,其實就是事後暫停交易,讓中信證券有時間撤單,而讓其他做市商扮演英雄救美的角色。此舉使中信證券避免了重大虧損,初步測算損失僅約1萬元。如果不是因為期權交易市場剛啟動,市場規模極小,那麼中信證券就沒有這么幸運了。中信證券的批量下單之所以沒有全部成交,完全是因為市場沒有接盤,等於打到了跌停板。反之如果市場規模足夠大,那麼這些報單瞬間就會全部成交,就像光大證券的「烏龍單」,再多的資金也會瞬間被吞噬,這時熔斷機制還有什麼用?總不能像「3·27」國債期貨事件一樣宣布成交作廢吧?
熔斷機制不能防患於未然
光大證券「8·16」烏龍單事件是因為其獨立的套利策略系統出了問題。由於訂單生成系統存在缺陷,當時交易員發現有24筆個股申報不成功,想使用訂單「重下」的新功能,在程序員的指導操作下,沒想到這個功能沒經過實盤驗證,程序把買入24個成分股,寫成了買入24組180ETF成分股,瞬間重復生成26082筆預期外的市價委託訂單。而訂單執行系統針對高頻交易在市價委託時,對可用資金額度未能進行有效校驗控制,上述預期外的巨量市價委託訂單被直接發送至交易所,於是震驚A股市場的「烏龍單」事件就這樣發生了。中信證券的烏龍單事件詳情未明,但顯然也存在一個批量操作的策略系統,否則不會明知市場沒有接盤而下那麼大批量的賣單。這是盲目照搬照抄國外的一些策略系統惹的禍,食洋不化,迷信電腦而不相信人腦。現在流行一切交給電腦,被動機械強制執行,排除因為人的主觀判斷所可能出現的錯誤。但是事實證明,電腦也會出錯,而且一錯往往是系統性、顛覆性的錯誤,不存在自我糾正的可能性。
中信證券的「烏龍單」事件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這純屬僥幸。如果因此而輕描淡寫,不去深刻總結其中的教訓,甚至還自我陶醉熔斷機制的功效,那麼遲早還會出事。此次期權「烏龍單」事件恰恰證明了這個熔斷機制是無效的,有效的熔斷機制應該是在中信證券的烏龍單將出未出時,及時阻斷。而事實是中信證券的「烏龍單」已經全部出籠,並且已經最大限度地成交了。如果此時市場規模足夠大,那麼連補救的機會都沒有,光大證券的烏龍單事件就是如此。有鑒於此,有關各方應該認真排查各種策略系統,不能迷信電腦,是人指揮電腦,而不是電腦指揮人,否則必受其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