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叫做資產證券化都包括哪些內容都有哪些平台在做這項業務
資產證券化是以基礎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將特定的資產組合和特定的現金流通過結構化設計進行信用增級,也就是所謂的「增信」,提高資產資質,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也叫作發行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普遍來講,目前資產證券化已經成為除銀行融資外企業另一條高效可行的融資途徑。
資產證券化的參與主體包括原始權益人(資產證券化的發動者)、SPV(特殊目的載體,即資產證券化的發行人)、計劃管理人(一般指證券公司及基金子公司)、服務商(資金管理人)、資金託管人(資金託管機構,一般指商業銀行)、承銷商(金融中介機構)、信用增級機構(風險管理人)、信用評級機構(確定信用等級和提高信用質量的機構)、投資者(購買資產支持證券)。
我知道的平台有道勤普惠,就可以發行ABS,他手裡有很多的銀行、券商、保險、評級機構等資源,如果想要發ABS的話也比較方便,基本不用自己對接各個主體,他們都會幫忙對接好,還是不錯的。
Ⅱ 求教,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資產證券化
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不僅可以用於做資產證券化產品,以後還會繼續應用於金融衍生品,不過現在還沒有真正實行,還得過二年,具體來說就是說券商的專項資產可以用於期貨交易,而且可以用於保值交易。
基金子公司的專戶買不了實物資產,而券商的專項則既可以買實物又可以買基金額的哦
Ⅲ 怎麼做一個資產證券化的方案設計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商業模式是一種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關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闡明某個特定實體的商業邏輯。它描述了公司所能為客戶提供的價值以及公司的內部結構、合作夥伴網路和關系資本等用以實現(創造、推銷和交付)這一價值並產生可持續盈利收入的要素。商業模式新解:是一個企業滿足消費者需求的系統,這個系統組織管理企業的各種資源(資金、原材料、人力資源、作業方式、銷售方式、信息、品牌和知識產權、企業所處的環境、創新力,又稱輸入變數),形成能夠提供消費者無法自力而必須購買的產品和服務(輸出變數),因而具有自己能復制但不被別人復制的特性。商業模式包含十個要素的參考模型。這些要素包括:價值主張:即公司通過其產品和服務所能向消費者提供的價值。價值主張確認了公司對消費者的實用意義。消費者目標群體:即公司所瞄準的消費者群體。這些群體具有某些共性,從而使公司能夠(針對這些共性)創造價值。定義消費者群體的過程也被稱為市場劃分(MarketSegmentation)。分銷渠道:即公司用來接觸消費者的各種途徑。這里闡述了公司如何開拓市場。它涉及到公司的市場和分銷策略。客戶關系:即公司同其消費者群體之間所建立的聯系。我們所說的客戶關系管理(即與此相關。價值配置:即資源和活動的配置。核心能力:即公司執行其商業模式所需的能力和資格。價值鏈:為了向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價值,相互之間具有關聯性的,支持性活動。成本結構:即所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的貨幣描述。收入模型:即公司通過各種收入流(RevenueFlow)來創造財富的途徑。裂變模式:也即BNC模式,公司商業模式轉變的方式、轉變的方向。創業公司在商業模式上常見的失誤有:做出來的解決方案沒有市場需求,產品缺乏特定的市場,產品總是免費贈送。一個好的商業模式至少要包含以上10個基本元素中的前7個。1、價值定位創業公司所要填補的需求是什麼或者說要解決什麼樣的問題?價值定位必須清楚地定義目標客戶、客戶的問題和痛點、獨特的解決方案以及從客戶的角度來看,這種解決方案的凈效益。2、目標市場目標市場是創業公司打算通過營銷來吸引的客戶群,並向他們出售產品或服務。這個細分市場應該有具體的人數統計以及購買產品的方式。3、銷售和營銷如何接觸到客戶?口頭演講和病毒式營銷是目前最流行的方式,但是用來啟動一項新業務還是遠遠不夠的。創業公司在銷售渠道和營銷提案上要做具體一些。4、生產創業公司是如何做產品或服務的?常規的做法包括家庭製作、外包或直接買現成的部件。這兒的關鍵問題是進入市場的時間和成本。5、分銷創業公司如何銷售產品或服務?有些產品和服務可以在網上銷售,有些產品需要多層次的分銷商、合作夥伴或增值零售商。創業公司要規劃好自己的產品是只在當地銷售還是在全球范圍內銷售。6、收入模式你如何賺錢的?關鍵要向你自己和投資人解釋清楚你如何定價,收入現金流是否會滿足所有的花費,包括日常開支和售後支持費用,然後還有很好的回報。7、成本結構創業公司的成本有哪些?新手創業者只關注直接成本,低估了營銷和銷售成本、日常開支和售後成本。在計算成本時,可以把預估的成本與同類公司發布出來的報告對比一下。8、競爭創業公司面臨多少競爭者?沒有競爭者很可能意味著沒有市場。有10個以上的競爭者表明市場已經飽和。在這兒要擴來想一想,就像飛機和火車,客戶總有選擇的機會。9、獨特的銷售方案創業公司如何使自己的產品或服務與眾不同?投資者要看到創業公司擁有的一種可持續的競爭優勢。短期打折或促銷不是獨特的銷售方案。10、市場大小、增長情況和份額創業公司產品的市場有多大?是在增長還是在縮小?能獲得多少份額?VC風投尋找的項目所在的市場每年要有兩位數的增長率,市場容量在10億美金以上,創業公司要有10%以上市場佔有率的計劃。投資者希望能很好、很早的理解創業公司的商業模式。他們不想聽創業者的向客戶推銷式的演講。這樣的演講通常都自然地迴避了創業者打算賺多少錢的問題,以及創業者期望確認多少客戶的問題。向投資人做那樣的演講只會讓創業者和投資人雙方都感到很惱火。一個可行、有投資價值的商業模式是創業者需要在商業計劃書中強調的首要內容之一。事實上,沒有商業模式,創業就只是一個夢想。
Ⅳ 資產證券化 的計劃說明書去哪看呢
說找不到渠道的都是應屆生吧。這類信息算是比較好找的,網路有時好用,有時不好用。而且基本不全,除了資管的計劃說明書,有時一些發行公告、評級報告、信託成立報告看看也都不錯,這些網路是不會有的。第二,不知道你是想找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資料還是券商的資產證券化,當然還有一個叫ABN的類資產證券化產品。信貸資產證券化較為難找,運氣不好的網路上都不會有,信託公司網站上也不會有。如果是券商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一般券商集合計劃/理財產品欄下都是會有的。樓上有位兄弟說過中國貨幣網,這里也會有信息。去找新債發行有專門的資產支持證券那一欄。最後,最簡單快捷的方法就是WIND,輸入信息後查看公司公告,所有相關文件一個不少的都在那裡。
Ⅳ wind怎麼找募集說明書
