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區別:
1.成立時間不同。 1990年12月成立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而深圳證券交易所是在1991年7月成立的。
2.上市條件不同。 上證和深證交易所的上市條件和適用類型不同,上海比較適合於大型、業績穩定的公司,而深圳適合中小型、正在發展中的公司。
3.職責不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能有: 處理相應的上市申請,安排各類證券上市; 組織、監督證券的交易; 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 管理和發布市場的信息。
而且,深交所有服務意識,按照市場化來運作,有點像港交所看齊的味道。
具體表現為:
1、深交所有上市推廣部,和各個地方的金融辦合作,向當地企業介紹深交所的服務,港交所也有推廣部,不過更多的時候和普華安永德勤經常聯合搞推介會。
2、深交所舉辦了很多董秘、獨董培訓班,每次都吸引很多企業參加,效果不錯。
另外,就目前來看大盤股一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小盤股一般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有關證券市場的配置問題,證監會表達了滬深兩市各有側重,共同發展的目標。大中型公司比較傾向於選擇上海證券交易所。因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大盤股為主,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以小盤股為主,尤其重視中小企業板塊。用戶日常購買股票時必須具備股票方面的知識,只有這樣在買賣股票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而且在買賣股票時要關注大盤的整體走勢,一般大盤指數向上時賺錢的幾率會提升,在買賣股票時一定要使用個人的閑錢。
最後,交易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採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開市期間停牌並復牌的證券除外。
深圳證券交易所:採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經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
B.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託管制度有什麼不同
託管只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沒有轉託管問題。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託管制度:
擬持有和買賣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投資者,在選定的證券經營機構買人證券成功後,與該證券經營機構的託管關系即建立。
如認購以其他方式發行的股份,則該股份託管在投資者指定的證券經營機構。
這一制度可概括為:自動託管,隨處通買,哪買哪賣,轉托不限。深圳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持有的證券需在自己選定的證券營業部託管,由證券營業部管理其名下明細證券資料,投資者的證券託管是自動實現的;
投資者在任一證券營業部買人證券,這些證券就自動託管在該證券營業部;投資者可以利用同一證券賬戶在國內任一證券營業部買人證券;
投資者要賣出證券必須到證券託管營業部方能進行(在哪裡買人就在哪裡賣出);投資者也可以將其託管證券從一個證券營業部轉移到另一個證券營業部託管,稱為「證券轉託管」。轉託管可以是一隻證券或多隻證券,也可以是一隻證券的部分或全部。
辦理轉託管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託管只有深市有,滬市沒有轉託管問題。
2、由於深市B股實行的是T+3交收,深市投資者若要轉託管需在買入成交的T+3日交收過後才能辦理。
3、轉託管可以是一隻股票或多隻股票,也可以是一隻證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資者可以選擇轉其中部分股票或同股票中的部分股票。
4、投資者轉託管報盤在當天交易時間內允許撤單。
5、轉託管證券T+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帳,投資者可在轉入證券商處委託賣出。
6、權益派發日轉託管的,紅股和紅利在原託管券商處領取。
7、配股權證不允許轉託管。
8、通過交易系統報盤辦理B股轉託管的業務目前僅適用於境內結算會員。
9、境內個人投資者的股份不允許轉託管至境外券商處。
10、投資者的轉託管不成功(轉出券商接收到轉託管未確認數據),投資者應立即向轉出券商詢問,以便券商及時為投資者向深圳證券結算公司查詢原因。
深圳股票採用"託管證券商"模式,投資者在某一證券商處買入的股票,在未辦理"轉託管"前只能在該證券商處賣出,若要從其他證券商處賣出股票,可辦理"轉託管"手續。
11、投資者既可將所有深圳證券一次從某券商處全部轉走,也可只轉其中的一部分。
12、轉託管期間,帳戶內的股票及資金不可參與交易。
13、若轉出證券出現錯誤,將被退回原轉出證券商處,投資者可通過轉出證券商向深圳證券登記公司查詢原因。
14、投資者欲將證券轉入某券商處,需了解該券商的深圳席位號,並已在該券商處開立了資金帳戶。
15、辦理轉託管須在深交所交易時間內,遇停牌,配股或在停止轉託管期間的證券不得辦理轉託管手續。
(2)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關系擴展閱讀:
一、深交所市場體系:
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多樣性特點,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優勢並存,但都面臨著由「粗放」到「集約」轉型,由產業鏈低端向高端躍升的壓力。
服務於我國經濟現有格局,深交所初步建立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差異化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依託實體經濟現實需求,固定收益等產品創新也在取得突破。
1、股本證券
主板持續做優做強。為籌備創業板,深交所主板市場2000年開始停止新公司上市,當時上市公司514家,總股本為1581億股,大多集中在傳統產業。
近年來,通過並購重組、整體上市等方式,實現存量做優做強。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480家,總股本4443億股,2001年以來累計再融資8007億元。
