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券交易 > 證券公司誠信建設

證券公司誠信建設

發布時間:2022-03-06 20:28:59

證券公司軟實力包括哪些方面

合規、誠信、專業、穩健

對行業而言,提升「軟實力」要從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等方面發力。

合規,應該貫穿於所有業務環節,這離不開制度、規則的保障,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切經營活動以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為第一準繩。比如,《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的合規管理應當覆蓋所有業務,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各層級子公司和全體工作人員,貫穿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辦法》同樣明確: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應當樹立全員合規、合規從管理層做起、合規創造價值、合規是公司生存基礎的理念,倡導和推進合規文化建設,培育全體工作人員合規意識,提升合規管理人員職業榮譽感和專業化、職業化水平。

誠信,人無信不立對證券基金公司而言,可以從三方面入手:首先,要樹立一種誠信的意識。其次,要遵守契約精神。第三,要有一種誠信的氛圍。

專業,筆者理解為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要有專業的隊伍,二是要做專業的事情。這兩者是缺一不可的。

證券基金行業是人才和智力密集型行業,對人的依賴度相對較高,可以說,基金行業的核心能力,就來自於它穩定的專業團隊能力。所以,必須打造一支專業、穩定的隊伍,實現人盡其才。

在擁有專業、穩定的隊伍的同時,還需要建立立體化的投研體系、科學的投資決策,為業績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充足的保障,為投資者實現財富增值提供良好的途徑。因為唯有創造長期良好的回報,方能持續贏得投資者的信任。

同時,加強專業能力,也是行業和機構自身做大做強的重要途徑。正如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所言:證券基金機構要有「本領恐慌」的危機感,樹立追求「高精尖」的志向,磨煉「跟高手過招」的銳氣,苦練內功,加強學習,不斷提升專業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加快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際一流現代投資銀行和財富管理機構。

穩健,主要體現在業務發展必須要有「邊界」,並將此作為行業的經營底色和鮮明特質,始終保持資本充足,要保證業務穩健、風險可控。

筆者認為,從證券基金機構角度來看,在開展業務過程中,牢固樹立合規意識、風險防控意識,嚴格做好風險防範工作,加強內部「防火牆」隔離,建立並形成切實可行、有特色的合規管理體系。

從監管角度來看,既要在監管力度上要把握好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協調發展兩者之間的關系,也要加強事中、事後的跟蹤監測,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讓機構不敢違規。