摘要 找不到渠道的都是應屆生吧。這類信息算是比較好找的,網路有時好用,有時不好用。而且基本不全,除了資管的計劃說明書,有時一些發行公告、評級報告、信託成立報告看看也都不錯,這些網路是不會有的。第二,不知道你是想找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資料還是券商的資產證券化,當然還有一個叫ABN的類資產證券化產品。信貸資產證券化較為難找,運氣不好的網路上都不會有,信託公司網站上也不會有。如果是券商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一般券商集合計劃/理財產品欄下都是會有的。樓上有位兄弟說過中國貨幣網,這里也會有信息。去找新債發行有專門的資產支持證券那一欄。最後,最簡單快捷的方法就是WIND,輸入信息後查看公司公告,所有相關文件一個不少的都在那裡。
Ⅵ 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涉及的主要法規及指引有哪些
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俗稱「企業資產證券化」)涉及的法規及指引目前主要包括:
(1)《公司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
(2)證監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盡職調查工作指引》《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信息披露指引》等。
(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備案管理辦法》《資產證券化業務基礎資產負面清單指引》《資產證券化業務風險控制指引》《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資產支持證券認購協議與風險揭示書(適用個人投資者)》《資產支持證券認購協議與風險揭示書(適用機構投資者)》等。
(4)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證券化業務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產證券化業務指引》、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發布的《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資產證券化業務指引(試行)》,以及上述自律組織不定期更新的業務指南及相關大類基礎資產信息披露指南。
Ⅶ 揭密首單PPP資產證券化到底長什麼樣
您好,2016年12月26日發改委、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推進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對鼓勵進行資產證券化的PPP項目,明確要求項目已經正常運營2年以上,並已產生持續、穩定的現金流。
2017年1月9日,發改委投資司、證監會債券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與有關企業召開了PPP項目資產證券化座談會,標志著PPP項目資產證券化工作正式啟動。
2月22日,發改委公布各地共上報PPP資產證券化項目41單,其中污水垃圾處理項目21單,公路交通項目11單,城市供熱、園區基礎設施、地下綜合管廊、公共停車場等項目7單,能源項目2單。
2017年2月17日,上交所、深交所、中國基金業協會同時發文支持本輪PPP項目資產證券化,並開設了「綠色通道」,設立相應的PPP證券化工作小組,落實專人專崗要求,在嚴格執行規定的前提下,保證了項目審批的進度,本次落地最快的專項計劃從受理到獲得無異議函僅2天時間。
資產證券化模式操作:
從資產證券化的產品類型來看,可進行證券化的PPP項目底層資產包括債權、收費權和PPP項目公司股權,對應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也可簡分為債權模式、收費收益權模式和股權模式。
從PPP資產證券化的操作流程來說,主要包括開展盡職調查、確定基礎資產、構建特殊目的載體、基礎資產轉讓、信用增級、設立與發行六大步驟。
從PPP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來說,關鍵步驟包括:認購人通過與管理人簽訂《認購協議》;管理人根據與原始權益人簽訂的《資產買賣協議》的約定;資產服務機構根據《服務協議》的約定,負責基礎資產對應收入的回收和催收;在分配日,管理人根據《計劃說明書》及相關文件的約定,向託管人發出分配指令,託管人根據分配指令,進行專項計劃費用的提取和資金劃付,並將相應資金劃撥至登記託管機構的指定賬戶用於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本金和預期收益。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Ⅷ 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的管理規定
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相關主體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資產證券化業務,是指以基礎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等方式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業務活動。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證券公司須具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須由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設立且具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基礎資產,是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權屬明確,可以產生獨立、可預測的現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財產權利或者財產。基礎資產可以是單項財產權利或者財產,也可以是多項財產權利或者財產構成的資產組合。前款規定的財產權利或者財產,其交易基礎應當真實,交易對價應當公允,現金流應當持續、穩定。基礎資產可以是企業應收款、租賃債權、信貸資產、信託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基礎設施、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或不動產收益權,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
