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券交易 > 雲南泛亞金屬交易所貼吧

雲南泛亞金屬交易所貼吧

發布時間:2022-01-25 07:20:32

1. 泛亞騙局事件

泛亞事件是由該交易所旗下一款產品「日金寶」所引發的。該產品是一款資金隨進隨出、年化約13%、每日結息實時到賬的項目,豐厚的收益吸引了眾多投資者。

然而從2015年4月開始,投資者的資金開始無法取回,泛亞逐步限制交易,到了2015年7月就連投資者存放在泛金所賬戶的個人資金也遭到「凍結」。隨後,泛亞事件不斷升級,其模式更暴露出龐氏騙局、不規范經營、挪用資金等質疑。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

(1)雲南泛亞金屬交易所貼吧擴展閱讀:

龐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義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參考資料:龐氏騙局-網路

2.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的爭議事件

泛亞兌付危機持續發酵。眾多投資者來到北京維權 。
2015年7月15日,泛亞有色交易所發布公告,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委託受託交易商近日出現了資金贖回困難,在委託受託業務合同期限內,部分受託資金出現了集中贖回情況。此後,涉及全國20餘萬投資者,據稱總金額達400億元的泛亞交易所流動性危機浮出水面,投資者已在位於昆明的泛亞總部等地展開多次維權活動。
根據其官網介紹,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2011年於雲南成立,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中國客戶資產管理規模最大的現貨交易所。以保本保息、資金隨進隨出為特點的活期理財產品「日金寶」為代表,泛亞在過去四年時間里迅速膨脹。
新京報記者采訪多位投資者了解到,他們投資的正是這款產品。簡單來說,日金寶的委託方為日金寶投資者,借款者則是有色金屬貨物的購買方。投資者購買日金寶理財產品,也就是為借款者墊付貨款,借款者則按日給投資者支付一定利息,並在約定時間購買貨物償還本金。
多位投資者表示,最早在4月份,泛亞資金鏈就已出現問題。河北的陳女士表示,3月17日開始買,一共存了3300萬,但從4月13日開始,資金就轉不出來了。「泛亞反復說市場在打新股,所以流動性不足,讓我等等,但一直沒有進展。」
8月31日,泛亞所停止委託受託業務。新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泛亞內部文件顯示,泛亞目前正在准備向投資者推出三種解決方案,其中一種是委託方將代持貨物在交易所新系統現貨盤面掛牌賣出,所得收益歸資金受託方。
多位投資者表示,目前已對泛亞失去信任,希望政府成立工作小組,並邀請機構代表、客戶代表及相關專業人士參與到處理小組中,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 立案偵查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情況的通報(八)》。
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兌付危機以來,雲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昆明市和省有關部門成立專項工作組,進行調查核實。昆明市政府迅速組成專項工作組,全力開展各項工作。經前期大量調查,判明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
調查處理
2016年2月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通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有關情況。昆明等地公安機關自2015年12月1日起,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泛亞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立案偵查,並對該公司密切關聯公司和授權服務機構依法開展調查。
經初步調查:昆明泛亞有色於2012年4月擅自改變交易規則,推出「委託受託」業務,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與雲南天浩稀貴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關聯公司,採取自買自賣手段,操控平台價格,製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時昆明泛亞有色統一印製大量宣傳材料,通過全國各地授權服務機構及公司網電部將「委託受託」業務包裝成「日金寶」、「日金計劃」等產品,承諾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與貨物漲跌無關,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實際控制的「資金池」,套取大量現金。
犯罪嫌疑人
昆明泛亞有色實際控制人、公司董事長單九良等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與此案相關的一批犯罪嫌疑人被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依法查封、凍結、扣押了一批涉案資產,並在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開展調查取證、甄別涉案資產等工作,全力以赴追贓挽損。

3. 我也是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投資者,不知道我的錢什麼時候能拿回來

投資要謹慎

4. 泛亞的交易所

由昆明市政府批准,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有色金屬交易機構。交易所集制度創新、交易模式創新、商品融通創新、價格形成機制創新和服務模式創新等五大創新優勢於一身,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會員提供便捷的交易平台。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於2011年4月21日正式開市交易。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具有幾大人性化設置,一是服務對象廣泛,凡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能獨立從事大宗商品交易活動的企業、自然人、現貨投資者均可通過書面或電子形式提出申請,在得到交易所認可之後,即可成為交易所的交易商。二是交易時間較為靈活,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的每周一至周五均可交易,且增設夜市,每交易日交易時間段分為夜市(20:30-00:30)、早市(09:00-11:30)和午市(13:30-16:00)三個時間段,既跟國際市場接軌,又方便了上班一族的投資理財。三是交易門檻低,是個人投資者的理想投資產品,三個上市品種的交易單位均為100克/手(訂立和轉讓申報單位為5手的整數倍),銀的最小交割單位為15千克(以15千克的整數倍進行申報);銦的最小交割單位為20千克(以20千克的整數倍進行申報);鍺的最小交割單位均為5千克(以5千克的整數倍進行申報)。四是交易方式靈活,交易可採取做多和做空雙向交易方式,且持倉轉讓限制為T+0,即同一交易日可以多次實現訂立和轉讓交易,交割方式可採取每日交割或延遲交割。
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是昆明建設國際化門戶和重要橋頭堡城市的重要內容之一,其使命是利用雲南獨有的優勢,搭建中國首個有色金屬交易平台,形成有色金屬在中國的定價中心,以及某幾類有色金屬商品的世界定價中心,交易所的成立將大大提升中國有色金屬產業鏈價值
泛亞交易所風險提示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的有色金屬延期交收交易具有高投機性和高風險性,不適合於利用養老基金、舉借債務、銀行貸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進行投資的投資者。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的有色金屬延期交收交易只適合於以下投資者:A、投資者必須是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B、能夠充分保證、同意和理解一切有關於此交易的風險,並且在經濟,生活等其他方面有能力承擔所有風險的投資者。C、由於此交易的高風險性,若投資者的所有賬戶余額全部損失,仍不會改變其正常的生活方式。