在提升證券基金行業「軟實力」的同時,「硬指標」的建設也不能掉以輕心,做到「兩條腿」平衡走路,以促進行業的平衡、協調發展。

② 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管理條例


(2012年4月1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4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根據2014年9月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證券期貨市場誠信建設,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促進證券期貨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建立全國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以下簡稱誠信檔案),記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第三條記入誠信檔案的誠信信息的界定、採集與管理,誠信信息的公開、查詢,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等,適用本辦法。第四條公民(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應當誠實信用,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依法制定的自律規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以及其他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不誠實信用行為。第五條中國證監會鼓勵、支持誠實信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實施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第六條中國證監會可以和國務院其他部門、地方政府、司法機關、行業組織建立誠信監督合作機制,實施誠信信息共享,推動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第二章誠信信息的採集
第七條下列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誠信信息,記入誠信檔案:(一)證券業從業人員和期貨從業人員;(二)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三)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四)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保薦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投資咨詢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等證券期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五)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基金評價機構及其相關業務人員,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及其主要投資管理人員,境外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及其首席代表;(六)為證券期貨業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或者軟硬體產品的供應商;(七)為發行人、上市公司提供投資者關系管理及其他公關服務的服務機構及其人員;(八)其他有與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相關的違法失信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第八條本辦法所稱誠信信息包括:(一)公民的姓名、性別、國籍、身份證件號碼,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代碼等基本信息;(二)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其他主管部門等其他省部級及以上單位和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期貨市場行業協會、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全國性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以下簡稱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作出的表彰、獎勵、評比,以及信用評級機構作出的信用評級;(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四)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各方,及收購人所作的公開承諾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正在履行、已如期履行等情況;(五)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定和採取的監督管理措施;(六)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實施的紀律處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管理措施;(七)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調查及採取強制措施;(八)因涉嫌證券期貨犯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移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處理;(九)因證券期貨犯罪或其他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十)因證券期貨侵權、違約行為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較大民事賠償責任;(十一)因違法開展經營活動被銀行、保險、財政、稅收、環保、工商、海關等相關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十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其他行為信息。第九條本辦法第七條所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受表彰、獎勵、評比和信用評級信息,由其自行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申報,記入誠信檔案。第十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八)項誠信信息,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依其職責採集並記入誠信檔案。第十一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九)項至第(十一)項誠信信息,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通過政府信息公開、信用信息共享等途徑採集並記入誠信檔案。第十二條記入誠信檔案的誠信信息所對應的決定或者行為經法定程序撤銷、變更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相應刪除、修改該誠信信息。第十三條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在誠信檔案中的效力期限為3年,但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處罰和判決承擔較大侵權、違約民事賠償責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為5年。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其他規章對違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前款所規定的效力期限,自對違法失信行為的處理決定執行完畢之日起算。超過效力期限的違法失信信息,不再進行誠信信息公開,並不再接受誠信信息申請查詢,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本辦法第十六條申請查詢自己信息的除外。
第三章誠信信息的公開與查詢
第十四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二)、(三)、(四)、(六)項信息和第(五)項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中國證監會在中國證監會網站建立資本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台,社會公眾可通過該平台查詢本辦法第八條第(五)項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定信息和第(六)項信息等違法失信信息。第十五條除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之外的誠信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根據本辦法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申請查詢。第十六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誠信信息查詢申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予以辦理:(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查詢自己的誠信信息的;(二)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三)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參與本公司並購、重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誠信信息的;(四)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委託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五)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申請查詢其所提供專業服務的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誠信信息的;(六)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申請查詢已聘任或擬聘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七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誠信信息查詢申請,應當提供如下材料:(一)查詢申請書;(二)身份證明文件;(三)辦理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至第(六)項查詢申請的,查詢申請書應經查詢對象簽字或蓋章同意,或有查詢對象的其他書面同意文件。第十八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查詢申請,符合條件,材料齊備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查詢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反饋。第十九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查詢的誠信信息屬於國家秘密,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予查詢,但應當在答復中說明。第二十條記入誠信檔案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其誠信信息具有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應予刪除、修改情形的,或者具有其他重大、明顯錯誤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申請更正。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信息更正申請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請人。確有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應予刪除、修改情形的,或者其他重大、明顯錯誤情形的,應予更正。第二十一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查詢獲取誠信信息的,不得泄露或提供他人使用,不得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使用、加工或處理,不得用於其他非法目的。
第四章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
第二十二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審核行政許可申請,應當查閱申請人以及申請事項所涉及的有關當事人的誠信檔案。第二十三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審核行政許可申請,發現申請人以及有關當事人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的,可以要求申請人或受申請人委託為行政許可申請提供證券期貨服務的有關機構,進行口頭或書面說明、解釋。第二十四條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進行書面說明、解釋的,申請人或有關證券期貨服務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書面回復意見。書面回復意見應就如下事項進行說明:(一)誠信信息所涉及相關事實的基本情況;(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所作決定的執行及其他後續情況,並提供證明材料;(三)有關證券期貨服務機構關於誠信信息對行政許可事項是否構成影響的分析。第二十五條申請人或有關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的書面回復意見不明確,有關分析、說明不充分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直接或者委託有關機構對有關事項進行核查。第二十六條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進行書面說明、解釋或核查的時間,不計入行政許可審核法定期限。第二十七條行政許可申請人以及申請事項所涉及的有關當事人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之一,屬於法定不予許可條件范圍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申請人以及申請事項所涉及的有關當事人的誠信信息雖不屬於法定不予許可條件范圍,但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行政許可法定條件提出誠實信用要求、作出原則性規定或設定授權性條款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綜合考慮誠信狀況等相關因素,審慎審核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事項。第二十八條非行政許可事項、業務創新試點申請人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暫緩或不予審批、安排,但申請人能證明該違法失信信息與非行政許可事項或業務創新明顯無關的除外。第二十九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非行政許可審批、業務創新試點安排中,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對於同等條件下誠信狀況較好的申請人予以優先審批、安排。第三十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進行行政處罰、實施市場禁入和採取監督管理措施中,可以查閱誠信檔案,在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程度的基礎上,將當事人的誠信狀況作為確定處罰幅度、禁入期間和監督管理措施類別的酌定因素。第三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監管工作中,可以綜合考慮被監管的機構及其人員的誠信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或者適當調整、安排現場檢查的對象、頻率和內容。第三十二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公開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評論信息,所述事實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的,或者存在其他顯著誤導公眾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其出具誠信關注函,記入誠信檔案,並可將有關情況向其所在工作單位、所屬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通報。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公開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評論信息違反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處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利用公開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評論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三條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應當教育和鼓勵其成員以及從業人員遵守法律,誠實信用。對遵守法律、誠實信用的成員以及從業人員,可以給予表彰、獎勵。中國證監會鼓勵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等建立證券期貨市場誠信評估制度,組織開展對有關行業和市場主體的誠信狀況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予以公示。第三十四條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和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等應當不斷完善內部誠信監督、約束制度機制,提高誠信水平。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前款規定機構的內部誠信監督、約束制度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並可將檢查情況在行業和轄區內進行通報。第三十五條對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的公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可以不聘任其擔任下列職務:(一)中國證監會主板、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成立的負有審核、監督、核查、咨詢職責的其他組織的成員。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
第三十六條中國證監會誠信監督管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一)界定、組織採集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二)建立、管理誠信檔案,組織、督促誠信信息的記入;(三)組織辦理誠信信息的公開、查詢和共享;(四)建立、協調實施誠信監督、約束與激勵機制;(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誠信監督管理與服務職責。第三十七條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負責接收、辦理住所地在本轄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本辦法規定提出的誠信信息記入申報、誠信信息查詢申請、誠信信息更正申請等事項。第三十八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真實、准確、完整地記入誠信信息,造成不良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三十九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自己申報和依法報告、公告的誠信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報、報告和公告的誠信信息,有虛假內容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等監督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四十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本辦法規定獲取、使用、泄露誠信信息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督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辦理誠信信息查詢,除可以收取列印、復制、裝訂、郵寄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第四十二條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在履行自律管理職責中,查詢誠信檔案,實施誠信約束、激勵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③ 如何理解誠信