第四條 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通過設立特殊目的載體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適用本規定。前款所稱特殊目的載體,是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為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專門設立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載體。
第五條 因專項計劃資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歸入專項計劃資產。因處理專項計劃事務所支出的費用、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以專項計劃資產承擔。專項計劃資產獨立於原始權益人、管理人、託管人及其他業務參與人的固有財產。原始權益人、管理人、託管人及其他業務參與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專項計劃資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第六條 原始權益人是指按照本規定及約定向專項計劃轉移其合法擁有的基礎資產以獲得資金的主體。管理人是指為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之利益,對專項計劃進行管理及履行其他法定及約定職責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託管人是指為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之利益,按照規定或約定對專項計劃相關資產進行保管,並監督專項計劃運作的商業銀行或其他機構。
第七條 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專項計劃資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原始權益人、管理人、託管人、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及其他業務參與人的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銷。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不同專項計劃資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第八條 專項計劃資產應當由具有相關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託管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託管機構託管。 第九條 原始權益人不得侵佔、損害專項計劃資產,並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和相關協議的規定或者約定移交基礎資產;
(二)配合並支持管理人、託管人以及其他為資產證券化業務提供服務的機構履行職責;
(三)專項計劃法律文件約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 原始權益人向管理人等有關業務參與人所提交的文件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原始權益人應當確保基礎資產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或欺詐性轉移等任何影響專項計劃設立的情形。
第十一條 業務經營可能對專項計劃以及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的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原始權人(以下簡稱特定原始權益人)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特定原始權益人公司章程或者企業、事業單位內部規章文件的規定;
(二)內部控制制度健全;
(三)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無重大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
(四)最近三年未發生重大違約、虛假信息披露或者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上述特定原始權益人,在專項計劃存續期間,應當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提供合理的支持,為基礎資產產生預期現金流提供必要的保障。發生重大事項可能損害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利益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管理人。
第十二條 管理人設立專項計劃、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除應當具備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的相關資格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以及風險處置應對措施,能有效控制業務風險;
(二)最近1年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第十三條 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本規定及所附《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盡職調查工作指引》(以下簡稱《盡職調查指引》)對相關交易主體和基礎資產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可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相關出具專業意見;
(二)在專項計劃存續期間,督促原始權益人以及為專項計劃提供服務的有關機構,履行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義務;
(三)辦理資產支持證券發行事宜;
(四)按照約定及時將募集資金支付給原始權益人;
(五)為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的利益管理專項計劃資產;
(六)建立相對封閉、獨立的基礎資產現金流歸集機制,切實防範專項計劃資產與其他資產混同以及被侵佔、挪用等風險;
(七)監督、檢查特定原始權益人持續經營情況和基礎資產現金流狀況,出現重大異常情況的,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專項計劃資產安全;