中小企業板獨具特色。中小企業板於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較好體現了我國深度參與國際分工、產業鏈拉長、分工更細的成果。
截至2014年4月底,上市公司719家,遍布31個省市自治區,其中中西部地區佔三分之一多,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支柱,覆蓋全部13個行業,許多已經成為細分行業龍頭。
中小板總市值4.17萬億元,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特色重要組成,在全球范圍內,是專注中小企業為數不多的成功市場之一。
創業板定位清晰。創業板歷經十年籌備,於2009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定位於服務自主創新企業和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
截至2014年4月底,創業板上市公司379家,77%所處子行業是「十二五」規劃的重點發展方向,超過43%在國際上處於子行業領先或者同步地位。
板塊特色逐步清晰,在新一輪以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中,將努力打造為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引領者。截止2014年4月底,創業板總股本758.8億股,總市值1.88萬億元,在全球服務創業創新的市場中,市值僅次於NASDAQ,如NASDAQ只計算資本市場板塊,則我國創業板規模位居全球第一位。
積極支持場外市場規范建設。從2001開始,深交所承擔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技術支持等工作,2006年1月增加中關村代辦系統股份報價轉讓試點。
2012年9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設立,深交所參股並繼續提供技術支持。同時,深交所積極穩妥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建設,提供規則、技術、信息披露等方面咨詢服務,通過多種渠道支持區域股權市場建設。
2、固定收益與上市基金
債券產品支持中小企業。債券市場是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新平台。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上市債券442隻,託管總面值2159億元。
為拓寬未上市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2012年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已有200隻通過備案,金額270億元。119家企業完成131隻私募債發行,募集資金151億元,交易所服務促進中小企業規范發展功能逐步顯現。
資產證券化產品服務實體經濟。資產證券化業務對於盤活各類社會存量資產有獨特優勢。截止2013年底,深交所累計掛牌11個資產證券化產品,融資137億元。
基礎資產涵蓋市政建設、污水處理、高速公路、電力銷售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與主題公園等文化旅遊產業,通過服務基礎建設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
首個小額貸款類資產證券化產品阿里小貸1號和2號專項計劃在深交所掛牌轉讓,募集資金10億元,是小額貸款類資產證券化的首次嘗試,對於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
積極推進基金特色創新。基金產品是順應財富管理需求和壯大機構投資者的重要創新領域,上市基金是深交所基金產品創新的特色。截至2013年底,深交所上市基金數量280隻,占深滬兩市總量的83.33%;並先後推出跨市場滬深300ETF和跨境香港恆生ETF。
二、上交所組織結構
上證所下設辦公室、人事部(組織部)、黨辦(宣傳部)紀檢辦、交易管理部、發行上市部、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上市公司監管二部、會員部、債券業務部、國際發展部、基金與衍生品部;
市場監察部、法律部、投資者教育部、系統運行部、技術開發部、技術規劃與服務部、信息中心、北京中心、財務部、風控與內審部、行政服務中心(保衛部)、基建工作小組等二十三個部門;
以及三個下屬機構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展研究中心、上海證券通信有限責任公司、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通過它們的合理分工和協調運作,有效地擔當起證券市場組織者的角色。
C. 投資者 證券公司 交易所 中登公司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這些是證券市場的參與者.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提供者,證券公司是交易中介;交易所提供證券交易場所;中登公司為市場提供交易結算服務。
證監會是監督管理整個證券市場經營機構、中介機構、制定市場行為規則等的國家機構交易所是提供股票發行、上市交易的市場。
證券公司是聯系股民和交易所系統的中間機構,投資者買賣股票都要經證券公司在交易所進行,不能直接與交易所聯系。
投資者:是指投入現金購買某種資產以期望獲取利益或利潤的自然人和法人。廣義的投資者包括公司股東、債權人和利益相關者。狹義的投資者指的就是股東。在金融市場中,所謂投資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購入金融工具融出資金的所有個人和機構,包括存款人,出資人在驗資時稱為投資者。投資者一般具有個人傾向呈保守型交易以基本分析為主風險負荷小、對信息的依賴較小等特徵。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證券公司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或商品大宗交易的市場,所買賣的可以是現貨,也可以是期貨。通常分為證券交易所和商品交易所。而以股票、公司債券等為交易對象的叫證券交易場所;以大宗商品(如棉花、小麥等)為交易對象的叫商品交易所。
中登公司:全稱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組建。公司總資本為人民幣12億元,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是公司的兩個股東,各持50%的股份。公司總部設在北京,下設上海、深圳兩個分公司。中國證監會是公司的主管部門。