誠信屬於道德范疇,且自古有之。「言必誠信,行必忠正」「言必信,行必果」等均是流傳千年的關於誠信的名言警句。誠信一詞有著豐富的內涵和外延。在現代法律規范層面,誠信是誠實信用原則的簡稱,一般是指法律主體在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時,應當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誠信原則是民商事法律最基本的原則,具有重要地位。《民法總則》第7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該規定是誠信原則在現行民事基本法律中的制度依據。

具體到資本市場,誠信原則也是《證券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新《證券法》第4條規定:「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誠信,資本市場的發展更是離不開誠信。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意義

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主要具有如下重要意義:

其一,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有利於國家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是構建國家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一環。《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30條規定:「國家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維護信用信息安全,嚴格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在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中,資本市場承擔著關鍵角色,在優化資源配置中具有重要作用。資本市場的誠信建設關乎到國家的法治狀況、信用體系狀況及營商環境狀況。因此,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對於構建完善的國家社會信用體系、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以及助力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促進作用。

其二,誠信建設對於資本市場本身的健康持續發展具有基石性作用。我國資本市場具有中小投資者人數眾多、信息不對稱等特點,這就更凸顯了加強誠信建設的重要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履行誠信義務、信息披露義務人真實、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以及證券服務機構勤勉盡責、恪盡職守等均為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應有之義。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有助於創造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維護資本市場交易秩序。我國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規范