(八)按照約定向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分配收益;
(九)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負責專項計劃的終止清算;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以及計劃說明書約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 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募集資金不入賬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賬外經營;
(二)超過計劃說明書約定的規模募集資金;
(三)侵佔、挪用專項計劃資產;
(四)以專項計劃資產設定擔保或者形成其他或有負債;
(五)違反計劃說明書的約定管理、運用專項計劃資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五條 管理人應當為專項計劃單獨記賬、獨立核算,不同的專項計劃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簿記錄等方面應當相互獨立。
第十六條 管理人應當針對專項計劃存續期內可能出現的重大風險,制訂切實可行的風險控制措施和風險處置預案。在風險發生時,管理人應當勤勉盡責地執行風險處置預案,最大程度地保護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利益。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應當在計劃說明書中充分披露有關事項,並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採取的風險防範措施予以說明:
(一)管理人持有原始權益人5%以上的股份或出資份額;
(二)原始權益人持有管理人5%以上的股份或出資份額;
(三)管理人與原始權益人之間近三年存在承銷保薦、財務顧問等業務關系;
(四)管理人與原始權益人之間存在其他重大利益關系。
第十八條 管理人與原始權益人存在第十七條所列情形,或者管理人以自有資金或者其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其他客戶資產、證券投資基金認購資產支持證券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可能產生的利益沖突。管理人以自有資金或其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其他客戶資產、證券投資基金認購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上限,由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確定。
第十九條 專項計劃終止的,管理人應當按照計劃說明書的約定成立清算組,負責專項計劃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管理人應當自專項計劃清算完畢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向託管人、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出具清算報告,並將清算結果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報告,同時抄送對管理人有轄區監管權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管理人應當聘請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審計意見。
第二十條 專項計劃變更管理人,應當充分說明理由,並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告,同時抄送變更前後對管理人有轄區監管權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管理人出現被取消資產管理業務資格、解散、被撤銷或宣告破產以及其他不能繼續履行職責情形的,在依據計劃說明書或者其他相關法律文件的約定選任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新的管理人之前,由中國基金業協會指定臨時管理人。計劃說明書應當對此作出明確提示。
第二十一條 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及時辦理檔案和職責移交手續。管理人完成移交手續前,應當妥善保管專項計劃文件和資料,維護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管理人應當自完成移交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告,同時抄送對移交雙方有轄區監管權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第二十二條 託管人辦理專項計劃的託管業務,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安全保管專項計劃相關資產;
(二)監督管理人專項計劃的運作,發現管理人的管理指令違反計劃說明書或者託管協議約定的,應當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應當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告,同時抄送對管理人有轄區監管權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三)出具資產託管報告;
(四)計劃說明書以及相關法律文件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法律法規規定基礎資產轉讓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法律法規沒有要求辦理登記或者暫時不具備辦理登記條件的,管理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維護基礎資產安全。基礎資產為債權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將債權轉讓事項通知債務人。
第二十四條 基礎資產不得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者其他權利限制,但通過專項計劃相關安排,在原始權益人向專項計劃轉移基礎資產時能夠解除相關擔保負擔和其他權利限制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以基礎資產產生現金流循環購買新的同類基礎資產方式組成專項計劃資產的,專項計劃的法律文件應當明確說明基礎資產的購買條件、購買規模、流動性風險以及風險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條 基礎資產的規模、存續期限應當與資產支持證券的規模、存續期限相匹配。
