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方式是什麼,被誰買了
我們知道國債被稱為「金邊債券」,國債是以國家的信用為基礎,為了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政府債務,具有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收益率高的優點,「金邊債券」的稱號當之無愧。
而與國債相對的,是被稱為「銀邊債券」的地方債。既然能被稱為銀邊債券,說明地方債是僅次於國債的一種比較安全的債券,那麼,你了解地方債券嗎?
地方債券是什麼?
和國債類似,地方債的發行也是為了籌集資金,這些資金一般會用於交通、教育、醫院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
B. 最近想投資地方債,不知道聯儲證券承銷的地方債怎麼樣
目前地方債可以說是熱度非常高了,種類也豐富, 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問問, 總之要找到適合自己的項目後,再進行投資。
C. 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有哪些種類呢 求解 謝謝謝謝
主要有:企業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資產支持證券(ABS)、資產支持票據(ABN)、國債、地方政府債券、央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商業銀行債、非銀行金融債、國際機構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
D. 地方債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地方債的交易方式可通過匿名競價方式交易,也可通過一對一的協議交易和做市商做市交易的方式完成。
E. 為什麼中央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地方政府可以發行地方債券的,比如常見的城投債。
2.但是特殊情況下是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地方債券的。比方說地方財政嚴重赤字,資不抵債,這時如果任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話,一旦地方政府無力償還,就會綁架中央政府,對政府的信用造成極壞影響。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F. 聽說最近聯儲證券承銷地方債券,有了解的朋友嗎
地方債券承銷也是聯儲證券開拓的新業務之一呢,到現在為止發展得也非常好,在業內也獲得了非常不錯的成績, 在18年12月底,聯儲證券承銷鐵牛集團海王生物的第二期債券已經發行了。 也可以在論壇中與有投資經驗的朋友進行交流溝通,相信你能有所收獲。
G. 債券發行費與承銷費的區別各是多少
發行費是給服務機構(交易所)的,承銷費是給承銷商(券商)的。
一、債券發行所需費用:
1、債券發行費用(Bond Issuing Expense)是指發行者支付給有關債券發行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的費用。
2、債券發行者應盡量減少發行費用,在保證發行成功和有關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保證發行成功和有關服務質量的前提下,,選擇發行費選擇發行費用較低的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用較低的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
二、債券發行費用的處理
債券發行費用應從發行期間 凍結資金所產生的 利息中支付,二者有差額作如下處理:
1、債券發行費用小於發行期間 凍結資金所產生的 利息收入,其差額視同 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於計提利息時攤銷。
2、從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 利息不足以支付發行費用,其差額較小的,直接列入 當期損益。
三、影響債券的承銷費用的因素:
1、發行債券支付的承銷費及擔保費金額較大應計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2、原因是:應按發行價(實際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按面值貸記「應付債券--面值」,二者如有差額,則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3、支付的承銷費及擔保費金額應先記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再按實際利率法在持有期間內攤銷。攤銷計入的科目有可能是「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要看債券的具體用途而定,而且可能資本化也可能費用化)
四、債券發行條件
證券法第十六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債券發行方式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有三種,即面值發行,溢價發行,折價發行。
1、其他條件不變,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時,可按超過債券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溢價發行。溢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2、可按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折價發行。折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少付利息而預先給投資者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價格發行,稱為面值發行。溢價或折價是發行債券企業在債券存續期內對利息費用的一種調整。
H. 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什麼意思
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是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用以置換本地區地方政府相應的存量債務。
(8)交易所承銷地方債擴展閱讀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地方財政部門)與特定債權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開展。
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部分,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與銀行貸款對應債權人協商後,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
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向信託、證券、保險等其他機構融資形成的債務,經各方協商一致,地方財政部門也可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
2015年為新增地方政府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及為置換存量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下簡稱置換債券)中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部分,仍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64號)等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公開承銷等方式發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15年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將採用定向承銷方式
I. 債券交易場所有哪些
國內債券交易場所分為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兩個主要的場所,其中場外市場交易量佔到我國債券交易總額的95%以上,是投資者交易的最主要場所。
國內債券交易場所一般有兩個交易場所:銀行間市場與銀行櫃台市場(俗稱otc市場)
一.銀行間市場。
主要是我國各類型銀行相互之間的債券交易市場,可以有效的調節銀行之間的貨幣流通和供應量。
一般政府主體發行或者批准發行的國債,地方債及企業債在該市場流通交易。
二.銀行櫃台市場。
俗稱otc市場,具有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規定的成員資格,嚴格可控的規則制度和規定的交易產品和限制等特點。
一般由交易雙方協商交易價格。
部分國債交易在該場所進行交易。
J. 券商在地方政府債券承銷上有哪些優勢
所謂「定向承銷」,就是指哪個銀行借給地方政府的債務,就去找哪個銀行定向發行置換債券。 允許地方債納入抵質押品范圍,意味著商業銀行等地方債券持有機構無需等待債券到期,就可以通過質押再貸款從央行獲得流動性。一方面,納入抵質押品范圍後,銀行可以通過再貸款獲取相對低成本的資金,進而可以解決銀行由於負債端成本上升而導致的購置需求不足問題;另一方面,有利於提高流動性和刺激信貸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