5. 我是泛亞受害人,看網上現在說可以退錢,不知道該找哪裡求各位專業人士指點

目前,只是一審宣判了,賠償還沒有出來吧。在公安部注冊申報過嗎?
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總裁因非法吸收存款獲刑18年
2019-03-22 15:33:10 新華社
新華社昆明3月22日消息,3月22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等4家被告單位以及單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佔案宣告一審判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十億元,對雲南天浩稀貴公司等3家被告單位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億元、五千萬元和五百萬元;對被告人單九良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千萬元,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郭楓、張鵬、王飈、楊國紅等20名被告人分別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間,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裁)單九良與主管人員郭楓、王飈經商議策劃,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以稀有金屬買賣融資融貨為名推行「委託交割受託申報」「委託受託」業務,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給付固定回報,誘使社會公眾投資,變相吸收巨額公眾存款。被告單位雲南天浩稀貴公司等3家公司及被告人錢軍等人明知昆明泛亞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幫助其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昆明泛亞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給集資參與人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此外,法院還查明被告人單九良、楊國紅在經營、管理昆明泛亞有色公司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者共同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事實。
案發後,公安機關全力開展涉案資產追繳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涉案金屬等財物,涉案財物的追繳工作仍在進行中。追繳到案的資產將移送執行機關,並繼續追繳違法所得,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本案財產刑執行時,退賠集資參與人損失優先於罰金刑的執行。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等4家公司、被告人單九良等21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單九良、楊國紅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將本單位財物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構成職務侵佔罪,均應依法懲處。法院根據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各被告人的親屬、部分集資參與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群眾120餘人旁聽了宣判。

6. 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在杭州的服務中心有哪些

杭州文一路服務中心。
我就在這邊開的戶。
最近小賺賺。
他們服務中心態度蠻好的。。
上門開戶。有需要還可以當面指導操作系統。

客服口口聯系方式。 一九二五八三七六八一 (網路不能寫QQ號)

7. 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是國有企業嗎

2010年12月,交易所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前置審批後批准設立,昆明市人民政府頒發《昆專明泛亞有屬色金屬交易所交易市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交易所進行監管。2011年11月,國務院頒發38號文,明確各交易場所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監管,所以現有監管體系是在38號文的框架下逐步完善的,是對交易所監管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8. 投資昆明泛亞有色金屬受騙

投訴是無門的,全國的投資人基本已經開始集結了,但是情況並不樂觀,建議你找你們本地的QQ群與微信群,共同解決,事態已經越來越嚴重了。

9.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是什麼樣的交易所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是一個創新型的現貨商品交易所,不斷通過自身的體制創新和交易模式創新,實現有色金屬、尤其是稀有金屬商品貿易領域的定價權和話語權。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運用市場手段推動產業鏈升級,保護稀有金屬珍稀資源得到合理利用,保證戰略資源的國家儲備和商業儲備並舉策略順利實施,助力國家和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有色金屬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圍繞供應鏈的全套解決方案,提高貿易效率、較低成本,徹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改善生產經營與生存環境;為廣大機構與個人投資者開辟稀有金屬產業的投資機會,為投資者捕捉產業內的交易性機會、資產配置機會和固定收益機會提供了可能。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在雲南省和昆明市各級政府的關系和大力支持下,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發起設立,受政府職能部門監管,是由政府發起批準的,由省金融辦和市金融辦共同監管的民營股份制商品交易所。

閱讀全文

與雲南泛亞金屬交易所貼吧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usdjpy求雙向匯率 瀏覽:1
杠桿租賃方式設計的當事人有 瀏覽:781
東莞2019年融資租賃補貼 瀏覽:781
期貨客戶群 瀏覽:456
內蒙古經濟金融發展有限公司 瀏覽:523
金融公司招培訓專員靠譜嗎 瀏覽:210
全國現貨交易所有哪些 瀏覽:182
申萬期貨交易平台 瀏覽:587
非金融服務利息可以開票嗎 瀏覽:803
互聯網理財恆昌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瀏覽:734
鼎豐集團做什麼 瀏覽:282
杠桿視頻物理大師 瀏覽:201
匯率20天內變化快嗎 瀏覽:293
英鎊對人民幣匯率快易 瀏覽:947
大宗交易所之家 瀏覽:291
外匯交易中ac指數 瀏覽:718
購買外匯用途限制 瀏覽:238
杠桿動力與阻力區別 瀏覽:561
益盟黃金眼公式 瀏覽:2
石油山東股票 瀏覽: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