第二十七條 專項計劃的貨幣收支活動均應當通過專項計劃賬戶進行。
第二十八條 資產支持證券是投資者享有專項計劃權益的證明,可以依法繼承、交易、轉讓或出質。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不得主張分割專項計劃資產,不得要求專項計劃回購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分享專項計劃收益;
(二)按照認購協議及計劃說明書的約定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專項計劃剩餘資產;
(三)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獲得資產管理報告等專項計劃信息披露文件,查閱或者復制專項計劃相關信息資料;
(四)依法以交易、轉讓或質押等方式處置資產支持證券;
(五)根據證券交易場所相關規則,通過回購進行融資;
(六)認購協議或者計劃說明書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九條 資產支持證券應當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發行對象不得超過二百人,單筆認購不少於100 萬元人民幣發行面值或等值份額。合格投資者應當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依法設立並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並由相關金融機構實施主動管理的投資計劃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第三十條 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應當在計劃說明書中約定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程序及持有人會議規則,明確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通過持有人會議行使權利的范圍、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項。
第三十一條 專項計劃可以通過內部或者外部信用增級方式提升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同一專項計劃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可以劃分為不同種類。同一種類的資產支持證券,享有同等權益,承擔同等風險。
第三十二條 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評級的,應當由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資格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初始評級和跟蹤評級。
第三十三條 專項計劃的管理人以及資產支持證券的銷售機構應當採取下列措施,保障投資者的投資決定是在充分知悉資產支持證券風險收益特點的情形下作出的審慎決定:
(一)了解投資者的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偏好等,推薦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資產支持證券;
(二)向投資者充分披露專項計劃的基礎資產情況、現金流預測情況以及對專項計劃的影響、交易合同主要內容及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收益特點,告知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權利義務;
(三)製作風險揭示書充分揭示投資風險,在接受投資者認購資金前應當確保投資者已經知悉風險揭示書內容並在風險揭示書上簽字。
第三十四條 專項計劃應當指定資產支持證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用於資產支持證券認購資金的接收與劃轉。
第三十五條 資產支持證券按照計劃說明書約定的條件發行完畢,專項計劃設立完成。發行期結束時,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規模未達到計劃說明書約定的最低發行規模,或者專項計劃未滿足計劃說明書約定的其他設立條件,專項計劃設立失敗。管理人應當自發行期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退還認購資金,並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三十六條 管理人應當自專項計劃成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將設立情況報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同時抄送對管理人有轄區監管權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中國基金業協會應當制定備案規則,對備案實施自律管理。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本規定第三十八條所列證券交易場所不得為其提供轉讓服務。
第三十七條 中國基金業協會根據基礎資產風險狀況對可證券化的基礎資產范圍實施負面清單管理,並可以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實踐情況,適時調整負面清單。 第三十八條 資產支持證券可以按照規定在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台市場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掛牌、轉讓。資產支持證券僅限於在合格投資者范圍內轉讓。轉讓後,持有資產支持證券的合格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二百人。資產支持證券初始掛牌交易單位所對應的發行面值或等值份額應不少於100 萬元人民幣。
第三十九條 資產支持證券申請在證券交易場所掛牌轉讓的,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或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規定的條件。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應當制定掛牌、轉讓規則,對資產支持證券的掛牌、轉讓進行自律管理。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制定掛牌、轉讓規則,對資產支持證券在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台市場的掛牌、轉讓進行自律管理。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中國證券業協會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定更為嚴格的標准。