鑒於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重要性,我國目前已逐步形成立體化的制度規則體系來規范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總體而言,主要體現在如下層面:

第一,法律層面,主要體現在《證券法》中的有關內容。《證券法》是資本市場的基本法律,也是關於資本市場誠信建設規范的基本法律。新《證券法》第215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將有關市場主體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該規定確立了資本市場誠信檔案的法律地位。此外,新《證券法》新增了上市條件中誠信記錄的要求、設立證券公司的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要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等規定。新《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在法律層面為規范資本市場誠信建設提供了基礎性的制度依據。

第二,部門規章層面。比如,證監會於2020年3月發布的最新修正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就是為加強證券期貨市場誠信建設,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而專門制定的部門規章。《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在誠信信息的採集和管理、誠信信息的公開與查詢、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等方面對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進行了詳細規定,對於構建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制度規則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在實踐層面,證監會建立的全國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記錄了資本市場相關市場主體的誠信信息,強化了對市場主體的誠信約束,在落實資本市場誠信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總而言之,推進資本市場誠信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應當將誠信建設貫穿於資本市場發展的始終。隨著制度規則的完善和監管層面的重視,我國資本市場誠信建設也在不斷進度,這必將有助於實現資本市場的良性發展、構建資本市場的良好生態以及發揮資本市場在經濟發展中的樞紐功能。

④ 2017年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情況如何

2018年6月22日,證監會資本市場誠信建設辦公室根據資本市場誠信資料庫的數據信息,對2017年資本市場誠信狀況進行了統計、分析。

2017年度存在違法失信記錄的個人共1716人。其中,上市公司相關人員927人、非上市公眾公司相關人員77人、公司債券發行人相關人員24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109人、基金管理公司從業人員60人、期貨公司從業人員54人、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業人員1人、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106人、資產評估機構從業人員37人、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18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從業人員29人、個人投資者245人、其他人員29人。其中,以上市公司相關人員(包括上市公司董監高,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個人投資者,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交易對方董監高,擬上市公司董監高)為主,佔比54.0%。

從違法失信行為情況看,市場違法失信行為中信息披露違法失信行為仍然高居首位,佔比47.4%,內控管理違法失信行為佔比21.5%,業務經營違法失信行為佔比17.2%,市場交易違法失信行為佔比13.6%。上市公司責任主體的違法失信行為主要是信息披露違法,這一定程度上說明信息披露違法失信行為既是上市公司監管的核心,也是市場違法失信的「高危區」。

⑤ 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

近日,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在現行《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基礎上修訂完善形成的。《暫行辦法》於2012年9月正式實施,2014年進一步修訂完善,是證監會制定的首部資本市場誠信規章,被譽為填補了「法治和誠信結合」的空白,並在全國首屆誠信論壇上,被評選為「全國誠信建設制度創新十佳事例」。

《暫行辦法》實施五年多以來,以統一、全面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為支撐,內部實現誠信信息整合,外部開啟信息共享合作,通過豐富誠信約束和激勵手段,激勵守信、懲戒失信,構建了立體式的資本市場誠信監管制度,實現了執法效能的大幅躍升,推動資本市場誠信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近年來,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不斷深入,市場層次日益完善,市場主體進一步增多,市場產品進一步豐富,對資本市場誠信監管提出了許多新的需求;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也需要進一步充實和完善誠信監管機制,發揮誠信監管的「補強」作用。特別是資本市場的誠信水平總體還不夠高,一些方面表現出的失信問題還比較突出,而《暫行辦法》還存在一些空缺和不足,難以適應新的形勢需要。

為此,證監會從資本市場作為信息市場、信用市場的特點出發,將國家相關要求與資本市場實際相結合,對《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並於2017年12月1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至12月31日公開徵求意見結束,證監會共收到66條反饋意見。經綜合考慮,採納了其中針對《辦法》具體規范內容的合理意見。對於不屬於這一規章調整范圍或屬於具體落實層面的意見建議,證監會將認真研究,在今後的監管工作以及其他相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制訂過程中加以重視。