D.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各地證券營業部什麼關系
券商是盈利機構,在國內有100多家,交易所只有上交所和深交所,兩者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證券交易所是一個不以贏利為目的會員制的法人機構,它向市場提供竟價交易場所,組織交易的實施,監督市場參與者的行為並提供相應的服務。投資者買賣證券應直接通過交易所的會員,也就是一般所說的證券公司進行。
目前深交所的會員有三百多家,會員所屬的證券營業部有幾千家,分布在全國各地。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證券營業部。由於各營業部經營的時間、方式、服務的類型有所不同,投資者需要先作一定的了解,選擇信譽好、服務較完善的證券營業部,切不可選擇個別未經主管機關批准私自設立的交易室。
E. 請問證券公司跟滬深交易所的關系是什麼
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戶,投資者委託證券公司交易(下單),是委託者;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下單並收取一定的傭金,是受託者。
交易所採取會員制。證券公司一定要是交易所的會員並且具有交易席位才可以接收投資者的委託給投資者進行交易。證券公司接收到投資者的下單,然後再將這些單「下」到交易所那裡,找到在其他公司的你的交易對手,然後交易所就撮合成交。交易所將交易數據再轉到結算公司那裡,結算公司據此改變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跟資金賬戶的股票和資金情況。再將數據傳到證券公司那裡,證券公司再通過她的系統、軟體、平台顯示數據(是否成交、成交數量、資金等等)給投資者看。
F. How good is the firm』s investor relations program是什麼意思
How good is the firm』s investor relations program?
公司的投資者關系計劃有多好?
一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合規披露信息原則。公司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頒發的相關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相關制度,保證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及時。應當披露與投資者有利益關系相關信息,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2、充分披露信息原則。除強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將披露投資者關心的其他相關信息,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3、投資者公平性原則。公司公平對待公司的所有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不進行選擇性信息披露。
4、誠實守信原則。公司的投資者關系工作必須客觀、真實和准確,不過度宣傳和誤導。
5、互動溝通原則。公司將主動聽取投資者的意見、建議,實現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雙向溝通,形成良性互動。
二公司通過各項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爭取達到以下目標:
1、通過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以達到與投資者有效溝通,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知情權,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認知度,充分體現信息公開原則;
2、通過規范運作、完善治理結構、加強與投資者有效溝通,營造公司和投資者有效溝通的誠信互利氛圍,樹立公開、透明、誠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3、通過不定期對投資者管理工作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學習,提高其投資者關系管理服務質量;
4、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最終目標是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和投資者利益最大化的雙贏結果。
G.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有什麼不同
大盤股一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小盤股一般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版市。有關證券市場的配置問題,權證監會表達了滬深兩市各有側重,共同發展的目標。大中型公司比較傾向於選擇上海證券交易所。因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大盤股為主,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以小盤股為主,尤其重視中小企業板塊。
H. 券商+上交所+深交所+炒股者之間是什麼邏輯關系
簡單點說,上交所和深交所是真正的證券交易場所,是個提供交易標的和交易規則的機構。進入這兩個交易所是必須進行登記並且要具備一定資格的,A股最早的交易只能在這兩個地方進行。後來,隨著投資者和投資標的的不斷擴大,就引進了券商這個機構,實際上券商可以理解為這兩個交易所的代理機構,只是他要收取額外的服務費用(傭金),普通股民只要通過券商就能很容易的辦理好相關的審批手續和享受便捷的服務。而普通意義上的炒股者實際上就是二級市場的投資者,這種投資有別於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和機構,為了便於管理,證交所要求必須通過券商來代理,因此炒股者是投資者之一。
I. 「阿里巴巴放棄大陸投資者的投資機會」與「國泰納斯達克100指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有何因果關系」
國泰納斯達克100指數指的是納斯達克100家公司的組成的指數。中國人通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投資納斯達克市場。但是阿里巴巴是在紐交所上市的,不在他們的投資范圍之內。原本阿里巴巴還是打算納斯達克上市的,後來給成了紐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