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市後重新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有以下條件: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八條 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1)滬深交易所終止上市的條件包括擴展閱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二條 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二十四條 發行人編制財務報表應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在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對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應選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
❷ 上市公司退市的條件是什麼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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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處置: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❸ 交易退市整理期股票的條件有哪些
交易退市整理期股票的條件:
在A股市場中,由於處於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風險較大。因此,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需要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並且需要投資者本人的證券資金賬戶內資產在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內日均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該資產不包括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
股票在退市初期的時候會進行整理,是為了讓投資者們還能進行股票交易,及時止損。畢竟,要是真的等到股票退市了,那麼手中擁有的股票除非重新上市,否則就是一張廢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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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在退市整理期的股票價格大概率會持續下跌到一個低位的區間,市場中會有一些投機資金在低點進行大幅搶籌拉升,來獲取短期收益,導致股票價格在低位出現反彈上升。因此,在市場中有部分投資者會在股票退市整理期進行投機買入。
但是,退市整理期的股票上漲的空間較小,很有可能造成投資者出現虧損。因此,股票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風險遠遠大於收益,個人投資者盡量不要參與其中。
❹ 科創板上市公司出現什麼情形,上交所將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你好,根據來《上海證券交易所自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稱《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違法和公共安全重大違法行為;
二是交易類強制退市,包括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一定指標,股票收盤價、市值、股東數量持續低於一定指標等;
三是財務類強制退市,即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包括主營業務大部分停滯或者規模極低,經營資產大幅減少導致無法維持日常經營等;
四是規范類強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報告發布、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等方面觸及相關合規性指標等。
此外,投資者需了解,對於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的,不得申請重新上市。
根據《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以下是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❺ 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退市新規,對此你怎麼看
我認為最近一段時間所發布的退市制度對於中國未來的發展肯定是有一定的好處的,因為中國股市當中的改革一直在不斷的持續當中,在改革的過程當中肯定是要出台各種各樣的制度的退市制度其實是我們國家資本市場當中的一個短板,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必須要加強退市制度的建設,才能夠在未來獲得一個更好的成長機會。
一、 A股市場並不完善其實我們國家的資本市場還是有一定的缺陷的,我們國家的各項制度基本上還是處於一直不斷的發展當中的,美國股市以及歐洲股市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已經成熟了,但是我們國家只有幾十年的歷史,所以在未來的發展當中,各項制度肯定會逐漸的跟進的。
退市制度對於我們國家的意義來說是非常重大的,只有退市制度不斷的完善,才能夠保護每一個投資者的利益,才能夠在這個社會當中讓比較差的公司退出資本市場,讓更好的公司進入到資本市場獲得一個更好的發展,這其實也是為了我們國家宏觀的經濟政策著想的,只有股市擁有一個健康平穩的發展,才能夠讓更多的企業獲得資金,在資金的加持之下才能夠獲得更好的成長。
❻ 股票暫停交易與終止交易條件的差別(要詳細點啊)
暫停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因發生重大事項,向證交所申請後停牌,將來事情得到解決後再申請復牌,繼續在市場上交易,
終止交易就是由於公司破產、被全部收購等等原因,不符合繼續在二級市場交易的條件,申請後摘牌,不再在二級市場交易了。
❼ 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和終止股票上市嗎
有權,證券復交易所是證券交易制的場所,有權對違反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上市公司決定終止股票交易(即退市)。就好像,你自己開了家公園,並規定不穿衣服的不能進來。這個時候你發現公園有人沒有穿衣服,你就有權叫他出去。當然,他有權去別的公園逛。
這樣回答,不知道能否幫助到你。如果你要具體的條款,你可以參考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教材《證券發行與承銷》。
❽ 交易退市整理期股票的條件有哪些
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❾ 有哪些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上市的暫停的情形有哪些
暫停上市是基於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而暫時影響其上市證券的情況,而非決定性地最終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應當由證券交易所決定其何時及在何種條件下恢復上市。
二、股票上市的終止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或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二)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或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
(三)公司決議解散的;
(四)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公司被宣告破產的。
以上便是股票上市的暫停的情形有哪些,股票上市的終止情形有哪些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❿ 滬深主板上市條件
1. 主體資格: A股發行主體為依法成立並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經國務院批准,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份。2. 公司治理:發行人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等制度,使有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 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組織和運營必須獨立。
4. 行業競爭: 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被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行業內不會出現競爭。
5. 關聯方交易(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 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不存在明顯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關聯方關系應充分披露,關聯方交易應按照重要性原則適當披露。關聯方交易價格公平,不存在通過關聯方交易操縱利潤的情況。
6. 金融需求: 發行前三年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元;發行前3年累計凈經營現金流量5000萬元以上或累計營業收入3億元以上的;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並無虛假記錄。
7. 股本與公眾持股: 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有 至少25%的股份;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可以降低發行比例,但不得低於10%;頭發 行人權益清晰,控股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以及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股東不存在 主要的所有權糾紛。
8. 其他需求:發行人的主營業務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近3年無明顯變化,實際控制人無變化;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經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於出資的資產已經完成產權轉讓,發行人的主要資產所有權沒有重大爭議;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