修訂後的《辦法》共六章50條,包括總則,誠信信息的採集和管理,誠信信息的公開與查詢,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監督與管理,附則等內容。本次修訂重點體現在七個方面:

一是擴充了誠信信息覆蓋的主體范圍和信息內容範圍,實現資本市場誠信監管「全覆蓋」。將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新三板掛牌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及相關企業、證券期貨傳播媒介機構等重要市場主體納入誠信檔案主體范圍;將融資融券、證券質押、回購等信用交易活動中的違約失信信息,債券發行人、擔保人的違約失信信息,拒不執行生效行政處罰、監管措施、拒不配合監管檢查或者調查、以不正當手段干擾監管執法、拒不履行已達成的證券期貨糾紛調解協議等市場主體嚴重失信信息納入誠信檔案范圍。

二是建立重大違法失信信息公示的「黑名單」制度。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市場禁入、證券期貨犯罪、拒不配合監督檢查或者調查、拒不執行生效處罰決定及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市場反映強烈的其他違法失信信息。

三是建立市場准入環節的誠信承諾制度,嚴把市場准入關。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涉及的相關當事人應當提交書面承諾,承諾申請材料真實、准確、完整,並將誠實合法地參與證券期貨市場活動。

四是建立主要市場主體誠信積分管理制度,對主要市場主體實施誠信分類監管。

五是建立行政許可「綠色通道」制度,激勵守信,對誠信狀況良好的行政許可事項申請人實行優先審查制度。

六是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之間的誠信狀況查詢制度,強化市場交易活動中的自我誠信約束。要求在辦理賬戶開立業務、開展信用類業務環節、主要市場機構聘任高管人員及從業人員、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受託從事證券服務等市場活動中,必須查詢相關主體的誠信檔案,並按規定實施相應的誠信激勵約束,把好市場准入關,將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害群之馬」擋在資本市場門外,凈化市場誠信環境。

七是強化事後監管的誠信約束。實現在監管的各流程、各環節都要查詢誠信檔案,作為採取監管執法措施的重要考量因素。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139】號《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11月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第7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士余

2018年3月28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詳見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

⑥ 我國證券公司的監管制度及具體要求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監管制度包括客戶交易以誠信與資質為標準的市場准入制度、以凈資本為核心的經營風險控制制度、合規管理制度、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報送與披露制度等。
(一)以誠信與資質為標準的市場准入制度
建立和完善包括機構設置、業務牌照、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市場准人制度,通過行政許可把好准人關,防範不良機構和人員進入證券市場。設立證券公司必須滿足法律法規對注冊資本、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制度建設、經營場所、合規記錄等方面的設立條件;在准入環節對控股股東和大股東的資格進行審慎調查,鼓勵資本實力強、具有良好誠信記錄的機構參股證券公司。將業務許可與證券公司資本實力掛鉤,要求證券公司必須達到從事不同業務的最低資本要求;加強證券公司高管人員的監管,將事後資格審查改為事前審核、專業測評、動態考核等相結合,切實保護誠信專業、遵規守法的高管人員,淘汰不合規、不稱職的高管人員,處罰違法違規的高管人員,逐步培育證券業合格的職業經理群體。
(二)以凈資本為核心的經營風險控制制度
2006年7月,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並於2008年根據實踐情況對該辦法進行了修訂。該辦法建立了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和風險監管制度。這一制度具有三個特點:一是建立了公司業務范圍與凈資本充足水平動態掛鉤機制;二是建立了公司業務規模與風險資本動態掛鉤機制;三是建立了風險資本准備與凈資本水平動態掛鉤機制。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公司評價計分的高低,將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大類11個級別。
中國證監會按照分類監管原則,對不同類別證券公司規定不同的風險控制指標標准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比例,並在監管資源分配、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頻率等方面區別對待。
(三)合規管理制度
2008年7月,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了《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要求證券公司全面建立內部合規管理制度,設立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強化對公司經營管理行為合規性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和事後檢查,有效預防、及時發現並快速處理內部機構和人員的違規行為,迅速改進、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中國證監會把合規管理的有效性作為評價證券公司的重要指標,並據此決定對其違規行為的懲處方式和力度,以激勵和加強自我管理。
(四)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根據2006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在原有客戶資金存管制度的基礎上,按照保障客戶資產安全、防止風險傳遞、方便投資者、有利於證券公司業務創新的原則,設計、實施了新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是證券公司在接受客戶委託,承擔申報、清算、交收責任的基礎上,在多家商業銀行開立專戶存放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商業銀行根據客戶資金存取和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清算結果,記錄每個客戶的資金變動情況,建立客戶資金明細賬簿,並實施總分核對和客戶資金的全封閉銀證轉賬。
(五)信息報送與披露制度
對證券公司信息報送與披露方面的監管要求包括:
(1)信息報送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即證券公司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應當自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年度報告,自每月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送月度報告。發生影響或者可能影響證券公司經營管理、財務狀況、風險控制指標或者客戶資產安全重大事件的,證券公司應當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臨時報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況、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擬採取的相應措施。
(2)信息公開披露制度。這一制度主要為證券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和財務信息公開披露。
(3)年報審計監管。這是對證券公司進行非現場檢查和日常監管的重要手段