第四十條 證券公司等機構可以為資產支持證券轉讓提供雙邊報價服務。 第四十一條 管理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本規定及所附《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指引》)履行信息披露和報送義務。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基金業協會可以根據本規定及《信息披露指引》制定信息披露規則。
第四十二條 管理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履行披露義務,所披露或者報送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四十三條 管理人、託管人應當在每年4 月30 日之前向資產支持證券合格投資者披露上年度資產管理報告、年度託管報告。每次收益分配前,管理人應當及時向資產支持證券合格投資者披露專項計劃收益分配報告。年度資產管理報告、年度託管報告應當由管理人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告,同時抄送對管理人有轄區監管權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第四十四條 發生可能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價值或價格有實質性影響的重大事件,管理人應當及時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資產支持證券合格投資者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向證券交易場所、中國基金業協會報告,同時抄送對管理人有轄區監管權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第四十五條 管理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在證券交易場所或中國基金業協會指定的網站向合格投資者披露信息。 第四十六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資產證券化業務實行監督管理,並根據監管需要對資產證券化業務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於違反本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責令參加培訓、責令定期報告、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監管措施;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依照《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基金業協會等證券自律組織應當根據本規定及所附指引對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過程中的盡職調查、風險控制等環節實施自律管理。 第四十八條 資產支持證券的登記結算業務應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辦理。
第四十九條 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通過其他特殊目的載體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參照本規定執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條 經中國證監會認可,期貨公司、證券金融公司、中國證監會負責監管的其他公司以及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可參照適用本規定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
第五十一條 本規定及所附《信息披露指引》、《盡職調查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證監會公告2013〔16〕號)同時廢止。
Ⅸ 資產證券化融資規模目前無特定限制嗎
近日,中國證監會投保局、債券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管理人以自有資金或其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其他客戶資產、證券投資基金認購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上限,由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確定。
資產證券化業務對原始權益人的關注要點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於原始權益人經營性收入的,原始權益人應具備持續經營能力,關注其盈利能力、業務經營前景、償債能力等;二是原始權益人承擔差額補足、資產回購等增信義務的,關注其資產負債狀況、償債能力、資產質量和現金流情況;三是原始權益人作為資產服務機構的,應具有相關業務管理能力,包括規則、技術與人力配備。
Ⅹ 資產證券化的分類有哪些
廣義的資產證券化是指某一資產或資產組合採取證券資產這一價值形態的資產運營方式,它包括以下四類:
實體資產證券化:即實體資產向證券資產的轉換,是以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並上市的過程。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把欠流動性但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如銀行的貸款、企業的應收帳款等)經過重組形成資產池,並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
證券資產證券化:即證券資產的再證券化過程,就是將證券或證券組合作為基礎資產,再以其產生的現金流或與現金流相關的變數為基礎發行證券。
現金資產證券化:是指現金的持有者通過投資將現金轉化成證券的過程。
狹義的資產證券化是指信貸資產證券化。按照被證券化資產種類的不同,信貸資產證券化可分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的證券化和資產支持的證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