⑦ 證券業協會章程由誰制定並報誰備案

法律分析:證券業協會章程由會員大會制定,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協會的宗旨是:在國家對證券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進行證券業自律管理;發揮政府與證券行業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持證券業的正當競爭秩序,促進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推動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協會依據行業規范發展的需要,行使其他涉及自律、服務、傳導的自律管理職責:(一)推動行業誠信建設,督促會員依法履行公告義務,對會員信息披露的誠信狀況進行評估和檢查;(二)制定證券從業人員職業標准,組織證券從業人員水平考試和水平認證;(三)組織開展證券業國際交流與合作,代表中國證券業加入相關國際組織,推動相關資質互認;(四)其他自律、服務、傳導職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證券業協會是證券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證券公司應當加入證券業協會。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

⑧ 證券公司軟實力發展滯後的原因

證券公司軟實力發展滯後的原因:模糊化管理審核。

文化建設對於推動和促進證券業發展至關重要。日前,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2020年度券商文化建設實踐評估結果,在102家證券公司中有34家劃歸A、B兩檔,且頭部券商中金公(601995.SH)、申萬宏源(000166.SZ)更是缺席。

中國證券業協會指出,這是為全面推進和提高行業文化建設的需要,對證券公司2020年度文化建設實踐情況進行的綜合性評估,主要體現的是證券公司踐行「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核心價值觀以及文化建設實踐現狀。評估結果經過公司自評、自評復核、復核結果確認及徵求監管部門意見建議等環節最終形成。

閱讀全文

與證券公司誠信建設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1979年50元外匯券價格 瀏覽:314
金融公司標志設計說明 瀏覽:291
證券金融公司面試 瀏覽:813
期貨報告哪裡准 瀏覽:666
外匯對賭平台金道 瀏覽:977
高端理財產品和基金 瀏覽:598
實驗時應使杠桿在水平位置 瀏覽:703
房地產公司投融資經理考核表 瀏覽:941
2016醫葯行業財務指標 瀏覽:714
貸款出售是金融機構的一項 瀏覽:762
供銷社助力農村金融普惠服務 瀏覽:576
mt4技術指標中英文 瀏覽:748
中國銀行公司帳戶理財產品 瀏覽:824
香港交易所牌照指南 瀏覽:830
股票池分級 瀏覽:893
鄭州銀源國際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瀏覽:176
國有銀行哪個理財最好 瀏覽:735
利得基金的固守理財靠譜嗎 瀏覽:709
最近泉州銀行理財產品 瀏覽:138
銀行外匯會計好么 瀏覽:538